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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穷影后与她的冤种总裁 第173章: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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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鹰览天下事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7-10 11:09:59 来源:源1

第173章:开庭审理(第1/2页)

三个月后,陆明辉等人涉嫌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洗钱,及与陆明远、林国栋死亡案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由于案件涉及重大商业秘密、跨国因素及社会高度关注,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本案不公开审理,但允许经审核的部分媒体代表旁听,并在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的前提下,择要公布审理情况。

清晨,法院外戒备森严。大批媒体记者和闻讯赶来的公众聚集在警戒线外,长枪短炮对准了法院入口。陆景琛和林晚乘坐的黑色轿车在安保车辆护卫下,低调而迅速地驶入地下车库专用通道,未在公开场合露面。陆明辉及其子陆子轩,以及其他数名同案犯,则从看守所经由特殊通道押解至法院。

法庭内庄严肃穆。审判席上,三位法官正襟危坐。公诉人席上,省检察院指派的资深检察官团队表情凝重。辩护席上,陆明辉、陆子轩等人各自聘请的律师团队也已就位,气氛紧张。旁听席前排,陆景琛、林晚、沈静柔,以及陆氏集团部分核心高管、陈律师等人静静坐着。后排则是经过严格审核的媒体代表。

陆明辉和陆子轩被法警押入被告席。几个月不见,陆明辉头发花白,眼窝深陷,早已不复往日的精明倨傲,但眼神深处仍残留着一丝不甘和挣扎。陆子轩则面色惨白,眼神躲闪,身体微微发抖。

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公诉人首先宣读了长达数十页的起诉书,指控陆明辉犯有受贿罪(非法收受黄振坤及关联方巨额财物)、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利用职务便利为黄振坤控制的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在“南太平洋”项目中故意泄露核心技术参数、签订不平等合同,造成陆氏集团巨额损失)、洗钱罪(通过复杂跨国交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并指控其与黄振坤(已死亡)合谋,以爆炸方法故意非法剥夺陆明远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共犯);同时,指控陆明辉、陆子轩等人共同或分别实施上述部分犯罪。起诉书还指出,现有证据表明,上述犯罪行为背后,存在以“卡洛斯家族”为代表的境外势力参与、教唆的重大嫌疑,相关跨国调查正在进行中。

针对林国栋的死亡,起诉书指出,现有证据(加密硬盘数据、异常资金流向、黄振坤与境外安保公司的可疑通讯等)足以将林国栋之死与陆明辉、黄振坤等人的系列犯罪行为建立紧密关联,其死亡是犯罪分子为掩盖“南太平洋”项目中的犯罪事实而实施的后续犯罪行为,案件已并案侦查,但鉴于主犯黄振坤已死,部分关键证据涉及跨国取证难度大,公诉机关将结合全案证据,在法庭辩论中阐明观点,并支持林国庆亲属(即林晚)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

起诉书内容详实,逻辑严密,指控的罪名一项比一项沉重。旁听席上鸦雀无声,只有书记员快速记录的声音和被告席上陆子轩压抑的抽气声。

“被告人陆明辉,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何意见?”审判长问道。

陆明辉在律师的示意下,站了起来,声音嘶哑但语速很快:“审判长,我对起诉书指控的大部分事实有异议。我与黄振坤确实存在经济往来,但那主要是基于私人交情和部分不规范的商业合作,绝没有上升到指控的犯罪程度。关于‘南太平洋’项目,我承认当时作为项目副负责人,存在决策失误和管理失察,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这绝不构成刑事犯罪!至于我大哥陆明远的死,那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意外!是游艇故障和黄振坤的贪婪导致的!我对此毫不知情,更谈不上合谋!起诉书说我泄露技术参数、教唆杀人,完全是子虚乌有,是有人蓄意构陷!是陆景琛!是他为了独吞陆氏,为了给他父亲报仇,不惜伪造证据,诬陷亲叔叔!”

他的辩称,将主要责任推给了已死的黄振坤,并暗示陆景琛是幕后推手。

陆子轩则几乎瘫软,在律师的反复提醒下,才结结巴巴地表示“对很多事情不知情,都是听我爸的”,试图将罪责推到陆明辉身上。

法庭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首先出示了书证、物证。

第一组证据,关于职务犯罪和洗钱。

公诉人出示了从新西兰老技工威廉处获取的证言(经公证认证,并由威廉通过视频连线出庭作证,陈述了当年受黄振坤指使和贿赂,篡改“海神号”关键部件检修记录的事实,并指认陆明辉知晓此事)、从黄振坤遗留物品中提取的、记载了与陆明辉秘密资金往来和利益输送的加密账本、陆明辉及陆子轩在瑞士、开曼等地的秘密账户流水(显示有数笔巨额资金来自黄振坤控制的离岸公司,且资金流向与“南太平洋”项目损失时间、陆明辉个人奢侈消费时间高度吻合)、周文山“学术报告”中关于“卡洛斯家族”—黄振坤—陆明辉三方利益输送链的图表及部分通信摘要(经技术鉴定,非伪造)、以及陆氏集团内部审计报告和第三方司法会计鉴定报告,证实“南太平洋”项目因技术参数泄露和合同陷阱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

面对这些铁证,陆明辉的辩护律师试图质疑威廉证言的真实性(时隔多年)、黄振坤账本的单方性、以及周文山报告作为“学术探讨”的证据能力。但公诉人逐一驳斥:威廉的证言有客观的检修记录篡改痕迹佐证,且其与黄振坤的贿赂关系有银行流水印证;黄振坤的账本与陆明辉海外账户流水可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周文山的报告虽来源特殊,但其内容与本案其他证据高度吻合,且其中提及的部分具体交易细节(如时间、金额、账户尾号)已被查证属实,具有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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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证据,关于故意杀人(陆明远案)。

