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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道诛天 第90章 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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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尔斯886 分类:仙侠武侠 更新时间:2025-03-25 10:49:44 来源:源1

蜀郡,青莲镇。

这是一个小乡镇,镇子有一户人家,家主姓李,因为与西域通商而赚取了很多的金钱财富,成为了青莲镇有名的暴发户,带着全家都过上了好日子。

但现在的百姓都要分阶级,朝廷命官自然最高贵,其次就是为朝廷提供粮草税收的农民,再低一些的就是那些没有土地可以种,但可以靠制作一些日用的工艺品来养活自己的工匠。

可身份最为低微的,便是舍弃农民身份选择经商获取财富的商人,青莲镇李家便是如此。因为老百姓们都自给自足,对交易的需求比较低,商人的作用都很不起眼,所以李家不靠通商是赚不到大钱的。

李家一共有十二个子女,这少年排行最末,小名就叫李十二。他的母亲当年生下他的时候,他的父亲看到天空中的启明星一直闪烁不停,所以便给他起名叫李长庚。

李长庚从小就能读懂民间道教的许多典籍,还对从春秋战国时期流传下来的诸子百家学说很感兴趣,直到他十岁时,已经能够明悟庄子的很多哲学道理。

李长庚的父亲时常会教导他的兄长们如何经商,但李长庚每次都会偷偷躲到一处没人发现的角落里,翻开他最喜欢钻研的那些书本典籍,一头扎在知识的海洋里。

有时候李长庚还会舞刀弄剑,为此他专门花了很多钱去集市上找到一名铁匠为他打造了一把长剑。这把剑他视若珍宝,每当读书累了,他就会拿起这把剑在院子外的草原上大展身手,好不快乐。

时光荏苒,李长庚很快就长大了。父母逐渐老迈,家族的产业也被十一个子女依次继承,李家仍旧蒸蒸日上。

但李长庚却选择了另一条路,他决定离开家族,离开舒适圈,去亲自看一看这个世界,亲身体验人间的美好。

最重要的是,他心中总有一个念头告诉自己,他一定要去考取功名,为国争光。

他带着许多盘缠,拿着从小到大都陪伴自己的佩剑,穿着一身青白色长袍,骑着一匹棕色的骏马,不顾家人的劝阻,就这样离开了青莲镇,向着家乡外的世界奔走而去。

这小小的乡镇如何能束缚住他?他是云,必须要飞到天空去一览碧空的浩渺;他是水,必须要奔到海洋中掀起大海的狂涛。

骑马行至两座山下,李长庚看向山脚处的一块大石,上面被人刻下三个大字:天门山。

两山中间的悬崖峭壁之上,一帘瀑布倾泻而下,落在山间的江流之中。停在岸边,李长庚从马背上滑落下来,他拿起挂在腰间的葫芦,葫芦里已经被他灌满了美酒。望着这山河景色,李长庚仰头豪饮,脑中记忆缓缓浮现。

不出意料,寄宿在李长庚身体中的灵魂正是张云凌。

“不知是这处秘境的规则,还是原本这幅身体的灵魂仍未消散,在他二十四岁之前,我只能旁观他的人生,却无法掌控他的意识如今这具身体终于能够被我彻底掌握,我倒要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张云凌舔舐掉嘴角的酒水,拔出长剑将那匹棕色骏马一剑斩杀,马儿的哀嚎与嘶鸣声丝毫不能引起他的同情。

棕色的马儿倒在了血泊中,血液流淌进天门山下的河流中,张云凌内视着自己的身体,果然在这里他的修为受到了严重的压制,刚才那用来试探的一剑所展现的威力也弱了许多。

“不知这里是什么地方,不过应该与道天大陆也有关联,既然是九重天上陨落的仙人,想必在没有成仙的时候,就一直在道天大陆上修行吧。”

