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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二:整个长白山都是我的猎场 第31章 夜闯黑市,未来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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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牧秋雨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3-29 20:39:32 来源:源1

第31章夜闯黑市,未来首富(第1/2页)

剪头是他的传家手艺,他本来就不想传给外人,更何况是牛大壮这个小舅子,若是牛大壮学会了,说不定还会抢他的生意,他心里自然不乐意。

牛大壮早就看穿了胡德荣的心思,连忙摆了摆手,笑着说道:

“姐,不了不了,等过年的时候,我有可能去林场上班,到时候天天忙得脚不沾地,哪有时间学剪头啊?”

他这话半真半假,去林场上班是他的退路之一,更重要的是,他压根不想跟着胡德荣学剪头,他只想上山打猎,攒钱改善家里的日子。

胡德荣一听,脸上的神色才渐渐缓和过来,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连忙拿起酒杯,劝着牛大壮喝酒、吃菜,语气比之前更热情了。

吃饱喝足之后,胡德荣心情大好,主动提出给牛大壮剪头,牛大壮也没拒绝。

他的头发确实长了,乱糟糟的,正好借着这个机会理一理,也好精神点去县城黑市。

剪完头,牛大壮才拉着牛美娟,小声说道:“姐,我把自行车留在你家,我要去县城一趟,有点事要办。”

牛美娟一听,连忙皱起眉头,以为他是没钱花了,连忙从口袋里掏出5块钱,塞进他手里,语气关切地说道:

“是不是没钱了?这5块钱你拿着,省着点花,县城里人多眼杂,你注意点安全,办完事情早点回来。”

牛大壮心里一暖,眼眶微微发热——二姐总是这样,不管自己过得多苦,都想着他这个弟弟。

他身上确实一分钱都没有,原本还打算到县城的国营饭店卖一小块肉换点钱,如今从二姐这里拿了5块钱,倒是省了不少事。

他推辞了一番,最终还是收下了钱,连连叮嘱二姐注意身体,照顾好两个外甥女。

告别牛美娟和胡德荣,牛大壮快步赶到了公社的客运汽车站。

有了大队开具的介绍信,一切都很顺利,他花了4毛2分钱,买了一张去县城的汽车票,在车站足足等了半个小时,才排队上了公交车。

公交车一路颠簸,等赶到县城的时候,天色已经彻底黑了,夜幕笼罩着整个县城,街头的路灯昏昏暗暗,勉强照亮脚下的路。

牛大壮出了客运汽车站,按照记忆里的路线,往北走了约莫1公里,找到了一家棉纺厂招待所。

这里价格实惠,位置也偏僻,是距离县城黑市最近的招待所。

他花了两块钱,开了一个简陋的单间,走进房间后,先反锁了房门,随后意念一动,从储物空间里拿出带来的窝窝头和狍子肉,简单吃了点垫垫肚子。

等到晚上八点多,街上的行人渐渐少了,他才悄悄从招待所里出来,循着记忆里的路,往县城外的小树林走去。

那里,就是县城里隐蔽的黑市,也是他今天的目的地。

黑市藏在小树林深处,牛大壮手里只拎着一个空麻袋,装作买东西的样子,不用交任何费用,在小树林外的小桥边,经过两个看守人员的简单检查,就顺利走进了小树林。

小树林里的树木已经被清理得差不多了,地面上规划出一个个小小的摊位,每个摊位旁都挂着一盏气死风灯,昏暗的灯光只能照亮眼前一小片地方,营造出一种隐秘的氛围。

黑市里热闹非凡,卖什么的都有:日用百货、家居用品、家禽野味,应有尽有,甚至还有几个摊位专门售卖子弹、猎枪、弓弩等打猎用具。

摊主们都压低声音吆喝,买家则凑在一起讨价还价,气氛十分热闹,却又带着几分隐秘。

牛大壮今天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卖掉空间里的熊胆、熊掌和熊皮,换够钱买步枪。

他没有多余的心思闲逛,低着头,在各个摊位之间穿梭,经过一番寻找,很快就找到了记忆中那个专门收购野味和皮毛的贩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1章夜闯黑市,未来首富(第2/2页)

