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都市 > 灵异调查档案 > 第61章 十一中鬼事

灵异调查档案 第61章 十一中鬼事

簡繁轉換
作者:碧空月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6-08-29 12:36:13 来源:源1

第61章十一中鬼事(第1/2页)

宁嫣和马莉等探灵小分队的成员本来正在熟睡,被那铃声吵醒后便起床来查看,不料竟见到了庄森和大伟,登时喜出望外,众人之中最关心庄森的要数马莉了,差点当场哭出来。

宋爱国赶紧给哥哥打了个电话,老宋连忙从被窝里赶过来,问两人这是怎么了。

毕竟这件事牵扯到申屠明扬,以及古墓中的隐秘,庄森和大伟事先已有了默契,没有将全部事情道出,只挑其中能说的部分说了。

众人听完后唏嘘不已。

很快天就亮了。

庄森在宋爱国家好好洗了个澡,又简单吃了些早饭,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因为老宋当时见他失踪太久了,便去那里报了警,如今人已经完好无损地回来,当然要去哪里销案。

毕竟没有专业的考古证,私下古墓是违法的,庄森只好说是在山中收集素材迷了路,兜兜转转了好几天才找到出口。

好在当地的山脉的确很广袤,别说一个不熟悉路径的外乡人了,就是本地人也时常会发生失踪事件。民警仔细询问了一番,见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就销了案让他回去了,临行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以后不要再擅自进入深山老林,以免再遇到危险。

在回来的路上,马莉十分沮丧,因为一连好多天几乎没有开直播,所以粉丝数量没怎么涨,依旧停留在五万多。

庄森闻言,却是心中苦笑,心想自己能够活着回来就已经不错了,还管什么粉丝涨不涨的,扭头看向大伟,后者脸上也是如此表情。

不过这次远行也并非一无所获,不仅申屠明扬给他转了一大笔钱,就连老宋都如约支付了数目可观的报酬。

庄森在私底下曾提出分给大伟一半,毕竟他这次也是拿命在冒险,可没想到素来有些财迷的后者这一次竟然分文不收,搞得庄森还以为他嫌少,于是又提出多分他两成,再多也就不成了,毕竟剩下的三成他还要想办法以某种合理的方式分发给此次同行的探灵小分队成员。

尽管他们没有参与古墓行动,但沿途也出了不少力,不能让他们白跑一趟。

岂料大伟提出把他自己那份给田教授,因为后者目前正在自费考古,尤其是在得到那本羊皮书以后,他有了全新的研究方向,可惜欠缺资金。

庄森打趣道:“你跟他女儿八字还没一撇呢吧,这么早就急着下聘礼了?万一要是他女儿最后没看上你,你就不怕这笔钱打水漂么?”

大伟闻言罕有的认真道:“这是两码事。田教授这人挺好的,而且为了自己的事业可以如此拼命,我的确发自内心的想支持他一下。至于跟他女儿的事,看天意吧。”

庄森颇为吃惊道:“行啊哥们,够爷们儿!行,这些钱我只留两成,作为探灵小分队其他成员的奖金,剩下的全都匿名打到田教授那个考古官网的银行账号里。”

回到海江市那天正好是周六,于是庄森美美地睡了一整天觉,之后终于感觉精力恢复了不少。

到了周日下午,突然打进来一个陌生电话,接起来一瞧,竟然是马莉的二妹马丹娜,约他晚上七点在家附近一间名为“都市枫林”的咖啡厅碰头,然后也不肯说明原因,就直接挂了。

庄森想起今天是周日,她不用住校,于是答应赴约,心中却好奇这小丫头能有什么事用得上求自己,难道家里又闹猫妖了?

本想打个电话问问马莉,可马丹娜刚才在手机里叮嘱自己千万不要跟姐姐马莉提起这事,仔细想了想,就暂时不打这个电话了。

靠在沙发上刷了几个小时的手机后,终于来到晚上。

庄森开车来到约定的地点,走进咖啡厅一瞧,只见马丹娜正坐在一张很靠里的桌子前,在见到自己后赶紧挥手示意。

庄森走过去坐下,点了常温馥芮白后微笑道:“小娜同学,这么神秘到底啥事啊。”

马丹娜左看看右看看,最后压低了声音说道:“我们学校死人啦?”

庄森一怔,随即问道:“这事不是应该去报警吗?”

马丹娜道:“报啦!死的是我们班上的刘心语,

庄森皱眉道:“这可是警察叔叔负责的事情,我一个普通人可没有权利插手。你就算告诉我,我也帮不上什么忙的。”

马丹娜道:“话可不能这么说,你上次打败猫妖的手段我可是亲眼所见,那可不是什么普通市民哟,庄大师~~”

庄森闻言苦笑:“那次只是侥幸而已。对了,那位叫刘心语的同学是怎么死的?”

马丹娜道:“警方说是自杀的。”

庄森道:“自杀?那不就结了么。你还想知道些什么?

马丹娜道:“我刚才没说仔细,警方只是初步判定为自杀,但我觉得是谋杀!”

“为什么?”

“因为她根本没有自杀的理由。”

庄森想了想,说道:“或许快到高三毕业班了,学业压力大,她承受不住呢?”

马丹娜道:“刘心语是个个性很开朗的女孩,家境也很优渥,即使今后没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也大可以回到她老爸开办的合资企业里接班。”

“会不会是感情问题?”

