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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我下乡避祸 第235章 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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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柿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7-14 23:25:13 来源:源1

第235章朋友(第1/2页)

张晶晶的信是周六收到的,夹在一摞书里,被宿舍同学从系办捎了回来。

同学把一叠课本往他桌上一放,随口提了句:“李承霄,你家信,系办堆了好几天了。”

他正低头翻着地质系的专业书,指尖一顿,抬眼时目光落在那只普通的牛皮信封上。

信封上的字迹是张晶晶的手笔。不算好看,却一笔一画格外认真,李承霄捏着信封,看了足足好几秒,指腹反复摩挲着边缘被风吹得发毛的纸角,才慢慢拆开。

信不长,就两页纸,字迹密密麻麻。她说陕西的学校挺好,宿舍八个人挤在一间小屋里,挤是挤了点,却热闹得很,夜里总有人说悄悄话,倒也不孤单。食堂的饭比想象中好,白面馒头管够,菜虽简单,却不用自己蹲在灶前生火做饭,每月发的饭票省着点用,够吃一整月。她分在了中文系,课程排得满满当当,古汉语、现代文、文学史轮番来,每天抱着书本背得头昏脑涨,夜里躺在床上,脑子里还全是诗词句子。

前面的字都写得坦然,唯有最后几行,字迹忽然缩得很小,墨色也浅了些,像是握着笔犹豫了很久,反复涂改又划掉,才终于落定:

旦旦挺好的,软乎乎的,就是还不会叫爸爸妈妈。妈说,等你回来教他。

你……还好吗?

短短一句,藏了万千未说出口的牵挂。

李承霄把信轻轻折好,叠成原来的模样,压在了枕头底下。棉絮微凉,那封信像一块小小的石头,沉在他心底最软的地方。

晚上借着昏黄的电灯,一字一句,再看了一遍。

每一个字,都像敲在心上。

然后他拿出纸笔,笔尖在纸上顿了许久,才落下第一笔。

晶晶:

信收到了。

我也到燕大了,一切安好。宿舍四个人,空间比你们宽敞些,上下铺之间还能放得下一张书桌。食堂的饭还行,比想象中好,菜色简单,却也够吃。

地质系的课排得很满,从早到晚都是课堂与野外实习的内容,没太多空闲时间。但忙点好,忙起来就不用想别的,脑子一空下来,反而更难熬。

你那边天冷,陕北的冬天比北京长,开春也晚,记得多穿点,别只要好看冻着自己。好好吃饭,别省那点饭票,身体要紧。我这边学校补贴够用,每月还有补助,不用惦记。

你好好念书,别担心我。我在这儿挺好的,一切都顺。

承霄

信写得很短,不到一页纸。他把信折得整整齐齐,装进新的信封,认认真真写上地址,第二天一早,便赶在上课前跑去校门口的邮局寄了出去。

寄完信,他站在邮局门口,从口袋里摸出半包香烟,点燃一根。

他吸了一口,烟雾在眼前散开,模糊了远处的街道。烟燃到尽头,烫到指尖,他才猛地回神,把烟蒂掐灭在墙角的灰堆里,转身往学校走。

地质系的课排得真的很满,满到没时间发呆,没时间回头看,没时间想起那些撕心裂肺的过往。

挺好。他一遍遍告诉自己。

这样就挺好。

没有课的时候,他不愿待在宿舍,总会一个人出去转转。脚步不受控制,七拐八绕,竟走到809医院的家属院门口。越往前走,越觉得脚步沉重,像灌了铅,胸口闷得发紧,连呼吸都变得不畅快。

那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是父母工作、生活、最后离开的地方。红砖墙还在,梧桐树还在,门口的传达室还坐着熟悉的大爷。

他就站在巷子口,不敢往前迈一步,也舍不得转身离开。

“承霄,你怎么在这儿?”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温和又惊讶。李承霄浑身一僵,缓缓回头,看见一个中年女人站在不远处,是母亲生前医院的同事,王阿姨。

“承霄,不认识王阿姨了?”女人走近,眼神里带着心疼与惋惜。

李承霄喉结滚动,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认识又怎么样?能说什么?说自己的母亲当年有多温柔,医术有多好,全院上下谁不称赞?说父亲一辈子钻研学术,老实本分,最后却落得那样的下场?说他亲手弄丢了父母一生的心血,连家都守不住?

他什么都说不出口。

李承霄几乎是逃也似的转过身,快步走开,脚步越来越快,最后变成奔跑。他跑出好远,一直跑到街边的红墙下,才撑着墙壁弯下腰,大口大口地喘气,心脏像是被一只手狠狠攥住,撕裂般地疼,疼得他站都站不稳。

他就这么颓然坐到路边的石阶上,背靠着冰冷的砖墙,眼泪毫无预兆地砸在手背上。他一边哭,一边一根接一根地抽烟,烟雾混着泪水,模糊了整张脸。那些压抑了许久的痛苦、愧疚、无助、思念,在这一刻再也绷不住,汹涌而出。

“李承霄,你怎么在这?”

