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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97,我在市局破悬案 第284章 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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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贫道信佛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8-07 03:12:48 来源:源1

第284章疑罪从无(第1/2页)

然后,他就不敢跑了,只能暂时先躲起来,等风头过了再想办法跑。

在这过程中,他意识到了自己的长相很容易暴露,于是开始胡吃海塞,想着快速地把自己吃胖,起码从外观上可以先安全点。

效果也是挺明显的,把自己吃成一个胖子后,他试着上街走了一圈,再也没有那种被别人盯着的紧张感了。

有一回他迎面碰上两个巡逻的警察,虽然心里很害怕,但还是大着胆子从两人跟前走过去,警察一点反应都没有。

他觉得时机差不多了,就准备跑路。

但转头就发生了一件事,把他直接给干懵了。

他当时住在一个大杂院里,租了间小房子。

当初在洛河抢金店,销赃之后分了几万块钱,他逃跑的时候用胶带捆在了身上,一直带着。

来了宏城之后,他也一直这么干,因为他觉得钱只有随身带着才安心。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因为当他没把钱带在身上后没多久,就被偷了。

他吃胖了以后,天气也开始热了,体型变胖加衣服少了,钱就没法继续用胶带捆身上了,会很明显,而且出了点汗就特别不舒服。

他只能把钱包起来之后,藏在了租住的小房子的房梁上面。

那天他兴冲冲地跑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跑路。

结果爬上去一摸房梁,傻眼了,钱没了!

急得他满屋子找,就差把房子拆了。

最后,他只能接受钱被偷了的结果。

由于他本来就是个通缉犯,加上大杂院人多眼杂,他是既不知道是什么人偷的,又不敢查。

最后只能哑巴吃黄连,而且这地方是待不下去了,只能跑路。

可除了身上剩的几十块钱零钱,他是身无分文了,逃跑的计划自然也就直接泡汤了。

走投无路的他,只能睡桥洞。

没多久,钱就花光了,他从通缉犯变成了一个流浪汉。

实在受不了了,有天晚上他打算晚上重操旧业,去抢劫。

在路边蹲了半天,都没人来,正要走的时候,远处有动静传来,他当即又躲了起来。

可就在远处骑自行车那人快到的时候,却突然听到哎哟一声,然后自行车就摔倒了,接着是一阵哼哼唧唧的惨叫。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一时间进退两难,最后还是决定去看看。

而骑车摔倒的人,正是卖猪头肉的刘老头。

老头显然摔得不轻,躺地上一动不动,只有嘴里在哼哼唧唧,发出痛苦的声音。

李勇立刻上前搜老头的身,想找点钱,可搜了半天也没找到钱,反而找到了一块猪头肉。

饿极了的李勇当时就啃起了猪头肉,他说这是他那些日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吃完猪头肉,他本想一走了之,但是看着地上闭着眼睛哼唧的老头,他最终良心发现了。

把老头送到了附近的卫生院,送到之后,他想走,老头却拉着他不撒手。

就在他以为老头要讹人的时候,老头却从自己裤裆里摸出了一个小布包,里面有一百多块的零钱。

刘老头伸了伸手,意思是这钱给他。

他接过钱,但最终并没有跑路,而是去给刘老头交了医疗费。

医生检查过后,认为没有骨折等情况,不过还是建议他们去大医院看看。

刘老头摇摇头,在李勇的搀扶下离开了医院,送他回家。

那天之后,刘老头就收留了他。

李勇谎称自己叫刘大壮,编了一个凄苦的身世,刘老头一听他这命这么苦,又跟自己是本家,于是就让刘大壮跟着自己。

李勇刚好穷途末路了,加上跟着老头可以更好的隐藏身份,于是就答应了,对外说是老头老家来的侄子,跟着老头学做生意。

后面的事,就跟周奕他们从管理员那儿了解到的差不多,只是更详细一些。

李勇说,自从经历过前阵子东躲西藏,后面又四处流浪食不果腹的日子后,他觉得跟着老头相依为命的日子其实挺好的,起码踏实。

如果不是今天被抓,他甚至都已经想好了要给老头养老送终。

石涛显然是不信他这话的,直接让他别装好人,犯罪的时候怎么没这么有人文关怀。

不过石涛让人给的笔录里,下面还有一份是那个卖猪头肉的刘老头的,从刘老头的笔录里,基本和李勇交代的情况差不多。

刘老头还一直说大壮是个老实人,还替他求情。

这倒让看笔录的周奕有些疑惑了,这个李勇莫非真的改过自新了?

