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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谁追假名媛?肯定精神小妹啊 第71章 这是不符合规矩的(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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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乌龙桃子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1-28 07:04:08 来源:源1

帽子叔叔对面,陈梦初嬉皮笑脸,一点也不严肃。

两个帽子叔叔都忍不住警告了一声,让她严肃点,这是派出所。

陈梦初说道:「好好,严肃严肃。」

帽子叔叔继续问道:「报案人张马,你认识吗?和你是什麽关系?」

陈梦初:「不认识,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帽子叔叔:「不认识张马,你总认识张韵吧?张马就是张韵的父亲,据张马说你和张韵是朋友,昨天晚上殴打他的人中就有你一个。」

陈梦初:「帽子叔叔,我真不是认识什麽张马,至于张韵我也不认识啊,我朋友叫周韵。

还有,什麽殴打?谁打他了?你们这麽说有什麽证据吗?不能凭空污人清白吧?」

帽子叔叔说道:「报案人自称亲眼见到你和你的几个朋友使用电棍对他下手,你的意思是你不承认有这件事?」

陈梦初:「帽子叔叔,凡是都是要将证据的。你们也不能只听那人一面之词吧,说不定他讹人呢?」

看着陈梦初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显然是个老油条了,面对两名帽子叔叔的压力愣是一点不带承认的。

两个帽子叔叔对视了一眼,都摇摇头。

等到几个精神小妹全部审完,派出所的帽子叔叔发现四个精神小妹没有一个承认的,都说不知道不认识。看来指望她们自己认罪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像现在这种情况就非常难办了,没证据没人证,福尔摩斯来了也摇头啊。

一般像这种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那就只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了。

既然没证据,那就办不了,那就不用办了。

在张马的期待下,最终帽子叔叔给出了合理的结案陈述。

「不好意思,同志,虽然你出具了医院的伤情证明,但是确实缺乏证据和人证,所以这个案子我们无法继续跟进。」

张马:「你说什麽?这话什麽意思?我亲眼看到她们几个拿电棍电我的,还能有假不成?你说这话是不负责了?你们还是不是帽子?」

帽子叔叔:「你不要激动,我们只拿事实说话。只有你一个人在场的情况下是不够资格成为人证的,而且你确实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这我们也没办法。」

张马说道:「她们是用电棍电我的,你看我身上被电的这些伤,我难不成还能拿电棍电自己不成?」

张马的话撒泼卖惨,这时候陈梦初在旁边开口拱火了。

陈梦初:「谁知道呢?像你这种脑子不太好的老登指不定精神也有点问题,万一就喜欢拿电棍电自己呢?现在这年头变态可多。」

张马骂骂咧咧:「你他妈……」

陈梦初:「帽子叔叔,我举报这老东西在公共场所辱骂我,快抓他,派出所有监控,我可有证据。」

陈梦初洋洋得意。

真以为你梦姐不懂法?帽子叔叔面前还敢骂人?老登想进去蹲两天了?

帽子叔叔果然严肃警告张马:「同志,说话文明一点,如果再骂人的话我们就采取措施了。」

公共场所侮辱人,还是在派出所里头。

这可不是给你随便骂人的地方。

藐视公堂,你想收罚单啊?

张马被警告,果然闭嘴了,不过这时候他突然像是想起来什麽。

「对了,我是被她们用电棍电伤的,帽子同志,你们可以去她们住的地方搜啊,肯定能搜出来的。」

张马仿佛找到了关键证据,突然想起来电棍的事,这几个小婊子昨天电自己的电棍肯定没扔,毕竟那玩意儿可不是一次性用品,只要去她们家里搜肯定能搜到。

岂料帽子叔叔只是看了一眼张马,说道:「这个不行。」

「为什麽不行?」

「搜查民宅是需要搜查证的,只有特大案情或者有较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搜查令搜查,不可能因为你一面之词就乱来。」

开玩笑呢,你说搜查就搜查啊?当民宅是菜市场随便进?上面是有规矩的好吧。

而且电棍电人的伤口都差不多,就算找到了电棍又能怎麽样?

人家大可以说是买来防身的,只要不承认你又能怎麽办?这年头家里买电棍放在家防身的也不少。

而且搜查证也不是好申请的。

我们是按照规矩办事的,你这个是不符合规矩的,办不了一点!

……

帽子叔叔对几个精神小妹和陈煊说道:「行了,你们可以走了。」

张马:「不能放他们走啊。我知道了,你们是故意偏袒她们是吧?信不信我投诉你们。」

帽子叔叔可不惯着他:「你不要闹事,你的案子没证据我们怎麽给你办?再闹事拷你了啊。」

张马立马老实了。

显然他也知道帽子叔叔自己惹不起。

陈煊这时候则看几个精神小妹,问道:「怎麽样?你们几个没事吧?」

精神小妹说道:「没事哥。」

「没事就行,那咱走吧。」

帽子叔叔都说放人了,她们现在就可以走。

至于张马的事,陈煊可以回去之后再详细问她们。

就在陈煊准备带着几个精神小妹走的时候,张马却显然并不愿意这麽轻松就放走她们。

他还有事要报案。

「等会!」张马说道。

帽子也已经有点不耐烦了,问道:「你还有什麽事吗?」

张马:「我还要报警,我要告她,我闺女不给我钱,她不想赡养父母,这总可以吧?」

帽子叔叔看了一眼被张马指着的周韵,问道:「怎麽回事?」

随后,他就招招手。

「算了,你们几个跟我进来说吧。」

旋即将张马连同陈煊丶精神小妹一群人全部带了进来,坐下说。

派出所里,张马又将周韵给告了,并且添油加醋将周韵不赡养父母的事在帽子叔叔面前大倒苦水。

帽子叔叔听完之后,脸色复杂。

赡养父母?

随后看了一眼周韵,周韵看上去十分的年轻,现在看上去也就才20不到吧?

再看看在这报案的口口声声说要被赡养的『老人』张马,这看着也不老啊,也就50多岁的年纪?

帽子叔叔灵魂发问:「同志,你今年多大?」

「52啊。」

「我们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60周岁,你才52,要赡养你什麽?」

上次还有专家提议将退休年龄延迟到63周岁呢。

你52岁,正是打拼的年纪,你这个年纪就需要赡养了?

精神有问题可以去精神病院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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