看着眼前湍流不息的江河,张云凌将隐藏许久的储物袋拿了出来,挂在了腰间。

幸亏当年王婆送给他的这枚储物袋很是破旧,上面还打着一个补丁,这才被幼时的李长庚误以为是什么寻常的破袋子而忽略。

况且凡人是无法使用储物袋的,在李长庚看来这也就只是一个布袋而已。但此时,在感受到张云凌的神识之力联系后,这储物袋才真正的被唤醒,重新化作了修士的法宝。

张云凌左手一拍储物袋,顿时从中飞出一座木舟,当然这舟船也是法宝,来自于全真道。

张云凌踏步来到木舟之上,催动灵力向前行驶而去,一路上没有见到任何人,伴随他的只有哗啦啦的水流声和这万丈高的巨大山峰。

张云凌坐在船头,抬起右手中的酒葫芦继续喝起酒来,一边喝着,他心中一边萌生出新的计划来。

前世的张云凌本来就已经通过科举考试成为了朝廷命官,但却因为成为修士而荒废。

正巧这李长庚从小就饱读诗书,若是能够借此机会重新回到朝廷当一次官,也好弥补一下前世的遗憾。

暂且不知这秘境将他拉进来到底有什么目的,但既然机会摆在眼前,他也不着急解开疑惑,就先看看这一世能活出个什么样子来。

联想到张云凌自己年少时也对诗词有着很深的兴趣,不免得让他回忆起许多在明朝之前的那些着名的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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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绪流转,张云凌原本对修行的执着也都搁置在了一旁,望着眼前的天门山,他有感而发,高声长吟:

“天门中断楚江开,碧水东流至此回。

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

乘着木舟顺流而下,张云凌马上见到了一座镇子,趁着四周没人注意,他将木舟收回储物袋中,便向着距离江边不远处的一名农夫走去。

这农夫肩上扛着一个竹篓,里面装着满满当当的木柴,张云凌走上前去将他拦住,一脸微笑的问道:

“这位大哥,请问如今是什么朝代?”

那名扛着木柴的农夫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先上下打量了一番张云凌的衣着,随后便不再理会,继续向着镇子的方向走去。

张云凌有些疑惑,没有放弃,再次追了上去重新询问:“大哥,你咋不听人说话呐,我不耽误你干活,我只是想知道今年是哪一年,什么朝代。”

那农夫这次选择回答,不过他却是边朝前继续走着,边开口说道:“你是读书读傻了吧,还跑来考上我了,要是想从我这里骗点什么,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我还忙着呢。”

眼看这农夫不肯说,又看到他那辛勤工作的样子,张云凌索性直接从储物袋中掏出十两银子,重新跑到农夫面前,将银子递到他的面前。

农夫看到这书生又跑来骚扰他,原本还想发火,可在看到张云凌手里端着的十两银子,他顿时被惊的待在了原地,支支吾吾半天没说出话来。

要知道那时候他这种砍柴工连着给人砍两个月的柴火,才能挣到一两银子。这书生出手就是十两,对于他这种老百姓来说简直是这辈子都见不到几次的天大的财富。

张云凌没有丝毫犹豫,将银子直接塞到农夫手里,成为修士后他对这些凡间的财物已经失去了兴趣,什么银子金子的,在他眼里远不如一块灵石宝贵。

那农夫直接将背后的竹篓都扔了下去,手中紧紧握着张云凌给他的十两银子,双膝跪地纳头就拜,一边磕头一边不停的说着:

“小的有眼无珠,顶撞了大人,请您大人有大量饶了小的吧!您想问啥俺全都说!”

看着农夫这副模样,张云凌也不禁有些同情起来,前世他父亲张贺就是这样的一个穷苦农民,也是为了给他凑钱读书就这样日复一日的劳作。

张云凌将农夫扶起,轻声道:“没事大哥,我不是什么大人,我是真的想问问你,如今到底是什么朝代,你好好说一说。”

农夫被张云凌亲自扶起,受宠若惊之下连连点头称是,随即开口道:“回大人,现在是开元十三年。”

张云凌原本微笑的表情先是凝固了一瞬,随后便仰天大笑起来,把那农夫搞得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开元十三年?哈哈哈哈哈哈!我猜的果然不错,这里正是大唐!”

喜欢正道诛天()正道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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