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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八零】补习班的“暴君”与不想种地的少年(第1/2页)

一九八二年,夏天。知了在树上叫得人心烦意乱,日头毒辣,把地面烤得滚烫。

沈家院子里的石榴树下,摆着一张瘸腿的方桌,四个半大小子正愁眉苦脸地围坐在桌边,每个人面前都摊着一本皱巴巴的作业本。

沈星冉手里拿着一根细长的柳条,敲了敲桌面。

“沈卫国,这道鸡兔同笼的问题,你已经在草稿纸上画了半个小时的鸡头了。”

沈星冉声音稚嫩,语气却老气横秋。

沈卫国现在十二岁,正是开始了叛逆的时候,他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把铅笔一摔:“妹,这题它不合理!谁家鸡和兔子关一个笼子里??”

“啪!”一声脆响。

不是沈星冉动的手,是坐在旁边纳鞋底的周小花,老太太手里的鞋底子立马抽在沈卫国的后背上。

“哪那么多废话!你妹说是关一起就是关一起!赶紧算!”

沈卫国缩了缩脖子,委屈地捡起铅笔。

坐在对面的大伯家两个堂哥,沈志翔和沈志磊,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他们原本是来看热闹的,结果被沈星冉一句“闲着也是闲着,不如一起进步”给抓了壮丁。

起初他们还想跑,结果大伯沈鸿飞和大伯娘刘桂兰一听这事,直接把俩儿子打包送了过来。

并且放下狠话:只要不打死,就往死里学。

沈星冉看着这四个“学渣”,心里也是无奈;这两年,她学完了小学的所有课程,顺便办起了这个家庭补习班。

“沈志翔,你的分数加减法做完了吗?”沈星冉转头看向堂哥。

沈志翔今年十三,比沈卫国还大一岁,平日里横行霸道的,此时却老老实实的哼哼道:“星……星冉妹妹,那个通分太难了,能不能不通?”

“不通分你怎么加?”沈星冉用柳条指了指旁边的一块小黑板,“分母不同,就是两个世界的人,硬凑在一起是没有结果的。”

沈志翔挠挠头,觉得妹妹这话里有话,但他听不懂,只能硬着头皮继续算。

旁边一直没说话的二哥沈卫民倒是老实,他在默写课文。

虽然字写得像鸡爪子刨的,但好歹态度端正。

因为他知道,不学习的下场是什么。

上个礼拜,沈鸿旗为了治治这几个小子的懒病,特意带他们去插了一天秧。

那是真的苦,水田里全是泥,一脚踩下去拔不出来,蚂蟥叮在腿上甩都甩不掉!太阳晒得后背脱皮,腰弯下去就直不起来。

干了一天,四个小子回来饭都没吃,瘫在炕上哭爹喊娘。

沈星冉当时就站在炕边,端着一碗糖水,笑眯眯地问:“是读书苦,还是种地苦?”

四个人异口同声:“种地苦!”

“那还逃课吗?”

“不逃了!打死也不逃了!”

从那以后,沈家补习班的学习氛围空前高涨。

毕竟,做不出题顶多挨两下鞋底子,下地干活那是真的要命。

其实沈星冉自己也怕。

她虽然是修仙者转世,但这具身体娇滴滴的,细皮嫩肉,吃不了**的苦;所以,这一世必须走读书的路子,还得带着全家一起走。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道理在哪都通用。

“好了,休息十分钟。”沈星冉宣布。

四个小子如蒙大赦。

周小花放下手里的针线活,去井里镇着的西瓜捞出来,切成块分给几个孙子。

“吃,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动脑子。”

沈福贵蹲在门口抽旱烟,对旁边的沈鸿旗说:“老二家的丫头是真厉害,你看这几个皮猴子,现在多听话。”

沈鸿旗蹲在地上磨镰刀,脸上带着得意的笑:“那是,也不看是谁的种。”

“得了吧,你小时候比卫国还皮。”沈福贵毫不留情地揭短,“也就是星冉随了她娘,脑子好使。”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5章【八零】补习班的“暴君”与不想种地的少年(第2/2页)

正说着,院门被人推开了。

小学校长张德顺骑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二八大杠,满头大汗地冲了进来。

“沈队长!沈队长!”张德顺把车往墙边一靠,气喘吁吁地喊。

沈鸿旗赶紧站起来:“咋了张校长?出啥事了?”

