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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世修仙:我有一本岁月史书 第21章: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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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顺序 分类:仙侠武侠 更新时间:2026-03-31 19:53:23 来源:源1

第21章:来客(第1/2页)

庭院中的枣子青了又红,红了又青。

转眼数载春秋,悄然过去。

河畔。

正是大雪封天时。

沈渐坐在河畔青石上,一面瞧着水面上的浮子,一面随意运转着《洗髓经》。

许久之后,面色涨红的沈渐,吐出一口浊气,叹道:“修为彻底停住了,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

离开应天府已八年,他在去年,便已到了半步见神行列,实力堪比剑神顾忘川、窦云巅峰之时。

此境,不难。

达到罡劲之后,劲力生生不息,任何一位气血不曾开始衰败的宗师,温养数年后,都可以达到绝顶。

更何况,他还有‘力耕不欺’的天赋。

但是,沈渐却在绝顶入见神的这一步,被彻底卡住。

此时。

沈渐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是一只满溢的水桶,哪怕温养出再多的劲力,也都装纳不下,像是抵达了他的极限。

但《洗髓经》中却说:

“罡气入体,凝内为真!”

其意是,当罡劲温养到一定程度,便会化作真元,步入见神行列。

可是。

明知下一步便是见神,他却迈不过这座门槛。

“明明只差半步,为何总也迈不过去?难道,不是天人之姿,当真无法踏入见神行列?”沈渐大为不解。

他不由得想起八年前与顾忘川的对话。

对方曾让他放弃,理由是——唯有天人之姿,才会成就见神。

“难道,我当真会差在资质上?”

这些年一直相信勤能补拙的沈渐,心底不由得产生一丝怀疑,“莫非当真得使用‘天魔解体**’,方能踏入见神?”

但是。

此法代价极大,一旦使用,肉身必会崩溃。

哗啦——

念及此处,他心烦意乱。

猛的提竿,一尾数斤重的鲫鱼,脱离水面。将鱼获丢入篓中,踏着风雪回程。

“沈老先生!”

“沈老先生!”

沿途所过,路过村民无不停步揖礼。

来此数载,沈渐也并非一路通顺。

第二年就遇上想吃绝户的泼皮,这伙人见他和青薇‘年老体衰’,便以义子自称,赖在家门口不走。

沈渐直接拿银子开道,将为首的泼皮杖一百、徒三年,杀鸡儆猴以儆效尤。

接着,又遇上了好几个自称劫富济贫,实则中饱私囊的贼子。

暗中一掌将其拍死,通通埋在枣树下。

后来,他和青薇商议一番,干脆办了一间私塾,村里的适龄学童,只需缴纳些束脩便可以过来听讲。

村里识字的人不多,未必能考到什么功名,做账房先生却是绰绰有余。

即便如此,已是许多乡下人梦寐以求的生活了。

故而近几年,沈渐在村里也小有名望。

皇权不下乡。

这点名望,足以夫妻二人过的逍遥自在,甚至,村里有陌生人进来找他,瞧见的村民都会第一时间告诉他。

山路上。

沈渐提着鱼获,正与乡民们聊天,得知有人来找自己,他不免有些惊讶。

“有故人来访?”

“是的,沈老先生。那人来自应天府,一副走江湖的打扮,自称是您的晚辈。我问了两句,对方所说都能对的上号。”

“哦!?”

谢过村民。

沈渐则暗自揣测着,自己没离开应天府之前,便已是熟人寥寥。

究竟是什么故人找上门来?

……

不多时。

乡野小宅,内堂。

沈渐正与青薇并列而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1章:来客(第2/2页)

一只小巧的酒壶在火炉上温着,壶嘴处溢出屡屡雾气,带着沁香的酒味。

“沈爷,青姨。”

一位肤色黝黑、面容显老的中年男子恭敬抱拳喊道。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阿土。

他早已褪下了校尉的青素袍,换上一身行走江湖的劲装,身后还背着一柄长剑。除了模样样貌平平之外,言行举止之间亦有几分剑神之姿。

“相别近十载,遥记得我离开诏狱时,你还不到暗劲,如今已至半步丹劲,看来是勤奋苦修了。”

沈渐怀念同时,又欣慰不已:

“顾忘川还好吧?”

“家师于三个月前去世,我替其操办完后事。家师在临走时一直念叨着沈爷,我想起您曾提过老家在此,故而前来拜会一番。”

阿土难掩伤感。

青薇感叹道:“有心了。”

当初在应天府时,阿土亦是逢年过节去拜会二人。

可以说。

除了样貌,阿土和他父亲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顾忘川能有你这个弟子,想必也死而无憾了。”

沈渐对此毫不意外。

对方被见神重创,在狱中能多活十数年,全然是他多年修行的苦功。

“镇抚司情况如何?”

沈渐又不禁问,他走时,东厂便成立在即。朝堂争斗离乡下太远,他是一丝一毫的消息都未得知。

“已经完了!”

阿土长叹一声:

“您走了之后,镇抚司一直和东厂斗的死去活来。一开始还不分上下,但四年之后,燕帝北征时病逝。”

“新皇继位不到一年便驾崩,太子继位不久,汉王便起兵谋反……”

没有刀光剑影,单单只听描述,沈渐便猜到朝堂上已乱成一团。

“两年前,圣上亲征平叛,处死汉王后,重掌朝政。但圣上宠幸宦官,他当朝的第一件事,便是赐了一杯毒酒给指挥使。”

“云弟可是半步见神啊,他甘愿如此吗?”青薇忍不住惊道。

沈渐不语,却是猜出结果:

毒酒赐到面前,意味着他与东厂之争,已经一败涂地,权势、财富,尽数失去。

窦云性情刚烈,宁死也不愿苟且偷生。

阿土点了点头,“指挥使当夜便饮下毒酒,朝廷对外宣称是悬梁自尽。”

半晌后,青微苦涩开口:

“不曾想过,当日一别,竟成永别。”

那个不肯服输,跟在沈渐身后喊着大哥,喊着自己嫂嫂的少年。

死了。

此言一出,往事如潮水般涌来,沈渐深吸一口气,满腹话语最终只能化作一声长叹:“可惜。”

当年,他便预知结果。

宦官乃是皇室家奴,当东厂成立那一刻,便意味着你已遭到皇权忌惮。

设立东厂,就是为了制衡你。

斗输了,死!

斗赢了,也得死!

所以,在临走之前,窦云讨要揭言时,他劝对方急流勇退。可惜,窦云舍不得权势,仍旧不愿意离开。

那些权势是别人赋予的,只一言便能收回。

青微沉吟片刻,询问道:“云弟还有后人在世吗?”

阿土摇头。

沈渐沉默。

窦旭临终前说过,窦云不出十年必有灭门之灾,不曾想竟一语成谶。

待二人心境平复些许,窦云继续道:

“指挥使一死,镇抚司便树倒猢狲散,不少锦衣卫老人心灰意懒,纷纷告老还乡。另有部分,则进入了东厂。”

“如今朝堂已是东厂做主,在我离开之前,诏狱都快要撤销了。此时东厂之威,甚至要远胜于两代镇抚司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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