这是庭审的核心与难点。公诉人出示了当年“海神号”事故的官方调查报告(指出技术故障是主因)、以及由公安部指定鉴定机构重新做出的、基于威廉证言和新发现物证(从“海神号”残骸中重新提取的关键部件碎片进行微量物证和应力分析)的补充鉴定意见。新鉴定意见认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确系关键部件在极限工况下的异常失效,但该部件的原始设计参数与威廉篡改后的记录不符,且存在人为调整的痕迹;结合部件供应商前工程师关于曾向不明身份第三方提供“极端工况失效模型”的证言(同样经公证和视频出庭),以及黄振坤与陆明辉在事发前的可疑通讯记录(提及“打点好”、“万无一失”、“事成有赏”等),公诉人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黄振坤在陆明辉的默许乃至指使下,通过贿赂技术人员、获取关键数据、篡改记录等方式,人为制造了这起“意外”,其行为已超出普通责任事故范畴,涉嫌故意杀人。

陆明辉的辩护律师激烈抗辩,坚称事故调查报告已作结论,新鉴定意见仅为“理论推测”,威廉和供应商工程师的证言“可能受到胁迫或诱导”,黄振坤与陆明辉的通话记录“语焉不详,不能直接证明杀人故意”,指控陆明辉故意杀人“证据严重不足”。

双方就此展开了数轮激烈辩论。公诉人强调,综合全案证据,陆明辉具有杀害陆明远以谋取项目控制权和个人利益的强烈动机,与黄振坤存在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至少是默许),并提供了关键协助(泄露信息、利用职权),其行为与黄振坤的实行行为相结合,共同导致了陆明远的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辩方则坚持“疑罪从无”,认为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证明陆明辉具有杀人故意并实施了杀人行为。

第三组证据,关于林国栋案及“卡洛斯家族”的涉案嫌疑。

公诉人出示了林国庆加密硬盘中恢复的数据(显示其追踪到一笔流向“卡洛斯家族”关联基金会的异常资金)、黄振坤车祸前与境外可疑安保公司的加密通话记录、周文山报告中提及的“卡洛斯家族”为掩盖“南太平洋”项目问题而“处理隐患”的隐晦描述,以及国际刑警组织协查反馈的、关于“卡洛斯家族”及其关联方在全球多国涉及类似商业阴谋和“意外”事件的记录。公诉人指出,综合这些证据,可以合理推断林国庆之死是“卡洛斯家族”为掩盖其在“南太平洋”项目中的罪行,指使或默许黄振坤实施的又一起犯罪。鉴于黄振坤已死,且“卡洛斯家族”的跨国调查仍在进行,公诉机关暂未对其提起单独指控,但将在量刑时,将陆明辉、黄振坤等人的犯罪行为置于“卡洛斯家族”策划的系列犯罪活动中进行考量,以评估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

这一部分指控,因涉及跨国因素和部分证据的间接性,辩论更为复杂。辩方攻击证据链条薄弱,多属“推测”,且“卡洛斯家族”本身是否真实存在、是否涉案,在司法上均未得到证实,不应成为加重陆明辉罪责的理由。

第四部分,证人出庭。

除了威廉和供应商工程师的视频作证,陈律师作为陆景琛一方收集证据的关键参与人,出庭说明了部分证据的合法来源和提取过程。陆氏集团几位了解“南太平洋”项目内情的老员工,出庭作证,证实了陆明辉在项目中的反常举动和黄振坤的深度介入。最关键的证人之一,是转为污点证人的、陆明辉曾经的一名心腹会计。他详细供述了如何按照陆明辉的指示,配合黄振坤伪造合同、虚开发票、转移资金的详细过程,并指认了陆明辉知晓并授意其中大部分操作。他的证言,与书证、物证相互印证,对指控陆明辉的经济犯罪部分,形成了强有力的补强。

陆明辉在质证环节,对所有不利证人的证言都予以否认,声称他们是“被陆景琛收买或胁迫作伪证”。但其辩解苍白无力,尤其是在面对自己前心腹会计提供的、包含大量细节的证言时,显得气急败坏,逻辑混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林晚作为林国庆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委托代理律师出庭,向陆明辉、陆子轩等被告,就林国庆死亡造成的各项损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总额高达数千万。律师出示了林晚与林国庆的父女关系证明、林国庆死亡证明、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据,并阐述了林国庆因调查“南太平洋”项目真相而遭杀害的事实依据(援引刑事案件相关证据)。陆明辉方面对此予以否认,辩称与己无关。

庭审持续了整整三天。公诉方证据扎实,逻辑清晰,虽然在某些环节(如故意杀人罪的直接证明)上存在法律争议,但构建的整个犯罪事实网络严密而有力。辩方则疲于招架,主要策略是否认、推诿和质疑证据合法性,但未能提出任何有力的反证。

第三天下午,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走出法庭时,陆景琛紧紧握着林晚的手。她的手心有些凉,但眼神坚定。无论最终判决如何,他们知道,在法律的殿堂上,父亲和岳父的冤屈,那些被掩盖了二十年的罪恶,终于被彻底揭开,暴露在阳光之下。

接下来,就是等待法律的裁决。

而“卡洛斯家族”的阴影,依然在远方盘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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