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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堂弃妇?她被全京城大佬争着宠 第7章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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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淡竹枝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7-12 11:21:59 来源:源1

第7章野兔(第1/2页)

“这儿又一个。”

“这儿还有一个。”

“我这运气真是绝了,这儿居然又看到一个。”

一个两个三四个……只要苏清宁出马,大红苕就能挖出来。

她把空间里的红苕就这么合法化种在了地里。

“大小姐,您就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姜嫂由衷的称赞。

“有啥福啊,人家考起了状元就想休了我呢。”

“大小姐,您嫁到赵家之前,他家可是穷得锅儿都能吊起当锣敲,您一嫁进来就修了房买了地,他还考上状元,这就是您带来的福气。”

屁的福气,那是因为原主是傻子呗!

用私房钱供男人,心疼男人倒霉一辈子。

“大小姐,您看着吧,赵家忘恩负义薄情寡义,这个家没有您以后只会走下坡路的,所谓有福之女不进无福之门,他们注定是无福的人。”

“姜嫂,你真会说话,这话我爱听。”

前夫比自己过得惨那是最好的故事结局。

这若是在现代,她苏清宁不争馒头也要争一口气,和离了会越过越精彩,有一天光鲜靓丽的站在渣前夫面前。

但这是古代,这不让做那不让干,和离的人都像是犯了十恶不赦的罪孽一般,出门还要被人指指点点,想要让自己发光,想要在渣前夫面前亮瞎他的眼有点难!

再说了,这个时代的官鸡毛都能当令牌,民不与官斗是警示语,惹不起要躲着些。

“真的,您看着吧,小人得志,他们以后肯定不好过日子,但是大小姐您就不一样了,一年更比一年好,一看就是富贵命……”

苏清宁……姜嫂不应该当奴仆,而应该背一个布达莲着挂个牌子上书:上知天文下知地里,半仙是我也!

不得不说,她说这话深得苏清宁的心。

“行,咱们三好好干,以后一起享荣华富贵。”

因为只有两亩地,苏清宁在“无意”中挖出来十个红苕后停下了搞小动作的手。

然后将这红苕一个一个的种在了地里。

现在就盼着它生根发芽了。

“大小姐,咱们这两亩地种高粱吗?”

高粱也是可以种的,但是,她想种玉米,主要是本人酷爱啃糯玉米,软软糯糯的,吃起来好满足的。

扒拉了一下空间,嘿,别说,真是想睡觉就有人递枕头,空间还真有玉米种子。

这一次就不演戏了。

决定在撒高粱种子的时候悄悄的混在地里,等长出来她们也不会较真是高粱还是玉米,等再长出来就说是变异,到时候就有玉米吃了!

真好啊,过田园生活主打一个想吃什么自己种!

不得不说,姜嫂真是一个顶顶好用的工人,童养媳出来的她把自己当男人使了。

家里家外的活儿一把抓,得闲了还要带着叶儿去山林里捡柴禾。

苏清宁也跟着一起去,主要是觉得捡柴禾会有意外收获。

比如捡几朵菌子什么的。

“小姐,您拿这个干什么?”

“吃啊,菌子可是天然的美味儿。”

老天爷恩赐的!

这是几朵松蘑,苏清宁还在扒拉树下的草丛里,希望再多捡一些至少能煮一钵。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7章野兔(第2/2页)

“小姐,快扔了,这些不能吃,吃了会死人的。”

怎么不能吃?

她从现代吃到了现在,没有丝毫的问题。

“真的,小姐,奴婢以前的邻居棠棠和奴婢很要好,她是白家的童养媳,但是白家人更可恶,只让她干活不给她吃的,她就捡了这些回去悄悄煮来吃,结果毒死了,那年她十一岁。”

说起好姐妹,姜嫂红了眼眶。

“放心,我认得菌子,你那个邻居吃的应该是有毒的,我这个肯定能吃,没问题的。”

“大小姐……”

“放心放心,真的没问题,不信可以先用来喂狗喂鸡……”

“汪汪汪……”

大灰跟在身后听到了苏清宁的话气得朝着她抗议:狗命也是命,主人你太让狗子寒习。

“啊,大灰,不是说你,是说隔壁的大黑,它老坏了,老跑来抢你的吃食,让它吃,让它试毒。”

“汪汪汪……”

这还差不多……哎,不对,大黑坏是坏,但好歹也是同灰,它和自己又争又抢又吵又打架的,虽然有点讨厌,但是真死了自己又少了一个玩伴。

“好啦好啦,毒不死啦,我骗姜嫂的。”

听着大灰不留的抗议,骂得很脏的样子,苏清宁只好道歉:“我是谁,我可是聪明绝顶的苏清宁,若是连几个菌子都分不清,我还怎么在这儿生存?相信我,没事儿的。”

“汪汪汪……”

狗都不信!

大灰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大灰,我要是你有那闲功夫胡叫还不如去撵几只野兔子,今晚或许还可以打个牙祭。”

“汪……”

大灰看到了一只野兔从眼前跑过,一个箭步追了出去。

“漂亮,大灰,加油,今晚能不能吃肉就靠你了。”

苏清宁看见了欢喜得直拍手。

大灰……有一个专拖后腿的主子也是挺麻烦的。

不过,四肢腿更有力的跑,兔子自然是跑过大灰,最后成了为了它的嘴中之物。

“大灰,干得漂亮,大灰,你最棒。”

苏清宁兴奋极了:“姜嫂,快,快捉住那只兔子,让大灰再去抓几只。”

大灰……真是不当狗当狗啊,累成啥样了,还让去抓?

主人是有点贪心的。

算了,谁让她是自己的主人呢,自己不惯着她不宠着她怎么行呢?

“汪汪汪……”

大灰又朝着树林里钻过去了。

“大灰,注意安全啊,记得早点回来,可别被母狗拐走了。”

大灰……主人是在侮辱我的狗德!

“姜嫂,今晚搞一个烤兔,香喷喷的那种。”

苏清宁使劲儿的咽了一记口水,超级怀念现代的烧烤味儿!

“大小姐,要不,这条兔子还是不吃吧。”

啥?

大灰捉住了兔子,姜嫂让自己不吃?

还有没有天理了?

别告诉她要把这野兔拿去卖了换钱买油买盐!

她不接受这样的安排。

她堂堂苏家大小姐,就连吃一个野兔的资格都没有吗?

为什么不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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