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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冷婚,我跑路了你发什么疯 第269章 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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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尾小锦鲤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2-27 18:22:46 来源:源1

第269章他说(第1/2页)

简知导师不由问她,“你朋友?”

温廷彦含笑看着她。

“仅仅只是认识而已。”简知此刻是半醉的,但是,还没醉糊涂,怎么也不可能说出“前夫”二字。

安娜笑容甜甜的,“我和她,我们是好朋友。”

这个她,安娜指的简知。

简知都愣了一下,尴尬自然是化解了,但是,安娜也太善良可爱了吧?

简知心里都想,还好她和温廷彦离婚的时候仿佛生死仇人一样断得干干净净,她绝不是什么偶尔诈尸的前妻,不然,都对不起安娜这份可爱。

安娜的插话,让“温廷彦是简知什么人”这个话题终结了,大家相互自我介绍,认识了一番,就开始第二场酒。

全程,简知并没有怎么说话,只是听。

听导师、另一名和温廷彦聊音乐和这边的舞蹈,他们聊的时候,简知就坐在座位吃吃喝喝,因为导师总是时不时要夸一夸简知,反而让她有点不知道怎么接话,那就以吃为敬吧。

安娜和笛悠的位置挨在一起,安娜说很喜欢《鹿鸣》这个舞蹈,笛悠一听就来劲了,必须给安娜说道说道,于是连比划带说,又有酒精的加持,笛悠仿佛找到了知音,跟安娜说得停不下来。

一个小时以后,简知的眩晕加重,他们说话的声音也开始变远。

但是此刻气氛不错,屋子里烧着壁炉,也暖暖的,很舒服。

简知靠着墙壁,眼睛微微眯着,有些迷蒙起来。

再后来,导师和另一名男生什么时候走了,她也不知道,但笛悠喝得也有点多,作为年轻人,不想那么早睡,于是简知模模糊糊听见笛悠在问:你们怎么会到这个村子里来的呢?简团长带我来这里之前,我完全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个地方。

“我们的朋友曾经来过,我们跟着他的脚步来的。”安娜说。

简知是在这一刻稍稍清醒的,“孟承颂还来过这里吗?”

“是的。”这次回答她的人是温廷彦,“如果不是在他的旅行日记里看到,我们也不会知道,在世界的角落有这么个地方。”

“他……也会跟着跳舞?”简知脑子里还有点糊涂。

“会啊。”温廷彦忽然念道,“这里的石头房子居然是粉色的,山海之间,遗世而立。羊肉炖得稀烂,土豆和胡萝卜吸饱了汤汁,黑面包蘸着汤,嗯,暖和,管饱。旁边的老头儿开始拉手风琴,琴声一起,气氛就对了,对到什么程度呢?我也能上去跳舞。不知道那个爱跳舞的女孩来了这里会怎样?这里的东西——房子、食物、音乐,都直接,不绕弯子。你需要温暖,有炉火;需要饱腹,就有炖肉;需要宣泄,就有音乐。粗糙,却挺好。”

“你念的是什么?”简知恍恍惚惚的,但每一个字都听进去了,“孟承颂的日记吗?”

“是的,我现在住的,就是他曾经住过的民宿。”

简知点点头,像是有点能摸索到孟承颂的风格了。

每一篇旅行日记都简单利落,如果写景,寥寥几笔就能让人想象出他眼里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如果是写食物……

她拈起一片黑面包,蘸着炖肉的汤,咬一口。

依然很硬,挺有嚼劲,没沾上肉汤的部分,能把她口腔内的肉扎疼。

她想象着孟承颂吃这种黑面包时的情形,不知道是不是醉酒的原因,人晕乎着,这个人的影像却在脑海里渐渐清晰起来。

她开始想起这个人,好像无论吃什么都吃得很开心。

是有一次吧?

她练功练得太晚,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几乎都空盆了,窗口还剩他一个人在打饭。

她平时没怎么注意他,那时乍一看,才发现他吃得可真多啊,比她的饭盒大一倍的饭盆,里面装满了米饭。

而窗口只有两个菜盆里还有一点菜渣,刚好够一勺白菜,一个炒肉片,他准备包圆的。

她来了,他就只打了半勺白菜就准备走。

她猜,是把肉和剩下的白菜留给了她。

当时她还叫他来着,“那个肉片,我们一人一半啊?”

