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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影视从四合院开始 第二章 辛酸十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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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洒家要吃肉 分类:科幻 更新时间:2025-04-11 23:41:26 来源: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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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洒脱张扬的汪新,在和叶晨一道回来的那趟列车上出了事儿。那天晚上他在厕所堵到了一名正被狱警追捕的逃犯,两人产生了剧烈的冲突。

那个中年逃犯的手劲奇大,在跟汪新搏斗的时候把他的手腕扭伤,靠在了厕所的把手上,然后趁机逃脱,汪新因此而受伤不说,还让人从他手上跑了,回来就医后,医生给他的意见是休息半个月养伤,毕竟这是伤筋动骨了,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得养上一百天,只休息半个月已经算是轻的了。

父亲汪永革呼唤汪新的时候,汪新正在刷牙,他漱了下口,然后用毛巾胡乱的抹了抹嘴巴,从屋里走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叶晨的身影,不由得笑着说道:

“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你小子啊!”

在火车上汪新和叶晨有过两次短暂的接触,一次是乘客的老母鸡飞脱了,被叶晨一把给逮了回来,另一次则是在春林站台上抓捕一名在火车上行窃的扒手,叶晨帮了忙。

叶晨冲着汪新淡然一笑,提了提手中的行李箱,然后说道:

“我先去回屋收拾行李,咱们呆会儿再聊!”

汪新兴奋的点了点头,然后对着叶晨说道:

“呆会儿午饭就来我们家吃吧,我爸昨晚酸菜炖的大骨,一会儿回下锅味道没治了。”

在东北酸菜炖大骨、白肉或者是血肠之类的杀猪菜,第一顿味道确实是赶不上第二次回锅的,其实这是有科学道理的。主要是因为炖煮过程中,肉里面溶出的谷氨酸和嘌呤,相当于炖出了天然的味精,所以味道更鲜美。汤炖得时间越久溶出来的就越多,等你吃到肉的时候,和炖汤溶出总量是不匹配的。

很多人都理所当然的以为,嘌呤只是存在于很多肉制类食品中,都会理所当然地把嘌呤和脂肪挂钩,但是嘌呤其实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是人体必须的能量物质,维持人体的正常生活,所以不要因为它会引起痛风,就把它全盘否定。

这个年月的人相比起后世来,普遍都要朴实热情许多,叶晨笑着表达了感谢,然后拿着片儿警小刘递给他的钥匙,开门进了自己的屋。

等到一切都安顿了下来,叶晨打算利用这几天领导给的难得空闲时间,去给自己赚些小钱。毕竟他现在是铁路派出所新入职的公安,一个月的工资待遇在那里摆着,能有个三十来块钱就不错了,只凭着这点钱,很多事办起来都是捉襟见肘的。

但是也要考虑到眼下的时代局限性,这时候想着倒买倒卖是不可能的。先不说时间允不允许,这纯粹是在给自己找不自在,真要是因为这样的事情,把自己的工作给搭进去,那可就彻底完犊子了,完成任务可以说几乎就成了一种奢望。

不过叶晨毕竟是一个穿越诸多诸天世界的老鸟,这种小事还难不住他。眼下国家刚刚恢复高考,各大文学期刊也都纷纷复刊,每个杂志社的编辑,手里最缺的就是作者的文章,所以现在是赚取稿费的最佳时机。

叶晨在人世间世界的时候,就曾经做过一把文抄公。他知道这两年伤痕文学大行其道,从去年四川作家刘心武在《人民文学》发表的《班主任》开始,接二连三的涌现跟风之作,紧随其后的是王余九的短篇小说《窗口》,卢新华的短篇小说《伤痕》。

不过叶晨可不打算继续搞什么伤痕文学,因为它的时代局限性太大了,后世的九零后、零零后根本就没怎么听说过这些作品。关键是短篇小说它不赚钱啊,都是按字数结算稿酬的,成百上千字的小说,赚的那仨瓜俩枣的,完全都不好干啥。

叶晨把自己的目标选在了谍战小说上,在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他曾经通过陈老的关系,给《人民文学》杂志社投过一篇《风筝》,这一次他打算换一篇,只见他拿出了一沓厚厚的稿纸,在第一页落款写上了《伪装者》的字样。

《伪装者》原着小说名为《谍战上海滩》,出版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作者张勇,同时也是电视剧《伪装者》的编剧。《谍战上海滩》约有十九万字,总计十六章,电视剧就在这部小说的基础上改编而成。

原着小说和电视剧差别不小,后来因为电视剧大热,作者把电视剧的剧本扩展成小说,基本和电视剧情节吻合,大家通称《伪装者独家剧本小说》。

剧本小说一共有约四十一万字,还增加了一个番外《烟缸与青瓷》,交代了一九三五年阿诚和明楼、王天风一起在法\/兰\/西时的地下工作,事关阿诚的觉悟,算是给粉丝的福利。

叶晨是基于后面电视剧扩展的小说,对这部巨作进行改编完善的,一是可以混字数吃稿酬,二是原着小说和电视剧扩展的小说各有优劣,叶晨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了相互比照,取长补短。

