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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家底,资本家大小姐嫁军少 第26章 柳时欢找上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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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功夫马铃薯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3-18 20:21:43 来源:源1

第26章柳时欢找上门(第1/2页)

“知棠,我娶你回家,不是让你当保姆的,放心,我妈可能干了,家务活你们可以分担着做。”

高建仁堆上笑脸。

现在不能请保姆,所以他也不能说可以为她请保姆的大话。

孙丽梅虎着脸,但好歹忍住了,没有拆儿子的台。

“具体细节你们谈吧,我困了,要先去休息。”

沈知棠没心思应酬他们,甩下这句话,大小姐不理凡人,起身,仪态万千地上楼回自己卧室了。

吴骁隆抹了下额头的冷汗,陪笑道:

“不好意思,这孩子,被她妈养成这种娇纵的性格,以后嫁到你们家,好好敲打她就是了,她一定能改!”

高家父子脸上却没有怒容。

高明收回欣赏的眼神,变得一本正经。

高建仁开口了,说:

“吴叔,咱们眼看就要变成一家人了,既然是一家人,家里人落难,你总不能袖手旁观吧?

我们家这次失窃损失巨大,原来准备的彩礼都被偷光了,包括一些积蓄,可以说是身无分文了。

沈老先生可是沪上最有名的资本家,所以我们家的意思是:

知棠可以嫁进我们家,但是你们家要给我们家补贴一些钱。

要知道,护着知棠,是要向上级打点花销的。

不然,我们护不了她,也顾不了你们家了。”

高建仁说到这,语气有些意味深长。

敲诈,**裸地敲诈!

吴骁隆气得差点炸起来。

但是一想到关键的“船票”还得高建仁签字,他只好沉住气,堆出笑脸问:

“你们觉得给多少合适?”

一番切磋、拉扯、谈判!

“不要脸!”

他们谈吧,反正谈了个寂寞。

高家父子的眼神,和前世不一样,在她身上粘腻不去,沈知棠很不舒服,便不奉陪了。

沈知棠发现自己成为谈判桌上的棋,不由低低骂了一声,回卧室,反锁,进空间。

还是空间里舒服。

她掏出今天买的蔬菜种子,打算种菜。

大小姐第一次亲手种菜,她也不能保证就成活。

她不太懂菜要怎么种,估计就是种子洒到土里就行。

不过,她马上发现自己多虑了,只要一个意念,就能把菜种好了,再浇上灵泉水就成了。

她种了一畦上海青,一畦空心菜,一畦油麦菜,一畦菠菜,一畦蒜,小试牛刀,都是自己最爱吃的菜。

沈知棠还没找到果树苗,她在考虑要不要养鸡鸭,毕竟大小姐还是有点怕脏的。

后来一想,不如她这几天有空,去集市上买一些鸡蛋、鸭蛋、新鲜猪肉和牛羊肉。

如此一来,她空间种菜、种粮食和种水果、种花就好,就不养鸡鸭了,鸡鸭她搞不定。

说到种粮食,沈知棠一拍脑袋,忘了买粮食种子了。

没办法,人生第一次经营农场,她从未接触过农业生产,着实丢三落四。

搞定了青菜,沈知棠便去游泳,把衣服都脱了,水流和她身体亲密接触,不要太舒服。

游了半小时,沈知棠把头发擦干,盘起,换上舒适的短打,去健身房,尝试着练习搏击动作。

出拳、踢腿!

以前白眼狼说要练散打,免得被同学欺负,她当时暑假就让他们去上散打班,天天接送时,也听了几嘴老师的教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6章柳时欢找上门(第2/2页)

现在她尝试按老师教的去练习。

结果她发现,灵泉水对身体的改造很彻底,她轻松就能做扫腿的动作。

出拳的攻击速度也很快,普通人根本来不及闪躲,就会被她击到。

再加上她力气奇大,只要被她击到,如果她没控制力道,分分钟送命。

她在健身房练习了一个半小时,几乎都快把时间忘了,直到身体疲乏,她才停下休息。

这一个半小时的练习,让她进步神速,现在她踢腿偷袭,那些流氓小混混,肯定不是她的对手。

但专业的练家子,她没有对战过,就不好说。

她外表柔弱,哪怕练家子也会放松警惕,她只要觑准时机,一击命中,便可保性命无忧。

沈知棠有了保命的底牌,心态更加放松。

她去洗了个热水澡,换上宽松舒服的睡衣,用灵泉水泡了杯养生茶,一边喝茶,一边看从沈氏书店随手买的小说。

小说的名字是《金光大道》,是一本描写农村生活的小说。

沈知棠觉得看看这类题材小说也好,免得自己一个从小生活在大城市的人,到了农村一脸懵,什么农村的人情世故都不懂。

灵泉水很快修复了她运动的肌肉酸痛和疲惫,沈知棠看了三分之一的小说,便困了。

她倒头就睡,一夜无梦。

早上起床,下楼吃早餐。

吴小梅看到她,鼻子不是脸不是的,好像谁挖了她的肉似的。

沈知棠便知道,肯定是高家昨天谈判占了大便宜,逼吴骁隆割肉给他们,付了一大笔钱,难怪吴小梅不高兴。

吴耀祖右手打着厚厚的石膏,用左手吃不了饭,便让吴小梅喂他。

如果吴耀祖喝了灵泉水,肯定手就好了。

但沈知棠才不会给他喝灵泉水呢,让他疼去。

这小子,天生坏种,不是好东西。

前世,他在香港过上富贵生活后,祸害人间,虽然玩的都是青楼女子,但他都用各种方法虐待人家,还上了香港的娱乐八卦头条。

沈知棠吃完早餐就出门了,她还想再囤些生活用品、日常吃食,尤其是新鲜果蔬。

要囤这些,就得到农贸市场。

沈知棠才出门,对面就走来一个女人,她穿着修身的列宁装,长发扎成两条辫子,皮肤也挺白的,正是高建仁的青梅,柳时欢。

“沈小姐,你有空吗?我有事想和你聊聊。”

柳时欢嫉妒地看着沈知棠,她的皮肤白得耀眼,像一块寒冰玉,看到她就有一种冰肌玉骨的美感。

那张脸,更是漂亮得不像话,说话时,不带正眼看人的,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贵气,仿佛仙子一般,令人不敢亵渎。

柳时欢竟然直接来找她?

什么情况?

前世没发生过这件事。

沈知棠也感兴趣,柳时欢找她干嘛?她从容道:

“你是哪位?找我什么事?”

“沈小姐,我是高建仁的同学,有些关于你们俩的事,要和你说。

不如,咱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谈谈?”

柳时欢这是直接来宣誓主权了?

柳时欢这回不淡定了?

原来,她这么容易破防?

欢迎!

于是,沈知棠淡淡一笑,说:

“转角那有个咖啡馆,不如去那里谈谈?”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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