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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徒跪下!师尊摆烂后躺赢修仙界 第14章 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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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薯条果冻 分类:仙侠武侠 更新时间:2025-12-04 05:09:31 来源:源1

第14章试探(第1/2页)

模样有几分相似,那又如何?

林明轩琢磨不过来。

世人无非两只眼睛一个鼻子一个嘴巴,总有人的样貌恰好有几分相似。

云夕是孤鸿剑尊捡回来的孤儿,养了这么多年,言传身教,有些像不是很正常吗?

从师尊那里出来,林明轩并没有讨到灵石。

他的师尊看他买回来的那堆丑法衣就烦,让他自己把法衣卖出去换灵石再去买药材。

这些法衣哪里卖的出去啊。

林明轩只好放下这事,跑去找江梦怡。

今天听云夕说她和梦怡师妹关系好。

他这个师妹冰雪聪明,怎么偏偏被云夕给蒙骗了。

他不能让沧澜宗的希望被云夕带坏。

林明轩找到江梦怡时,她还在罚跪。

周围只有偶尔路过的杂役弟子,他就跪在江梦怡旁边,说起自己今天遇到云夕的事。

“云夕这人特别虚伪,我师尊说她惹不起,师妹你以后要离她远点,别被她蒙骗了。”

江梦怡:“她为何惹不起?”

“我师尊说因为她和师伯长得像。”林明轩看着江梦怡的脸,咦了一声,“师妹你和云夕长得也有几分相像。”

就是江梦怡和孤鸿剑尊长得不像。

为什么啊?

都是孤鸿剑尊教导的,江梦怡怎么不像孤鸿剑尊?

有了林明轩的提醒,江梦怡似乎也意识到不对的地方了。

她说自己和云夕接触后,孤鸿剑尊就对她的态度冷淡了这么多,还狠心让她跪了一日。

她装晕都没用,醒来还要接着跪。

她在心里问系统云夕和孤鸿剑尊的关系,系统也只说她攻略孤鸿剑尊进度不够,解锁不了支线剧情。

江梦怡:凭什么?全本书剧情她都知道,云夕连名字都没出现过,现在就成支线剧情人物了?

……

已经从炮灰晋升支线剧情NPC的云夕,在两名随从的陪同下,在和话本铺的老板理论。

“哎哟,小仙子啊,我们店要做生意,那肯定进的是最时兴的话本,现在仙子们都爱看情情爱爱,你何必非要买那什么什么游记呢?”

云夕不乐意了:“是《鬼王六界游记》!它一百年前还很火的,当时好多人看这书呢!你们这店铺不是藏书量最多的吗?为何没有啊?”

情情爱爱的话本她昨日已经买过一些了,今日见到林明轩,她想起自己以前的事,突然就想起当年还没追完的话本。

去问了才知道,《鬼王六界游记》早就不拓印了,以前卖的版本也不再贩了。

云夕的天塌了。

她从记事起就在追《鬼王六界游记》,被夺舍一百年,出来后连后续都看不上了?

好在老板是个好人,问云夕要了住处,说让人去外面的话本铺里找找还有没有《鬼王六界游记》,找到就给云夕送上去。

云夕灰溜溜地带着两人往回飞。

一路上叶星朗也兴致不高。

夜瑾与云夕并肩飞行,问:“我也看过《鬼王六界游记》,里面记载了许多鬼族的有趣奇闻,师尊是从何时看的这书?我记得我刚拜师时,那本游记的作者还在写。”

六个徒弟里,夜瑾是心眼子最多的那个。

云夕听出他话中的试探,并未思考很久。

“当初刚被赶出沧澜宗,顾着自立门派当然没去打听这些。现在不是要把你们送走了嘛,也想慢慢找回以前的乐趣。”

她这一说,叶星朗就更不高兴了。

现在的师尊真的很好,给他们买法衣法器,还带他们吃了好多以前没吃过的东西。

他从小到大,对他最坏的人是之前的师尊,对他最好的人是现在的师尊。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4章试探(第2/2页)

