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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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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9-01 15:51:05 来源:源1

秋唯拽住他,拉着他往餐厅走去,大力没办法,只好答应。

坐下来之后,周真兰又鄙夷的瞟了王大力一眼,端起饭碗吃饭。

可她端碗的这个动作让王大力吃了一惊。

王大力清楚的看到,她的左手背上,有一颗黄豆那么大的黑痣。

很显眼,像一颗黑豆!

王大力直愣愣的盯着周真兰的左手背,由于太过专注,被秋唯看见了。

她轻声问道:“怎么了?大力。”

“没什么......”

王大力急忙收回目光,往嘴里扒饭,脑子里乱做一团。

手背上有黑痣,跟黄豆那么大,难道她是自己的母亲?

要是这样的话,秋唯不就是自己的妹妹了?

老天,不要开这种玩笑好不好!

王大力无味的咀嚼着饭菜,秋唯总是往他碗里夹菜,叮嘱他多吃点清淡的东西,这样伤口才好得快。

他嘴里答应着,眼睛却总是在看坐在自己对面的周真兰。

感觉自己跟周真兰长得并不像,于是又瞅瞅秋国荣。

秋国荣虽然已经老态,但看得出年轻时候也挺帅的,不然他女儿也不会这么漂亮。

当然,此时王大力没有去想这个,他在拿自己的长相和秋国荣做比较,看有没有相似之处。

看了半天,觉得自己长得跟秋国荣也不太像。

之所以说“不太像”而不是“不像”,是因为帅哥都有一些相同之处,比如高鼻梁,比如浓眉大眼。

如果拿贼眉鼠眼的男人和相貌堂堂的男人相比较,那就可以说一点都不像了。

养父说,当年是一个手背上有黑痣的女人把自己抱给了他们,而且那女的长得挺漂亮。

手背上有黑痣,漂亮,这两个特征周真兰都有,难道她真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可要是那样的话,她干嘛要把健康完整的孩子送人?

养不起?

混社会的人都大吃大喝的,会养不起一个孩子?

要送也应该送女儿嘛,这个岁数的人,大多重男轻女,要送也会送女儿,谁会舍得送儿子?

也许,自己生在秋唯和阿玲之前,那时候他们夫妻俩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

也许,那时候他们还没结婚,还不想有孩子,于是就把孩子送人了?

王大力又想,也许自己根本就不是他们夫妻俩生的,是他们的某个朋友或者亲戚家不要的孩子,送给他们,他们养了一段时间又不想要了,所以就送人了?

当然,这种可能性很小,孩子是亲生的好,有生育能力的人家,谁会要别人的孩子?

也不对啊,自己的养父母也有生育能力的,为什么会要呢?

王大力越想越乱,于是干脆不想了,不停的往嘴里扒饭。

“大力,别只顾吃干饭嘛,夹点菜嘛!”

秋唯又往他的碗里夹菜了,他才意识到,从吃饭到现在,自己好像还没伸筷子去夹过一次菜呢!

这顿饭在毫无滋味中结束了,王大力吃完了碗里的饭菜,没有再添,跟秋家三口打了个招呼,就走出门去了。

秋家别墅很大,除了楼栋,还有两三百平米的花园。

王大力在花园里走了一段路之后,在石径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下,掏出香烟点上一支,一边抽一边想着周真兰手背上的黑痣。

难道这只是一种巧合吗?

天底下手背上有这种痣的人肯定不只是周真兰有。

可是东莞说大也大,说小也小,这种人应该也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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