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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974章 周律师,精神点,别丢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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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9-21 13:15:20 来源:源1

第974章周律师,精神点,别丢份儿!(第1/2页)

直播间的弹幕现在已经有点不太友好了,当然主要是冲着于小慧的。

“就没见过这么蠢的一家子,买房子这么大的事,居然不去查一下,真是活该。”

“要说多少次啊,不要相信熟人!不要相信熟人!可是还有这么多人相信熟人,能怎么办?你没办法。”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我说句实话,就算你是通过中介买的,一般也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这倒是实话,正常来说,中介可能会坑你这坑你那,收你一大笔中介费,但只要是稍微完备的中介公司,他们都会把这些查清楚的。

和个人无关,单纯就是他们做中介的,需要走完这个流程。

毕竟,要是他们不给你查到位,最后出了事,是要他们承担连带责任的。

那在这样的情况下,但凡想要好好开中介公司的,都必须有完备的流程,有人来卖房子,他们就得先把这些该查的都查清楚,居间就是这样子。

于小慧看着直播间里的这些弹幕,整个人都傻了,她没想到网友们居然会这么说自己,不过自己两口子也确实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去相信那个熟人。

周云看着这些弹幕,开口了:“好了,大家先不要这么说,咱们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是什么都知道的,都会有犯错的时候。”

“而我们这些律师,就是在大家犯了错的时候,可以帮大家把局面挽回来,现在咱们来聊一聊这个案子可以从哪些方面来入手。”

“首先,这个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在登记的情况下,确实是可以对抗所谓的善意第三人。”

“原因是什么刚刚已经说了,因为他登记了,某种意义上就相当于公示。”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默认你知晓;至于你自己不去查,那是你的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你就不能算善意第三人了。”

“那我们现在可以再深入的思考一下,登记公示是不是就意味着卖房子的人就可以什么都随便说呢?”

直播间里的网友们,随着周云抛出这几个问题,慢慢不再说那些偏激的话了,而是认真思考起来。

因为周云说的确实有道理,社会是很复杂的,而法律这个东西更是极其的复杂,不是专业人士的话,很少有人能做到面面俱到,不犯错误。

在这里,你可以嘲讽别人说太傻了,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但现实中你自己未必做得更好,这是买房子,那如果是其他的事呢?

所以现在要做的就是怎么把这个问题解决了,而不是说嘲讽别人。

周云在那里继续开口道:“你们买房子的时候,总应该签过买卖合同吧?不至于连这个都没有吧?”

于小慧连忙道:“有呢,周律师,有呢,买卖合同是签了的,不过这个合同是那个卖家,也就是我们那个朋友提供的,后面我们问律师的时候,律师说那份合同不太完善,有漏洞。”

周云随即道:“那你把这份合同拍个照,私信发给我,我先看看吧。”

很快,周云这边就收到了于小慧发来的合同照片,一共有差不多五六页。

大概看了看,权利义务什么的,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但稍微推敲一下就会发现问题。

比如最关键的一条,卖家保证这套房子是干净的,没有任何纠纷和问题。

这一条基本上是买卖二手房必须要有的,如果有这一条,结果你买了之后,发现这个房子上面有抵押,或者有居住权之类的问题时,你就可以基于此进行起诉。

为什么呢?虽然像抵押或者居住权之类的用益物权,经过登记之后可以对抗第三人,但是登记和欺骗是两个概念,这里要明确一下。

就是说卖家可以采取消极措施,不主动告知,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骗你说,哎,我这房子没问题,结果却有问题,那样就不行了。

但是这一份合同上却没有相关的条款。

在经过于小慧的允许之后,周云在直播间把合同大概展示了一下。

“目前来看,这份合同上依旧没有可以拿来翻盘的东西,我只能说,你们当时签合同的时候,但凡找个律师问一声,都会比现在好很多。”

直播间里,周云的粉丝们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目前来看,这个案子好像被对方给算的死死的,根本没有什么破局的地方。

确实,于小慧夫妻俩买这套房子的时候,卖家跟他们说过,这房子没问题,但是,这是他们看房的时候口头说的。

换句话说,就是于小慧夫妻俩现在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卖家说过这话或者卖家承诺过房子没问题。

周云倒是一点都不着急,在那里继续说道:“于女士,你这边还有没有其他什么证据?没用的也行。”

“没用的也行吗?”于小慧仔细想了想之后,突然道:“倒是有一份,这个房子在之前被查封过,好像是那个卖家之前欠了别人钱,然后被别人做了财产保全。”

“这是我们之前找的那个律师帮忙查到的,但周律师他说这个没用,因为但是查到的有个时间先后,是先设立了居住权,然后才被查封的,所以没用。”

这个其实也很好理解,居住权是用益物权,也就是物权的一种,而查封并不能影响物权。

得,一直在关注着的网友们顿时无奈了,这条路也被堵死了,不过想想也正常,要真的是先查封后设立居住权的话,于小慧之前请的那些律师们就能帮着她解决了。

何必要来找周云呢?

