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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八零:从娃娃亲娇妻赖上我开始 第24章 风浪雨大,鱼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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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鹦鹉爱上猫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7-19 23:32:09 来源:源1

第24章风浪雨大,鱼越贵!(第1/2页)

在这饥荒年代,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在清晨喝上一碗热热的白面汤,再尝一口凉拌猪头肉。

很多人仅仅只是吃一点小咸菜和窝窝头。

简单的吃过早餐之后,王野先是逗了逗啸天,培养培养感情。

接着,背着牛角弓,再次上山。

此次上山,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沿着之前的路线,寻找野狼。

刚刚出门,王野就看到了王富贵。

“野哥,又去打猎啊?”

不等王野开口,王富贵便热情的打着招呼。

王野问道:“你不去吗?”

“王铁柱不是死了嘛,我爹这两天正在帮忙,他不组织村民上山,也就没有人去呗。”

王富贵解释起来。

在农村有个习俗,若有人去世,要七天之后下葬。

这期间,需要联系亲朋好友、定制棺材、选择好的下葬地方等。

虽然王铁柱被狼啃得只剩下了一堆骨头,但习俗不会改变。

而由于都是邻里街坊的,在此期间,村民们都会主动前去帮忙。

“如此说来,这一周内,咱们屯都不会有人上山了。”

“当然!”

王富贵提醒道:“野哥,你小心点。”

“我爹说了,天气越来越冷了,森林深处的一些猛兽为了填饱肚子,都溜下来了。”

“将柱子咬死得那群野狼,可是非常凶残的,不仅不惧怕人类,甚至都不惧怕猎枪。”

王野丝毫不惧,脸上挂着自信的笑容。

“我还怕它们不来找我呢。”

“有句话叫做:风浪雨大,鱼越贵!”

王富贵非常佩服王野的勇气,不由的竖起大拇指。

两人闲聊了几句之后,王野便出村进山了。

他裹紧衣服,双脚踩在雪地上,深一脚浅一脚的前行。

连续走了半个小时,都没有发现一只动物。

哪怕是动物留下的毛发或者脚印,都没有。

天气实在太冷了,小动物都不愿意出来。

再加上狼群为了填饱肚子,也在浩浩荡荡的搜寻猎物,导致小动物们更加不敢抛头露面。

“娘的,如果实在找不到动物,那我只好再去掏一掏松鼠的巢穴了。”

王野已经做好了最好的打算。

话音未落,他眼睛微眯,察觉到前方的杂草丛中有些晃动。

定睛一眼,赫然是一群沙斑鸡。

这种鸡通体是灰色的,还有很多黑色斑点,若是隐藏在干草丛中,眼神不好的人哪怕走到跟前,都不会发现。

王野深吸口气,猫着腰,小心翼翼的靠近。

每走一步,都会提前查看一下脚下,生怕发出声音。

当来到十米开外的一棵大树后时,他这才停下,拉弓上弦,果断瞄准其中最肥的一只。

嗖!

破风声骤然响起。

锋利的箭矢划破空气,不给那只沙斑鸡任何反应的机会,便将其钉在雪地上。

哗啦啦!

其余沙斑鸡受到惊吓,纷纷张开翅膀,朝着远处飞去。

它们很有团队意识,并非四散逃离,而是朝着同一个方向。

只可惜由于翅膀太短,飞行距离并不是很远。

这也给了王野更好的跟踪机会。

王野捡起死掉的沙斑鸡,提起牛角弓,以最快的速度追了上去。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4章风浪雨大,鱼越贵!(第2/2页)

就这样,一连射杀了五只沙斑鸡之后,王野这才停了下来。

并不是他不想追了,而是实在太累了,需要歇一歇。

随着死掉的同伴越来越多,剩下的沙斑鸡也学聪明了,它们为了活命,飞出去的距离越来越远,也越来越隐蔽。

想要在短时间内再将其追上,可不容易。

“沙斑鸡还有个外号,叫做沙半鸡。”

“因为它们身上的肉差不多只有半斤。”

“将鸡肉拿到县城去买,根本买不了几个钱,也就三四毛左右。”

“不过若是整只鸡拿来卖,可以再多赚几毛钱。”

“鸡毛可以拿来做掸子、枕头等,用处还是比较多的。”

王野看着装进麻袋里的沙斑鸡,自言自语起来。

稍作休息后,王野又在森林里转悠起来。

不多时,他发现了一些兔子脚印。

“看来今天运气还是很不错的嘛,今晚可以吃兔肉了。”

王野的脸上露出笑容,沿着脚印,开始追踪。

将近半个小时后,终于发现了一只野兔。

这只野兔通体是白色的,完美的隐藏在雪地中。

它还时不时的抬头张望,警惕性特别强。

如果把它射杀,不仅可以吃兔肉,洁白的兔皮还可以卖个好价钱。

王野越想越开心,举起弓箭,就要射击。

可就在这时……

砰!

响亮的枪声炸响!

几乎是本能反应,王野一个翻滚,顺势躲在了山坡下面。

看来不仅他一个人发现了这只野兔,还有其他人也盯上了。

最重要的是对方有枪。

起初王野还以为对方是其他屯子的,因为王家屯只有一把猎枪,就在王叔手里,可王叔这些天都不会进山打猎。

然而,还没来得及深呼吸的他,很快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妈拉个巴子的,这都没有打中!”

王钢蛋的声音响起。

紧接着,还有其他人的声音。

“表哥,你的枪法也太烂了吧!”

“这一路上我们至少遇到了三只野兔,你一只都没有打中,要不换我们来?”

王野听着声音,满满的探出了头。

他看到在王钢蛋的身边,还隔着两个陌生的年轻人。

这二人一个叫林虎、一个叫林豹,都是隔壁林家屯的。

他们之所以会和王钢蛋混在一起,是因为他们是王钢蛋老舅的儿子。

除此以外,王野还发现刚才的雪地已经空空如也,野兔早已不知所踪。

看到这一幕,他气得双手都在颤抖,恨不得将拿起弓箭,将王钢蛋给射杀了。

你大爷的!

老子好不容易找到的野兔,就被你这样吓走了!

你特么是来打猎的?还是救助野兔的?

等等!

他哪儿来的猎枪?

王野迅速回神,脑海里冒出一个问题。

很快,正在对话的三人就解开了他脑中的疑惑。

王钢蛋挠挠头,尴尬道:“今天手感不好,之前我们屯打猎,都是我拿着猎枪,负责射杀动物的,不能说百发百中,那也是百分之九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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