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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簪记 第九十八章 丹阳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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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中燕 分类:灵异 更新时间:2025-02-19 10:54:53 来源: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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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和玉夫人在和众人聊天时,无意见到了坐在自己身边的金兰身上所挂的桃花荷包,当初她见过漫修也佩戴过的,跟这个一模一样。本不该说出来,可和玉夫人偏又是个直性子,觉得闷在肚子里难受,便直问了出来,这倒闹得子廉和漫修都很尴尬,因为漫修知道,金兰,是子廉的女人!

“夫人说的可是这个?”金兰倒大方的先把自己的荷包取了下来。

“恩,我绝对不会看错的!就是那个!”

“我的在这里!”

当漫修也拿出自己的那个时,在场的众人无不惊奇,居然一模一样!

“你可是姓秦?你就是漫修哥哥?”金兰都要哭出来了,可漫修听得一愣一愣的,今天不才第一次见面吗?怎么就知道他姓秦呢?莫非是子廉告诉她的?

“你是......?”

“我是金兰啊,何金兰!母亲说,我出生时你就在我身旁的,怎么三叔和三婶没跟你提起过我们吗?”

“何金兰?三叔、三婶?你们?你出生我怎么会在你身旁?”这话说得漫修一头雾水。

“金兰,到底怎么回事?”子廉不禁好奇了起来。

只听金兰娓娓道来:“叶大哥,对不起,我没有跟你完全说实话。其实我不是东京人氏,那过世的也不是我亲生父母,而是我的养父母。我本姓何,出生于丹阳竹林村村落处的一座被匪人占领的后山上。而我父亲,就是那匪人中的二头领,人称何老二的。”

听到此,子廉不禁一愣。而金兰则继续说了下去:“据母亲说,我父亲有五个结拜兄弟。大伯是他的亲哥哥,人称何老大,两人原占了山头是为打家劫舍,后来来了四叔袁非,带着他二人改了邪归了正,虽也抢,但只抢不义之财,还救助贫苦百姓。五叔比他们年龄小的多,叫做孟兴,原是个镖师,一支红缨枪使得出神入化,只因得罪了权贵,才无出头之日。后来在为苏州府尹护送那不义得来的贺礼过丹阳时,被我父亲抢来了一箱,而他,也连伤了山寨三名头领。幸好三叔在,最终将他折服,才归顺了山寨。而这三叔,在母亲的口中,是个大英雄,更是个好丈夫,好父亲,连我的名字,据说都是他给取的,取义结金兰之意。而三叔的名字,就叫秦威!”

金兰说到此处停顿了一下,因为她看到漫修不同寻常的反应了。“三婶是个贤惠之人,还十分深明大义,与母亲的关系极好。这桃花荷包也是母亲央她绣给我的,只因她的儿子身上,也有相同的一个。”

啊!原来如此!

“你说秦威的儿子身上也有一个相同的荷包?”

“对,三婶姓孟,单名一个灵字,做得一手好针线,那荷包就是周岁时她送给儿子的礼物,也是我出生时的礼物。”

十一年了,第一次从外人的口中听到父母亲的名讳,漫修不禁感慨万千。

“这么说我没认错人了,你就是漫修哥哥,对吗?”

“你,母亲在何处?”漫修不禁动情的问道。

金兰的脸上掠过一丝悲伤。“死了!被苏州的那狗官杀了。”

“啊?怎么会这样!”

“听母亲生前说,三叔三婶带着你在山寨中住过一段时日,可那时你还小,想必不记得了。后来你们举家离了山寨,来了东京,虽不经常,却还有书信联系,可直到十一年前,却完全的断了联系。爹娘担心出了什么事,商议之下,让四叔和五叔亲上东京来打听。结果,一去半载,竟连四叔和五叔的下落也没了踪影。父亲之后又连连派人来京城,可还没等得到回信儿,丹阳的山寨便被攻击了。原来,苏州太守知道了是山寨劫的他要送给庞太师的贺礼,大为恼怒,又听闻我母亲国色天香,便更加动了歹意,竟连同丹阳守兵一起突袭了山寨。我父亲虽为头领,实则武艺不高,大伯为保我一家三口性命,拼死与官军战斗,却最终寡不敌众,被乱刀砍杀而我们三口,还有另外的几个兄弟,却得大伯争取来的时间,得以从秘密小路平安逃离山寨。周边的地方全都张贴出了通缉我父亲的告示,更可恶的是,那苏州太守竟指使人将我大伯的尸首裸挂于城门处。我父亲不忍亲兄弟死后还要遭此羞辱,在安顿好我和母亲后,便不听母亲的一再规劝,硬是冒险和几个一起逃出来的兄弟去抢尸首。结果,却果真中了官军的埋伏,被射得,体无完肤”说着,金兰的泪水便再也止不住了,伤心欲绝的流了下来。

