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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变无罪?谁叫他做侦探的! 第5章 鞭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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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衫仗剑行天涯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9-26 16:24:54 来源:源1

第5章鞭尸!(第1/2页)

从目前来看,这是一起由长期矛盾引发的案件。

矛盾是什么,警方不知道。

但...可以猜!

“无论什么矛盾,是激情杀人也好,还是谋杀也罢。”

恍惚间,徐良突然开口道:

“行凶者往往会在杀人后,从杀人后的行为体现出冷静时的情绪!”

举个例子。

因为口角冲突,赌气,激情杀人后的凶手,九成八是悔不当初与痛哭。

这种行为,往往验证双方之间矛盾仅仅宛如芝麻点大。

“凶手呢?”

徐良喝茶间,眉头一挑,看向面前的陈长春。

“凶手杀完人,做了什么?”

说话间。

他伸出手,指了指律所门外不远处。

陈长春视线向外看去。

那里站着身穿警服的刘金,此时正抽着烟,垂头盯着地面。

这地面,在几小时前......

存在一个血肉模糊,在地面爬动许久,宛若蜗牛一样的尸体!

根据之前线索显示,受害者死前,身体仅只有腹部伤痕。

而警方看到时,死者体表却遭受过惨无人道的虐待!

所以......

陈长春脑海中浮现出什么,脱口而出道:

“鞭尸。”

是的,唯有鞭尸,才会达成眼下这个画面。

而鞭尸所代表的含义......

“是恨意!”

“蕴含双方之间,有着不可调节的矛盾,这导致即便凶手误杀,却不害怕,甚至还来鞭尸泄愤!”

陈长春思索着,喃喃开口。

“没错,凶手误杀后非但不是后悔,反而还对着发泄。”

“凶手极其恨死者,恨到哪怕对方死亡,也要对其尸体鞭尸泄愤!”

“记住这一点!”

“随后,我们提出另一个问题......”

徐良忽的开口。

另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陈长春愣住,一旁的王超若有所思,板着脸时不时点头。

“构成一个人情绪的结构是什么?即【凶手为什么恨死者!?】”

徐良再次开口。

不给对方思考时间,他便在二人面前,抽出纸笔,在一张空白纸上写下一行字。

“一个人在自身健康的情况下,其情绪的构成,往往与环境契合。”

举个例子。

你看到一个陌生路人,你是否会产生杀了他的念头?

九成五的人不会。

可若是说,这陌生路人忽然间对你进行辱骂,随后对你怀孕的妻子进行殴打呢?

如此,人的怒意便产生!

“如此来看情绪的结构,通常为【他人 行为=另一人情绪】”

“套入案子,便成了死者陈伟,做出一些事情形成矛盾,导致凶手对其生出滔天恨意!”

“现在,记住这个逻辑,我们再来思考之前所问,为什么死者做了一些事,凶手便恨上死者?”

徐良开口,将这些字迹写在纸上。

陈长春眉头紧蹙,跟着他的思路走。

思考良久。

陈长春笃定开口回道:

“因为在两者长期矛盾中,凶手处于受害者一方!”

受害者?

这怎么看出的?

王超有些耐不住了,他板着脸,思来想去,用清澈的眼神旁敲侧击。

“严谨一点,还没说为什么认为是受害者呢!”

陈长春瞥了他一眼,却也没说什么。

这小兔崽子装就装吧。

徐良耐着性子,开口解释道:

“还是从情绪看出。”

“一起矛盾中,加害者往往属于既得利益者。”

“即便自身不知晓,但潜意识的逻辑却知晓自身并未受到多少损失,所以哪怕有情绪,多是愤怒,远不及恨意。”

“而被害方,却清楚知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有多严重,情绪自然会比对方严重。”

说话间,徐良话锋一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5章鞭尸!(第2/2页)

“死者逃出巷子的监控看了吗?”

王超点点脑袋。

他们都看过了,死者遇害前夕,曾在巷口好似看到什么熟人,主动向内走去,随后遇害,又逃出巷子,在脱离监控视角的地方死亡。

“死者当时情绪严重吗?”

徐良反问。

“不严重。”王超摇摇头。

“凶手呢?”徐良又问。

王超看了看不远处,死者曾被鞭尸的地方。

“挺严重的。”他老实回答。

“你看,问题这不就解开了?”

徐良笑了笑。

作为一个律所金牌律师,他秉持着顾客都是上帝的原则,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是如此!

除非对方是精神病。

收起思绪。

徐良继续顺着之前的话语开口说道:

“所以,凶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为双方矛盾中,他处于受害者一方!”

“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也正是这好处,驱使他加害他人!”

“也就是俗称的动机。”

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你会产生情绪。

但,即便是唐氏儿,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

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你喝水是渴了,吃饭是饿了,睡觉是困了。

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

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

只是...理由是什么?

“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无非两种理由。”

“一,情绪,二,利益!”

徐良直言道,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

意思很好理解。

以两种案件所代表。

所谓情绪,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谓情绪!

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获取情绪上的愉悦!

这便是动机,也是霸凌理由!

常见的还有互联网地域黑,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

至于第二种,‘利益’就更好解释了。

如抢银行,又或是因财谋杀,这便是利益导致。

当然,动机也有可能同时具备两种原因。

而将线索全都整合......

陈长春突然发现...原本飘忽不定的案子,这一刻竟有了个模糊的框架!

不过一旁的王超打断他的思绪。

“我明白!”

“这个我真明白,早说是杀人拿钱嘛,怎么还绕那么一大圈!”

王超眼前一亮,他兴奋开口。

叽里咕噜说了半天,终于听懂一句话了!

陈长春感觉有点丢脸,他再次小声尴尬道:

“别在意,他是傻的。”

“理解。”

徐良点点头。

“胡说,我很聪明的!”

王超大怒,他觉得自己拥有超级大脑与超级肌肉。

只不过平日里超级大脑告诉他使用超级肌肉更好,所以平日才不显山不露水的!

陈长春却更加羞愧。

他瞪了王超一眼,这才回归正事。

“可...还是不好查啊。”

陈长春迟疑着。

对方的意思他很清楚。

无非是顺着死者这两方面调查凶手身份,又或是当年所发生矛盾的本身事件。

可难度终究极大,短时间完全查不到信息。

“不,很好查。”

徐良看了眼时间,发觉还没到钟,便继续开口解释。

“从刚才的推论来看,本案属于什么性质?”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所导致的激情杀人!”

一旁的王超抢先回答。

“是的,长时间的情绪递增!”徐良点头。

长时间的情绪递增,是个很有说法的东西。

但......

说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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