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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流经纪人,摊牌了我是富二代 第50章来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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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会做饼的达文西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5-08 09:39:21 来源:源1

第50章来时路(第1/2页)

回到家后,江亦把吉他靠在了阳台的墙角,然后去洗了个澡。

热水冲在身上,把一天的疲惫冲掉了大半,浴室里雾气腾腾,镜子上结了一层水雾,他用手擦了一下,看到自己的脸,湿漉漉的,头发贴在额头上,眼睛下面那两道黑圈还在,怎么洗都洗不掉。

他关了水,擦干,换了一件干净的T恤,又回到了阳台上。

杭城的夜很安静。

远处的楼房亮着零零散散的灯,像有人在黑布上戳了几个洞,光从洞里漏出来。

天上有星星,不多,七八颗,散在月亮周围,月光不亮,星星就显得格外清楚。

楼下偶尔有车经过,车灯扫过对面的墙壁,在墙面上划出一道短暂的光,然后消失在巷口。

风吹过来,凉凉的,带着桂花的味道,甜丝丝的,又有点涩。

他在老藤椅上坐下来,把吉他从包里拿出来,放在腿上。

吉他的面板在路灯的余晖里泛着暗哑的光,那些细小的划痕在光线下像一道道浅浅的皱纹,记录着这把琴经历过的岁月。

他把右手搭在琴弦上,左手握住琴颈,手指从第一弦开始,一根一根地往下摸。

一弦,最细的,绷得最紧,摸上去像一根绷直的丝线,稍微用力就能勒出一道红印。

二弦,比一弦粗了一点,手感稍微软了一些。

三弦,缠了铜丝,摸上去有细密的螺纹,指腹滑过的时候能感觉到那种凹凸不平的质感。

四弦,更粗了,螺纹更深,按下去需要更大的力气。

五弦,低沉,浑厚,手指搭在上面能感觉到它在微微颤动,像是在呼吸。

六弦,最粗的,最松的,摸上去像一根老树的根须,粗糙,沉稳,不慌不忙。

他从一弦摸到六弦,又从六弦摸回一弦,来来回回摸了好几遍。

那种感觉太熟悉了,熟悉到让他有一种恍惚的错觉,好像他从来没有离开过那间小录音室,好像上辈子的那些年只是一场很长的梦,他随时会醒来,发现自己趴在调音台上,面前是没写完的谱子,手边是凉透了的咖啡。

但他知道这不是梦,因为那些记忆太清晰了,清晰到每一个细节都能想起来,出租屋发霉的墙角,录音室里永远修不好的那台监听音箱,冰箱里永远只有泡面、可乐和过期的面包,银行卡里永远徘徊在四位数以下的余额,甲方发来的消息里永远写着“再改改”。

他把手指停在六弦上,按住了第五品,拨了一下。

琴声在安静的夜空中散开,浑厚的,沉沉的,像是在说一句很久没说过的话。

然后他按了一个C和弦,扫下去,然后是G,然后是Am,然后是F。四个和弦,循环了两遍,像是在跟这把老吉他打个招呼——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然后他开始弹了。

《晴天》。前奏。

他没有开口唱,只是弹。前奏的旋律从指间流出来,每一个音符都熟悉得像是刻在骨头里的。

他练这首歌的时候十七岁,高二,用一把借来的吉他,对着网上的教学视频,一个和弦一个和弦地抠,一个音一个音地磨。

那时候他的手小,按不住F和弦的大横按,食指压下去总是有杂音,中指和无名指够不到该按的位置,练到手指肿了,指尖起泡了,泡破了结痂,结痂了又磨破了。

练了一个多月,终于能把前奏完整地弹下来了。他记得那天是周末,下午阳光很好,他坐在卧室的床上,把前奏弹完,最后一个音落下去,手还在发抖,心跳得很快,嘴角慢慢咧开了,笑得像个傻子。

后来他考上了音乐学院,学了更多的乐器,钢琴、贝斯、鼓、甚至学了一点二胡,会了乐理,学会了和声,学会了编曲,学会了作词作曲。

他能写出比《晴天》复杂得多的曲子,能用比吉他高级得多的设备,能讲出一大堆普通人听不懂的音乐理论。

但他最爱的还是吉他,最常弹的还是这首歌。

不是因为这首歌多高级,是因为它是起点。是他从“喜欢听歌的人”变成“想写歌的人”的那个转折点。

毕业后他才明白,会写歌的人太多了。

音乐学院每年毕业几百号人,全国几十所音乐学院,再加上各类综合大学的音乐系,每年涌进市场的音乐专业毕业生多得像过江之鲫。

他不过是其中一条,不大不小,不好不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50章来时路(第2/2页)

