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隐入尘烟的真相(第1/2页)
火烧了七天。
庆生楼的残躯就这么烧了整整七天。
没人来救火。
不是不想救,是靠近废墟三丈之内,火苗会自己蹿起来,专往人身上扑。
几个胆儿大的被燎掉了眉毛,领头的骂骂咧咧拉起警戒线,不让任何人再进去。
于是这片废墟就这么敞着,烧着。
白天冒烟,晚上冒光。
街坊邻居绕着走,连野猫都不往这条街上蹿。
偶尔有胆子大的小孩趴在警戒线外头张望,会被大人捂着嘴抱走。
“看什么看!那地方不干净!”
不干净!
这三个字,是舜城老百姓对庆生楼最后的评价。
没人提那晚的枪声。
也没人说满楼的恶鬼。
爆炸声响遍了半个城,报纸上只登了四个字:意外失火。
死了多少人?
不知道。
那晚从后巷跑出来的幸存者,有的疯了,有的哑了,有的第二天就搬离了舜城,连家当都没收拾。
留下来的,绝口不提那个晚上。
如果有人在茶馆里问一嘴“庆生楼到底怎么回事”,恐怕整桌人都会同时端起茶碗喝水,一个眼神都透不出来。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该死的死了。
该忘的忘了。
只有那堆废墟还在烧。
……
第七天。
清晨。
烟终于淡下来了。
废墟里的火没有熄灭,但肉眼可见地矮了下去,从原先窜到二楼残骸顶上的猛火,变成了贴着地面舔舐的低焰。
焦黑的断梁横七竖八地堆叠,砖石碎瓦铺了满地。
四周散发着怪味。
除了木头烧焦的味道。
里面还掺着一点点朱砂受热后特有的辛辣。
废墟的正中央,一个人站在那里。
站了七天了。
他脚下的地砖被烤得粉碎,周围的残木还在闪着零星火点。
可那些火苗绕着他走,半寸之内,沾不上他的衣角。
傻子秀才。
不!
这个称呼已经不合适了。
因为站在废墟里的这个人,跟七天前完全不一样了。
他曾经穿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补丁短打不见了。
变成了一身干干净净的灰布长衫。
头发也不乱了。
用一根不知从哪儿捡来的细绳束在脑后,露出一张干瘦的脸。
脸上的疯癫没有了。
常年流浪在外,对什么都畏缩躲闪的瑟缩,也没有了。
五官其实很清秀。
颧骨高了些,两颊凹进去,是长年吃不饱饭的痕迹。
但眉骨很正,鼻梁很挺。
尤其是那双眼睛。
七天前还浑浊的眼睛,此刻亮得吓人。
他就这么站着,安安静静,看着脚下那堆还在冒烟的碎砖和焦木。
地上有两块烧变形的东西。
一块是铜的。
烧到只剩一小半,但还能隐约辨出“宴”字的尾划。
另一块更小,扁圆形,表面的银光已经被高温吞得一干二净,只留下焦黑的一团。
他看着这枚银元,看了很久。
久到脚下的火焰又矮了一截。
终于,他动了。
他蹲下身子,伸出手,拾起那半块铜牌,翻了个面,拇指在铜面上摩挲了一下。
最后收进了长衫的内袋里。
然后,他缓缓站起来。
手伸进怀中,掏出了那本跟了他不知多少年的破册子。
册子的封皮已经卷了边,纸张发黄发脆,有些页被雨泡过,又被他体温暖干,皱得不成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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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页朝上。
上面是那两行小字。
“善极九还凝作煞,劫灰独照种因身。”
他低头看着这两行字。
看了很久,很久。
嘴唇轻轻动了一下。
没有发出声音。
然后他把册子合上。
双手捧着,往前迈了一步。
脚下的火焰自动分开,让出一条窄道。
他顺着窄道走到废墟正中,这里是原来庆生楼大厅的位置。
八仙桌、红木柜台、墙上的对联,全化成了灰。
一根半截的承重柱还戳在原地。
柱子烧得漆黑,顶端还悬着一截红布条。
那是季无咎从七楼滑下来时抓着的那匹红布。
只是,红布已经不红了。
傻子秀才站在断柱前。
抬起手。
将那本破册子轻轻抛了出去。
册子在半空中翻了几个跟头,落进了断柱根部还在燃烧的低焰里。
纸页遇火,边缘立刻卷起焦黑的细线。
火舌舔上封面,吞掉了那些画了密密麻麻细线的舜城地图,吞掉了庆生楼顶的流血巨眼,吞掉了那行让他研究了大半辈子的诗句。
他站着,看火把册子一页一页吃干净。
最后一页烧透的时候,灰烬打了个旋,飘到半空散了。
“唉......”
傻子秀才突然露出了怅然之色,长长地叹了口气。
像是想通了什么,又像是完成了什么。
最后,他开口了。
“账,清了!”
三个字。
干净利落,跟拨算盘珠子似的。
说完,他抬起头。
不再看脚下的废墟,也不再看那堆灰烬。
他的脸上没有悲伤,没有解脱,也没有疯癫回潮的迹象。
只是很平静。
平静得过分。
他转过身,踩着焦木和碎砖,一步步走向废墟的边缘。
火焰替他让路。
灰烬在他脚边打旋。
他的步子不快不慢,走到街口时,停了一下。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废墟。
然后迈步走进了清晨的薄雾里。
身影很快模糊,再然后,彻底消失。
就好像这条街上,从来没有过一个住在窝棚里的傻子。
从来没有。
……
同一天。
千里之外。
南方,某座不知名的小城。
街上很热闹。
有卖馄饨的摊子,有挂着蓑衣的杂货铺,有光脚跑过石板路的孩子。
临街一间茶楼,二楼靠窗的位子。
一个穿灰色棉袍的中年人坐在那儿。
面前摆着一壶龙井,一碟蜜饯,还有一份折成三折的报纸。
报纸是昨天的。
头版头条印着四个黑字:《舜城大火》。
下面一行小字:庆生楼深夜起火,疑意外所致,伤亡不详。
中年人盯着这行字,盯了很长时间。
窗外有麻雀在屋檐上蹦跶,叽叽喳喳的。
他叹了口气。
声音很轻,淹没在麻雀叫声里。
然后他伸手去端茶杯。
却发现,自己的手,竟然抖的厉害。
茶水从杯沿洒出来,淌在报纸上,将“庆生楼”三个字洇成一团墨色。
他放下杯子。
两只手按在桌面上,压了一会儿。
他低下头,盯着自己的手背。
此人不是别人。
正是,三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