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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公送进监狱的720天 第67章 纵火犯的眼泪(第1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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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知意日记本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6-04-14 19:07:10 来源:源1

苏凌云没想到这么快就又见到了林小火。

当天晚上,她在医务室帮着林白整理一批新到的纱布(质量极差,稀疏得能当渔网),医务室的门被敲响,一个狱警带着脸上和手上都贴着简易创可贴、走路依然有些别扭的林小火走了进来。

“林医生,新来的,0853,食堂打架弄的,你看看要不要紧。”狱警说完,就站到门口等着,显然不想多待。

林白示意林小火坐下,开始检查她的伤口。脸上的淤青和擦伤不算严重,手上有一道比较深的划伤,像是被什么锐器划的,已经简单止血包扎过了。

“手怎么弄的?”林白一边拆开粗糙的包扎,一边问,语气平淡。

林小火沉默了一下,才说:“他们打我,我摸到了掉在地上的筷子。”

用筷子捅的?苏凌云想起胖嫂她们围殴时,似乎有人惨叫了一声,当时没在意。看来林小火在被动挨打时,也并非全无反抗,而且手段直接有效。

林白没说什么,用生理盐水清洗伤口,那道伤口不浅,需要缝合。她准备好器械,让林小火躺到检查床上,局部麻醉,然后开始缝合。灯光下,林小火脸上那片烧伤疤痕更加清晰,像一片被烈火永久凝固的苦难地貌。她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眼神空洞,不知在想什么。

缝合进行到一半时,林白出去拿缝合线。医务室里只剩下苏凌云和林小火。

沉默在弥漫,只有窗外淅沥的雨声。

突然,林小火开口了,声音很轻,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说给空气听:

“今天……是我妈忌日。”

苏凌云正在整理器械的手微微一顿。

林小火依旧看着天花板,眼神涣散,没有焦距,但眼角却缓缓渗出了一滴眼泪,顺着太阳穴滑落,流进耳廓,也流进那片狰狞的疤痕沟壑里。

“三年了。”她又说,声音带着一种压抑的哽咽,“她到死……都没看到那个畜生被抓起来。”

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没有抬手去擦,任由它们流淌。那泪水划过疤痕时,仿佛能听到火焰灼烧皮肉的滋滋声,和她此刻无声的哭泣形成一种残酷的对比。

苏凌云沉默着,走到一旁,从林白的抽屉里拿出一小卷相对干净的纱布,撕下一小块,递到林小火眼前。

林小火眨了眨眼,泪眼朦胧地看向她,然后慢慢地、有些僵硬地抬起没受伤的那只手,接过了纱布,胡乱在脸上抹了抹,却把眼泪和灰尘抹得更花了。

“谢谢。”她又说了一次,这次声音里的坚硬外壳裂开了一道缝隙,露出了底下柔软的、痛苦的內瓤。

苏凌云没有问她母亲的事,也没有问那个“畜生”是谁。有些痛苦,不需要追问,它写在了林小火每一寸紧绷的肌肤和每一道疤痕里。

林白拿着缝合线回来了,继续完成缝合。林小火不再说话,闭上了眼睛,只是偶尔睫毛会剧烈颤抖。

处理完伤口,林小火被狱警带回监舍。临走前,她回头看了苏凌云一眼,眼神里没有了最初的冰冷和挑衅,多了一丝难以言喻的复杂。

接下来的几天,苏凌云从其他女犯的零碎议论和林小火偶尔在放风时的状态,逐渐拼凑出了她的故事。

林小火,20岁,来自本省一个偏远的山村。17岁那年,去村支书家送东西,被支书那个游手好闲、在镇上有点混混背景的儿子强奸了。她拼死反抗,抓伤了对方,跑回家告诉父母。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胆小怕事,在村支书的威胁和“私了”(象征性地赔了五百块钱)利诱下,选择了沉默,甚至劝她“忍一忍,名声要紧”。她去镇上派出所报案,接待的民警和村支书称兄道弟,做笔录时言语轻佻,最后以“证据不足”、“双方口供不一致”为由不了了之。那个强奸犯甚至当着她的面,对她吹口哨,说些下流话。

