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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1995小农庄 第九百七十八章 李莲杰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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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公好龙A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1-21 18:56:14 来源:源1

第九百七十八章李莲杰的震撼(第1/2页)

“原来是金猫……”

陈凌还以为是山狸子或者黄喉貂,没想到是金猫。

金猫虽然凶猛灵活,但在三只训练有素的猛禽空中夹击下,顿时左支右绌,发出尖锐的“嗷呜”叫声。

陈凌没有插手,这是二秃子的“工作”。

他要让二秃子建立起对这片区域和那种潜在威胁的绝对权威。

眼看就要被鹰爪抓住,那金猫猛地向旁边一窜,竟险之又险地躲过,然后头也不回地朝着深山方向亡命狂奔,速度奇快,几个起落就消失在了密林深处。

二秃子没有深追,它在空中盘旋了几圈,发出胜利般的鸣叫,然后落在一根高枝上,警惕地注视着金猫逃跑的方向。

“干得漂亮!”陈凌赞道。

二秃子果然没让他失望。

赶走这只,至少能清净一段时间。

而且经过这次教训,这只金猫和它的同类,短时间内绝对不敢再轻易靠近二秃子巡逻的区域了。

“走吧,伙计,家里还有客人等着呢。”陈凌对二秃子招呼道。

二秃子长鸣一声,展翅高飞,在陈凌头顶上方盘旋引领。

两只苍鹰紧随其后。

黑娃和小金也兴奋地跑在前面。

有了二秃子归来,陈凌心里塌实了大半。

他加快脚步,向着山外走去。

算算时间,李莲杰他们,应该也快到了。

山风吹过林梢,带来远处村庄依稀的鸡鸣犬吠。

山里的野果将要落尽了,但鸟雀和小动物依旧是不少。

或者说,这个时候尤其的多。

陈凌想了想,把洞天里面的鹦鹉放出来一些。

鹦鹉喜欢偏湿热气候的。

陈凌这些经过在洞天之中培养的,已经能适应大部分地区气候。

想到这里,陈凌心中有了主意。

他寻了处相对开阔的林间空地,意识沉入洞天。

首先是一群色彩斑斓的鹦鹉。

这些小家伙在洞天里待得久了,羽毛鲜艳得如同打翻的调色盘。

有头顶鹅黄、身披翠绿的红领绿鹦鹉。

有通体橘红、翅尖湛蓝的太阳锥尾鹦鹉。

还有几只体型稍大、羽毛呈蓝黄相间的金刚鹦鹉。

它们在洞天里整日叽叽喳喳,灵性十足,早已习惯了陈凌的气息。

陈凌心念一动,约莫二三十只鹦鹉便出现在空地上空。

“去吧,这片山林以后就是你们的家了。”

鹦鹉们起初有些茫然,在低空盘旋几圈,但当它们感受到山林中清新的空气、看到茂密的树冠和听到各种鸟鸣时,顿时兴奋起来。

一只领头的红领绿鹦鹉发出欢快的鸣叫,率先振翅飞向最近的一棵松树,其他鹦鹉紧随其后。

霎时间,原本以绿、褐为主色调的林间,突然跃入一片绚烂的色彩。

鹦鹉们落在枝头,好奇地东张西望,有的已经开始用坚硬的喙啄食松果,有的则梳理起鲜艳的羽毛。

它们的叫声清脆悦耳,与山林中原有的鸟鸣交织在一起,竟别有一番韵味。

陈凌满意地点点头,又放出第二波“移民”……蜜蜂。

与鹦鹉不同,蜜蜂是更为精密的群体生物。

他在洞天中培育的这群中华蜜蜂,经过灵气温养,不仅体型比寻常蜜蜂大上一圈,采蜜效率和蜂王产卵能力也远胜寻常。

更重要的是,这些蜜蜂对陈凌有着天然的亲近感,几乎不会主动攻击他。

他选择了三群规模中等的蜂群,每群约有五六千只工蜂。

蜂群出现在空地上空时,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如同三小片金色的云。

蜂王在工蜂的簇拥下,迅速辨认方向,朝着不远处一片正值花期的杜鹃丛飞去。

工蜂们紧随其后,秩序井然。

“有了这些蜜蜂,今年山里的野花蜜产量怕是能翻一番。”

