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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柯:当文豪的我其实是大科学家 第270 章 jk.罗琳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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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真的最爱吃西瓜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6-22 10:46:17 来源:源1

第270章jk.罗琳的老师(第1/2页)

图书馆里。

罗琳捂着胸口,还没有从震惊中回过神。

没办法,那可是林染,东方文学界的传奇,布克奖的得主,是能在颁奖典礼上让王妃亲自给他行屈膝礼的主。

但凡是有点志气的作家,谁不想像他这样年少成名,一书封神啊!

她自己的人生目标就是写一本像《嫌疑人X的献身》这样大火的推理小说。

但这甚至只是人用来练笔的处女作。

这么想着,罗琳脸上的表情也从难以置信,变成想给自己一巴掌的懊恼,同时还有点窘迫。

我滴个老天爷。

大神坐在自己面前,自己居然没认出来。

没认出来就算了,自己甚至还把人家当成一个刚出道的新手作者,大言不惭的教了人家一下午要怎么写小说。

这和跟女王谈养生有什么区别?

越想,罗琳脸皮子就越烫。

你说你好好一个大佬,在这里装什么萌新啊?

而另一边,林染两人一口气跑出了图书馆,转过一个街角,确定没人跟上来后,才敢停下来喘口气。

“林染同学,你下次说名字的时候,能不能先看看周围有没有人?”

小兰一边喘气一边抱怨。

林染耸耸肩:“我这不是忘了嘛,聊的太投入了,下次一定注意,下次一定。”

小兰白了他一眼,两个人并肩往前走了一段,才好奇问:“看你难得和人聊这么久,是今天收获很大?”

林染回道:“很大,截止到今天前,到伦敦的所有收获,都没有这一天大。”

小兰听得有些高兴又有些惊讶,能让林染同学这么夸的人可不多:“罗琳女士这么厉害的吗?她也是大作家?”

“倒也不是。”

林染摇摇头:“罗琳现在还只是推理界的一个新人,只不过在魔幻这个题材上,她的灵感和头脑,给了我新书很大的启发。”

小兰感叹道:“那也很厉害了,你可是夏末老师唉!”

“是的。”

林染一笑:“所以我老家有人早在几千年前就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人生在世,每个人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学无止境啊!”

“嗯嗯~”小天使狠狠的点头。

林染同学说啥就是啥,林染同学永远是对的。

如果林染同学说太阳从西边出来,她大概也会认真思考一下是不是地球的自转方向变了。

小兰又贴心的问道:“人家帮了我们这么大忙,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感谢一下人家?”

林染赞同:“当然要感谢,不过这个就不用小兰你操心了,我自有准备。”

“那就好。”

小兰点点头,跟着林染走在伦敦夜晚的街道上,准备随机找家店,开个盲盒,吃过晚餐再回酒店。

这几天两人就是这么过的。

运气好吃到不错的意大利菜,运气不好就碰到又贵又难吃的英国本土料理。

不过走着走着,小天使没头没脑的问了句:“那林染同学,你在我和园子这,能学到什么呢?”

林染想都没想道:“徒手锤爆电线杆啊!这招我羡慕老久了,超想学的。”

小兰眉毛跳了跳:“还有呢?”

林染这次想了一下:“真要说的话,大小姐那想干嘛就干嘛的钞能力,我也挺想学的。”

小兰气笑了,怎么说林染也是响当当的大文豪,怎么尽想着跟她们学这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难道她们就没有别的优点了吗?

“你就不能学点好的?”

“唉,此言差矣!”