院子里的几个孩子也都停下了吃瓜的动作,好奇地看过来。

张德顺急忙从包里掏出一张红头文件:“好事!天大的好事!”

他几步走到桌边,看着淡定吃瓜的沈星冉:“星冉啊,你的机会来了!”

沈星冉吐出一颗西瓜子:“校长,我这才五年级,能有什么机会?”

虽然她早就把六年级的书都看完了,但在学籍上,她还是个五年级的小学生。

“不是年级的问题!”张德顺激动地拍着桌子,“省里要举办第一届小学生数学竞赛!”

张德顺解释道:“这次数学竞赛!全省选拔!只要能拿到名次,初中随便挑!甚至以后考中专、考大学都有加分!”

听到“考大学加分”,沈家人的眼睛瞬间亮了。

在这个年代,考上大学就意味着鲤鱼跃龙门,那是全华国人的梦想。

“而且,”张德顺压低了声音,“县一中的校长跟我通过气了。只要星冉能在这次竞赛里拿个奖,哪怕是三等奖,县一中初中部直接特招!免试入学!免学杂费!还给发补助!”

沈鸿旗手里的镰刀差点掉地上,县一中!那可是全县最好的中学,升学率最高的地方!

进了县一中,一只脚就跨进了大学的门槛。

“去!必须去!”沈鸿旗激动得脸红脖子粗,“校长,这名怎么报?要多少钱?”

“不要钱!学校出路费!”张德顺大手一挥,“我就看好这丫头,她是咱们光华镇的希望!”

一直没说话的王华莉从屋里走出来,脸上带着忧色。

“张校长,去县里读书是好事。可星冉这十岁虚岁,实际上才九岁。”

王华莉看着女儿那小胳膊小腿,“县一中在县城,离家几十里地。她一个人去住校,衣服谁洗?饭谁打?晚上害怕了怎么办?”

这一盆冷水泼下来,沈鸿旗的热情也冷却了不少。

是啊,孩子太小了,虽然脑子聪明,但生活自理能力毕竟有限;而且县城那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被人欺负了咋办?

镇上的初中虽然近,骑车就能去,但这几年的升学率实在感人。

去年全镇几百个毕业生,考上中专的就三个,考上高中的一个没有!让沈星冉去镇中,那就是把金凤凰扔进草窝里。

沈星冉看着纠结的父母,心里也在盘算。

她当然想去县一中,想要在这个世界过得好,就得往高处走;县城的资源肯定比镇上好,图书馆的书也更多。

至于生活自理……洗衣服打饭这种事还能难倒她?

只不过,在父母眼里,她永远是个需要照顾的孩子。

“爹,娘,我想去。”

“可是……”王华莉还想说什么。

“没什么可是的。”沈星冉打断了母亲的担忧,“如果不去县一中,我就得在镇中混三年。那是浪费时间。”

她指了指旁边那四个还在跟分数搏斗的哥哥:“我想早点考出去,以后把大哥二哥他们也带出去。总不能让他们在土里刨一辈子食吧?”

这话说到了沈鸿旗的心坎上。

他看了看那几个儿子侄子,咬了咬牙:“行!去!大不了我每星期骑车去县里送干粮!衣服脏了拿回来洗!”

张德顺松了口气:“这就对了!竞赛在六月中旬,还有半个月。这段时间,星冉就别给他们补课了。”

“我送你去县里我同学家,她在一中教数学,我跟她打好招呼了,你专心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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