他的曲子不是不够好,是不够好到让人记住。

他的编曲不是不够精致,是不够精致到让人惊艳。

他什么都会一点,但没有一样是顶尖的。

在音乐这个行当里,“还行”是最残忍的评价,因为它不是否定你,是告诉你,你够格了,但不够好。

够格的人太多了,市场不需要那么多够格的人。

他的手指在琴弦上动着,前奏弹完了,进入主歌。

旋律变得更简单了,几个和弦来回换,但那个简单里有一种说不清的力量,像一个人坐在你对面,慢慢跟你讲他的故事,没有什么跌宕起伏,就是平平淡淡的,但你就是想听下去。

他想起了那些年。

大学毕业后的那些年。租住在城中村的握手楼里,对面楼的窗户伸手就能够到,白天要开灯,不然屋里黑得像地下室。

夏天没有空调,一台破风扇对着吹,吹出来的风是热的,汗水把谱子打湿了,墨迹洇开,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冬天没有暖气,缩在被子里写曲子,手冻得僵硬,写几个字就要哈一口气,键盘上的字母磨掉了好几个。

他接各种单子,广告配乐、短视频背景音乐、企业宣传片的作曲,甚至给婚庆公司编过入场曲。什么活都接,什么钱都赚,不挑,因为没资格挑。

他写的那些曲子,大多数时候也只是他自己能听见。

发到网上,播放量几十,评论两三条,一条是“好听”,一条是“加油”,一条是广告。

他把那些曲子一首一首地存进硬盘里,硬盘塞满了就买新的,新的也塞满了就把旧的删掉一些。

删的时候会犹豫一下,犹豫完了还是删了。那些音符像是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从硬盘里消失,从他脑子里消失,最后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

副歌起来了。

他弹得更用力了一些,不是因为情绪激动,是因为副歌的旋律本身就带着一种“我想喊出来但我知道喊出来也没用”的克制。

他的手指在品丝上滑动,换和弦的速度比刚才快了,节奏也更稳了,每一个音都落在该落的位置上,不多不少,刚刚好。

这首歌他弹了没有一千遍也有八百遍了,闭着眼睛都能弹,手指比脑子先动,和弦还没想好,手指已经按上去了。

他想起自己第一次在台上弹这首歌。

大学迎新晚会,他抱着吉他从侧幕走上台,台下黑压压的一片,看不清人脸,只能看到手机的灯光在黑暗中晃来晃去。

他紧张到手心出汗,怕按错,怕弹断,怕唱跑调,怕被台下的同学笑话。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他的手在抖,但第一个音出来之后,他忽然就不紧张了。

因为那一刻他发现,台下的所有人都在听他弹琴。不是敷衍地听,是真的在听。

整个礼堂安静下来,只有吉他的声音在空气中震动,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

那种感觉他记了一辈子。

后来他再也没有过那种感觉了,因为后来再也没有那么多人认真听过他弹琴。

他的手指慢了下来,副歌弹完了,进入间奏。

间奏是一段旋律线,不复杂,但很好听,像一个人在自言自语,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听不见了。他的手指在琴弦上轻轻地滑过,每一个音都弹得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

毕业后的那些年,他陆陆续续地写过很多歌。有的写完了,有的写了一半,有的只写了一个开头就写不下去了。

他把那些没写完的歌存在一个文件夹里,文件夹的名字叫“未完成”。那个文件夹越来越大,最后比“已完成”的文件夹还大。

每次打开它,他都会觉得自己像个欠了一屁股债的人,打开账单看到那些没还清的债务,看一会儿,关掉,假装没看到。后来他连打开的勇气都没有了。

最后一个音落下。他按住琴弦,止住了余音。

阳台安静下来,夜风又吹了过来,把桂花的味道送进鼻腔。他低头看着手里的吉他,琴弦还在微微颤动,在路灯的余晖里闪着细碎的光。

他忽然觉得眼眶有点酸,不是想哭,是一种说不清的、闷闷的、堵在胸口的东西。

他吸了吸鼻子,把吉他从腿上拿下来,靠在藤椅旁边,从口袋里掏出烟,点上一根。

烟雾在夜色中慢慢升起,被风吹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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