从洛河的金店抢劫案来看,当时负责持刀威胁店员的李勇确实没有伤害对方。

但六一四案里,韩卫民夫妇可是双双遇害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84章疑罪从无(第2/2页)

难道……六一四案里,动手杀人的不是李勇?而是王荣海?

孟庆童交代过,王荣海之前是伤人入狱的,还有虐杀猫的变态行为,比起李勇来倒确实是更符合行凶者的特征。

不过这点还等何彬他们抓到了王荣海再看。

周奕继续往下看,石涛开始问他和王荣海之间的关系。

他本来还想抵赖,但石涛反问他,你以为我们是怎么找到你的?你要没给王荣海送猪头肉,我们就不可能顺藤摸瓜找到你。

这话让李勇追悔莫及,说早知道这样,自己就不该送给他那块猪头肉。

原来,王荣海和李勇在洛河混的时候,就认识。

但来往并不多,李勇只知道王荣海因为砍人进去了。

那天刘老头身体不舒服,李勇就让他早早地回去休息了,自己则是一直忙到了收摊才回去。

走在路上,他和一个人擦肩而过,然后那人突然喊了一句“老枪”。

吓得他浑身一激灵,以为是被警察发现了,立刻撒腿就要跑。

却被对方一把拉住,说自己是王荣海。

李勇心惊胆战,但看清了眼前的人才松了口气。

王荣海说你丫的以前不是很瘦吗?怎么现在这么胖了,差点没认出来。

李勇就知道,他应该不清楚自己被通缉的事情。

他本来想把对方给打发走,但又怕对方去举报自己,于是只能硬着头皮请对方吃饭。

两人终归是老相识,再加上又是老乡,于是酒过三巡就都泪眼汪汪了。

当时李勇身上带着一些没卖完的半熟食,就拿出来当下酒菜了,其中就有一袋子猪头肉。

后面那袋子猪头肉没吃完,王荣海说这肉好吃,就带回去了。

李勇说自己压根没多想,哪里想到就这么一块肉,最后把自己给卖了。

石涛问他:“还有吗?”

他回答:“没了。”

“你再想想。”

“真没了。”

石涛质问他:“你跟王荣海打算干什么,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是吧?”

石涛想问的,当然是他和王荣海计划抢银行的事。

不过这件事的性质界定,其实是比较复杂的。

如果仅仅是停留在口头讨论的阶段,比如喝了酒的两人讨论要去抢银行,但喝完酒之后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那就不算是犯罪行为,顶多属于口嗨,警察知道后口头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

但如果讨论完了之后,就开始踩点、制定犯罪计划,购买犯罪工具等行为,就属于是犯罪预备了,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这种情况,模棱两可难以界定的地方就在于取证问题,因为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前,任何的犯罪预备行为都可以被强行解释。

比方说一个人想要投毒,于是买了老鼠药。

但在他给别人下老鼠药之前,除非是抓现行,否则就算被发现有犯罪动机,他也可以解释自己买来是药耗子的。

只要他咬死不承认,这包老鼠药并不会成为直接证据。

因为法律是疑罪从无的逻辑。

抢银行这事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必须在审讯口供上有所突破。

但是李勇一直拒不承认,这也是石涛和顾长海审讯到后半夜的原因。

不过周奕大概能猜到石涛的想法,李勇本身有通缉令在身上,逃不掉的,承不承认预谋抢银行,区别也就是最后的刑期加不加的问题。

但王荣海不一样,王荣海是刑满释放人员,自由身了。

不通过这件事把他抓起来,让他在社会上游荡,那就是一个十足的不安定因素,后面很容易再出事。

从这点上可以看出来,石涛考虑问题还是很全面的。

当然也不排除石队太想进步了,想多抓几个坏人。

李勇的审讯分成了两次,中间间隔了有两个多小时。

周奕盲猜,应该是石涛给他安排了两个小时的旱厕体验,让他感受了一把反黑特色。

第二次审讯之后,李勇的态度明显配合了许多。

在石涛严肃地反复警告之后,李勇终于是承认了计划抢银行的事。

但他说,这件事并不是自己提出来的,而是王荣海主动提出来的。

王荣海的意思是觉得他现在在菜市场里卖猪头肉太憋屈了,哥们儿应该干点大事,比如抢个银行发笔大财什么的。

李勇说经历了之前的事情后,他已经不想再干这种违法犯罪的勾当了,只想安安稳稳做小买卖。

石涛质问他,那你为什么会动了这歪心思。

李勇叹了口气说,自己有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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