她觉得不好意思,他那一大盆饭,就着半勺白菜怎么吃?

他忽然回头,神秘地和她说,“我有一道美味佳肴,你敢不敢跟我去吃?”

“啊?”简知当时被他的表情跟弄迷糊了,什么美味佳肴?要她一起去吃?

她后来是真的跟他去了,主要是觉得,他把肉留给自己,她有点不好意思,想着,如果他是骗她的,那她就把肉再分他一半。

结果,那天傍晚,他带着她在学校的树林子里翻了好一阵的知了猴。

当他把一小堆知了猴堆在她面前时,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你……还是吃肉吧?”她脸都白了,把自己的碗递过去。

“你不懂。”他神秘地说,“可好吃了。”

然后,她就看着把这一堆知了猴洗干净,处理好,拿几块石头搭了个简易灶,拿他自己的不锈钢饭盆盖子当锅子,把知了猴放在上面烤。

他还邀请她吃……

她真的是抱着最大的歉意,才留下来一直陪着他的,如果不是她,他也不用吃这东西。

可是,还要她吃,她可就死也不敢尝试了……

她甚至把她碗里的肉都分到他碗里了,他还要坚持吃知了猴,还说,“既然你给我一半肉,我就给你一半虫子。”

她被吓得赶紧把碗撤回来,最后,他还是把肉还回给她了——瘦肉,肥肉和辣椒他留下来了。

他说,哇,给虫子加点肥肉和辣椒,它更好吃了。

他是真的吃得津津有味。

简知真的,不知道那个傍晚,是怎么把碗里的饭吃完的,应该得亏她练功练得太饿了,才没有被影响食欲……

结果,吃完回去的时候,他还说,“你知道吗?其实蝗虫也很好吃的,下次……”

没有下次!

坚决没有下次!

她都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抱着碗飞快从他身边跑开了。

不想再多一听一个字!

然后,她就听见他在她身后大声笑。

笑得很开心那种。

他好像常常都是这么开心的。

简知的眼神有些恍惚。

她坐在民宿里,在炉火和炖肉的香味中,醉意朦胧,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傍晚,知了猴在简陋的石头灶上被烤得噼啪作响。眼前的人,脱了校服外套,让她拿着,只穿了件宽松的T恤,到处抓知了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69章他说(第2/2页)

哦,对,孟承颂喜欢穿宽松的衣服。

尤其春秋的时候,总是有许多宽松的粗针毛衣……

她眯着眼睛,恍惚中,对面说话的人,是孟承颂的样子。

“孟承颂。”她醉意朦胧的,忽然打断了对方的话,“你后来抓蝗虫吃了吗?”

话音停止。

对面的人呆了一下,“你叫我什么?”

“孟承……”简知揉揉眼睛,嗐,原来是温廷彦啊……

她摆摆手,“抱歉,看错了。”

“你喝醉了。”温廷彦笑着说。

简知点点头,是啊,不然怎么能把人认错呢。

忽然就觉得,有点意兴阑珊。

她撑着额头,“真是喝多了,今天早点休息吧。”

她起身,搭着笛悠,“走,我们回房间去了。”

“好的,团长。”笛悠酒量比她好,啤酒只是点燃了笛悠的情绪,但是,人还挺清醒。

笛悠还回头跟安娜道“拜拜”,然后吐着简知回房间去了。

温廷彦和安娜一起,几乎异口同声,说了声“拜拜”。

简知万万没想到,这个晚上,她居然做梦梦到孟承颂了。

十二年了,其中甚至有好些年,她都把这个人忘记在脑后了,在异国他乡某个角落的她,居然会梦到他。

梦到他开着一辆很酷的改装越野车飞驰而来,低沉的引擎轰鸣声撕破了海岸线的宁静。

她和一群同学站在一个码头上等,等着他由远及近,最后在他们面前停下。

车门推开,孟承颂跳下车,穿着件磨损的工装裤,皮靴,身上套件宽大的毛衣,毛衣被海风吹得紧贴在身上。

“嘿,你们都到了啊?我给你们带了美味佳肴。”然后,就看见他从车里拿出来一盘……炸蝗虫。

冉琛在她身边尖叫。

这个梦就醒了。

黑暗中,梦里孟承颂被海风吹乱的头发和灿烂的笑容,清晰得仿佛就在眼前,她甚至觉得,她闻到了汽油、海风和阳光混合的味道,野性又干净。

可是,她知道,那是梦。

只能是梦。

梦里那么鲜活的人,早已经不在了。

他的遗物,还是她亲手埋在古刹的百年樟树下。

为什么会这样呢?