如果云夕一直这样,他就不想换师尊。

下山一趟,再回去时,云夕发现自己的洞府已经被修好。

没人找她领功劳,但她知道是其他几个徒弟干的。

施法痕迹不会骗人,是阴不喜和孟凌泽修好的,连她那损坏的柜子和桌椅都被修复了。

其中一定也有叶逸尘的参与,没有他指点的话,阴不喜和孟凌泽不会那么细心。

让夜瑾和叶星朗帮忙把今日新买的柜子在洞府内摆好,云夕把储物袋丢给夜瑾。

“法衣法器和糕点都拿下去分了吧,让叶逸尘这几日炼丹的时候给我列个药材单,缺什么我拨灵石让你们自己下山去买。秘境凶险,这几日我们要做足准备。”

“是。”

洞府焕然一新的感觉令云夕心情好了不少,她把买不到自己以前最爱看的话本这事,短暂地抛到脑后了。

这六个徒弟不索命的时候,还是挺好的。

夜瑾和叶星朗离开洞府后,她拿出那只紫色的纸鸢,写信给孤鸿剑尊,告知她三日后会启程去西南边的小秘境。

是孤鸿剑尊用纸鸢说想她回家。

那她就勉为其难当孤鸿剑尊是自己的长辈吧,出门前提前跟长辈报备。

“这么多法器和法衣,都是她买的?”

阴不喜看着分到自己手上的一条镶嵌了炎阳珠的骨鞭,和两套宝蓝色的法衣,面色僵硬。

夜瑾往他面前再放一个食盒:“还有糕点。”

还未打开,孟凌泽就闻着香气凑了过来,他咽了咽唾沫:“没下毒吧?”

叶星朗:“当然没有,师尊喊我去买的,她没经手。”

听到这话,孟凌泽赶紧打开食盒,拿了块桃酥放进嘴巴里,香得他眼睛都眯成缝了,嘴里的还没嚼完,又要去抢下一块。

实际上没人和他抢。

阴不喜看他吃了没问题后,才拿了一小块夹了肉的煎饼咬了一口,肉香味在唇齿间流连,把他的馋虫勾了出来。

修仙的好处就是能够辟谷,他再也没饿过肚子。

但以前的他,就因为吃不上饭而苦恼,才会被云夕一个白馒头,就骗来给她当徒弟。

有肉的煎饼真好吃。

阴不喜加快了进食速度。

叶星朗提着另一个食盒去找叶逸尘。

叶逸尘只淡淡地扫了他一眼,看到自家弟弟换了身行头,模样大变,他垂眸,更专注地把药草淬炼完加入丹炉中。

“师尊特意给你买的,哥,你吃点呗?”

“修仙者不食五谷。”

“吃呗,刚刚师尊看了新洞府,还笑了呢。”

“我说了……”

叶逸尘一张嘴,叶星朗就往他嘴里塞了个糕点。

是软绵绵的蒸糕,又甜又糯,很好吃。

叶逸尘咀嚼着,视线落在叶星朗的面容上。

弟弟比以前多了些笑意,今天出门一趟,脸上虽然有忧愁之色,但言行都比以往肆意了许多。

能够看出云夕对他弟弟不差。

帮云夕修洞府,是叶逸尘看在云夕帮自己弟弟渡雷劫的份上才干的事,不代表他能接纳云夕这个人。

一块蒸糕吃下肚,叶逸尘一脸严肃:“江仙子给小师弟传音,让我们在去秘境的路上,将云夕引到陷阱中。”

叶星朗难以置信:“哥!我们不是和师尊签了魂契吗?不能对师尊动手啊!”

叶逸尘:“我们不动手,是江仙子要动手罢了。星朗,这才几日?你就已经和云夕一条心了?你忘了她以前是怎样对我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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