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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综:想当律师的我成了大佬 第11章 洪兴就需要你这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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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春季爆款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7-17 11:28:47 来源:源1

第11章洪兴就需要你这种人才!(第1/2页)

自从昨晚林北一人单挑新记几十号人马,还把尖东虎中虎斧头俊打得落荒而逃之后,他一夜之间就成了洪兴最耀眼的那个崽。

就连素有洪兴战神之称、坐镇尖沙咀的甘子泰,如今也不敢再在人前自称是洪兴第一打手了。

旺角林北这个名号,就像长了翅膀似的,一夜之间传遍了整个油尖旺。

从砵兰街到上海街,从弥敦道到广东道,每一个街头巷尾都在议论着这个新扎职的白纸扇。

有人说他一个人追着新记五十多人砍了整整三条街,有人说斧头俊被他一拳打飞出去三丈远,还有人说亲眼看见他赤手空拳打断了十几把砍刀。

这些传言越传越邪乎,越传越离谱,但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这是假的,因为新记那边至今没人敢出来辟谣。

消息传开之后,不少慕名而来的蓝灯笼都挤破脑袋想拜入他的门下,梦想着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名叱咤风云的古惑仔选手。

这些蓝灯笼有的是刚从学校辍学的毛头小子,有的是在别的社团混不出名堂的底层四九仔,还有的干脆就是从新记那边叛逃过来的。

他们一个个伸长了脖子往酒吧里面张望,恨不得立刻就能见到传说中的刀王北。

街边,一个染了一头红毛的古惑仔突然扯着嗓子大叫起来。

他的头发染得跟鸡冠似的,在太阳底下红得刺眼,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货色。

“什么?”

“我的偶像是洪兴的白纸扇,不是什么红棍?”

红毛这一嗓子喊得中气十足,引得周围不少人纷纷侧目。

他身边几个同样打扮得花里胡哨的小弟也跟着起哄,一个个面露疑惑之色。

在他们的认知里,白纸扇那是摇扇子的军师,动脑子不动手的文化人,怎么就成了能单挑五十一人的狠角色了?

洪兴的泊车小弟阿超正百无聊赖地站在酒吧门口,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手正在鼻孔里掏着什么。

听到这话,他慢悠悠地把手指从鼻孔里抽出来,指尖上捏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随手往前一弹。

那弹鼻屎的动作虽然随意,却精准无比。

黑色的鼻屎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直奔红毛的面门而去。

红毛和他身边那一群人吓得连连后退,像躲避暗器一样左闪右躲,场面一时之间有些滑稽。

阿超把手往裤子上蹭了蹭,语气十分不善,斜着一双三角眼看向红毛,眼神里满是不屑。

“白纸扇怎么了?”

“白纸扇就不能砍人了?”

“我们北哥就是白纸扇,照样追着新记几十个扑街满街砍!”

“砍得他们哭爹喊娘,砍得他们屁滚尿流!”

“哼!”

“想拜入我们北哥的门下,那是你们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别人挤破脑袋都进不来,你们还在这里挑三拣四?”

“还敢在这里挑三拣四,是不是活腻歪了?”

“要不要我帮你松松筋骨?”

红毛一听这话,脸色顿时就变了。

方才那副嚣张中带着疑惑的模样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换上了一副讨好的嘴脸。

他笑得跟朵花似的,眼睛眯成两条缝,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黄牙。

“这位大哥,刚刚是小弟有眼不识二五八万,有眼不识清一色一条龙啊!”

“小弟我从小没读过什么书,见识短浅,说话不过脑子。”

“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跟小弟一般见识。”

“您就当我是个屁,把我放了得了。”

“只要能拜入刀王北的门下,就算是让我曹查理今晚去砍港督,我姓曹的眉头都不带皱一下的!”

“刀山火海,您一句话的事儿!”