他生前,她丝毫不会想起他,他离开人世多年以后的如今,却时不时听见人提起他。

现在还做梦了。

这种感觉不好受,像有什么东西堵在心里,哽得很。

她摸到手机,默默搜索:梦见一个去世的人,代表什么?

网上的答案却是一大串分析,分各种不同的情况。

于是她又补充:是一个很久没见面的同学,从前也只是普通同学关系,甚至没有太多来往。

网上又给出了分析:可能他代表着一个“过去的时代”或某种特质,象征着你目前生活中需要、缺失或者正在经历的某种品质。

简知放下了手机。

不管网上解梦说得对不对,但有一点她是认可的。

孟承颂身上的特质,是她需要的——肆意张扬地活着,温暖灿烂地活着,哪怕一生极其短暂,也一定要如烟花般曾经璀璨。

放下手机后的她,很快又沉入了梦乡。

这一觉倒是无事。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人也清醒了,再想起昨晚的梦,觉得应该是喝酒的时候想到了高中往事,才会做梦的。

第二天她要和导师去岛上的传统舞者老人家家里去走访。

原本说好是他们住的这家房东带着过去,但房东临时有事要出岛,就委托隔壁家,其实就是他哥哥,带着他们去。

于是简知他们来到隔壁找房东哥哥。

简知忽然想起昨天有说到,孟承颂当年就住的这家,不由多打量了几眼这家民宿。

发现这家民宿开的时间更长一点,应该是这个村子里最早的民宿了。

这家民宿彰显权威的方式,就是有一大柜子的客人留言本。

这也是这个店的特点之一——很干净,但是处处都充满着历史感。

简知站在柜子门口,心里想着,会不会有一页是孟承颂的留言啊?

但她马上要出发了,来不及一本本找,这也太多了!

“你站在这里,是想找孟承颂的留言吗?”身后忽然想起一个声音。

简知回头,只见温廷彦和安娜出来了。

安娜在温廷彦身后冲她笑。

她也和安娜礼貌地打招呼,然后回答温廷彦的话,“刚刚是这么想的,但是……这会来不及了。”

“我找过了。”温廷彦说。

“真有?”简知还是有点期待的,想看。

“我拍下来了。”温廷彦把手机拿了出来,打开了照片。

简直好奇的伸过头去看,温廷彦却把手机藏了起来。

“我传给你吧。”温廷彦点开照片,和她的手机碰。

于是,一张写有现在对简知来说算得上熟悉字体的照片传了过来。

“本来房东说我可以把这一页撕走的,但是我想,阿颂的梦想就是走遍世界每个角落,那就让他的印记留在他停留过的地方吧,就算是做个记号,让世界里记得他来过。”

温廷彦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已经打开了照片看,边看边点头,她认可温廷彦这个想法,而照片上的字也进入她眼帘。

如果你想忘记这个世界,请来这里。

如果你想记得这个世界,请来这里。

一个会让人遗忘,又会让人想要思念的地方。

这段话可就写得太隐晦了。

她的理解是,来到这里,音乐,啤酒和舞蹈可以让人忘记烦恼,可是到了这里以后,又会格外想念自己思念的人。

所以,孟承颂有思念的人……

她想起昨晚温廷彦念他的旅行日记时提到一个“跳舞的女孩”,忍不住问温廷彦,“孟承颂是有女朋友吗?他提到的跳舞的女孩就是吧?”

简知觉得这是合理的。

也许他就是带着女朋友来的呢,因为女朋友爱跳舞,他才会陪她来感受音乐和舞蹈的极致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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