绝望和愤怒像野草一样在她心里疯长。她变得沉默寡言,眼神里时常闪烁着骇人的光芒。村里人开始躲着她,说她“疯了”、“不吉利”。

两年后,一个深夜,她提着偷偷从镇上农机站弄来的小半桶汽油,摸到了村支书家新建不久的二层小楼。那家人那天恰巧去镇上喝喜酒,不在家。她把汽油浇在楼下堆放的柴火和门窗上,用颤抖的手划亮了火柴。

火光冲天而起,映亮了她满是泪痕和决绝的脸。她没有跑,就站在不远处的山坡上,看着火焰吞噬那座象征着她屈辱和绝望的房子。火势很快惊动了村里人,但幸运(或者说,对她而言是不幸)的是,房子是新建的,周围没有紧挨的房屋,消防队来得也算及时,房子烧毁了大半,但没有人伤亡。

她被当场抓住。纵火罪,数额巨大(那栋楼值不少钱),且有预谋。村支书一家动用关系,重判。八年。入狱时,她刚过完20岁生日。脸上的疤,是纵火时被突然窜起的火苗舔舐留下的印记,像一道永恒的耻辱与仇恨的勋章。

她恨。恨那个强奸犯,恨包庇罪犯的村支书和民警,恨软弱妥协的父母,恨这个不公的世界。她的性格在极端的恨意中扭曲,变得易燃易爆,对信任的人却又可能极度偏执和忠诚。据说她在村里时就喜欢鼓捣东西,对火焰和易燃物有种异乎寻常的敏感和了解,这技能在监狱里显然没什么用武之地,反而成了她的危险标签。

苏凌云默默地评估着这些信息。一个被逼到绝境、充满仇恨和破坏欲的年轻女孩,但同时,她心中有明确的恨的目标(那个强奸犯及包庇者),有强烈的道德界限(她只烧了房子,没想伤人,甚至庆幸无人伤亡),而且,她重恩。那天食堂和医务室的两次接触,或许在她封闭的心里撬开了一条缝隙。

这样的人,如果引导得当,会成为一把锋利而忠诚的刀。但同时,她也极不稳定,像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雷管。

果然,林小火很快就成了监狱内部势力争夺的焦点。

芳姐那边吃了亏,自然不会罢休。胖嫂几次在公开场合放话,要“慢慢收拾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贱人”。林小火在洗衣房和车间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刁难和排挤,但她硬气,不吭声,只是用更冷的眼神回敬,偶尔会有小规模的冲突,她没再吃过像食堂那样的大亏,但小伤不断。

孟姐这边,则嗅到了机会。一个敢对芳姐的人直接动手、且明显不服管束的新人,正是可以用来打击对手、同时扩充自己势力的好棋子。孟姐让手下一个叫“红姐”(相对圆滑,负责“招安”事务)的女犯,去接触林小火,许以“保护”和“更好的待遇”(比如相对轻松的活计、多一点的食物份额)。

红姐在放风时找到了独自靠在墙角的林小火,堆起笑脸,说了半天。

林小火听完,只回了三个字,声音不大,但足够清晰:

“我不跟老大。”

干脆利落,毫无转圜余地。红姐脸上的笑容僵住了,悻悻离开。孟姐得知后,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眼神更冷了些。不识抬举的人,在她眼里,要么是潜在的威胁,要么是迟早会被碾碎的绊脚石。

苏凌云冷眼旁观着这一切。林小火的拒绝,在她意料之中。一个恨透了强权和不公的人,怎么会轻易向另一个“老大”低头?她要的或许不是庇护,而是某种更纯粹的东西--比如,尊严,或者,复仇的可能?

但林小火的日子显然更难过了。芳姐的刁难变本加厉,孟姐那边虽然没明着动手,但显然也不会帮她,甚至可能乐于看到她被芳姐收拾。她像一只闯入了狼群狩猎场的小兽,孤立无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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