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咕噜。咕噜。
像在摸一只蹲踞的狮子。
这脸皮因风吹日晒,粗糙的很,像在摸一块岩石。
他用力不大,怕勾丝擦破了自己的皮肤。
“你现在真是长大了,我的克利戈。”
索兰喁喁柔声,“我犹记忆清晰,当年你那儿童的细脖子上却长着男人的喉结,丑极了,真像个怪物。”
视线垂弋。
落在长袍腰带以下、光线晦涩不明的块区。
这儿也是,他想,一个天生、畸劣的公雄怪物,真恶心。
“今年你二十一岁,我没记错吧?”
“是的,主人。”
“成年好些年了,为什么不娶亲?还没有意中人吗?”
“……”
能摸到包裹喉管的颈侧肌肉绷紧一时,在撒谎。
“没有,主人。”克利戈口吻艰涩。
“那么在这次花神节上选一个。”
索兰并不强硬地说,像在絮家常。
话毕,他无朕兆地敛起手,突然说:“好了,退下吧。”
克利戈愕住,不舍:“才八分半钟——”继尔缄声,因照见索兰流露不虞的蓝眼睛。
他不过是一柄寒烁的宝刀。
怎可挑饬主人?
但他很快发现索兰似乎有些身体不适,正想开口,再次被训斥,不得已把话吞进腹中,反复望着,俄延拖沓地离开。
当他走出门的瞬间。
索兰再捺不住翻涌上喉头的腥甜,捂住嘴,闷声数次咳嗽,像要把在缓慢腐烂的五脏六腑都吐出来。
好半晌才止住。
每一次呼吸起伏都会带动细缝般的痛楚,要把人劈裂开。
他目光死气沉沉,怔忡地盯住手心一塘殷红的鲜血。
不意外。
礼袍和王冠太沉,他病弱的身体挨了一整日,早就受不住。
……他快死了。
已不剩多少光景。
他自出生起,医生就说他活不过三十。
即便搜掠全天下最稀珍的药材不惜一切地吊命,也才残喘到二十九。
几位御医都委婉地表示,
大约两三年?……最多五年。
既定的死期是一种拨慢的折磨。
它会侵蚀意志,令人变得对命运逆来顺受。
而索兰的野心随他的领土一起膨胀。
七年前,他想,多活一天都是对这狗娘养的老天爷的抵逆!现在,他不光想活着,还想活得好。
凭什么不行?
他可是史上最年轻、疆域最辽阔的大帝。
索兰不屑苟活。
他宁肯往深渊里纵身一跃,也不愿驯从于死神。
04
克利戈从吊灯里借火,点燃一盏夜明灯。
他留宿在皇宫。
寝宫门口守着八名侍卫。
按照索兰的老家——塞利伊公国的传统,贵族之子允许在国王身边担任近侍,通常要做两年,职任其一便是护卫夜间安全。
赛利伊人多是金发人种。
颜色深浅不一,大多是掺了杂质的棕金,而索兰是最亮泽纯粹的铂金。
这些男孩子个个都高鼻深目、年轻英俊。
他们同式地,头戴红白色马鬃的镀金头盔,颊瓣凸雕隼鹰,手持长矛,肩挂彩绘的盾牌,看上去真像一樽樽漂亮的花瓶。
索兰的爱美之名驰誉王城。
他不光自己要漂亮,从发丝要脚趾不能有一丁点秽猥,服侍的宫女和扈从也一应是美人。
克利戈向来明白自己并非索兰的审美范围。
一群小白脸。
他的目光犁耙似的看他们。
但他不露形色,只是淡淡地说:“你们可以退远些,这里有我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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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拉上了护卫神龛的帘帐。
05
翌晨。
更衣中,某人焦灼的凝视导致司衣宫女频繁失误。
索兰不耐烦地说:“放下别管了,让克利戈来,他会弄妥。”
话音没落,克利戈阔步上前。
哦。
众人暗忖。
他俩是和好了。
新来的侍女乜斜眼角地觑探。
看了一会儿,心下啧赞,不仅动作快,而且灵巧惊人,几乎没有触碰。
学到了。
将军可真会伺候国王。
早听说过,克利戈将军对王上的爱意像婚姻一样公开呢。
今天正是花神节。
索兰的衣着不似昨日繁沉,较为简单。
垂柔如绸的长金发上戴牢一顶纯金编铸的桂叶额冠,紫斗篷用鸢尾花的纽子扣住,两挂钻石耳坠,像人鱼的泪珠,晃悠悠,一闪一闪,随时会落在那隐约透出青绿色微晶血管的白皙肩头。
曦朝的露水还未干涸。
索兰乘坐镌刻日、月、花的御銮出发,由两匹不分轩轾的白马拉车,鞍布金穗离披,笼头和腮饰的玫瑰鲜红如血。
缰绳、挽具织了银莲花,而车幅上则缠着木樨草和金合欢,随着驶动抖落,往本就像花毯一样的路上又添加星星点点的嫩黄。
于是,这般辘辘地驰抵神庙。
花神是掌管爱情、孕育和狩猎的女神。
自古以来广受崇拜。
庙里摆放青铜像,是花神座下两只妖灵,皆是男女同体、四手四足,用各种的姿势纠.缠在一起。
当日从早到晚排满活动。
适龄的女性将不间断地、进行歌舞的表演,展示成年魅力。之后,她们会高坐在圆形剧场的台阶上,接收男性投来的花,最后从中选一枝,算作接受对方鱼水之欢的请求。
索兰安居王座。
伴着一阙又一阙动人的情歌,宦官跪地捧起凹雕鸟兽的银盘,里面装有糖果,而金杯中盛满美酒,他先沾一点,再挨次分发给他衷爱的臣子,以示尊荣共享、情谊永固。
接着,圣馔启筵。
索兰看了一眼克利戈空空如也的手。
从花篮里随意摘一朵粉玫瑰,塞进他怀中,“拿去,赠给你中意的女孩。”
有时候,
臣子是国王的牲/口,必须由之配/种。
克利戈捏着花.茎惶惑须臾,“……目下正在过节,人多杂乱,潜伏危机,臣怎么能离开您身边呢?”
索兰用眼神像在说:我又不止你一条狗。
克利戈厚脸皮地装没懂。
下午,王赐的玫瑰已打蔫儿。
被克利戈别在胸口。
随后在后山进行狩猎比赛。
这是他的拿手项,无师自通。六岁时,他还是个小乞丐,靠给人作羊倌,换点钱给母亲买药。
那年冬天,雪很大,他依偎在脏羊毛里睡觉。蛮臭的,但很暖和。半夜他被响动吵醒,循声看去,猝不及防地对上几双绿森森的狼眸。
等主人家找过来时,看到他满身是血、直直地站在那,以为他为了顾全自己,放任很多羊被咬死,不由分说,劈头盖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