陈凌心中暗想:“赶明儿把家里那几箱蜂换上,我也学学小龙女的控蜂技巧。”

他原本还考虑过放出一些蝙蝠。

洞天里确实有几只以水果为食的果蝠,体型颇大,翼展近一米,灵性也很足。

但转念一想,蝙蝠虽然能帮助传播种子、控制害虫,可它们身上往往携带多种病原体,在缺乏现代医疗条件的乡村,万一引发疫情就麻烦了。

“算了,蝙蝠还是留在洞天里吧。”

陈凌摇摇头,打消了这个念头。

黑娃和小金对主人突然“变”出这么多鸟虫似乎早已见怪不怪,只是好奇地仰头看着鹦鹉们在林间嬉戏。

二秃子则微微眯起眼睛,锐利的目光扫过那些鹦鹉。

它显然把这些色彩鲜艳的家伙当成了潜在的猎物或竞争者。

“二秃子,这些都是自己人,不许打它们主意。”陈凌拍了拍鹰背,叮嘱道。

他是知道二秃子偷吃过蜂蛹的。

二秃子低鸣一声,算是答应,但目光依旧警惕。

陈凌又陆续放出一些其他小动物:

十几只经过洞天温养、毛色格外油亮的松鼠。

一小群善于挖掘、能改善土壤的鼹鼠。

甚至还有几只罕见的、以昆虫为食的小型蜥蜴。

都是港岛带来的小东西。

这些小家伙一落地,便迅速消失在草丛、石缝或树洞中,开始探索它们的新家园。

做完这些,陈凌拍拍手上的灰尘,准备下山。

时间不早了,估摸着李莲杰他们也该到村里了。

他沿着来时的小径往回走,黑娃和小金一前一后护卫,二秃子则在低空滑翔,时而落在前方枝头等候。

林中因新“移民”的到来而显得格外热闹:

鹦鹉的鸣叫此起彼伏,蜜蜂的嗡嗡声萦绕耳畔,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只松鼠抱着松果飞快窜过。

就在陈凌走到一处山谷拐角时,前方灌木丛忽然传来一阵剧烈的晃动,伴随着粗重的喘息和枝叶折断的“咔嚓”声。

黑娃和小金瞬间进入警戒状态,压低身子,喉咙里发出威胁性的低吼。

二秃子也腾空而起,在空中盘旋监视。

陈凌停下脚步,凝神望去。

只见约莫二十米外的灌木丛被粗暴地分开,一头体型中等的野猪钻了出来。

这野猪看上去状态确实不佳……骨架虽大,但肋条分明。

一身黑褐色的鬃毛杂乱无光,嘴角还挂着白沫。

最引人注目的是它身后跟着三只哼哼唧唧的小野猪崽,个个瘦小,显然营养不良。

野猪看到陈凌,明显愣了一下,但随即那双小眼睛里透出凶狠而焦躁的光。

它低下头,露出两颗不算太长但依旧锋利的獠牙,前蹄刨着地面,发出“呼哧呼哧”的警告声。

“这野猪啥情况,跟得了疯狗病的狗似的……”陈凌皱起眉头。

通常来说,五月末的山里不缺吃食,野猪是饿不到的,加上带着幼崽,往往会避开人类活动区域。

眼前这头母猪如此暴躁,要么是饿极了,要么是受到了什么刺激。

他的目光扫过野猪身后的灌木丛……几株野生浆果的枝条被啃得乱七八糟,地上还散落着一些未成熟的酸涩果子。

“黑娃,小金,别主动攻击,把它赶走就行。”陈凌低声吩咐。

他不想杀这头带着崽的母野猪,毕竟山林里的生命都有其艰难之处。

然而野猪似乎误解了陈凌的退让。

它见陈凌没有后退,反而发出一声尖锐的嚎叫,后腿猛蹬,竟朝着陈凌直冲过来。

二十米的距离对一头冲锋的野猪来说不过眨眼之间。

那沉重的身躯撞开沿途的灌木,带起一阵腥风,獠牙在林间漏下的光斑中闪着寒光。

若是寻常猎人,此刻恐怕已手忙脚乱。

但陈凌经历过野猪王的阵仗,面对这种体型的野猪,心中并无多少波澜。

他甚至没有移动脚步,只是冷静地看着野猪冲来的轨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九百七十八章李莲杰的震撼(第2/2页)

就在野猪冲至十米左右时,两道黑影如闪电般从两侧窜出!

