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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术士的我选择去当圣骑! 第13章:再见图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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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事皆修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2-07 17:55:19 来源:源1

第13章:再见图姆(第1/2页)

十天后,兰斯挥剑,一抹亮光出现在剑身,斩在木桩上。

砰!

感受着手感,兰斯吐了一口气。

果然,是魅力术士带来的能力强化。

以之前的学习速度,五天内,他就应该将圣光印记锻炼到精通。

但是并没有,锻炼到一定程度后,兰斯感觉到锻炼效果一下子慢了下来。

十天了,他仍没有将圣光印记锻炼到精通层次,看样子他本身天赋也不是很高。

将木剑放回去,兰斯转身离开,既然已经确定“天赋”是魅力术士带来,那接下来就该迅速提升“魅力”了。

兰斯瞥了一眼自己术士职阶,石皮已经剥落了百分之三十六左右。

在体内构建圣气回路后,石皮又剥落了一些。

回到旅馆,兰斯取走钱,直奔一间装备店。

青森装备店,在冒险者新人中最受好评的武器店,里面的武器和防具都是物美价廉。

所以兰斯要买装备,就直接选择了这里。

一进店,兰斯就看见不少冒险者挑选武器,模样大多很年轻。

服务员都忙着招呼其他人,暂时没人搭理兰斯。

兰斯也没在意,径直向武器区走去。

上下扫了一眼,兰斯选中了一把单手剑,挥舞了一下,感觉有点太轻,手感也不是太好。

再试了三把,兰斯选中了一把灰白色的单手剑。

然后再是单手盾,不过这次有服务员空闲下来,过来询问:

“你好,你想购买什么装备?”

“盾牌、一套皮甲、厚底的靴子和头盔。”兰斯道。

“好的。”服务员开始带着兰斯挑选物品。

总共花销如下:

十一银,灰钢单手剑,普通单手剑的上品。

二银,铁包木小圆盾。

三银,铁质头盔。

十六银,一套合身皮甲,蛮牛皮制作。

五银,包含剑鞘、皮靴、剥皮刀、火石、帐篷等杂物。

六银,精力药剂和能量药剂各三瓶,前者快速恢复精力,后者能快速恢复圣气。

看着镜子中全副武装的自己,兰斯感觉自己强的可怕。

果然,有装备的底气就是不一样。

‘那接下来就是找个任务称量一下自己实力了。’

兰斯思索了一下,转身出店。

路上还有冒险者向他申请组队,毕竟兰斯这一身装备在普通冒险者中算是十分有牌面。

但兰斯都拒绝了。

他往后要走的道路注定不适合普通人跟他一起组队。

与其到时候难看的分别,倒不如一开始就不要扯上关系。

到了冒险者公会,兰斯直接去看任务栏。

这一部分他已经很熟悉,毕竟他经常在这里接任务。

不过他以往接的最多就是清理下水道、搜集草药、搬运货物这种打杂的任务。

但这次,他决定接一个讨伐任务。

可看了好几遍,兰斯也没有见到太安全的任务,剩下的都是需要一定实力的冒险者或冒险者小队去处理。

没确定自己实力定位前,兰斯并不打算接这种看似危险的任务。

忽然,他肩头被拍了一下,耳边响起一疑惑的声音:

“兰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3章:再见图姆(第2/2页)

“嗯?”兰斯转过头,就见到一张粗犷的脸疑惑看着他。

看见他脸,那张粗犷的脸上浮现惊喜:“还真是你,兰斯!”

“你是?”兰斯却有些疑惑道,他感觉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是谁。

“我啊,图姆,你忘记了?”图姆有些焦急道。

“哦,图姆啊!”兰斯立即回想起来,“你过来接任务吗?”

“是的,鲍恩已经完全康复了,我们准备接个任务热身一下。”图姆说完,随后好奇问道,“兰斯,你呢?”

“我也准备接个任务。”兰斯心微微一动,佯装叹了一口气,“可惜没有太适合我的。”

“你准备接什么任务?”图姆问道。

“我前几天刚成为圣骑,想接几个讨伐任务测试一下实力。”兰斯道,“不过安全一些的任务都被接走了,我也不知道剩下哪些任务适合我?”

“这样啊。”图姆点点头,上下打量了一下兰斯,“不过没想到你居然会成为圣骑,我还以为你会成为牧师呢?”

“牧师不太适合我。”兰斯耸肩。

图姆思考了一下:“既然这样,兰斯,你暂时加入我队伍,你救了鲍恩,还是圣骑,带一下你,我相信我队伍中其他人都会同意的。”

“那就麻烦你了。”兰斯没有客气。

从当日表现看,图姆还是很在意鲍恩,一个在意自己兄弟的人,人品也不会太差。

鲍恩也是,事后还会回礼,至少基本道德底线还有,倒也不用太担心背后会被捅一刀。

“小事。”图姆摆手,然后看向任务墙,随后指向一个任务:

“剿灭兰格村附近的哥布林如何,二三十只的数量,对我们来说很轻易了。”

“没问题。”兰斯点头,内心却稍微感慨,穿越到奇幻世界,杀哥布林这种事果然是不得不品的一环。

不过这个世界的哥布林倒不像他穿越前日轻小说的哥布林,对雌性极为感兴趣。

它们反而更像战锤中的兽人,靠“孢子”繁殖,能从地里“生”出来。

也得亏它们没有“俺寻思”这种力量,脑袋也不聪明,不然兰斯感觉它们已经统治世界了。

但即便如此,这种魔物已经成为人族历史中给人族造成伤害最大的种族。

因为它们没有**,却有极为旺盛的食欲,一旦壮大起来,就跟蝗虫一样,去吃一切能吃的东西。

而人族这种善于经营的种族,是它们眼中最好的劫掠目标。

用一个去关系类比,那二者关系大概就是古代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但二者已经没有调和的可能,除非一方彻底灭族。

可根据目前状况看,两个种族间的仇恨估计还会绵延千年乃至万年之后。

“那行,我去接任务。”图姆点头。

不过他刚走几步,想起什么,有些尴尬道:

“对了兰斯,我们小队正式组队了,所以你加入,这个任务经历也不会添加在你任务履历上。”

“当然,钱我们还是会按功劳分配的。”

“没关系,能带我就不错了。”兰斯微微摇头。

他倒不在意任务履历这东西,实力到了,该有的还是会有的。

“好。”图姆继续去接任务。

接完任务后,图姆带兰斯去见他小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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