林染十分坦诚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后一句叫,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在我看来,小兰你的武力值,园子的钞能力,这就是你们最大的善者了,都是实打实的硬通货。”

少女默默握紧了拳头。

在绝对的武力面前,林大作家终于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默默加快速度。

“林染同学,别走那么快呀,让我教教你怎么对善者从之啊?”小兰笑盈盈地跟在后面,笑容甜美得像是三月的樱花。

“呵呵……改天再从,改天再从。”

但林染可不傻,这会停下来,面对发怒中的小天使,那可真是要从了人家了。

床上他可以说从就从。

现在,在伦敦的大街上,他还是要点脸的。

堂堂布克奖得主,被一个十八岁的少女追着满街跑,这要是被记者拍到了,明天的标题就不是“东方天才现身图书馆”了,而是“林染街头狂奔,疑被女伴追杀”。

……

回到酒店时已经快9点了。

洗了个澡,林染精神头十足的在书桌前坐下,从包里掏出下午和罗琳讨论时记得满满当当的本子。

不愧是哈利波特的原主。

哪怕这一世选择了推理,但脑子里的那些奇思妙想,照样给了林染很大启发,很多前世在书里看不到的东西,一下子就跃然纸上。

瞅着上面密密麻麻的笔记。

小男人的心情就简直不要太好,贼不要脸的想着。

既然这个世界里的罗琳已经选择了推理,那个关于魔法世界的梦,大概只会永远停留在她的脑海里,不会再变成铅字了。

那他来写,也不算抢。

“嘿呀,你咋这么不要脸呢?”

林染哼着小曲,自己骂了自己一句。

今天和罗琳这次见面,算是彻底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也代表《哈利波特》可以正式动笔了。

不过哈利波特是本系列书,全部写完得按200万字来打底,林染可不准备把接下来的时间全部耗在这一本书上。

按照他的计划,是每年至少放出一到两部,既给自己留有其他写作的空间,也给读者回味和传播的时间。

这个写作速度算是很快了。

罗琳当年写完七部曲,也用了十多年的时间。

主要还是哈利波特已经有一个很成熟的休系了,所以林染只需要修改一下书里一些不合理的设定,然后再在原文上提升一下文笔,就可以了。

毕竟,哈利波特哪怕创造了一个销售奇迹,但也改变不了它本身没有太多深度和内核。

它不是《雪国》,不是《百年孤独》,不是那种能让你在深夜读完最后一页之后坐在黑暗中沉思半个小时的书。

某种意义上算是文学界里的快餐、汉堡堡。

销量自然不用说,世界各地都有卖汉堡的,口味更是没得说,只要是个人,那都能尝两口。

小孩喜欢,大人也不排斥,属于老少通吃的大众消费品,但你要拿它当主食,当成文学正餐,那肯定不行。

营养太单一,吃多了会腻。

不过这对林染来说,都不是问题,他的文笔有前面《雪国》和即将上市的《挪威的森林》在,都是有目共睹的。

到时候哈利波特刚上市的时候,肯定会被人批评他不务正业,自甘堕落。

但等到销量出来,自有大儒为他辩经。

懂不懂什么叫全能型写手啊?

懂不懂什么叫阳春白雪要有,下里巴人也不能少?

能写《雪国》拿布克奖,也能写《哈利波特》风靡全球,这才是真正的文字掌控力。

只会一种路数的作家,跟只会做一道菜的厨子有什么区别?

“啧啧~”

想想那个场景,林染就觉得得劲,嘴里啍起了前世一句耳熟能详的鬼畜神曲:“你叉叉,唱日出,穷哈哈,唱日落,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

关晓彤也是惨。

演了部电影,这辈子这个黑历史都过不去了。

还没办法告,但凡法官来一句请出示原视频,她就得主动撤诉,跟申请调查原告的浏览器记录没区别,赢了官司,但也输了人生。

胡思乱想了一会,林染在椅子上坐直身体,拿来一个全新的草本,扭开墨水瓶,将大律师送他的蓝色钢笔吸满墨水。

然后先闭上眼睛,静了会气。

等找到感觉后,睁开眼,提笔就开始写。

“第1章大难不死的男孩。

家住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夫妇总是得意地说他们是非常规矩的人家,拜托,拜托了……”

……

这一晚,林染一口气写了差不多6000字,一直到凌晨两点,才放下笔,伸了个懒腰。

喝口茶,看会儿国外的月亮。

感觉也没比国内的圆啊!

