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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恶婆婆:我靠发疯治全家 第一卷 第11章 毒子献计,要把亲妈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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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肆肆柒柒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1-23 05:36:24 来源:源1

第一卷第11章毒子献计,要把亲妈送进疯人院!(第1/2页)

精神病院。

这四个字从王建国嘴里吐出来,没有温度,像四根冰冷的钢针,钉入了病房的空气里。

李红梅的哭嚎声,像是被一把无形的剪刀猛地剪断。

她呆滞地看着自己的男人,泪痕还挂在脸上,眼神里却只剩下茫然与一种发自骨子里的寒意。

“精神病院?建国,你……你是不是烧糊涂了?那地方……”

“她现在干的事,有一样是人干的吗?”王建国猛地压低声音,那股子从牙缝里挤出来的狠劲儿,比咆哮更让人心惊肉跳。

他指了指自己缠着纱布的手,又指了指床边还在发抖的儿子。

“你想想!从她醒过来那天起,哪天正常过?”

“拿菜刀要砍你,拎着粪桶追着我浇,现在,她抓着自己的亲孙子,硬往嘴里灌锅底灰!”

王建国越说,眼神越亮,那是一种为自己的恶毒找到完美借口的兴奋。

“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她要是不疯,我这手能伤成这样?小宝能受这个罪?她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一个会打人的疯子!”

他凑近了,声音里带着毒蛇吐信般的嘶嘶声。

“这种人留在家里,就是个随时会炸的雷!迟早有一天,她能拿刀把我们一家三口全砍了!”

李红梅被他这番话吓得浑身一个激灵。

确实。

钱秀莲最近的所作所为,早就超出了她的认知。

那双看人时毫无感情的眼睛,那说动手就动手的狠辣,哪里还是从前那个可以随意打骂的婆婆。

分明就是个索命的恶鬼!

“可……可她毕竟是你妈啊!”李红梅的犹豫,并非出自孝心,而是源于对名声的恐惧,“把她送进那种地方,村里人会戳我们脊梁骨的!”

“名声?”王建国冷笑,那笑声里满是怨毒。

他摸着自己受伤的手,看着儿子满脸的污痕,恨意滔天。

“老子手都快废了,儿子被她当畜生一样折磨,我他妈还要个屁的名声!”

“再说了,这事儿,得换个说法。”

他几乎是贴着李红梅的耳朵,一字一句地教她。

“我们不是在害她,我们是在救她,是为了她好!”

“你想,她病得这么重,控制不住自己到处伤人,万一哪天失手把人打死了,是不是得去蹲大牢?”

“我们做儿女的,怎么忍心看她一把年纪还去吃牢饭?所以才含泪把她送到医院去治病!这是大孝!谁敢在背后说我们半个不字?”

这套颠倒黑白的歪理,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李红梅心里最后一道枷锁。

对啊!

我们是为了她好!是怕她闯下大祸!

她心中那点仅存的不安,被这套冠冕堂皇的理由冲刷得一干二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扭曲的快意。

“那……我们怎么送?”李红梅急切地问,“她现在那身蛮力,我们俩加起来都不是她对手。”

“硬来肯定不行。”王建国眼珠一转,一条毒计已然成型。

“我厂里有个同事,他表舅就在县精神病院后勤开车。”

“我明天就去托他,让他跟他表舅说,就说我妈犯病了,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请求医院派两个穿白大褂的医生过来,直接把人接走!”

“找外人来?”

“对!就得找穿那身衣服的!”王建国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色,“村里人再没见识,也知道那是公家的人,是来给人治病的,谁敢拦?”

“到时候,咱们俩就在旁边哭,喊着‘妈,我们都是为了你好啊’,这出戏,不就做得天衣无缝了?”

王建国越说越亢奋,仿佛已经看到钱秀莲被两个白大褂死死按住,哭喊挣扎着被拖走的场景。

“这法子好!”李红梅的眼睛也迸发出贪婪的光。

她恶狠狠地咬着牙:“等把这老不死的送走,我看这家里谁还敢跟我们横!那笔钱,那座房子,就全都是我们的了!”