是黑娃和小金。

它们的动作快得让人眼花。

黑娃一个矮身从侧面切入,精准地咬向野猪的前腿关节。

小金则凌空跃起,直扑野猪脖颈侧面的软肉。

“咔嚓!”

黑娃的利齿率先命中,野猪冲锋的势头猛地一滞,前腿吃痛跪倒。

几乎同时,小金的牙齿深深嵌入野猪颈侧,疯狂甩头撕扯。

“嗷……!”

野猪发出凄厉的惨叫,庞大的身躯失去平衡,翻滚着栽倒在地,扬起一片尘土。

三只小猪崽吓得四散逃窜,躲进灌木丛中瑟瑟发抖。

战斗开始得快,结束得更快。

从野猪发动冲锋到被制服倒地,整个过程不超过五秒钟。

黑娃和小金一击得手后并未恋战,迅速退开,一左一右守住位置,龇着牙盯着地上的野猪,只要它敢再动,下一口就会咬向更致命的部位。

野猪挣扎着想要站起,但前腿关节受伤,加上脖颈流血,试了几次都未能成功,只能躺在地上喘着粗气,小眼睛里原先的凶狠已被恐惧取代。

陈凌这才缓步上前,在野猪身前三四米处停下,蹲下仔细观察。

“这野猪身上有问题啊,不碰到我,也活不下去了……”

他发现了,这头猪肯定是得了不轻的病。

于是右手摸向腰间,那里别着一把用了多年的猎刀。

刀身不算长,但刀刃在多年打磨下锋利异常。

就在这一瞬间,陈凌拔出猎刀,左手猛地按住野猪后颈,右手猎刀如闪电般刺出!

“噗!”

刀尖精准地从野猪颈侧第三、第四颈椎间隙刺入,斜向上深入颅腔。

这是老猎人的手法,干净利落,最大限度减少动物痛苦。

野猪的冲锋戛然而止,庞大的身躯因惯性向前扑倒,四肢抽搐几下,便不再动弹。

整个过程不过两三秒钟,快得连黑娃和小金都没来得及插手。

陈凌拔出猎刀,在草叶上擦了擦血迹,蹲下身检查。

野猪已经断气,眼睛还睁着,但瞳孔已散。

那三只小野猪崽吓坏了,在灌木丛边挤作一团,发出细弱的叫声。

“对不住了。”陈凌低声说:“你先攻击我们的,又带了病,我给你个痛快。”

他看了看那三只小野猪崽,个个瘦骨嶙峋,估计离了母亲也很难在山林里活下去。

想了想,他从洞天里取出根麻绳,将母野猪的四蹄捆在一起,试了试重量……约莫一百五六十斤,不算太重。

陈凌一弯腰,将野猪扛上肩头。

猪血顺着他的肩膀往下淌,染红了半边衣服,但他毫不在意。

接着,他走到灌木丛边,那三只小野猪崽吓得直往后缩。

“黑娃,小金,一人叼一只,轻点,别伤着。”

陈凌吩咐道,自己则弯腰抱起剩下那只最小的。

黑娃和小金会意,小心地叼起两只小野猪的后颈皮。

这是犬类运输幼崽的本能动作,不会造成伤害。

小野猪起初挣扎,但很快就不敢动了。

陈凌把最小那只抱在怀里,小东西瑟瑟发抖,但似乎感受到了陈凌身上那种让动物安心的气息,渐渐安静下来。

“走吧,回家。”

