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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鸿:从捡到翩翩少女开始 第102章 放花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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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沫墨鱼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5-16 09:53:23 来源:源1

第102章放花灯(第1/2页)

夜色渐浓,两岸的烟花愈加绚烂,陆知行等人也从画舫船舱中走了出来,打算放花灯。

画舫上有备好了的花灯,点燃花灯中的蜡烛再用带叉子的长竹竿挑着花灯放入水中便可。

林翩翩选的是一个造型像蝴蝶的花灯。

她俯身在桌案上写着要放入花灯中的字条。

今天她穿的是之前陆知行带她去裁缝铺定做的那件衣服——外束月白丝带的青绿色抹胸襦裙。

现在的翩翩穿这套衣服要更妥帖很多,至少胸前也是略略有些弧度了,能够撑起些曲线。

林翩翩提起笔,在字条上写下一列娟秀的小字。

【翩翩惟愿知行平安无事,万事顺遂】

林翩翩其实也还想给苏连雁和鹂儿也写个愿望祈福的,但又怕愿望许的数目多了,天官会觉得她贪心,就不给她实现了,所以还是只留下了她最在乎的那个愿望。

苏连雁在旁边看着,微微点头。

她又想起自己刚去陆林小院的时候,林翩翩给她留的那张字条了。

当时林翩翩的字就像是踩在泥地里的鸡爪印一样。

但这次林翩翩写的字,虽然不能说是大家风范,但也足以当得起一句“工整”的夸赞。

林翩翩侧头看向苏连雁,语带期待:“怎么样?连雁姐,没有写错字吧。”

“嗯,很不错,没有错字。”苏连雁温柔浅笑,旋即又伸出纤纤细指,点了一下林翩翩写的那句话里的最后一个字。

“不过这个‘遂’字的笔顺有些问题。”

苏连雁提笔在纸条上给林翩翩示范:“要先写里面的‘’,再写外面的‘辶’,因为‘’是主体,而‘辶’只是附属,要先确定主体的位置,再写其他的。”

林翩翩恍然大悟地点头:“明白了,就像是知行和我一样,知行在哪个位置,我就会跟着在哪个位置。”

“呵~这样理解倒也合理,翩翩和陆公子总是这样亲密无间啊。”

林翩翩俏脸微红,却没有辩解什么。

她看着苏连雁那比自己漂亮多了的字,隐隐有些羡慕。

“连雁姐的字真好看啊!”林翩翩夸赞道。

“翩翩不必羡慕,以你的天资,将来一定可以超过我的。”苏连雁微笑道。

“嘻嘻~也不用超过连雁姐啦,有连雁姐这么好看的字就很满足了。”

说罢,林翩翩又取了一张纸条,在上面重复写着刚才的那句话——翩翩惟愿知行平安无事,万事顺遂。

等到林翩翩写到第五张纸条时,苏连雁终于忍不住问道:“翩翩,你怎么写了这么多张字条呀?”

林翩翩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我……我怕负责看愿望的神仙收不到我的花灯。”

“连雁姐你想呀,花灯一放到水里就会胡乱地漂,有的会被岸边的树枝卡住,有的会被翻涌的水浪打翻……”

“……我想,如果多放几个花灯的话,应该会更保险,万一有一些被卡住了,也还有剩下的。”

林翩翩笑得很纯净,那笑容竟要比皎洁的月儿还要纯净几分。

苏连雁怔了一会,才缓缓回神,她微笑着看着林翩翩:“我也来帮你写一些罢。”

她也提笔写下——苏连雁惟愿林翩翩与陆知行平安顺遂,白头到老。

“诶?连雁姐不用写自己的愿望么?”

“这便是我的愿望。”苏连雁看向林翩翩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宠溺,她轻轻地揉了一下林翩翩的脑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02章放花灯(第2/2页)

对姐姐来说,见证妹妹的幸福,也是一件极为幸福的事情。

其实在遇到林翩翩和陆公子之前,苏连雁还有些别的挂念。

在她十一岁被拐卖的时候,遇到过一个小男孩,那个小男孩是买她作童养媳的大户人家的侄子,经常悄悄在门外跟她说话,给她讲她从来都没听过的故事。

但后来,买她做童养媳的人过世了,那人的妻子——也就是那个小男孩的伯母——把她转卖到了青楼,两人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苏连雁也不知道那人有没有想过来寻自己?

她是被他伯母卖掉的,不是被人牙子悄悄拐走的,怎么可能会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若是真心想查,真的会没有办法吗?

就算是事后才知道,那也真的就一点消息都打听不到么?哪怕是付出一些代价来换取她的去向呢?

这些问题苏连雁想过很多,往日里她不敢深思,怕真的想通答案后,自己记忆里唯一的那颗勉强能算甜的糖,也会沾上黑蒙蒙的污泥。

苏连雁会把这些都藏在心里,倘若那人真来找她的话,她依旧可以当做什么都没想过,继续含着那颗糖。

但有了林翩翩、有了陆公子之后,苏连雁不再是那个只能依赖记忆里的糖才能有信念活下去的可怜虫。

有人真心把她当做姐姐,有人真心地尊重她把她当做人。

在很多日子里,尤其是看到林翩翩和陆知行亲密无间的举动时,苏连雁会无法克制地去想这些问题。

如果可以的话,她也想要有一个能像陆知行待林翩翩一样的人来爱她,也想要一个那样满眼是自己的男子。

渐渐地,苏连雁也就想通了。

也许那人去寻了吧,只是没找到她——虽说这个答案,苏连雁自己都有点说服不了自己。

也许没寻,只是单纯的把她忘了……若是有人提醒他,或许还会想起来;若是没人提,他也不会特别难过,依旧过着自己富家公子的衣食无忧的生活。

苏连雁觉得她早该想明白的,他们根本就不是一类人,她苏连雁不过是一个被拐卖的没人要的孩子,而那人却是大家子弟——哪怕什么都不做,也能继承一辈子也花不完的家产。

像陆公子这样的男子终归是少数,兴许她一直惦记的那人现在正在某个风月之地搂着姑娘喝花酒也说不定。

她就在扬州,一个几年都没来寻她的人,真的能说得上是在意她么?

人家陆公子与她同样非亲非故,也愿为她左右奔走,不惜放低自己的姿态,甚至是违背他奉为圭臬的良知也要救她,哪怕是散尽家财甚至负债。

而她心之念念多年的那人,若是真的心里有她,稍微放低些姿态舍弃一些东西来求求他的伯母,就可以救她了啊。

苏连雁知道,这样想未免有些卑劣,人家与她非亲非故为何要救她呢?救她是情分,不救她也是本分。

可就是因为那人是她在意的人啊,才会产生这样的非分之想。

她以为他们的关系是不一样的,才会这样想……

那年十一岁的她,初见那人的时候,也是非亲非故啊,当时她不知道那人是贵公子,只以为他也是被拐的。

她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拽着那人逃走,甚至若不是为了他,自己都不会被抓回去。

为什么他就不能也付出些代价来救一下她呢?

为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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