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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暗卫重生在娱乐圈杀疯了 第225章 法庭见,不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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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正在码字的小鸽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2-15 06:05:52 来源:源1

第225章法庭见,不是说说而已(第1/2页)

萧景辰这一条V博发出去的时候,正好是快到午休的时间。

第一批看到的人,是午饭前摸鱼刷手机的上班族。

第二批,是刚下课习惯性掏手机的学生。

第三批,则是盯着热搜列表、准备看中午“新瓜”的各路吃瓜群众、键盘侠、黑粉等。

第四批,就是各路关注萧景辰的圈内人士了。

除了关注这件事的明星艺人们,还包括娱乐大V以及造谣的营销号们。

有人一开始还以为是之前那条长文的后续澄清证据、或者是萧景晨继续发文怼人。

点开一看——

【程序已启动。】

短短四个字,配一张公文照片。

评论区在绝对的震惊中,出现了三秒的风平浪静。

直到第一条满是问号的评论弹出,凝固的屏幕才被瞬间点燃。

【???法院??他真告了???】

【路人震惊!萧景辰他居然没说假话???】

【案件受理通知书?!我TM第一次在明星V博里见到这玩意儿!】

【活久见系列更新了!】

【六百六十六!!!】

【不是律师函吗???】

【楼上的,其实艺人律师函很多都是自家工作室搞出来的……这个可不一样!相当于警察的银手镯已经扣在你手上了,懂?】

【我勒个去!!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我已经迫不及待看后续了哈哈哈哈~】

【咔咔咔!!好香的瓜!好吃!多来点!!】

【牛逼啊牛逼!萧景辰内娱有你了不起,有事你是真告啊!】

十分钟后,这条V博直接炸穿服务器。

——【评论区】

“来个人告诉我,这不是P的吧???”

“我来负责任的告诉你,不是!就是H市法院的公文,已经属于进入程序了。”

“笑死我了,早上还在有人说他是‘嘴硬公关’,现在好了,人家案件号都挂上去了。”

“从‘法庭见’到‘已立案’的距离——一张纸。”

“营销号们,现在删贴还来得及吗?(并不)”

“???早上才发的公告,这才几点啊,立案通知书就出来了?!”

“我第一条潜规则的瓜都没吃完,萧景辰这法院传单就已经狠狠拍我脸上了!”

“谁懂啊!刚还在跟同事说‘萧景辰不会起诉’——打脸来得猝不及防……”

“不是!他是踩着哪吒的风火轮去立的案吗?这么快!!”

“萧景辰,你有这效率你进什么娱乐圈!你去写小说啊!日更十万不是梦!”

“哈哈哈,我愿称萧景辰为娱乐圈最快的男人!(狗头)”

“我操,这就是我粉的男人!支持辰哥法律维权!”

“以前我看到粉丝刷支持法律维权这话,我都当笑话看,没想到今天居然成真了……”

“认真发问一句:以前那么多被乱黑的艺人,怎么没人这么干?”

“以后明星被黑请按这个标准卷起来谢谢。”

当然,质疑声也如约而至:

“笑死,从发公告到立案成功就三小时?法院是你家开的?真当网友没打过官司?正常流程没两天根本下不来!”

“看出来了,萧景辰是一点法律程序的常识都没有,他这是拿假东西忽悠大众呢。”

“绝对是P的,我认可你P图的技术了,很真!(狗头)”

“真会玩,连法院文书都敢P,也是法制咖(贬义)了。”

“不过他这手段是真厉害啊,爆出这种丑闻居然还能想出这些招数来扭转乾坤,引得一批傻逼给他洗地!”

“想想都知道不可能这么快立案,这就是一场大型洗白秀而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25章法庭见,不是说说而已(第2/2页)

偏偏就有一批人被说动了:

“好像……从时间上确实有点离谱?”

“对哦,早上发文,中午立案,这效率是不是太玄幻了点?”

“我不是黑也不是粉,但我也觉得有点假,一般流程没这么快。”

“如果真是P的,那就真的离谱了,属于玩大了。”

“果然人设越完美崩得越快,这波操作太刻意了,明显是危机公关还有立人设的套路,傻子才信。”

“……到底是什么情况?我懵了!有没有个懂法的人出来科普一下?”

不到二十分钟,新的热搜话题就被硬生生顶了上去:

第一条:#萧景辰A国试镜被潜规则#

第二条:#萧景辰拒绝造谣#

第三条:#萧景辰的清白由我保护#

第四条:#萧景辰:告你就告你,还要挑日子吗?#

四条热搜全是萧景辰的名字,就像四座舆论大山,安安静静地立在那儿,不可撼动。

有人忍不住截图发到各个平台:

“继续来了:第四集《法庭:申请参战!》,前情回顾请见前三条热搜,谢谢。”

“爽!这剧情进展,比看修仙男主被废后突然亮出隐藏灵根还要炸裂!”

“正常人:生气→发泄→算了,萧景辰:生气→告你→法院见→发立案通知。”

“从‘网络骂战’一路打到了‘司法’现场,这尺度我爱了。”

“非粉!但就冲萧景辰这说到做到的性格,关注了!!”

话题上了热搜榜首之后,许多法律博主和普法账号也开始陆续现身:

【@法条读给你听:

简单说一下,目前图中这类《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意义——

代表原告的确有证据证明诽谤造谣确有其事。

接下来被告人即将收到法院传送的被告答辩状。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被告方拿不出证据切实证实自己所言确有其事的话。

那么法律的重锤就会真的落下来。

法庭之上,证据才是唯一的语言!

而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

【@一个很烦的律师:

很多人觉得“网上说两句而已,最多删文道歉”。

但现实是——

当当事人真的选择诉诸法律,你在键盘上随手敲下去的每一个字,都有可能要付出实际成本。

注意,这不是什么“明星特权”。

是任何自然人都有的权利,只是大多数人没有选择去走这条路。】

吃瓜群众们一边看科普,一边情绪高涨:

“看懂了,就是——造谣一时爽,追责火葬场。”

“法律面前,本来就该人人平等。你被造谣成这样,有机会你不告?”

“你不告没关系,他告就行了。总得有人先迈出第一步。”

“这一次,我决定严肃起来叫萧景辰一声——爷,牛逼。”

“从今天起,谁在我旁边造谣,我都会友情提醒他一句‘建议你谨慎发言,本地法院欢迎你’。”

“想想看,被告席上坐的是一堆当初敲键盘的人……那画面,真是值得期待。”

——

中午一点整。

#萧景辰:告你就告你,还要挑日子吗?#话题热度破亿。

评论区里,有人用很朴素的一句话做了总结:

【他用一纸诉状,如惊堂木落下,在所有人耳边回响。】

而被全网热搜围猎的萧景辰,此刻正坐在烤肉店里,悠闲地和好友争抢着最后一片滋滋作响的五花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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