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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我靠吃肉登顶第一序列 第29章 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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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糊涂虾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6-03-22 08:11:17 来源:源1

第29章枪!(第1/2页)

29

秦岚将兽皮兽骨一一拿出来。

这间商铺内的城卫队,人均气血几十点,所以面对这些货物,并没有多少惊讶。

反而还一阵挑挑拣拣,试图压价:“成色都不错,可惜都是些不入流的,没多大用处。”

“这些总共一起,算你一百三。”

一百三……

秦岚心中盘算,这是五只田鼠野兔之类的兽骨兽皮。

虽然血肉都被他吸收了,但价格着实不算高。

“这样,我还要在你这买东西,算我一百五。”

城卫队犹豫一二,有些不耐烦:“那得先看看你买什么了。”

秦岚在商铺里转悠起来,心中思索,蚁群所在的那片区域,他暂时还是避开较为稳妥。

主要,末世的铁可不便宜,更何况,将铁融化成铁水也不是简单的事情。

他估计,哪怕是城卫队面对那片蚁群也得避而远之。

不然,应该早就被铲除了。

“骨箭,先给我来一百支。”

不得不说,那女人给的两千块真是一笔巨款。

秦岚很快逛到了防具区,望着墙上挂着的各类皮衣护臂,他眼神闪烁。

之前他凭借高超的箭术,还能轻松猎杀田鼠野兔。

但是刚才那一战,让他清楚的意识到,今后遇到的异兽,其生命力和速度,大概率能硬扛着箭矢冲到自己面前。

近身搏杀,在所难免。

防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秦岚挑选了一会,最终将目光锁定了一件山猫皮衣。

这件皮衣极为轻便,赤膊双臂,皮衣里还镶嵌着软骨之类的进一步增加柔韧和防御。

秦岚还在心口位置摸到了坚硬的骨骼,显然是做了重点防护。

而且这皮衣还有护脖,将脖颈保护在内。

“你小子眼光不错,这可是山猫皮,有多难弄你知道么?”

秦岚没搭理对方为了抬价的炫耀,直接看向了一边的价签。

二百!

嘶……

秦岚心中暗骂,这特么是真黑啊!

他当然清楚山猫的可怕,要比他今天遇到的那只野狗还要难对付。

但一只山猫得多大个?

能做多少件这样的皮衣?

编织皮衣的技术含量,有,但是不多。

但没办法,城外的杂货铺,都是由两位刀口舔血的捕猎者开的。

这间商铺更是背靠城卫队,几乎垄断城外的猎物货品。

“要不是没来得及收回那只野狗皮和骨,我早就自己动手做了。”

但为了仅有一条的命,秦岚只能咬牙砍价:“一百五!”

那城卫队当时就不乐意了:“嘿,我说小子,你知不知道山猫皮子有多珍贵?”

“卖货还价,买货又还价,你还想赚两回啊?”

秦岚呵呵冷笑,到底是谁在买货卖货两头赚?

“一百八,少一个子也不卖!”

“我再挑件兵器一百五,卖不卖?”

那城卫队仍一脸不情愿:“你先挑再说!”

秦岚这柄骨斧是在之前杂货铺买的,是兔腿骨做的。

坚韧和锋利程度有限,估计也就值十块钱左右。

要不是砍那只野狗的要害,估计得崩断。

秦岚又走向武器货架,他发现了,末世的兵刃,讲究的就是势大力沉,大开大合。

无论是那位气血过千的强者怒斩鹰翼的战刃,还是给他两千块女人的**大枪,无不是此类。

秦岚正挑选时,心中突然泛起个好主意!

他完全可以凭借前世电影里的招式,以及自己摸索,来让系统激发更精湛的武技啊。

他的劈砍也是在砍柴时无意触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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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只是最基础的武技,但练至大成的威力不容小觑。

秦岚自信,若不论气血,他近身搏杀不输这些城卫队。

一想到前世看过的那些电影,秦岚顿时觉得自己行了。

“那要是能成功施展一次,就能让系统激发的话,我可得选一件最强的兵刃。”

而长枪,无疑是百兵之王。

无论前世还是这片末世。

像剑什么的,看似很厉害。

但秦岚很清楚,在古代真正披甲厮杀时,剑的威力其实很一般,只是被后世电影美化了。

一寸长一寸强这条铁律,永不过时。

而真正和异兽拼杀,长枪既有威力,更变幻莫测,杀招诸多。

“那女人父辈肯定一位不弱的武者,能让她选择练枪,那就绝错不了。”

于是乎,秦岚的目光锁定了一杆长枪!

这长枪乃是由三节兽骨所铸,每一节连接处有精钢焊接,平时可折叠,总长三米三。

标准的**大枪。

枪尖不仅有血槽,枪尖末端还有锋利的锯齿,让戳刺拔出时能进一步撕裂伤口。

“这杆枪,让我试试。”

随着钢铁机关发出一阵清脆的扣合声,秦岚一抖枪杆,只见枪尖寒芒点闪,枪杆也不失柔韧的轻微抖动。

“不错。”

而身旁的城卫队见状,却带着几分戏谑道:“小老弟,你确认要买这杆**大枪?”

长枪虽然威力强大,但上手难度极高,**大枪更是枪中之王,更加难以驾驭。

三米多长的枪身,别说是基础的扫刺劈撩,能端稳枪尖戳到目标,都得一番磨练。

实力不够,长枪反倒束缚自己。

听说云龙大人的千金兵器就是**大枪,但那可是从小修炼,还有大人的亲传指导。

就这才算是初露锋芒,这小子还能和那位千金相提并论?

“对,就它了,多少钱?”

‘月棍年刀十年剑,百年练的一杆枪’的谚语他也听说过。

但秦岚却不以为然,只要让他摸索出招式,练至大成仅需五百遍。

“五十!加上一百支骨箭和皮甲,一共三百三,你那些货抵完,再给我两百。”

“不是总共三百么?”

“谁跟你说三百?”

“这枪没啥人买,卖我便宜点不过分吧?”

在一番激烈的讨价还价后,对方才勉强同意了秦岚的开价。

秦岚背上这一堆装备往外走,却正巧遇到三个人有说有笑地从城内走了出来。

两男一女,看岁数都不到二十,一路有说有笑,衣着整洁。

秦岚一怔,竟从三人身上嗅到香皂沐浴露之类的香味。

眼看三人走来,坐在店铺前吃喝闲扯的城卫队顿时面色一肃,连忙整理衣着,站的要多笔直有多笔直。

那小队长模样的壮汉,还带着几人有模有样的敬了个礼。

然而,那三位青年只是往这边看了一眼,便继续相互说笑着。

秦岚看得出,他们眼中对这些城卫队的漠然和……

鄙夷?

然而,明明他们如此无礼,那些城卫队的人却愈发的恭敬。

直到三人走远才停下敬礼,很快又一团散漫。

秦岚摇了摇头,只觉这高耸的城墙隔绝的不只是异兽,更是一道高不可攀的鸿沟。

城内,城外。

似乎是两个世界。

背上这一堆装备,走在回家的路上,秦岚便不断回想电影中长枪的精彩打斗,很多他都能够复刻。

秦岚不禁满心期待,前世那些枪芒寒闪血光飞溅的凌冽,只存在于电影里。

而他磨练五百遍后,却是真正的杀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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