小男人吐槽了一句,接着按照老规矩,从头开始,仔仔细细的再改一遍,力求每一段都写到最好,挑不出毛病。

改稿其实比写稿更费神,因为你要从创作者的身份切换到读者的身份,用陌生的眼光重新审视自己刚写出来的东西。

他可是准备用这本书给自己“夏末”这个名字在全球文学界里进行加冕的。

你别管它有没有深度。

销量在那摆着呢,人民群众喜闻乐看的,那就是好书!

什么文学评论家的高见,什么学院派的审美标准,在几亿读者的用脚投票面前,统统不值一提。

莎士比亚当年也是给老百姓写戏的。

修修补补的又是一个小时,全部搞定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林染把笔一放,打着哈欠就往床上一倒。

拉过被子,闷头就睡。

“啧……”

小男人闭着眼睛咂了一下嘴。

贝姐这几天没来蹭被窝,大冬天的,被窝里少了一个恒温的美人抱枕,还真怪不得劲的。

要不同意给她续个费?

而且贝姐只要求睡觉,又没要求别的,属于低成本高回报的暖床服务……

带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林染沉沉地睡了过去。

……

次日。

吃过午饭,林染带着小兰,又去了伦敦图书馆。

不出意外,罗琳这个小少妇已经在昨天的位置等着了,看她旁边位置摆着书的样子,这是早早的就来占位了。

“夏……”

看到两人,罗琳眼睛一亮,想喊老师,但想到昨天的场景,又连忙改成挥手。

林染带着小兰走过去,在她对面坐下。

看着眼前这对这段时间经常活跃在英国各大报纸上的少年少女,罗琳哪怕到现在,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她昨晚回去一整晚都没睡着。

在床上翻来覆去地回想两人讨论魔法的场景,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把躺在婴儿床上的女儿折腾得够呛。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70章jk.罗琳的老师(第2/2页)

今天也是拜托朋友帮忙照顾孩子,一大早就来图书馆占位,想试试运气,看还能不能碰到偶像。

是的。

在还是萌新的罗琳眼里,刚拿完布克奖的林染,就是她心中的偶像。

想当初她选择写推理,除了是因为来钱快,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受到《嫌疑人X的献身》的影响,想要和那个神秘的夏末一样,一书封神。

“罗琳女士,又见面了。”

林染在她对面坐下,笑着打招呼:“昨天聊得很愉快,今天想着要不要继续,就来看看你在不在。”

罗琳连忙点头:“在的在的,我一大早就来了。”

知道林染真实的身份后,罗琳反倒没了昨天讨论魔法的热情,变得有些拘谨起来。

好在有林染这个老男人在,几句话就让这个现在还单纯的小少妇放下包袱。

“你是不是有很多问题想问我?”

罗琳用力点头,点完又觉得太明显了,赶紧收敛了一下,“夏末老师,您怎么会来图书馆?”

林染从里掏出那本写满笔记的本子,笑了下:“我也是人,又不是神,闭门造车要不得。”

罗琳现在怎么说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立马明白自己问了个白痴的问题。

人家昨天都说得明明白白了,要写新书,来图书馆肯定是查资料、找灵感、采风的啊,总不能是专门来图书馆找自己的?

这么想着,罗琳忍不住问:“夏末老师,您是怎么想到写魔幻的?”

她还有句话没说。

哪怕她很看好魔幻,但她依然觉得,这个题材配不上林染的身份。

林染看出她的想法,笑了笑:“你觉得魔幻题材低人一等?”

