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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正义 第五十二章 意外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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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梦清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4-08 20:55:35 来源:源1

殷骏回来之后,立即召见了赵龙宝,向他简述了这次与李新阳会面的情况,然后对他说:“看来,李新阳自以为掌握着我俩的把柄,步步紧逼,想让我们成为替李家卖命的工具。

我这次既然与他撕破了脸,至少撕破了一半脸,就要有应对之策,不能有任何麻痹和侥幸。你近期必须在下面几件事情上与我配合。”

赵龙宝道:“老大,您吩咐吧,我赵龙宝任何时候都愿为您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殷骏作了布置:第一件事,我在与李新阳见面时的这个录音,你作好备份,万不得已时,注意,一定要到了万不得已时,你交一份给专案组组长张小虎,这个人的确天不怕地不怕,而且智力过人。

另一份交给黄春江书记,也算是我的重大立功赎罪表现,如果我不被免责,那么,我们与李家势力的决战就正式开始了。

但是,我们始终是配合,而不是主攻,因为主攻伤亡太大,再说也轮不到我们。

第二件事,我最近要跟我老婆离婚。你一定要亲自跟她说清楚,这只是政治斗争的需要,她配合得好,那结果就是假离婚,择机还可以复婚,她要是配合不好,那结果就是真离婚。

我老婆明事理,也服我,相信她会权衡利弊,把事情处理好的。

至于白玫,她本就没有结婚,我与她无论是什么关系,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

但最近我除了与她通电话,不便直接见面。她现在会长住龙泉山庄,你必须确保她的人身安全,尤其是要防止周亚光搞什么名堂。

第三件事,对于赵旺生的死亡,我不知道真相,也不知道是不是你操作失误,但不管怎样,你不仅要扛住,而且在关键细节上要有理有据,经得起推敲和调查。

如果专案组向你问讯,态度上一定要积极,方法上一定要得当,我相信你的忠诚和能力。

第四件事:为了遏制李家势力的膨胀和将来与他们的斗争,同时得到黄春江、薛祺坤等人的信任和支持,我在任双峰乡派出所所长和焦尾县公安局局长时掌握的一些材料,已尘封多年,现在到了该使用的时候,那里面有叶如云被强奸、杀害和潘志根父子被害案的初步调查,还有一些涉及李家势力的其他犯罪证据。

你可视情况部分或全部交出。理由很简单,原来因管理不妥找不到,现在在清查资料时偶然而得。

赵龙宝说:“老大,您放心,这些事我一定会按照您的意思去执行。另外,我还得向您汇报一个情况,周亚光自当了局长之后,得意忘形,气焰嚣张,但他控制不了我的兄弟们,我让他们表面上给他灌**汤,暗地里收集他的材料。

最近听说,郭凯在偷偷调查1986年至1988年县局中层以上干部的用枪和领子弹情况,重点好像是针对周亚光的。这就让我想起了一件旧事。

我记得潘志根父子被害时间是1988年11日7日,地点是王屋山。

而在11月6日下午,当时作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周亚光和警员马有利领取了执行任务用的佩枪和子弹。

按当时的规定,使用子弹的情况是要向主管领导详细报告并有书面材料的。

这里面有两个疑点。

一是周亚光回来后说没有使用子弹,但他上交的是一匣六四式手枪子弹,而不是领用时的*****子弹。这二者虽然外观很相似,但细心的保管员还是发现了其中的区别,并向我汇报了此事。

我当时因为对周亚光印象不错,便没有细加追究。现在想来,他可能用了子弹,事后用别的办法拿六四式手枪子弹归还。

那么,他的手枪子弹用在了什么地方?是不是与潘志根父子被害有关?昨天我认真看了潘志根父子被害案的卷宗,发现在现场捡到了两颗瑞士造12号****的子弹,还有两颗*****子弹,就觉得周亚光很可能是疑犯了。

二是那次周亚光是和马有利一起是以追踪一名通缉嫌疑人的名义去王屋山的。但据马有利说,他到王屋山山下就崴了脚,无法行走,便只能由周亚光独自一人去了。

此事现在想来也很蹊跷,是马有利真的崴了脚还是另有其因,以便于让周亚光独自行动而无人监督和证明?”

殷骏道:“龙宝,这些情况你以前怎么从来没有向我说过?周亚光肯定是李洪流的心腹,而李洪流又是杀害潘志根父子的幕后指使人。当时因为李洪流大权在握,不允许深究这个案子,我也便草草收场了,说起来还是有些责任的。

江河市专案组一直把凶手定格在王守土、王守财兄弟俩身上,李洪流当时是否把周亚光作为灭口的后手?现在想来还真可能。但那只是一种推测,而没有足够的证据。

不过,你可以把这种推测巧妙地告诉张小虎,这样,一来是可以通过张小虎之手杀一杀周亚光的气焰,二来也通过这事让张小虎和他背后的领导对你和我多一份信任。毕竟我俩以前在这事上对专案组的配合是比较消极的。”

赵龙宝说:“您的意思我都领会了,那我就约张小虎好好谈一次。”

张小虎与赵龙宝的会面,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意外收获。

赵龙宝不仅把1988年冬周亚光在用枪和用弹方面的疑点详细告诉了张小虎,还把叶如云被强奸案和潘志根父子被害案的原始卷案悄悄地从公安局调出交给了张小虎。

前一份卷宗中有叶如云保存的带精斑内裤和从疑犯身上抓到的皮屑血样,后一份材料中有潘志根父子被害后的现场勘查情况,包括瑞士造12号****子弹、*****子弹和潘志根父子的中弹部位等原始资料。

张小虎及时将这一重要情况向詹德明作了汇报。

两人对赵龙宝所提供的材料以及用意进行了认真的分析。

叶如云的控诉材料中的带精斑内裤,如果保管条件不好,一般超过半年就难以检测DNA,但如果把它密封在塑料袋中,且又放在低温干燥的环境,二十五年内采用现在的先进技术还是能检测出来的。

至于疑犯身上的皮屑血样,在如上条件下三十年也能检测出。

从证物显示的特征来看,殷骏和赵龙宝都是努力按照如上环境来保存的,可见他们一直对李洪流家族保持戒心并耐心地等待着反击的机会。对潘志根父子被害案卷宗的保存也是同理。

至于对周亚光在1988年冬用枪用弹的疑点,有可能是赵龙宝当时就作了比较详细的记录,也有可能郭凯在暗中排查时让赵龙宝看到了其中的蹊跷,而后才作了梳理和补充。

而赵龙宝把这么重要的材料交给张小虎,一定是得到了殷骏的指令或默认。

选择这个时机,一是有可能殷骏的势力与李家势力产生了重大矛盾,二是有可能殷骏看清了形势,要决定重新站队。

但不管从什么角度来说,这对加快破案总是积极和有利的。专案组乃至整个江河市公安局应该抓住机遇,加大行动力度。

在对如上情况作了分析判断后,詹德明决定:以潘志根父子被害案作为首要突破口的计划不变,要收集更多的证据互相佐证,务必办成铁案!为此,他决定派虚静去北京,请公安部的专家鉴定叶如云、潘志根和赵龙宝所提供的证物。

虚静却提出了一个令詹德明意想不到的要求:让单俊陪我一起去,他也算这方面的专家。

詹德明虽然感到意外,却仍然同意了,并说:“到家后好好陪你父亲聊聊,只要你父亲同意,你和单俊可以在北京多呆几天。”

张小虎立即就明白了:詹局长这个意外之举,既有工作上的需要,也有工作之外的意思,而这个“意思”,也是他早就期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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