阿超不屑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切了一声,大拇指往身后随意地指了指。

他的大拇指上还残留着一点鼻屎的痕迹,在阳光下微微反光。

“那边,看到了没有?”

“眼睛不瞎的话应该能看见。”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1章洪兴就需要你这种人才!(第2/2页)

“那里是员工入职体检的地方,只要你能通过,就能成为我们港北公司的正式员工了。”

“不过我先提醒你一句,我们港北公司的体检可不是医院那种过家家,你要是扛不住,趁早滚蛋。”

红毛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抬头望去,果然看到几个穿着笔挺西装的职员,正端端正正地坐在台子后面。

这几个人一个个面无表情,眼神锐利,看起来就不像是好惹的角色。

台子旁边还摆放着一台看起来颇为专业的测评机器,机器上各种按钮和仪表盘闪烁着幽光,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谢谢大哥指点,小弟感激不尽!”

“您的大恩大德,小弟铭记在心!”

“等咱们成了同事,小弟一定请大哥喝酒,喝最好的!”

“砵兰街新开的那家酒吧,小弟请客!”

红毛说完,朝阿超拱了拱手,那架势倒是有几分江湖人的样子。

随即他转过身,招呼着身边的小伙伴们一窝蜂地朝那边涌去,争先恐后地排队报名。

十几个人挤成一团,推推搡搡,谁也不肯让谁排在后面。

就在这时,一阵刺耳的引擎轰鸣声由远及近,像是野兽的低吼。

一辆黑色的丰田皇冠像一道黑色闪电般疾驰而来,车身在阳光下反射出冷冽的光芒。

车子在酒吧门口一个漂亮的甩尾漂移,轮胎在地面上摩擦出刺耳的声响,冒起一阵青烟。

车身稳稳地停在了泊车位上,不偏不倚,距离路沿刚好三指宽。

车门打开,林北从驾驶座上下来。

他今天穿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里面是白色的T恤,下身是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马丁靴。

整个人看起来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多余的装饰,但浑身上下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气势。

他身后跟着火爆明、耀文和爱莲三人。

火爆明身材魁梧,像一座移动的小山。

耀文身形精瘦,眼神像鹰一样锐利。

爱莲则扎着一条高高的马尾辫,走起路来辫子在脑后一甩一甩的。

林北把车钥匙随手往空中一抛,钥匙在空中翻了几圈,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稳稳落向阿超。

“阿超,把车给我看好!”

“掉了一块漆,我唯你是问。”

说完,林北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大金牛,啪的一声拍在了台上。

那声音清脆响亮,引得周围不少人纷纷侧目。

阿超看到那张大金牛,眼睛登时就直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掉地上了。

大金牛,那可是港币一千块的大钞,在这条街上泊一个月的车才赚三四千

他连忙挺直腰板,整个人站得笔直,对林北敬了一个标准的礼,右手五指并拢紧贴太阳穴,活像一个正在接受检阅的士兵。

“是!北哥!”

“要是小的没有顾好您的车,我阿超亲手把自己的腿打断!”

“嗯,三条腿一起打断!”

林北微微一愣,随即脸上浮现出一抹笑意,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伸手拍了拍阿超的肩膀,力道不轻不重,却让阿超感觉自己整个人都矮了三分。

“上道!”

“林北就喜欢你这种懂事的人!”

“明天去傻强那边报到,咱们洪兴就需要你这种人才。”

“好好干,前途无量。”

阿超闻言,内心涌起一阵狂喜,差点当场蹦起来。

他在洪兴泊了三年车,一直是个没人搭理的底层小弟,今天终于被大佬看中了。

“谢谢北哥!谢谢北哥!”

“北哥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他点头哈腰,满脸堆笑地目送着林北一行人走进酒吧。

等林北的身影消失在酒吧门口,他才直起腰来,美滋滋地哼着小曲儿,小心翼翼地把车开进停车场。

那动作比对待自己亲爹还恭敬,生怕蹭掉一块漆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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