罗琳犹豫了一下,还是诚实地点了点头:“我就是觉得……您应该写更文学的东西。”

“文字没有贵贱之分。”

林染认真的告诉她:“只要你写出来的文字能让读者喜欢,能让民众愿意去看,那你写的就是好文字。”

罗琳若有所思。

良久,郑重地点了点头:“受教了。”

看着这个前世的传奇作家在自己面前这副学生态,林染心里那叫一个爽啊。

大佬年轻时啊。

啧啧啧,这感觉,怎么个爽歪歪啊!

三人聊了几句,林染和罗琳又凑在一块开始讨论起了魔法,聊得热火朝天起来。

小兰在旁边听得津津有味。

虽然她不懂写作,但给两人打打下手,买买奶茶,她还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罗琳也向林染请教如何写推理小说。

毕竟在这个世界,推理是她的饭碗,是让她和女儿能吃饱穿暖的保障。

见她是真做好了在这个领域扎根的打算,要写出个名堂,林染也没有劝阻,反而非常慷慨的倾囊相授。

把自己在写《嫌疑人》时积累的经验毫无保留地倒了出来。

怎么说,这个世界的推理小说还是很赚钱的,市场需求量大,读者群体忠诚,真要让罗琳去写什么有深度的纯文学反而可能是害她。

毕竟。

前世哈利波特被诟病最多的就是文笔了。

但推理小说不一样,推理小说只要你的创意够好、诡计够巧妙、逻辑够严密,文笔反而是其次了。

接下来的几天,林染都是带着小兰游走于酒店和伦敦图书馆之间。

一边和罗琳讨论魔法,一边教她如何写作。

罗琳也是个顺杆往上爬的主。

还没请教几个问题,就已经很自然的改口称林染为老师了。

林染也没制止她这么称呼。

能让这位前世的传奇女作家口口声声叫着自己老师,那成就感简直不要太棒好吗?

不过有时候林染也会有些恍惚。

就好像自己不是在和罗琳对话,而是在和一个平行世界里没有写出《哈利·波特》的罗琳对话。

那个罗琳依然有天赋,依然有想象力,依然有一颗属于讲故事的人的心,只是她选择了另一条路,那条路上没有猫头鹰、没有霍格沃茨、没有九又四分之三站台。

但那条路上,依然有她自己的故事。

所以,他也教的很认真,很希望罗琳能在这个世界,在推理小说上重新走出一座高山。

这也是林染这次来伦敦的目的之一。

罗琳的童年是不幸的,婚姻同样如此,可以说她人生的前30年都是充满苦痛的,而哈利波特是她的救命稻草。

或许也正是因为这种经历,才让罗琳写出了哈利波特这个图书销售界的神迹。

苦难是文学的温床,可不是说着玩玩的。

一个从未挨过饿的人,写不出卖火柴的小女孩;一个从未感受过孤独的人,写不出大难不死的男孩。

这也是林染为什么想着,如果罗琳已经有了写哈利波特的想法,那自己就立刻放弃的原因。

他不缺这本书来证明自己。

但罗琳却需要这本书来拯救自己。

不过现在,这条时间线的罗琳已经不需要被拯救了。

她在推理小说上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路,生活也在慢慢变好,女儿健康活泼,前途一片光明,既然这样,那这本《哈利波特》,他就心安理得地接手了。

……

3月19号。

农历二月初一。

林染来伦敦已经两个礼拜了,第一次离家这么久,是时候也准备回去了。

主要马上开学了。

他是无所谓,帝丹那边可是把它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请假缺课,那都不叫个事儿。

但小兰可是个三好学生,全勤记录保持者,从不无故缺课,作业永远按时交,考试永远年级前列。

从房间里出来,林染去隔壁敲了敲门。

听到里面里传来一句“请进”,他直接推门走了进去。

小兰正在阳台打电话,林染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地往少女床上一躺,顺手把床上一件白色的、带着蕾丝花边的“大凶之兆”往旁边挪了挪,从下面摸出遥控器,打开了电视。

