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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美利坚,文娱霸主 第109章 小说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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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越人士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7-31 03:03:28 来源:源1

第109章小说之神(第1/2页)

罗兰书屋总部大楼,周青山的办公室内。

门关着。

周青山正在看CNN主持人瑟尔沙.凯利的现场直播,对着那一双欧美健身女人特有的强壮黑色丝袜美腿吹了一声口哨:“她可真有劲儿,可真是甜心。”

“喲。约瑟夫.史密斯。他的老爸是兰登书屋的垃圾编辑彼得.史密斯。我讨厌的人。但我喜欢这个男孩。他还参加了我的签名会。在这一刻,在电视上看到他再一次逃课。我很感动。也为美利坚的未来感觉到忧心。在这一刻。我超越了美利坚。”

莉莉丝站在他的旁边,听着他在夸奖电视机里的贱货,忍不住靠上来,说道:“BOSS。我的腿也很强壮。”

“是的。你的也很强壮,但还不是我的。”周青山耸了耸肩道。

“马上就是您的了。”莉莉丝说道。

“好的莉莉。”周青山把她抱了起来,坐在了自己的腿上,像抱着一个孩子。

“她说现场情况你们三个人势均力敌。您就真的一点都不担心吗?”莉莉丝靠在他强壮的胸肌上,听着他强力的心跳声,略有些柔弱的问道。

这可是几千万美元的豪赌。

“莉莉。你变得不像你了。我们赢定了。现在的主持人懂什么?我敢断定。我的福尔摩斯今天能卖出去至少一百万本。一个星期内清空五百万本库存。明天就可以打电话给印刷公司,印刷第二版了。也印刷五百万本。至于那两个小丑,他们看不到我的尾灯。看着吧莉莉。到中午就会出现变化了。坚强点,你可是莉莉。征服了我的女王。我是你的甜心。你的男孩。”

周青山不满道。莉莉丝最近变得柔弱了,这很不好。她可是女王。

“谢谢你给了我信心。威廉。”莉莉丝恢复了笑容,亲吻了周青山的脸颊。

………………

口碑会传播,但需要时间。一本这么厚的小说,看完至少三五个小时。最快也要到中午,口碑才能迅速上升。

一家私人安保公司。

“哒哒哒!!!!!”玛蒂娜正拿着一把突击步枪,戴着战术耳塞,对着前方的靶子,疯狂扣动扳机。

枪口在冒烟。她的身体也随着后坐力而抖动。

今天的她不像是一个公主,而像是一名战士。黑色没有任何图案的背心,配合迷彩裤子,以及一双战术靴子。让她充满了强悍的气息。

“小姐。这是您快递的福尔摩斯。”鲍勃递给了玛蒂娜一本书,正是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他的语气略显调侃。

玛蒂娜立刻停止了射击,精致的小脸蛋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然后她把枪递给了鲍勃,拿着书走到了一旁的椅子上坐下,翘着腿看了起来。

这一看就是三个小时。她眨巴了一下干涩的眼睛,抬头对鲍勃说道:“鲍勃叔叔。打电话给我们所有喜欢侦探小说的人。这是一本杰作。它超越了无人生还。周的才华,真是让我震惊,让我钦慕。”

她轻轻抚摸着十分豪华的精装版福尔摩斯,仿佛在抚摸价值上亿的艺术品。脸上残留着震惊,精彩绝伦的故事,让她倾倒。周青山那张英俊又迷人的脸蛋,不由自主的浮现在了她的脑海之中。

从见面到现在,短短的数月时间。

这个男人的才华,已经全部显露了出来。散发着让她迷醉的气息。

仿佛是一瓶最好的葡萄酒。

“我喜欢这个男人。”玛蒂娜.罗西忽然说道,片刻后,她补充道:“我想我爱上了他,叔叔。”

继白色公主殿下之后,黑色公主殿下也沦陷了。所有人都喜欢大文豪周青山。

“他有很多情人,小姐。”鲍勃虽然早就知道了,但是第一次听玛蒂娜说出了自己的情感,表情略显严肃道。

“无所谓。鲍勃叔叔。我的父亲也有很多的情人。更何况。”玛蒂娜.罗西抬头说道:“我爱他,他未必爱我。”

她的表情变得羞涩而忐忑。

他会爱上我吗?