首先,从整体上来说,原着小说格调严肃、紧张、残酷,有真正的悬疑谍战氛围,所以逻辑比较严密,没有电视剧让人吐槽的降智情节。而电视剧氛围偏向温馨、搞笑、欢乐,尤其是明台那条线有比较明显的民国偶像剧风格。

明楼和明台的互动原着小说中以真正的猜忌、谋算、紧张气氛为主,小说中明台也很聪明,智商也高,虽然没明楼厉害但也是能和明楼玩一局的人,各种误会下两人是真正的不满和互相提防。小说中的明楼心思深沉得让人害怕,不断算计身边所有人,连家人的温情都在其计算之内,让人不寒而栗。

而电视剧中明楼几乎算无遗策,人设上智商碾压全局人物,明台的表现、反应均在其掌控之中,但两人也是真正的兄弟情深,互相为对方考虑也互相保护,明楼更是愿意为弟弟付出一切,真的是温馨感人多了。

再就是程锦云这个角色,叶晨施以笔墨改动了很多。一句话概括就是,电视剧中她人设上能引起大家吐槽的黑点几乎都是原创,多加的那些智障戏份加上演员的糟糕表现、颜值又和曼丽对比惨烈,把她的形象彻底搞砸了。

但是小说中的程锦云还是很好的,聪慧、淡然、端庄、美丽、勇敢、有担当、有觉悟,跟明台真的般配,她和于曼丽应该是红白玫瑰之别,而不是像电视剧那样差评如潮,一直让大家吐槽明台爱上她是正治正确。

休息调整自己的几天,叶晨几乎是完全把自己关在屋内,对小说进行再创作,因为脑子里早已铺陈好剧情,所以他写作的速度很快,三四天的时间就已经完成了整本小说三分之一的内容了。

到了该上班的时候,叶晨来到铁路派出所找胡队报道,胡队让他先跟着所里的干警在车站里进行巡逻,熟悉一下工作环境,没安排具体的工作事宜。说是等过些日子,给他安排一个带他的师父。

在那个年月参加工作的,都会有一个或者几个师父,有领导帮着安排的,或是签了师徒合同跟着学艺的,或是到了新岗位后手把手教你的。这种制度不知源于何时何地,但时至今日,依然对经验的传承起到了重要甚至不可替代的作用。

叶晨也乐得清闲,他每天跟着队里的同事,熟悉着车站的环境,包括车站的几个进出口在哪儿。他还跟车站周围摆摊儿的打成了一片,通过闲聊从他们口中得知这周围有哪些专指着铁路这条线吃饭的大混子。

晚上下班回到家,叶晨则是在吃过晚饭后,继续创作着小说,大概半个月前后的时间,终于把这部小说给打磨完整了。经过几次校版,确认了没问题后,叶晨利用早上上班的间隙,去到邮局把这部小说给寄了出去,并且在里面附上了一句话,“如要退稿请把小说原路寄回,谢谢!”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复印社,可以把小说给抄上几遍,即便是退稿了,也可以直接拿着复印件发到别的杂志社。而且叶晨这一部长篇,直接就是五六十万字,光是抄都是份大工程,费时且费力,所以他才会在投稿的时候特意署明。

这时候的杂志社不像后世,如果你的稿子没采用,直接就石沉大海,编辑远比后世要朴实的多,他们甚至会在里面附上对小说的修改意见,所以在这个年月当个作家真的是蛮幸福的。

这天早上叶晨来到了派出所,正要按照往常一样,去到车站巡逻,却被胡队派人叫到了他的办公室,胡队笑着对叶晨说道:

“叶晨啊,我今天给你安排了一个师父,呆会儿你们俩见个面。我看你小子挺有眼力见儿的,把师父给哄好,你才能在他身上多学些本事!”

叶晨对于派出所刑警的这一套简直是不要太熟悉,不过他还是表现的非常谦逊,对着胡队表示了感谢,并且保证一定跟着自己的师父好好学。

就在这时,距离队长办公室不远的更衣室,突然传来了“噼了扑隆”的打斗声,胡队的脸色一变,赶忙朝着外面走去,叶晨也跟在了胡队的身后。二人还没等进到更衣室,就听到了汪新气喘吁吁的声音:

“老小子有两下子啊,火车上你跑的挺快啊,还认识我不?这做人方面你不行,做贼真是第一名啊,你搁这儿偷东西,是不是有点冒昧了?你这是要偷身警服干票大的?虎口拔牙这一出儿是让你整明白了哈?在这儿跟我得瑟啥呢?抱头蹲下!”

听到更衣室里汪新小骚嗑不断,胡队的脸色立马黑了下来,至于叶晨则是笑到了不行,因为这段对话是名场面啊,不用问,这是汪新跟马魁师父遇上了。正在这时,胡队回过身来,对着叶晨吩咐道:

“叶晨,你去趟我办公室,办公桌上放着一套新的警服,你去拿过来去,那是你师傅的衣裳。”

叶晨笑着应了声,然后去到办公室取警服去了。这时胡队阴沉着脸进到了更衣室,看到汪新正在对着马魁支巴,试图按着他的肩膀让其蹲下,胡队赶忙厉声喝止:

“汪新,你干啥呢?”

