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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金牌律师,被客户送进监狱了 第3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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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0-26 05:00:59 来源:源1

当天下午,案件申请公众代表监督的情况,就已经层层上报到了华国最高法以及汉江省府。

其实仅以这个案件本身来说,是不需要上报到最高法的。

但是奈何案件的热度实在是太高了!

当天上午宣布完结果之后,就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的热议!

大部分网友都认为王家强实在是太冤了!

本来是好心救人,谁知道事后竟然被对方讹诈?

而且在原告方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法院竟然还判决被告输了?

这玩意上哪说理去?

一些网友甚至直接出主意,如果以后再遇上这种事,说什么也不能去扶!

不是不想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而是代价实在是太高了!

不过在众多为王家强鸣不平的声音中,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判决结果没有问题!

反而警方应当负起责任,把事情调查到底。

毕竟伤者是老年人,你总不能逼着让一位受伤的老年人还留心取证吧?

接下来各种声音频出,网友也纷纷站队。

甚至在网上还掀起了一场关于“扶不扶”的大讨论!

眼看网络上的讨论已经逐渐偏离轨道,此时最高法的会议室里,法界大佬们也在激烈地讨论着。

“这个案件的卷宗材料大家也都看过了,都讲一讲吧!”

一级**官陈老首先开口道。

陈老一发话,会议室里顿时静了下来。

大约过了十几秒之后,才有人开口道:

“我先说一下我的观点吧,我认为案件这么判,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承办法官在判决书上阐明的很清楚,被告方的种种行为,确实不太符合常识,而且难以自圆其说!”

“如果说扶人、送医院是在帮助人的话,那么被告方又垫付了医疗费?这个行为就非常违背常识了!”

“当然我不是说所有的人都没有这种觉悟,但是你既然没有撞人,那么你为什么会做出这些行为?”

“嗯!我同意老王的观点!”

“被告如果真的只是一个旁观者,那么在事发后,他应该有很多机会去澄清或者把自己撇开!”

“但是他并没有,甚至都没有据理力争?这是为什么?难道不是心里有鬼?”

“我不同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据理力争!有的人可能天生内向,不会表达,遇到事情之后,首先想的是忍气吞声!”

“而且即使垫付了医疗费,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

“我想请大家带入一下当时的情景,你把人送到医院,需要缴费的时候,医院会找谁?”

“伤者自己?人都受伤了,还要做检查呢!伤者家属?都不知道有没有通知到!上哪找去?”

“所以医院首先会找送医的人!”

“不过本案中被告这个小伙子倒是挺实诚,人家医院让他缴费就缴费了!”

“这一点从警方的四份笔录中可以印证!其中三份是当时急诊科的值班医生陈述,另一份是被告自己的陈述。”

“所以我认为,判决书中所谓的不符合常识这一点,完全说不通!”

“没错!我同意张老的观点!但同时我想请大家跳脱一下案情本身!”

“案情本身???”

众人均是一愣,不由地看向了说话的徐老。

“老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对呀,判案不看案情还怎么判?”

“大家先都别激动!听我解释一下再攻击嘛!”

徐老半开玩笑地化解了众人的质疑。

此时陈老也是疑惑地看向了徐老。

不过稍稍一想,便回过神来,他是想说程序问题吧?

果不其然!

只见徐老慢悠悠地说道:“大家别忘了,这是民事案件!是不是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

此话一出,众人皆是一愣!

刚刚还在反驳徐老的两人,此时也不得不点了点头。

是呀!

这个案件没有涉刑,只是一个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案件遵循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这是最基本原则!

只见徐老继续说道:

“你作为原告方,你可以有任何主张,这是你的权利!”

“但同时你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你说你被别人撞了,首先你得先拿出证据吧?”

“你简简单单地一纸诉状,将对方告到了法院,人家就要牺牲大量的时间、精力来应诉!”

“你再拿不出证据,反而让对方自证清白?这合理吗?”

“如果都这样的话,哪还有诉讼秩序可言?”

听到这里,陈老也是点了点头。

他的想法和徐老一样,这个案件并不属于特殊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那么审判结果就要严格依照双方的证据进行裁决,而不是你想当然地进行推理!

“根据上报的情况说明,承办法官称原告年龄大,还受了伤,所以在判决时,就倾向于受损失的一方!”

“要我看,这算是对判决结果的解释,但同时也是为自己找的理由!”

“我们天生都会同情弱势一方,你作为法官,在心理上倾向于受损失一方,这本没有问题!”

“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适当给予受损失一方倾斜,也无可厚非!”

“但问题是案件的事实查清了吗?”

“按照常理分析?根据生活经验可得?可能性极大?推论可知?”

陈老说到这里的时候,无奈地摇了摇头。

“从这样的推断得出的判决结果,看似对案件认真负责,其实这才是最不负责任的表现!”

“请大家想一想,在以往的那些冤假错案中,是不是也能找到这种想当然的推断?”

此话一出,振聋发聩!

刚刚大家都自动带入到了案子里面,试图从各个方面去证据双方有没有接触,反而没有注意到举证责任这个根本性的原则问题!

被徐老和陈老提醒后,众人才如梦初醒!

甚至有些后怕!

如果这个案件维持的话,那么接下来整个法院系统都会受到波及!

许多案件将变得不可控制!

半个小时之后,众位法界大佬达成一致意见:

裁判有误!

依照全案证据来看,原告方并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按照法律规定,应当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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