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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书趣 > 灵异 > 穿成窝囊女配却被军官大佬盯上了 > 第84章 最小的孩子活生生给饿死了

「江同志,你说的是真的?要是能把那满山的梨卖到城里饮料厂,我们也能跟着分钱?我们也能吃上肉了?」

「我不梦想着能吃上肉,现在能让我天天喝口稀的,不被饿死就行了!」

李国正琢磨着这事,他虽然心里也很激动,可表面上却非常的冷静。

集体副业倒是可以做,只是组织上有规定,不能跨区域,他得去公社里打听一下。

省内有没有饮料厂?

再者,不知道他们梨树沟大队那片山的梨,符不符合人家厂子的要求,品种,品质,甜度之类的。

再加上运输,过程中万一有磕碰,坏果,要怎麽办?

万一大家伙辛辛苦苦采摘了,最后没有通过人家厂子的标准,岂不是白耽误工夫?

到时候好事变成坏事,肯定会哀声一片,他这个做大队长的也会落下埋怨。

当然了,这件事,有人同意,也有人持反对意见。

「能顺利把那些梨子摘下来,背到村子里,就是一大难题,再加上后期的保存,都挺那麻烦,恐怕这件事没有大家伙想的那麽乐观。」

有一个知青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就是,万一人家厂子不要咱的梨子,耽误的工夫怎麽说?算谁身上?」

江若初明白大家的顾虑,她其实就是觉得这麽好的梨子,不利用上,太浪费了。

有句话说的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

等她先去山上看看那片梨树林子再说。

要说江若初为何会冒出这样一个想法?她空间里什麽都有,不缺吃,也不缺喝。

完全不用吃这个苦,受这个累,去帮助村民解决生存困境。

那些村民跟她也不沾亲带故,按理来说,她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

但是,冷静下来一想。

不是那麽回事,在这个大家都穷的叮当响的年代,若是只有她家过好日子,天天吃肉,会遭人嫉妒。

会被全村子孤立,她想正大光明的吃肉,就要拉大家一起「下水」。

看似利他,实则利己。

大家共同富裕起来,才不会显得她家格外突出。

「行了,这事再议,等我先去公社找领导谈一谈这个事再说,要是这事能行,到时候谁干就给谁记工分,到时候的收益,按照工分分钱。」

江若初赞同:「李叔,你哪天进城,我跟你一起去见领导,我正好有很多想法想跟领导聊一聊。」

「行,我看土坯制作的是不是差不多够数了?人多就是力量大,才一天的时间就全部搞出来了?大家要是这麽团结,我看这集体副业也有希望,要是真能成,咱梨树沟大队也扬眉吐气一次!」

李国正在众大队长里最有原则,最负责任,最听话,可也是最不起眼,最不受领导待见的一个。

这事要是成了,他们梨树沟大队也算是出息了。

他也算为大队做点贡献。

今年年头不好,家家户户分的粮食少,赈灾粮也没多少,说什麽这事也要搏一搏。

大不了,最坏的结果就是白弄了。

不试试怎麽能知道成不成?万一呢?

「是啊,感谢乡亲们,我们江家晚上还管饭,大家都吃完了再回家。」

江若初为了堵住大家的嘴,各种投喂。

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她安排的明明白白,乐乐呵呵,保证让他们没空嫉妒,光想着吃了。

「你倒是大方。」子弹站在一旁道。

「我不这麽大方,他们能这麽卖力?学着点吧你!」

房子要加速盖,黑城这边入冬特别早。

晚饭后,一个个都吃饱喝足回家了,剩下的菜还够每个人打包一点的。

乔淑芳坐在板凳上歇着,孩子们什麽也不让她干,顶多烧个火。

江若初也不让姐姐干:「姐,你看你都快显怀了,快把手上的抹布放下,我来擦。」

沈娜娜蹲在地上,刷着大盆里的碗筷。

其实大家都是自己在家拿碗筷,她们自家并没有出多少,也好刷。

「大妹你就放下吧,这点活,小妹我俩就干了,你好好养胎才最要紧。」

乔淑芳很欣慰,一家人心齐,又和睦,即便是被下放了,也没什麽关系。

一家人只要在一起,就很幸福。

再看看地上铺的一大片的土坯,马上新房子就盖起来了,日子过着有奔头。

子弹蹭到江若初身边,摇晃着尾巴:「晚上上山啊?」

「咋的,你遇见相好的了?」

「别打岔!我在山上发现一颗人参,系上红绳了,不知道谁的,但是我挖不出来,咱俩去,你拿着铲子,然后拿黑市上卖了。」

江若初一听,该不会是康思思找到的吧?

她重生又是书中女主,也就她能有这样的运气能遇到人参。

给她截胡!

其实这人参也不是康思思最先发现的,是上一世时候,李峰最先发现的。

上一世她就抢了李峰的先机,抢了他的人参,最终导致李峰没能卖到钱。

李峰最小的孩子出生以后没多久,郑翠红因为严重营养不良,没有奶水,家里又没粮,又没钱。

他们最小的孩子活生生给饿死了。

是那个冬天,梨树沟大队被饿死的最小的孩子。

这一世,康思思恰好缺钱,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个人参。

只不过,她为了双保险,又求助了如相国,毕竟对方只给了三天的时间,她实在是心焦。

江若初自然是不知道这些,好在她早早的就帮助了郑翠红,哪怕这次截胡这人参。

也不会对郑翠红造成什麽影响。

毕竟,这一世,这个时间,李峰还没有发现山上的人参。

也正因为江若初的帮助,他家现在状况良好,他最近都没有动上山的心思。

他想待在家里,生怕什麽时候媳妇就生了。

江若初解开围裙道:「真完蛋!还得是我吧?那晚上十点以后吧,咱不跟大队长借驴车了,骑自行车去,正好把翠红嫂子做的兔毛帽子卖了。」

江若初知道翠红嫂子说不准啥时候就生了,到时候肯定会用到驴车。

郑翠红一想到做帽子能赚钱,这会儿还在赶工。

李峰躺在炕上,双手压在脑袋下:「媳妇,你说江同志提议那个事,咱们干不干?」

「上山摘梨?你怕不怕老虎?怕不怕白费力气?」

「不怕。」

「那就干!」郑翠红觉得江若初特别有头脑一姑娘,跟着她准没错。

这时候江若初过来取帽子,敲了敲门。

郑翠红一猜就是江若初,因为只有她来进门才会敲门,不像那个康思思特别没有礼貌。

白天的时候掀开帘子就进来,吓了她一跳。

「若初,快进来,来嫂子家还敲什麽门啊?」

「嫂子,我来取帽子,做了多少了?嚯!好家夥,这有二十多顶吧?这做工,这针脚,可真漂亮,我今天晚上就拿到黑市里试试水。」

说到黑市。

郑翠红神色担忧的压低声音:「若初,今天白天我做帽子时候,康思思突然进来了,你小心一点她,我担心她发现了什麽。」

「嫂子,你放心,我心里有数,这个康思思巴不得抓住我点把柄,我断然是不会给她机会的。」

「那你一个人去黑市,会不会危险?不然让你李哥跟你一起去。」

江若初微笑着摇摇头:「嫂子,我有狗狗你忘了?」

郑翠红看了眼子弹笑了,摸摸子弹的脑袋:「有它在,我就放心了,比我家老爷们管用。」

李峰:「……」

江若初从大队长家院子走出来时候,看见康思思急匆匆的朝着上山的方向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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