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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金牌律师,被客户送进监狱了 第3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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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0-26 05:00:59 来源:源1

审判长张志华并没有催促吕先锋,而是低头跟两名审判员交流了一下。

庭审进行到这里,双方已经没有新的论点了。

下面就看吕先锋有没有反驳。

如果他无法反驳林川观点的话,那么接下来就可以进入休庭合议了。

想到此,审判长张志华便询问道:

“原审原告方,你方是否还有新的论点?”

“有!”

吕先锋听到审判长的询问后,有些抢答似的回应道。

如果这个时候再不说话,那么今天的败局就彻底无法挽回了!

“有!审判长!”

吕先锋的脑子飞快地转着。

“众所周知,河道两旁的河堤是对公众开放的,用于居民的休闲、散步以及观赏风景等活动,是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在河堤两旁,树立着不少健身、休闲等标语,可见其应当视为公共空间资源。”

“所以我方认为,即使其归属于水利设施,但也应当参照公共管理的相关规定,等同于公共场所,适用安全保障义务并无不当!”

吕先锋一口气说完后,心还是突突地直跳!

此刻他也管不了什么诡辩不诡辩了。

能辩出来就是胜利!

他甚至感觉通过今天的庭审,自己那散落在脑海边缘的知识点,又重新联系到了一起!

吕先锋不得不承认,和林川对线,真的会提升能力!

不过对面的林川听到自己的话后,却仍是一副不屑地表情。

此时林川心中也确实感到不屑。

好家伙,参照这种话都说出来了!

看来吕先锋已经是黔驴技穷了!

要不然怎么会说出这么不严谨的话?

这不是摆明让别人抓把柄吗?

于是林川回应道:

“审判长,我方只补充一句。如果对方律师能够拿出来这个所谓参照的法律依据,我方愿意进行赔偿!”

听到林川用话来激自己,吕先锋顿时愣住了。

他刚刚只想着怎么去把话圆回来,竟然把这茬给忘了!

法律依据?

我要是有法律依据,还能让你在这儿哔哔半天?

吕先锋现在已经是彻底麻了!

但是他还得硬撑着,不能表现出落了下风。

审判长张志华把这一切都尽收眼底。

他看了一眼时间,然后便敲响了法槌:

“现在宣布休庭。”

“半个小时以后继续开庭。”

“咚!”

……

话音一落,张志华便和另外两位审判员离开了庭审现场。

说实话,庭审之前,他也感觉林川的赢面不大!

毕竟之前之前有很多相同的案例,基本上都是那样判的。

俗话说人死为大!

同时作为法院来说,肯定也希望双方都能够有个比较接受的结果。

即便是出于人道主义,被告一方多少也要赔点钱。

然而今天的庭审却让他没办法搞平衡!

林川的论点太犀利,不但让对方律师无话可说,即使是他们三名审判员,也不得不承认林川的话确实没错!

“审判长,这次我们应该怎么判?”

“是呀审判长,虽然根据以往的判例,管理处肯定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的!但他们的律师所提的那些论点,却又不得不慎重考虑!”

回到办公室后,两名审判员便焦急地问道。

在以往的这些类似案件中,双方的争议都是在赔偿的数额上。

然而今天林川是寸步不让!

这倒是让他们合议庭有些难办了!

判决赔钱?

那你怎么解释侵权责任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判决不赔钱?

那就更不好办了!

刚刚庭审中,林川“拿错”的那份视频就是例子!

连对方律师的门都堵,如果他们强行判决的话,不堵法院的大门才怪!

而且这样的判决出来以后,公众会怎么看待法院?

帮助政府部门欺压群众?

那舆情可是分分钟就来!

张志华其实早在庭审现场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这些问题。

依法裁判和社会效果,究竟哪个重要?

不过就在刚刚,他便想清楚了这个问题。

那就是只有依法裁判,才能够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只见张志华一脸严肃道:“我赞同林川的意见,在本案中,西城区河道管理处对于死者的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话一出,两名审判员都是一脸不可置信状。

“审判长,一点责任都不判吗?”

“是呀审判长,我觉得咱们还是要慎重一点!”

张志华摆了摆手:

“刚刚的庭审大家也都看到了,我认为林川所提交的证据很充分,而且他所给出的论点也都非常清晰。”

“死者的溺亡地点是大坝下的消力水池,这一点有警方出具的调查报告可以证明,他们双方对于这一点也都是认可的。”

“正如林川在上诉状中的表述,无论是结冰的河道,或者是大坝的消力水池,均非正常的活动、通行场所!不随意进入这些地方,应该是每一位公民要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况且作为成年人,自身安危的第一责任人,用常识就能够判断出进入冰面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应当对这种危险有预见性,而不是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政府机关的无时无刻提醒下!”

“我认为管理处对于死者的溺亡无任何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是我的意见。”

较为年轻的审判员附和道:

“我同意审判长的意见!”

“原告方律师所提出的安全保障义务,是针对经营性质的公共场所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在本案中,大坝以及消力水池并不是具有经营性质的公共场所,而且西城区河道管理处也不是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原告方主张的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与法相悖!不应当支持!”

这时另外一名年龄稍大的审判员担心道:

“话是这么说,但是如果我们这样判决了,会不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而且这样一来,就完全否定了受侵害者的权益,这样的判决会不会脱离群众?”

张志华摇了摇头。

“老李,如果我们不依法裁判,才是真正的脱离群众!”

“这……”

被称作老李的审判员,此时也是拿不定主意。

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来判,管理处确实没有任何责任。

但是这样的结果,公众会接受吗?

长久以来,大家都有一个思维惯性,那就是政府要负责为老百姓的一切行为买单!

其实这一点并不算错,毕竟政府就是为老百姓服务的。

但是一些巨婴也正是抓住了这点,强行将自身的错误行为,也归结为政府管理的缺失!

甚至近些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这个案件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会引发负面舆论!

想到了这里,老李一脸凝重道:

“不!我还是觉得我们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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