陈凌扛着野猪,抱着小野猪,身后跟着叼着小野猪的两条狗。

头顶还有二秃子盘旋护卫,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山下走去。

这景象着实惊人:一个青年浑身是血扛着百多斤的野猪,怀里还抱着只小野猪,两条威风凛凛的大狗各叼一只小猪崽,天空中猛禽盘旋开道。

若非亲眼所见,恐怕没人相信这是现实。

一路无话。

陈凌脚步稳健,即使扛着野猪走山路也如履平地。

约莫一个小时后,他走出了山林,站在山坡上已能望见陈王庄的轮廓。

时近中午,村子上空炊烟袅袅,河滩工地上依稀还能听到锣鼓声和号子声。

他加快脚步,沿着田埂往村里走。

路过自家麦田时,看到麦穗已经泛黄,在阳光下泛起波浪般的金光。

麦田旁的小路上,离着老远,就看到自家院门外停着两辆军绿色吉普车。

牌照时当地的牌照。

农庄的院门口,王存业和高秀兰带着康康乐乐正陪着两个客人说话。

其中一人戴着鸭舌帽和墨镜,但陈凌一眼认出正是李莲杰。

他肩扛血淋淋的野猪、怀抱小野猪、身后跟着叼猪崽的猎犬这一幕,毫无预兆地闯入了所有人的视线。

院门口瞬间安静了。

李莲杰的墨镜滑到鼻梁,露出那双因惊讶而睁大的眼睛。

他的助理张着嘴,手里的公文包差点掉在地上。

陈凌却浑若无事,将野猪“砰”的一声放在院门旁的石台上,溅起少许尘土。

他拍了拍身上的草屑,对李莲杰笑了笑:“李先生到了?不好意思,山里耽搁了会儿。”

李莲杰这才回过神,他摘下墨镜,目光从还在滴血的野猪尸体,移到陈凌怀中哼哼的小野猪,再移到黑娃小金叼着的两只,最后回到陈凌平静的脸上。

作为一个拍过无数武打戏、见过血腥场面的动作明星,李莲杰自认胆识过人。

但眼前这一幕依然给他带来了强烈的冲击。

不是恐惧,而是一种原始的、野性的震撼。

这个刚刚肩扛三百斤野猪如若无物的青年,此刻笑得温和淳朴,身上还沾着血迹和草叶。

他身上有种矛盾的气质。

既有干净温润,又有一种悍勇。

“陈、陈先生……”

李莲杰深吸一口气,努力让声音保持平稳:“您这是……刚打猎回来?”

“算是吧。”

陈凌将小野猪交给迎上来的王素素:“山里碰上头疯猪,处理了一下,让李先生见笑了。”

王素素接过小野猪,温声说:“阿凌,你先洗洗,李先生刚到不久。”

“好。”

陈凌对李莲杰点点头:“李先生稍坐,我换身衣服就来。”

他径直走向井边,打水冲洗手上和脸上的血迹。

动作自然随意,仿佛刚才不是杀了一头野猪,只是干了趟农活。

李莲杰看着他的背影,又看看石台上那头硕大的野猪尸体,心中涌起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来之前,许英光只说陈凌是个有本事的奇人,懂医术、驯猛兽,还是红烧牛肉面的幕后老板。

但他没想到,这个“奇”字里,竟包含着如此血腥凶残的一面。

助理凑过来小声说:“杰哥,这人……看着不像医生,倒像……”

“像什么?”李莲杰低声问。

“像港岛的杀手似的……。”助理咽了口唾沫。

李莲杰没说话。

他看着陈凌洗净血迹,用布巾擦干手,转身走回时已恢复了那副温和模样。

但李莲杰知道,那温和之下,是能一刀毙野猪的狠厉,是肩扛两百斤仍步履从容的力量。

“李先生,屋里请。”

陈凌做了个请的手势,仿佛刚才那一幕从未发生:“你的腿伤要紧,咱们先看看情况。”

李莲杰深深看了陈凌一眼,忽然笑了。

那笑容里有些释然,有些敬佩。

“陈先生,我现在更相信,你能治好我的伤了。”

他说:“一个对山林中的生死如此果决的人,对待伤病,必然也有雷霆手段。”

陈凌闻言,也笑了:“李先生过奖,山林有山林的法则,医道有医道的规矩,该杀则杀,该救则救,都是本分。”

这番话让李莲杰心中一震,当即竖起大拇指:“陈老板有见地!”

他不再多言,在助理的搀扶下随着陈凌走进堂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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