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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病娇男主怎么了?真香! 第72章:“小地主”跟媳妇进城啦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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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邪恶大米粥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8-26 12:21:20 来源:源1

第72章:“小地主”跟媳妇进城啦14(第1/2页)

【原著女配,赵淼,在原著中对沈佑死缠烂打,他父亲赵卫国管不了自己女儿就针对男主,大概这样的剧情。】

沈佑暗暗皱眉,心里都是被打扰的不悦。

“我跟沈佑是对象关系,拥抱一下也没什么吧?再说了,我们这不是背人了吗?”

江让让一听见死缠烂打四个字,就没打算太客气,她不怕别的,就怕她知道沈佑有对象还要冲。

小说中这样的人物可难对付了,不要脸不要面,没有软肋。

赵淼一噎,同时见到了江让让的脸又一窒。

太美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比沈佑还好看!

“不好意思打扰了,我就是惊讶,没别的意思,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怎么没见过你。”

赵淼热情的问。

江让让:“……”

怎么跟她想的不一样?不过这样最好,虽然她刚开火就给她熄了有点闪到了她的腰。

“我是前些天新来的知青,江让让。”

“你好你好,我叫赵淼,那个你们继续哈,我先走了,有空我去找你玩。”

说着赵淼就乐呵呵的走了。

沈佑满脸不爽,她那眼神什么意思?他以后不能光防男的,连女的都要防了吗?

江让让满脸懵,这妹子的反应也是很……奇特?

[你确定她喜欢男主?]

【额,原著中她的确喜欢男主,现在看来,大概她只是喜欢长得好看的人吧。】

888觉得刚才她看宿主的眼神好像个色狼啊。

江让让明白了,敢情原著里死缠烂打的女配,现实居然是个纯纯颜控啊?

她正走神琢磨这事呢,旁边沈佑不乐意了。

他不许她心思飘到别人身上去,女的也不行。

把人按树上就亲了上去,细看他的两只手,却一只垫在她的后脑勺那里,一只垫在她后背。

江让让回过神儿,伸手抱住他的腰,回应他。

本就是占有欲犯了的撒娇式亲吻,沈佑没太过分。

可就算如此沈佑也激动的够呛,还是太年轻了。

江让让无奈的很,想躲开他。

结果沈佑根本就不要个脸,一个劲儿凑,生怕她感受不到他的热情。

当晚,沈佑在天黑透后又偷偷来江让让家了。

已经睡着的江让让爬起来给他开门,结果沈佑急得就像那个猴,进屋的第一时间就是抱着她啃。

而在她腿窝出现在他肘窝时,她后悔了,她第二天还能爬的起来去结婚吗?

她挣扎抗议,他不听。

然后她说,他再这样她可能会起不来,起不来就不能去领证。

沈佑立刻老实了,从满屋炒菜,变成了老老实实结束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大队长刚分完工,两人就大大方方找大队长开证明,他们要去县城领证。

这消息一出,全村都很惊讶,毕竟谈对象是一回事,真领证了回城可费劲了。

这个时候人们还不知道77年会恢复高考。

只惊讶于城里来的漂亮小知青,竟然要嫁给“小地主”?这么想不开吗?长相就如此重要吗?

去县城的路上,没什么人,俩人偷偷牵手,牵着手还不算,一边走路手还一甩一甩的,到了县城才松开。

这个年代的结婚证就是一张纸,可这张纸到手的那一刻,沈佑却觉得这张纸比祖辈收藏的圣旨重要的多。

他把一纸证明规规整整的叠好放在胸前的口袋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72章:“小地主”跟媳妇进城啦14(第2/2页)

笑得特别正常、特别乖,就是那种普通小伙子娶到了心爱的姑娘,开心到有点傻的笑容,半点看不出来这人有病。

两人领完证还去拍了照片,就是照片得等几天才能取。

然后他们又去了国营饭店,说实话,味道的确不错,大概是因为原材料味道好。

从国营饭店出来两个人又去了供销社。

沈佑拿出一副要给供销社搬家里的架势,被江让让及时的阻止。

江让让看他直奔布料,皱眉拦住:“别乱买,的确良料子硬邦邦的其实穿着不舒服,而且我也不会做衣服啊,不要买了。”

她衣服的确不多,因为她都是在空间里挑的净版的,她也相不中如今的款式啊。

结果沈佑温柔的说:“我会做。”

江让让:???

真全能啊这人。

就算他会做,她也不想要不喜欢的料子,她就偏爱软乎乎的。

沈佑超级听话,想着媳妇儿的衣服料子的确很软和,然后默默扯了一大块米白色灯芯绒。

“我用这块布给你做裙子。”

江让让一看米白色灯芯绒,这个可以。

而这个时代流行的收音机,缝纫机,手表还有自行车,他们只买了自行车。

沈佑出来带了不少钱票,就怕不够给媳妇儿花,自行车直接就买了。

沈佑驮着江让让,骑着新自行车回村,然后所有人都用眼神欻欻他俩,回头率百分百。

结果没两天,村里开始流言满天飞。关于沈佑的,说沈佑这小子现在软饭吃得真香。

不用住鬼屋了,住上了媳妇儿的房,还骑上了的自行车,还有那每天不重样的新衣服,指定都是有钱的媳妇给置办的。

系统把村民们的猜测转述给江让让的时候,她直接笑出了眼泪。

俩人领了证就算结婚了,也懒得办酒席,本来他俩在村里就也没什么朋友,没必要折腾。

不过他俩特意进城了一趟,请了沈佑那帮跟着他混的兄弟吃饭。

一群大小伙子个个都服沈佑,跟着沈佑过上了好日子。看见老大娶到漂亮的嫂子那是真开心,一个个起哄,给沈佑脸都喝红了。

终于散场,也没必要赶回村了,俩人干脆就在城里住了一晚。

江让让洗澡的时候,沈佑进来了,还哪里有摇摇晃晃喝多了的样子?

他不光没喝多,两人还面对面坐着,忽高忽低的……

第二天清晨,沈佑美滋滋的勾着嘴角骑着自行车回村,后座上坐着媳妇儿。

而这个年代最公平的一点就是:不管你有没有钱,秋收统统下地干活,谁都别想偷懒。

农忙季正式到来。

江让让是实打实的小废物,手嫩的能掐出水,她能干啥?

沈佑原本还想让她装病逃避劳动呢,他没什么社会主义责任感,他只知道他的宝贝媳妇不能累到。

江让让这人就非常有原则了,她可以废,可以少做贡献,但是绝不逃避。

而大队长看见她就想叹气,给她安排了小孩岗。

那就是坐在晒谷场边,拿个破盆子敲一敲,赶走偷吃粮食的小鸟。

反观沈佑,还是个技术工人呢。他年纪轻轻的,竟然会扬场这种技术活!

动作利落,手法贼熟练,比好多老农户干的都利索。

每天两人下工回家洗漱完,小屋炕一烧,暖乎乎的,俩人在床上抱着睡觉。

而白天累一天的情况下,沈佑也得折腾两次才消停,一天不带闲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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