一个穿着黑色棉袄、戴着棉帽的年轻人,正坐在摊位旁,和一个买家讨价还价。

牛大壮快步朝着中年男人走了过去,趁着天色昏暗、周围人多嘈杂,意念一动,从储物空间里拿出熊胆和熊皮,悄悄放进手里的空麻袋里。

麻袋的重量瞬间增加,可因为天色太暗,周围的人都在忙着讨价还价,压根没人留意到这个细微的变化。

走到中年男人面前,牛大壮压低声音,开门见山,语气干脆地问道:

“老板,刚猎杀的熊胆,要不要?还有一张完整的熊皮和熊掌,都是新鲜的。”

这中年男人不是别人,正是黑市上赫赫有名的中间人张联启。

在这县城的黑市圈子里,张联启的名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关键的是,他在县城里面的关系格外硬。

他的亲哥哥是县公安局的副局长,靠着这层关系,他才能明目张胆地在这里收购野味,暗地里做着走私皮毛、野味的生意,旁人就算眼红,也没人敢轻易招惹他。

牛大壮前世就和张联启打过好几次交道,对他的底细一清二楚:

等再过几年,张联启的生意会越做越大,不再满足于收购野味、走私皮毛,还会偷偷跑去苏联倒腾紧缺物资,赚得盆满钵满。

等到了九十年代,他又抓住机遇,承包了县里的几家濒临倒闭的工厂,盘活资产、扩大经营,最后成了整个县城家喻户晓的首富。

而最让牛大壮放心的,是张联启的为人。

虽说他做的是走私这种灰色生意,可性子却格外正派,最讲信用,说话向来一口唾沫一个钉。

不管是面对熟客还是生面孔,从来不会坑人、骗人,给出的价格也向来公道,比其他投机取巧的贩子靠谱太多。

所以,牛大壮这一世哪怕还没和张联启正式认识,一来到这黑市,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把熊胆、熊皮这些宝贝卖给张联启。

他心里清楚,若是把这颗草胆卖到公社的收购站,最多也就只能卖到七百块钱。

可在黑市,尤其是卖给张联启,最少能卖到一千块钱,差价足足有三百块,这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不光是熊胆,张联启给出的熊皮、熊掌价格,也都远远高于公社收购站。

张联启听到“刚猎杀的熊胆”,眼睛猛地一亮,抬眼上下打量了牛大壮一番。

眼前这后生穿着普通的农家棉袄,眉眼间带着几分憨厚,可眼神却很沉稳,不像是那种说谎骗人的毛头小子。

他挥了挥手,示意旁边的买家稍等片刻,随后对着牛大壮压低声音说道:

“小子,别吹牛,把东西掏出来我看看,只要是新鲜的、品相好的,我绝对给你个高价,绝不亏待你。”

牛大壮心里有底,也不拖沓,弯腰放下手里的麻袋,伸手从里面掏出一个干净的粗布小包。

这正是他之前装熊胆的布包,特意选了厚实的粗布,防止胆汁渗漏,也能挡住熊胆的气味,避免引人注意。

他拉开布包的绳结,将布包摊开,一颗青黄色、比成年人拳头还要大的熊胆,赫然出现在两人眼前。

张联启连忙凑上前,借着气死风灯昏暗的灯光,小心翼翼地打量着这颗熊胆,手指轻轻碰了碰熊胆的表面,感受着上面的湿润感和质感,脸上瞬间露出了笑意,忍不住说道:

“好家伙,你这熊胆还真是新鲜!你怕是不知道,公社的收购站压根就不收这种新鲜的草胆,他们只收晾干的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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