“那就更不可能了!她可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乖乖女,还向父母保证过在读高中期间不会交男朋友,而且她的确做到了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61章十一中鬼事(第2/2页)

庄森闻言捏着下巴,自言自语道:“有这么好的家庭条件,性格也不错,到了高二都还没交男朋友,不可思议啊,难道她长相很丑?”

马丹娜啥都没说,只是拿起手机翻开相册,然后点开一张照片,问道:“这就是她,丑吗?”

庄森伸出脖子一看,两个眼珠子登时变成两颗巨大的爱心。

哪里丑了?妥妥的清纯美少女,而且还是阳光型的!

不过鉴于长久以来对女性心理的精准把握,他勉强镇定下心神,干咳一声,说道:“长得还算可以,比起小娜你来差多了。”

马丹娜显然没那么好糊弄,当下眯起眼睛瞅了眼庄森,嘿嘿笑道:“我说庄大师啊,你这是真心话么?我咋瞧你都流上口水了?”

庄森解释道:“咖啡太苦,刺激的。”

马丹娜脸上露出一个促狭表情。

庄森赶紧转移话题,问道:“你想我怎么帮忙?”

马丹娜道:“我听说刘心语曾经跟几个同学一起玩过笔仙,会不会是中邪了?”

庄森哑然道:“你信笔仙?”

马丹娜道:“为什么不信?我连猫妖都见过了。哼!我怀疑这次是笔仙杀人,所以想请你去我们学校调查一下,顺便收了那笔仙,以免更多的同学受害。”

庄森哑然:“高中不比大学,像我这种社会人员是无法随便进入的。”

马丹娜道:“以前有部喜剧片,叫《逃学威龙》来着,你可以像里面的主角那样扮演高中生混进我们学校的。”

“我去!有我这模样的高中生吗?你不怕我被学校保安给打出来?”

马丹娜仔细打量了庄森一眼,喃喃道:“这个嘛,你的确是长得着急了些。”

庄森道:“废话,我都奔三了,如果能假扮高中生还不被发觉的话,都能去演戏了。再说了,未必是笔仙作祟,也许真是那位同学想不开自杀了呢?”

马丹娜噘嘴道:“如果真的是笔仙作祟呢?难道你作为本市,不,本省最英俊潇洒玉树临风法力超神的玄学大师,难道就这么见死不救嘛?”

俗话说的好,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马丹娜的这一轮彩虹屁拍得庄森好一阵心花怒放,当下满口答应帮她去十一中转转,而且分文不收。

这样一来,马丹娜倒有些不好意思了,正想说自己会分期付款时,庄森道:“你小小年纪还是好好读书吧,钱的事我会跟你大姐马莉要。反正这钱也不多,就从她的薪水里扣吧。”

马丹娜闻言顿时喜上眉梢,大赞庄森讲义气,有古代大侠的风范。

喝完之后,马丹娜偷偷溜回了家里,庄森则将车子停在路边,犯起难来。

左思右想之下,他都没想到该以什么名义混进那间高中。

假扮学生这一条是肯定不行的,如果去应聘老师的话,自己又没有相关的职业上岗证书,根本不可能通过,那么剩下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第二天上午,庄森就出现在了市十一中的校门口。

这时候大部分老师和学生都在教室里上课,偌大的校园内显得空荡荡的。

还没进门,他就被一名体型高大彪悍的中年保安拦下。

那人上下打量了庄森一眼,皱眉道:“你……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你?”

庄森一愣,摇头道:“不可能吧,我以前从没来过这学校。”

那人“哦”了一声,接着问道:“你有什么事吗?”

庄森道:“我是来应聘保安的。”

那人摇头道:“不好意思啊,我们学校的保安队总共就十二个名额,都已经满了,让你白跑一趟了。”

庄森道:“这事你也决定不了吧,请把你们领导找来,我跟他面谈好了。”

“我就是咱们学校的保安队副队长,有啥事跟我说就行,我能做主。”

庄森闻言,连忙从口袋里拿出一包高档香烟递了过去,随即掏出打火机给他点上,而后点头哈腰道:“是在下有眼不识泰山,没想到竟然是队长大人亲临。兄弟我是大老远从外地赶来的,能不能通融一下?多招一个人而已嘛。”

副队长惬意地吐出一口烟圈,缓缓道:“兄弟啊,不是老哥不近人情,高中保安的编制是有规定的,不可能多招人手的,就连一个人都不可能。而且咱们的工资都是上级部门批下来的,多出来的钱你给啊?”

庄森忙道:“要不先给我个试用期?当中如果有人辞职的话,就由我顶上呗。期间我不要你们一毛钱工资,行不?”

副队长道:“那你准备试用多久?我们这里的保安人员还算稳定,一般三个月内是很少有人事变动的。”

庄森道:“那就三个月。”

副队长闻言一愣,疑惑道:“兄弟,你一个外地来的,三个月不拿一分钱工资,不用租房和吃饭呐?图啥?”

庄森道:“放心吧,我业余还有活干呢,不至于一分钱收入都没有。”

副队长好奇道:“啥活儿?”

庄森脱口而出道:“我是一名自媒体主播,主持一档灵异节目,虽然刚起步没多久,但粉丝数量……”

话还没说完,忽见那副队长面色剧变,当下扔了手里的烟头,惊呼道:“难怪看着那么眼熟,我想起你小子是谁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