夫妻两人对视一眼,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丑陋的贪婪和恶毒,嘴角勾起了同款的笑容。

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

床边,那个一直安静趴着、早已停止哭泣的王小宝,正睁着一双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一卷第11章毒子献计,要把亲妈送进疯人院!(第2/2页)

那眼神里,有懵懂,有模仿,更有与他父亲如出一辙的怨毒。

他伸出小手,抓起床头柜上的一只蚂蚁,用两根手指,慢慢地,一下一下地,将它碾成了齑粉。

与此同时,王家大院。

钱秀莲坐在堂屋的主位上,手里捏着那张写着“欠条”的薄纸。

院子里,王建军和赵春花像是两只被吓破了胆的鹌鹑。

一个在灶房里,把一口铁锅刷得铿锵作响,恨不得把锅底都刷下一层铁来。

另一个则拿着抹布,把家里所有的桌椅板凳都擦得油光锃亮,连灰尘都不敢留下,仿佛这样就能擦掉心中的恐惧。

外面那场惊天动地的闹剧,他们躲在屋里,听得一清二楚。

婆婆抓着亲孙子灌锅底灰。

李红梅被一脚绊倒,摔得满嘴是血。

最后,婆婆当着全村人的面,撂下狠话,震慑全场。

这一件件,一桩桩,像一把把重锤,彻底砸碎了他们心里最后侥幸和算计。

这个妈,是真的疯了。

也是真的,惹不起了。

钱秀莲对他们的恐惧视若无睹,她只是平静地看着手里的欠条,看着上面那个鲜红的指印。

一百块。

前世,王建国伤了手,她何止拿了一百块?

她掏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卖掉了陪嫁的银镯子,还放下所有尊严,低三下四去求人借钱,凑了足足五百块给他。

结果呢?

他病刚好,第一件事就是揣着钱,去县里扯了身时髦的的确良衬衫,烫了个时髦的卷花头,在酒桌上对那帮狐朋狗友吹嘘自己的本事。

而她,为了还那笔债,吃了整整一年的咸菜配稀粥,饿得整夜整夜胃里发慌。

想到这些,钱秀莲的心里竟无波澜。

那些曾让她心痛到滴血的记忆,如今再看,只像是在翻一本别人的旧书。

怨?恨?

早就随着前世的死亡,一同埋葬了。

剩下的,只有一片死寂般的冷静。

她现在考虑的,是更实际的问题。

抚恤金和退休金,看着不少,但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

何况,家里还养着王建军和赵春花这两个只会吃饭不会干活的闲人。

必须,得找个来钱的道儿。

现在是八十年代初,风口之上,遍地都是机会。

只要脑子活,胆子大,挣钱并不难。

她前世窝囊,可为了贴补王建国那个无底洞,也跟着村里人学了不少手艺。

腌咸菜,做酱菜,纳鞋底,织毛衣……

可这些小打小闹,挣个零花钱还行,想靠这个翻身,还差得太远。

她需要一个投入小,见效快,而且别人轻易模仿不来的东西。

钱秀莲的脑子飞速运转,前世几十年的记忆碎片在脑海中飞速闪回。

忽然,一个画面在她脑中定格。

那是很多年后,她被王建国一家赶出家门,流落街头,饥寒交迫。

在一个小饭馆的后门口,她闻到了一股毕生难忘的味道。

麻、辣、鲜、香,还带着一股勾魂的爽脆。

她当时饿得头晕眼花,还是厚着脸皮去问那是什么。饭馆老板是个好心人,可怜她,给了她一小碟。

——麻辣萝卜干。

就是这个!

这个年代,人们的口味还普遍清淡,尤其是在他们这个北方小县城,麻辣这种刺激的味型,绝对是独一份的新鲜玩意儿!

萝卜便宜,家家户户都种,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关键,在于调味。

那个“麻”与“辣”的黄金配比,才是这道小菜的灵魂。

前世,她为了活命,就在那家小饭馆里打了好几个月的杂,老板看她手脚勤快又实在可怜,便将这个安身立命的方子教给了她。

这个方子,就是她这一世翻身的本钱!

钱秀莲死寂已久的心湖里,第一次,有了极其微弱,却无比真实的火热。

那不是为了复仇。

而是为了她自己。

为了能堂堂正正、舒舒服服地活下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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