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其他 > 律师:开局继承亿元房产 > 第17章 各方讨论

律师:开局继承亿元房产 第17章 各方讨论

簡繁轉換
作者:原子海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9-11 00:57:49 来源:源1

第17章各方讨论(第1/2页)

开庭当日下午。

东海市关于保姆与外甥争产案的最新报道已经满天飞了。

保姆蔡银花和无良律师郭建彬串通伪造遗嘱侵吞雇主亿元遗产的消息一出,不少市民对律师深恶痛绝!

“这律师谋财也就算了,竟然还阻止人家舅甥相认,简直天理难容!”

“律师不是社会精英吗?我看,里面混了很多社会渣滓!”

“天杀的,这种事情也敢做...”

东海市律师协会见情况不对,赶紧找来司法部门站台,向社会发布公告:

郭建彬违反律师执业道德和操守,已经被吊销律师证件!同时已被律协除名!

并呼吁广大市民理性看待行业内个别不法分子的行为,不能以偏概全!

意思就是,我们已经清理门户了,大家不要再骂了,再骂就不礼貌了哦。

为了转移大众视线,律协动员本市几位颇有社会声望和知名度的法学学者和大牌律师对李言这宗遗产案进行分析,希望把焦点转回案件本身。

东海市某报刊亭前,买了今天报纸的市民围在一处讨论:

“按照律协会长的说法,现在没了遗嘱,保姆跟亿元遗产再无瓜葛,但原告以外甥身份争取继承权,难度极大。”

“对的,这个法学教授也是这么说的,目前的继承法没有给外甥继承权。”

“难怪昨天开庭后,原告在市民晚报的采访中说他做好了官司败诉的打算。”

“既然都明知外甥拿不到继承权,原告为何还要去起诉?”

“这有什么想不通的啊?道理还不够简单啊,你舅舅留的遗产要被不相关的人给偷走了,作为唯一的亲属肯定要出来制止啊。要是你,你去不去打这个官司?”

“对啊,我继承不了不要紧,那不能让坏人得逞!”

“.....”

就在外界激烈讨论的同时,李言也没闲着。

以他的经验来看,这个案件现在进入了攻坚期。

假遗嘱虽然被成功打掉了,但他要想拿到继承权,如果只是一味干等着法院出判决,那不一定能有好效果。

毕竟现在的继承法规定摆在那,要想作出突破,非常规手段不能及也。

李言早有准备。

两日后。

《市民晚报》民生栏目刊发了李言的一篇文章,题目叫做《最后的亲人——我想见舅舅一面》。

全文足有上万字,李言以潘家两兄妹家族史和个人经历的视角为切入,用朴实深情的笔触,写尽了在时代洪流中潘茗和潘苓两兄妹的颠沛,胞兄与胞妹之间相互的惦记和挂念,以及舅甥之间因人为阻拦无法相认的遗憾...

舅舅潘茗生前,李言是他在世上最后的亲人了。

而作为外甥的李言,想见见素未谋面的舅舅一面。

由于李言在写作时倾注了极深的感情,让这篇文章有了极强的感染力。

正是因为被这篇文章的内容所感动,《市民晚报》破例刊登了此文。

当天的《市民晚报》被抢购一空,随后不少媒体转刊了此文。

很多人虽然没有全程关注李言这宗遗产的进展情况,但看了这篇文章,无不感动非常。

更有甚者,静静阅罢,不知不觉间竟然泪流满面,心中感怀,久久不能平静。

数日间,李言这篇文章的影响力不断扩大。

就连创刊于东海市的全国文学顶刊《收获》杂志社,其主编程阳新不吝盛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7章各方讨论(第2/2页)

“此文情真意切,令人动容!”

刘为民老教授也仔细看完了李言这篇文章,感叹道:

“这小子,写文章也这般厉害,我得跟他打个预防针,可别被作协那帮老头子给忽悠转行了。”

刘为民给爱徒宋孝泉打去电话,道:

“孝泉,你一直在研究继承法修改,这一回,我看适当扩**定继承人范围的时机,到了!”

宋孝泉本有此意,笑应道:

“老师,我已经写好文章,这一回对外发声,我会旗帜鲜明地支持把外甥纳入法定继承人范围!”

很快。

《东方早报》《东海法治报》等多家媒体,刊载了震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孝泉的署名文章。

宋孝泉在文章中以李言这宗遗产官司作为切入点,建议适当扩大现行《继承法》中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甥)纳入代位继承人范围。

“将外甥纳入代位继承人,从法理角度,符合法定继承顺序的内在逻辑。

根据《继承法》,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外)孙子女及其直晚辈血亲是第一顺序代位继承人;

而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

侄子女、外甥子女相应为第二顺序代位继承人。

这也更加符合遗产流转规律和我国传统。”

宋孝泉的文章出来,法学界不少人出来力挺,表示支持。

当然也有一些反对声音,包括一些持有不同学术意见的人士。

不过,在社会上,支持宋孝泉观点的人显然更多。

不少市民写信给报社,表示强烈支持外甥继承舅舅的遗产,这些支持信很多也被刊登了出来。

东海市第一中院,审委会。

审理李言这宗遗产案件的三位法官,将案件呈报至法院审委会,希望借助全院之力来商讨案件处理结果。

审委会会议上,刘宪光以主审法官身份发言:

“原告李言主张继承其舅舅潘茗遗产一案,现在事实调查环节已经结束。

对于本案,我们合议庭的三位法官,在法律适用上有点分歧,故将本案呈递至审委会讨论。”

合议庭的三位法官中,对于李言诉讼请求中要求确认遗嘱无效这点,一致认为应该支持。

但是对于李言以外甥身份要求继承遗产这点,龚明法官认为不应该支持,因为这不符合当前继承法的规定。

而刘宪光和崔岚两位法官,倾向于该案的法律适用尚有可以讨论的空间。

第一中院的院长点点头,直接道:

“这案子我也全程在关注,案情上不用说。

现在你们合议庭三位法官,纠结的点就在于,

这个案子简单处理就是应该判原告李言败诉,

但你们心里又觉得不该是这回事?是不是?”

“是的,老院长,您看得透彻。”

刘宪光附和道,崔岚也点头。

“继承法修改的问题,法学界已有不少大拿振臂高呼。

我上次去最高法院参加研讨会,也听到一些声音和意见。

不过要是由我们法院来率先作出尝试,要考虑的,太多太多了。”

院长感慨道。

“那您的意思,是倾向于不支持原告李言继承遗产?”龚明问。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