“好可怜啊!”和玉夫人不仅感慨道。

“后来,母亲和我东躲西藏,又过了几年担惊受怕的日子。可母亲无一日不在重复的告诉我,父亲和他这几个兄弟都是重情重义的好男儿,将来有一日,我们母女若能到得京城,找到三叔、四叔和五叔,定是能为大伯和父亲报仇的!可我清楚的记得,就在我九岁那年的一天,母亲突然从外面冲回到我们租住的一个小屋里来,并二话不说便把我丢进了衣柜里,还告诉我‘无论一会儿看到什么,一定不许出半点声音,等一切都结束了,立刻离开去东京,寻找亲人。’那是母亲最后一次对着我的眼睛说话了。因为就在母亲把我藏好之后,便进来了一批官军。我没看清他们的样子,但至今却还清楚的记得当时的情景。

金兰的思绪又被拉回了母亲遇害那日的场景。

‘走吧,连夫人,你可让我们找的好苦啊!’

‘你们杀了我全家,还想让我跟你们走?’

‘太守大人可是对你一片痴心那!只要去了,就一辈子荣华富贵,要什么有什么!不比做个压寨夫人要好得多吗?更何况,咱们大人要学问有学问,要地位有地位,要模样有模样,要人品有人品,哪里竟还比不上你那个丑陋无比、贼眉鼠眼的小山贼丈夫了?’

‘我呸,你们这些狗奴才!有什么资格说我的丈夫!他重情重义,哪里是你们这些猥琐小人可以比的?人品?你们也配!’

‘呵呵,夫人莫发脾气!何老二再怎么好,不也就是个山贼吗?现在已被官军擒杀,也是他罪有应得。您那,识时务者为俊杰,倒不如早早的顺从了大人,享不尽的荣华富贵,才是正理儿!’

‘正理儿?这个世界上有吗?你们回去吧,告诉你们那个什么大人,我这辈子生是何家的人,死,也是何家的鬼!’

‘呵呵,夫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啊!我在这儿好心的劝说您,那可都是为了您好啊!我们老爷可是说了,您要是顺从了,正室夫人就是您的!他立刻休了所有的妻妾,一辈子只对您好!要是不从哼哼!’

‘不从又当如何?’

‘不从?就是强把您抓回去,您也得是大人的人!’

‘我呸,你们这些不要脸的下流坯子!光天之下,朗朗乾坤,岂由你们这般胡来?’

‘夫人也莫着急生气,下官又岂敢对夫人不敬。只是想提醒夫人一句,您,说好了,是被那伙儿山贼掳上山的受害者,说不好了,可就是山贼的同伙儿。搭救和剿匪,就在大人的一句话间,你不该不明白这个理儿吧?而且,下官还听说,您还有个女儿,大人说了,只要您愿意,他就能把您的女儿当他的女儿养。堂堂太守大人的千金那,吃的用的且不论,之后至少嫁个朝廷的富贵公子应该是小事一桩吧。您不为自己着想,也总该为令千金着想吧?日日的逃亡好,还是千金的小姐好?您是个明白人,不用下官再说了吧。’

‘她,已经死了,在逃亡的路上。’

‘哦,这样啊!那更好啊,我们大人本来就只点名要的你,没有孩子的羁绊,就更好办事了!’

‘哼!想让我乖乖的跟你们走也行,但得先给我一样东西。’

‘呵呵,夫人吩咐,下官哪敢不从?敢问夫人要的是什么东西啊?要是太稀有了,恐怕还得费些时日。’

‘不稀有!贱得很!我要的,就是你的命!’

“通过衣柜的一条细小的缝隙,我看到母亲掏出匕首刺向了那人,但母亲还没刺到那人时,背后便中了一刀。我永远也忘不了母亲那最后的一回眸,是看向我所在的衣柜的”此时的金兰已泣不成声,和玉夫人和芸萱好歹安慰了她一番,才算好些。

“娘的尸体也被他们带走了,据说也当成剿匪的一功报与了朝廷。我独自一人,无依无靠,又不敢在那里常呆,便开始了到处飘零的生活。直到后来,恰好遇到了一艘开往开封的船,我便悄悄躲入了货仓里,跟着来了东京。可偌大的东京城,让我去哪里去寻找母亲说的几位叔叔。尤其是三叔,我从记事起就没见过他,母亲又一再嘱咐不许随便说出他的名字,找时只说寻找丹阳的孟灵。我找了几天的结果,就是不得不沦为路边的乞丐,向过路人讨些吃的,幸好有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了我,这才在东京城里过了下去。可祸不单行,我的养父母也不幸逝世,我没钱埋葬他们,只好卖身求钱,却偏巧遇到了叶子奇,嘴里竟说些不干不净的言语。若不是叶大哥出面相保,想必我,我早也就随父母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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