汪新回过头一看是领导,于是指了指马魁对着胡队说道:

“胡队,我刚才抓贼呢,上次跳车那老贼就是他,手腕子都给我整受伤了,这回我看你往哪儿跑!老实交代,姓名,年龄!”

胡队有些愧疚的看了看马魁,毕竟这是他当年的老伙计,他对着一旁的汪新伸出了手,然后说道:

“钥匙!”

“啥钥匙?”汪新一脸懵。

“手铐钥匙!”胡队音量明显提高。

胡队从汪新手里接过了钥匙,亲自上前帮着马魁把手铐打开,一边开手铐,还一边没好气的说道:

“姓名马魁,年龄四十,工作警察!”

这时叶晨已经从胡队的办公室取来了崭新的警服,等在了一旁。胡队接过了警服,然后亲切的对着马魁说道:

“衣服我帮你领了,要是不合身的话到时候我让后勤帮你改改!”

马魁看向胡队的目光也有些唏嘘,当初两人是一起参加工作的,没想到十年未见,他都已经是刑侦队长了。马魁轻叹了口气,然后笑了笑,说道:

“没事儿,不合身回去我让媳妇动两针不就好了嘛!”

胡队觉得一阵心酸,因为作为马魁的同事,他是最清楚这些年马魁不在家,他们家的日子过得有多难的。他眼角有些湿润,讷讷说道:

“是,我嫂子手巧,那就麻烦她了!”

马魁回身看了看自己的更衣柜,然后对着胡队说道:

“对了,我这箱子时间太久了,都锈死了,回头你让人帮我点上机油!”

胡队回过身,看向了叶晨然后说道:

“叶晨,这任务就交给你了!”

叶晨笑着点了点头,这时就见胡队对着叶晨和汪新说道:

“我正式介绍一下啊,这位是叶晨,刚从公安保卫人员训练班结业,分配到咱们派出所的新人。至于这位是汪新,他爸你认识,汪永革。”

马魁本来还面带欣赏的看着自己对面的两个小年轻,脸上带着笑容。结果在听到汪永革这个名字的那时候,笑意顿时收敛,神情有些复杂的看了眼汪新,然后问道:

“你是汪永革的儿子?”

汪新本身也不是怯生的性子,他看了眼马魁,然后大大咧咧的回道:

“咋了,你认识我爸?”

马魁哂笑了两声,心说我情愿不认识你爸。他意味深长的对着汪新说道:

“你爸他认识我。”

胡队作为马魁曾经的同事,自然是非常清楚马魁和汪永革的陈年纠葛。他赶忙插话说道:

“从今天开始啊,马魁同志就是你们俩的师父了。”

叶晨笑着看了看自己的师父,然后向他伸手说道:

“师父,我来帮你拿着吧!”

汪新却是截然不同的态度,他对着胡队挤眉弄眼的低声说道:

“那不成了认贼作父了吗?”

马魁在旁边听的清清楚楚,不过他很清楚,哪怕当年的事情已经查清楚自己是被冤枉的,可是也改变不了自己在劳改队服刑十年的事实,他感到心情一片沉重。

如果换了是旁人这么说,胡队绝对是一巴掌扇过去了,因为这绝对是没大没小。可是汪新是汪永革的儿子,他爸是机务段的副段长,他看在汪永革的面子上也不能这么做。胡队压着心里的火气低声呵斥道:

“胡咧咧什么呢?马魁是队里的老人了,你跟着多学着点!老马,小汪他刚从警校毕业,毛嫩着呢,以后你好好带带他!”

马魁的心里就算是再不情愿,可是也没法多说什么,因为他当初进入派出所,就是这么过来的,这都已经是传帮带的老传统了,更何况这是组织交给他的任务,他就更不能推拒了。

马魁点了点头,正要朝着外头走去,打算去审讯室把衣服换上,准备开始工作。正在这时,胡队在身后唤了声他的名字,马魁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一个原地立定,回了声“到!”,然后他就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在劳改队的时候,当管教叫到犯人名字的时候,犯人要第一时间停下手中的动作,应声答到,哪怕是被释放了,多年的习惯也不是那么容易立刻改掉的。就好像现在晚上睡觉,马魁还下意识的开着灯,结果却被妻子拉着灯绳把灯关上。在漆黑的环境下,马魁居然失眠了。

半夜马魁起夜上厕所的时候,还没等睁开眼睛,他就下意识的大声喊着“报告”,把在睡梦中的妻子都给惊醒了。原因无他,只因为这都是劳改队里的规矩,每个犯人夜间上厕所时,都要跟坐班的犯人报备,经过允许后才能去。

胡队听到这一声“到”,心里五味杂陈,身体轻微的颤抖了一下,最终走到自己老伙计的身旁,用力的抱了抱他,然后在他耳边轻声说道:

“这儿不是劳改队,用不着这么紧张。对了,我差点把最重要的东西给忘了,给,你的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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