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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与死者同行 第650章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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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不是曹魏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8-28 00:33:44 来源:源1

第650章对不起(第1/2页)

“来,张嘴。”

“不喝了,差不多够了,谢谢柳警官。”

柳庄放下大碗,理了理胳膊上扎着的绷带。

“听说你想见我?”

“对。”

“这都第几次了?第六次还是第七次?见了我啥也别说,再这样我就要调走了,后面你想见我都有点难了。”

秦冲抿了抿嘴,看了眼柳庄的背影,又看了眼柳庄的右手,欲言又止。

“你的伤几乎没啥事了,估计再有个五六天你就要搬出去了,在这躺了这么久还没想明白吗?”

“我家里人怎么样?”

“家里人挺好,你老婆还想来看你,但你也知道这不可能的。”

“哎~好不到哪去吧,村里传遍了估计。”

“这个没办法,你搞出来的动静太大了。”

“我家老大呢?”

“在家连门都没出,你老婆想出来看你的时候他都没出来。”

“嗯~”

秦冲再次叹了口气,低着眉看着自己的肚子,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躺在这这么多天,我们也没闲着,你是什么人我们都打听清楚了,我们说你犯法了没人信,很多人都说你这么大年纪从来没和人红过脸,一直都是和和气气的,你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们领导也清楚,所以你就别胡思乱想了。”

“你知道我们领导安排了多少人在你们家边上吗?不管你准备替谁顶罪,他都不可能跑掉。”

“造孽哎~”

“你每天要见一回我,是不是想看我伤的怎么样?老实说我手上这伤没多大影响,最多还有一个月我就能痊愈,所以你心里也不要有太大的负担。”

“我这辈子就没欠过别人,临老了把之前的全给欠了,这下子真成欠所有人的了。”

“刚我说你儿子没来的时候你低头了,是不是失望了?你替他扛这么大的事他明知道你伤的那么重都不管你的死活。”

“你们是不是什么都知道了?”

柳庄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什么都知道了,其实之前我只说了一半,秦壮第一次没露面,第二天就找我们自首了。”

“什么?!自首了?!”

秦冲胳膊顶着床板就要坐起来,可他的手却被固定的死死的,手铐也还铐着,想起来都困难。

“别激动,他自首的时候也说了不关你的事,他把所有事情都认下了,他说人是他杀的,尸体是他自己处理的。”

“不是不是,不是这样的,尸体是我处理的,他就是把人敲死了,尸体是我半夜运过去烧了的,我从地里跑了六趟才搬完。”

“你先别激动,到底是什么样等你从医院出来我们会调查清楚的,不是他干的他说不出来他是怎么操作的,是你干的你也肯定躲不过去。”

“我儿子呢?我儿子还好吗?”

“他没事,他也没受伤,就是被我们关起来了。”

“老二怎么样?老二有没有事?”

“秦帅没事,他还想来看你来着。”

“老二没事就好,柳警官你能不能帮我给我家老二带句话,让他好好孝顺他老娘,把家里的东西卖一卖,拿着钱找个别人不认识他们娘俩的地方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这个我没办法说,不过等你交代清楚后我可以和领导申请让你们见一面。”

“也可以,我自己来说也行。”

“那就先说到这了,我该去换药了。”

“对不起柳警官。”

“没事。”

柳庄左手拿起桌上的碗和勺子,放在胳膊边夹住后轻轻敲了敲房门。

房门打开后门外的人立马将碗给接了过去。

房门关上后,柳庄立马快步朝外小跑了几步,一边跑一边压低声音说道。“快快快,是秦壮,赶紧抓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650章对不起(第2/2页)

……

“咚!”

“全体起立!”

“唰!”

“本院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复涉嫌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一案,经公开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当庭宣判。”

“经本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王复,作案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事前预谋、非法购买制式枪支,先后持枪胁迫两名被害人溺水死亡,致二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关于本案从轻处罚情节,本院综合评判如下!”

“第一,本案第一起犯罪事实,系因被害人早年结伙绑架、杀害被告人父亲,存在重大过错,是诱发被告人犯罪的重要历史诱因,区别于无端恶性杀人案件。”

“第二,被告人作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无任何隐瞒、翻供情形。”

“第四,被告人家属已对两名被害人家属进行全额经济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家属书面刑事谅解。”

“第五,被告人系在校在读大学生,平日表现良好,本次犯罪系法律认知缺失、情绪极端化所致,尚有教育改造之可能。”

“综合全案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被告人王复故意杀害二人,罪行极其严重,本应依法严惩。但鉴于本案存在被害人过错、自首、全额赔偿、取得谅解、真诚悔罪、初犯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结合本案特殊起因,对被告人可不立即执行死刑。”

“依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

“二!被告人王复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终身不得减刑、假释。”

“退庭!”

“咚!”

王复站在被告位上,面色平静的目视前方,哪怕是听到被判处死刑时也是如此。

王复的案子办得很快,算是他搭上了扫黑除恶的顺风车,因为王复杀害的第二个人身份比较特殊,当地不得不慎重对待。

“走吧。”

法警打开护栏,将王复拉了出来。

王复平视前方,被推着慢慢的出了法院,坐上了警车被放在了车辆后方,由四名警察看着。

“那个我能不能问一下,像我这样的犯人一般会被关在哪里?”

“你判决书生效后才会转移走,现在回看守所。”

“大概多久生效?”

“一个月内。”

“那生效后我会去哪?”

“肯定是高度戒备监狱,小伙子进去好好表现,别再惹事了。”

“谢谢。”

王复道了声谢,抿着嘴闭上了眼睛靠在了车厢上,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几个人的身影,心中默念了几句。

小妹,妈就交给你了,算哥欠你的。

爸,马上就要结束了,快了……

沈哥,对不起,我又利用了你一次。

王志强,我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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