两个人在伦敦待了这么久,独在异乡,身边只有对方一个熟人,那亲密度可是噌噌地往上涨。

最初那种“男女有别要保持距离”的生分,早就被朝夕相处的日常磨得差不多了。

现在林染进小兰的房间,基本就跟进自己房间差不多,进门、躺床、拿遥控器,一套动作行云流水,毫不含糊。

小兰也染上了家里那些女人的习惯。

平时晚上林染写作的时候,她就拿着本白天借的书跑去串门,一边看着书,一边不时的抬头看一眼沉浸在创作中的林染,然后心满意足的低下头继续看书。

这段时间,可以说是小天使人生中最安心的日子了。

什么都不用操心,什么也不用担心,只要听着林染吩咐,他说什么,自己做什么就好,不用动脑子的感觉好爽。

在霓虹的时候,她要操心爸爸有没有喝酒,柯南有没有乱跑,事务所的账单有没有按时交,下一顿饭做什么菜。

但在伦敦,这些统统不需要想。

她只需要跟着林染,他带她去图书馆,她就看书;他带她去采风,她就走路;他说饿了,她就去找餐厅。

像一个不用自己思考的、被牵着走的、却无比安心的小孩子,所以经常看着看着书就睡过去,一点也没有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自觉。

林染每次写完作,还得把小天使抱回自己的房间。

别问他为什么不一起睡。

他还想活着。

自己睡觉的臭毛病自己还不清楚?睡着了手根本不受控制,逮着什么握什么。

这次可没有园子替他背锅。

让小兰早上发现了,他可不觉得自己能扛得住小天使的羞恼一拳。

电视屏幕上正播放着体育新闻,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主持人用标准的伦敦腔播报着明天的赛事预告。

小兰那边电话打完,一脸气呼呼的走了进来。

林染把电视声音调大了一点,偏过头看她:“怎么了?”

小兰嘟嘟嘴:“没什么……我们后天回去是吗?”

“是的。”

林染点头,从床上坐起来,靠在床头:“我已经让远藤编辑订票了,后天上午的飞机,回去还能赶上开学。”

小兰“哦”了一声。

她没告诉林染,刚才那通电话是她老爸打来的。

知道他宝贝女儿要回来了,毛利小五郎第一反应不是开心,反而是遗憾,他巴不得小兰能和林染两个人能在伦敦多呆会。

最好是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有外孙了,外孙女也可以。

这可给小兰气的够呛。

爸爸真是的,她和林染同学清清白白,怎么能污蔑他们这么单纯的关系呢?

这么想着,小兰看到自己被林染挤到角落的“大凶之兆”,走过去推了推他。

林染目光从电视上移开:“咋了?”

小兰嘟嘟嘴,朝那个白色的,被某人压得皱皱巴巴的物件努了努嘴:“你压到我东西了。”

林染顺着她的目光往下一看,赶紧挪了挪屁股:“没注意,没注意。”

小兰伸手把那件“大凶之兆”拿起来,叠好,放进旁边的衣柜里。

而坐在她床上的那个少年,此刻正心安理得地霸占着她的床,电视里放着体育新闻,她站在衣柜前叠衣服。

这一幕,让旁人看到了,那是怎么看怎么就像一对同居了挺久的年轻情侣。

小兰也并没有觉得哪里有问题,把衣服放好后,走到床的另一边坐下,目光也看向电视。

屏幕上,体育新闻正切换到明天的温布尔登举办的女子网球单打决赛的预热。

草地女王米奈芭·格拉斯VS来自华国的网球选手王海丽。

林染捏着下巴,若有所思道:“小兰,我们明天就去看这场比赛吧。”

“好啊。”

小兰点头:“不过,那是在温布尔登吧?离市中心还挺远的,我们要提前出发吗?”

园子是网球社的成员,她和林染平时就没少被大小姐拉着一起打网球,所以对这种职业级的较量,小兰还是很感兴趣的。

“那就这么定了,明天上午出发,看完比赛下午回来,正好后天走之前还能去一趟摄政街,给小哀她们带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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