“他肯定会爱上您的。您的美丽,连我这个老男人都动容。”鲍勃轻轻欠了欠身,语气肯定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09章小说之神(第2/2页)

玛蒂娜.罗西俏脸上,露出了比她容颜还要美丽的笑容。然后她说道:“去给我们的人打电话吧。这是一本杰作。错过它的第一版,所有人都会后悔终身的。”

“好的。小姐。”鲍勃笑着点了点头,然后转身挨个打电话去了。

已经渐渐走向正道,但仍然是黑暗暴力集团的罗西家族成员,所有人都接到了电话。

鲍勃没有只打电话给喜欢看小说的孩子,而是暴力的打给了所有人。

“嘿。小姐命令你们去购买福尔摩斯。对,是周青山写的。谁不买,我亲自抽出皮鞭打他。”

鲍勃在打电话的时候,心中补充了一点。

“他未来可能是你们中一些人的父亲。”

“大文豪教父?也不错嘛。”

………..

办公室内。智者俱乐部的会长,托马斯托人购买了一本福尔摩斯。

没办法,他心在外头,但人被困在了这里。该死的上班。自由的美利坚人,怎么能上班?

在等待小说的时候,他充满了焦虑,充满了对这个国家的怨恨。它一点都不自由。

然后就当着所有同事的面,上班看小说。这一看就是两个半小时。

他眨巴了一下干巴巴的眼睛,忽然大声说道:“我托马斯看了很多年的侦探小说。但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做经典,什么叫做无与伦比,什么叫做伟大的侦探小说。不,最伟大。”

“从此以后,我皈依小说之神。周。”

说完之后,他拿着福尔摩斯就冲向了办公室大门。

“嘿托马斯,你在干什么?我忍你很久了。你刚才看了两个半小时的小说!!!!上班时间!!!你BOSS会心疼到吐血。”他的上司对他呵斥道。

“去他妈的上班,我要请假。我头疼、心脏疼、肾脏疼,脚疼,还有牙疼。我要请假。在美利坚,请假是合法的。”托马斯回头大叫道。

“你到底要干什么?!!!!”上司哭笑不得道。

“我要去做正确的事情。我要传播小说之神的福音。我要打电话给我所有的朋友。让他们一起与我欣赏这本福尔摩斯。另外。伙计们。你们也应该看看它。它是让我疯狂的杰作。再见。伙计们。”

托马斯说完之后就消失在了办公室门口。

留下了他的同事在面面相觑。

“他疯了!!!!”有人说道。

“我知道他是个侦探小说的狂热爱好者,还有一家叫智者俱乐部。但这一次他真的疯了。”有人跟上道。

“或许不是他疯了。而是这本小说,福尔摩斯。那个周青山的新作,让他疯了呢?”有人的眼睛亮了起来。

“什么样的小说,能让托马斯这个侦探小说的疯狂读者,发疯呢?”有人站了起来。

“我也要请假。因为我好奇。”有人拿着外套离开了。

“我也要请假。我也眼痛,心脏痛,脚痛,前列腺痛。”有人毫无诚意的请假道。

“嘿,你们这帮混蛋。”他们的上司发出了咆哮声。但事实上他也好奇。

到底是什么样的小说,能让久经沙场的托马斯疯了呢?

我也想去看看啊。

上司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手腕,还是等下班吧。嗯。

一本小说。

一本伟大的作品。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干翻了这里一半的打工人。他们纷纷患病请假了。去**的工作。我们要看小说。

托马斯很快回到了自己的单身公寓,疯狂的打电话扫骚扰自己的朋友们。

“嘿。我是小说之神的使者,来传播福音。”

“好的。我说正经的。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是一本伟大的作品。什么?你不看小说?对不起,我知道。但这一本你一定要看看。我求求你。鲍比。”

他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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