熟悉的声音响起。李承霄慌忙抬手,用袖子狠狠擦了把脸上的泪,抬头一看,是陈平和唐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35章朋友(第2/2页)

陈平穿着一身笔挺的衣服,神色着急,唐宋依旧是那副清冷寡言的模样,站在一旁,目光落在他通红的眼尾上。

“没事。”李承霄声音沙哑,偏过头,不愿让人看见自己的狼狈。

陈平多少知道李承霄家里的事,他没多问,上前一步,一把拉起他,拍了拍他肩上的灰,语气干脆:“走,喝酒去,我明天就走了,今天哥几个聚一场。”

李承霄没力气拒绝,也没心思拒绝,就这么浑浑噩噩地跟着两个人走了。

三人找了家小馆子,要了个僻静的包间,菜很快端上桌,陈平就频频举杯,一口一句感谢唐宋。三杯酒下肚,话渐渐多了,李承霄沉默地听着,慢慢才听明白——陈平的调动办成了,要去南京,回去只等调令下来就可以了。

唐宋还是那个冷清性子,话少,表情淡,可眼底的暖意藏不住,看得出来,他和陈平是很好的朋友。

唐宋不喝酒,陈平就拉着李承霄喝。玻璃瓶的二锅头,烈得呛嗓子,一杯接一杯灌下去。两瓶见底,陈平明显喝多了,舌头都大了,搂着唐宋的肩膀,一遍一遍喊“好兄弟”。

唐宋一脸嫌弃,轻轻把他推开,转头看向李承霄,声音平静:“你行不行?”

李承霄喝了七八两二锅头,脑袋发晕,脚步虚浮,意识却还算清醒,他撑着桌子,低声道:“我没事。”

唐宋点点头,起身:“我去结账,你找个附近的招待所把他扔下就行。”

可结完账,唐宋还是不放心。他开车过来的,索性先把烂醉如泥的陈平送回了家,安顿好,才又开车送李承霄回学校。

车里安静得很,暖气开得很足,却暖不透心底的凉。

沉默许久,唐宋忽然开口,声音低沉:“你父母的事,陈平跟我提过一嘴。放心,以后会有说法的。”

李承霄原本黯淡的眼神猛地一亮,像黑夜里闪过一丝光,可那光亮只维持了一瞬,便彻底熄灭,只剩下一片死寂。他垂着眼,声音轻得像叹息:“人都没了……”

有说法,又能怎么样呢。

人都没了。

唐宋没再说话。他与李承霄不过见过两面,算不上熟悉,有些痛,旁人劝不得,只能自己扛。

二锅头的后劲上来得又猛又快,回到宿舍,李承霄几乎是爬上自己的床,衣服没脱,鞋没踢,倒头就睡。

梦里,他又见到了妈妈。

还是记忆里温柔的模样,穿着白大褂,笑容温和。沈清芷拉着沐婉的手,指尖轻轻点着沐婉腕上的那块手表,眼神笃定,一字一句对他说:“承霄,这个儿媳妇我认。”

李承霄懵了,怔怔地问:“妈,我有媳妇了?还有儿子了?”

沈清芷却轻轻摇头,语气依旧温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决:“那我也不认。”

猛地一醒。

天已大亮,李承霄躺在床上,睁着眼望着天花板,久久回不过神。他抬手,轻轻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脑子里反复回荡着梦里的那句话。

这是母亲的意愿,还是他自己潜意识里的想法?

他不知道。

不,他不敢知道。

他还没有想好,更没有做出任何决定。

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每个周五,沐婉都会来燕大校门口等他,永远是那套干净的衬衫长裤,安安静静,不多话,只说家里改善生活,崔文静叫他过去吃饭。

李承霄推了几次,推脱不掉,也不忍心再拒绝。后来慢慢成了习惯,每周五下了课,便跟着她回去,陪沐承言喝两杯白酒,听崔文静坐在一旁,念叨着工作上的小事,吃一顿热热闹闹、却又心照不宣的饭。

沐婉不怎么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坐在他旁边,偶尔看他一眼,趁人不注意,悄悄给他夹一筷子他爱吃的菜。

“承霄,你瘦了,多吃点。”崔文静总是这样说。

李承霄点点头,低头扒饭,一口一口,吃得很慢。

饭桌上,没人提过去的事。

就只是吃饭。

直到有一个周六,他和沐婉跟张桂英、宋妍聚在了一起。小馆子里人声嘈杂,宋妍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盯着他俩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笑着打趣:“你们这是……”

空气瞬间一静。

沐婉几乎是立刻抬起头,抢先开口,声音平静,却带着一丝刻意的疏离:“朋友。”

简简单单两个字,像一根细针,轻轻扎进李承霄的心里,不深,却细密地疼。

他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收紧,骨节泛白。

窗外的阳光正好,春风温柔。

可他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

错过,真的就是错过了。

一步之差,便是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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