周云听到这里开口道:“你当时请的律师查了登记时间吗?确定是居住权在前、查封在后吗?”

于小慧又在私信里发了一张照片过来,是她当时从律师那里拿到手的。

“周律师您看,这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拍的照片,确实是先设立的居住权。”

周云看着那张照片,陷入了沉思。

在这样的氛围中,一些黑粉们冒头了。

“哈哈哈,笑死我了,你们还真把周云当做万能的啦,什么证据都没有,你让他平白去解决问题?”

“就这案子,我把话放这儿:他周云也做不到,别说什么大律师、小律师,这和律师没关系,纯粹就是自己太蠢了。”

“麻烦那些天天吹周云的人们,以后收收味好不好?别老说什么周云是万能的,这世界上没什么万能的人。”

类似的言论越来越多,周云的粉丝们想反驳,但是面对这个案子,一时之间想不到什么反驳的办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974章周律师,精神点,别丢份儿!(第2/2页)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周云一直都不说话,周云不说话,他们就都以为这位大律师有点心虚。

眼瞅着直播间好像氛围不对了,就在这个时候,周云终于开口了:“看来大家好像都对我不太信任啊,既然如此,这个案子我接了。”

有些案子可以通过咨询来解决,但有些案子是必须得亲自去调查,在调查中不断地取证,这样才能找出对方的蛛丝马迹来。

单凭当事人说的那些话,有时候很难做出判断。

而周云的这句话刚说完,直播间里顿时炸开了锅。

什么?周云居然要接这个案子?他这是疯了吗,刚刚说了这么多,直播间里也有一些人是律师,或者说是学法律的,都觉得这个案子基本上是无解的。

也就是这个叫于小慧的,看起来特别激动,好像确实是被骗了,不然的话,大家都会认为她是在瞎说。

而不管是不是瞎说,法律是要讲证据的,法庭上是要**律事实,不是你靠着一张嘴就能有用的。

当下直播间就有很多粉丝开始劝说起来。

“周律,不要上了他们的当。他们就是这么激你的,这个案子到底是什么样都不知道,要是贸然接下来做不成,天知道这帮人会怎么攻击你。”

“对啊,周律,接案子的时候也得考虑一下,你看这种案子,什么证据都没有,明摆着就是输的,不管什么样的律师来了都得输。”

而除了粉丝们之外,其他那些看不惯周云的人,則在不断地起哄架秧子。

“好样的周律师,咱可都是刀枪里滚出来的,精神点,别丢份!”

“对,直接接了这个案子,我周律师天下无敌,就这么一个案子,怎么可能会做不成?”

“快别了吧,周律师多么的爱惜名声呀,怎么可能会接这种案子,谁不知道周律师平时接案子最挑,赢不了的一律不接。要不然,你们以为他“百胜律师”的称号是怎么来的?”

这其实也是这两年网上对周云的一种嘲讽,说他接的案子都是特别挑选过的,所以才能现在接一个案子,赢一个案子。

然后网友们给了他“百胜律师”的称号,其实是在嘲讽他:仗着自己案源充分,能挑挑拣拣。

当然,这种话也只是在网上偷偷说一说罢了,像是从振天离职的那些律师,不管因为什么原因离职,在网上却从来不说这方面的事情。

别人要是问起来,都说周主任都是给大家兜底的,从来不是说只接能赢的案子。

直播间的周云看着这些弹幕,顿时笑了,这案子能不能赢他不知道,但系统肯定是知道的,现在系统已经激活了任务。

要用法律手段帮助当事人于小慧,并让当事人满意,那么显而易见,这个案子是必须要接的,而且必定能赢。

所以,周云直接开口了:“好啦,大家别说了,我刚刚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这个案子我必须接,于女士,你那边怎么样?如果可以的话,我后面会让助理联系你。”

另一边的于小慧还有点茫然,她今天本来只是抱着试试的态度来咨询一下周云的,结果没想到,周律师居然真的愿意接她的案子,这简直是意外之喜。

刚刚直播间里那些人发弹幕的时候,她还觉得不知道怎么办,但现在看来,其实那些人发这些弹幕,貌似也是有效果的,至少周律师确实愿意接她的案子了。

想到这里,于小慧没有任何犹豫,赶忙开口道:“没问题,周律师,没问题没问题。”

“谢谢,真的太感谢周律师了。”

周云哈哈笑道:“于女士,先不用这么客气。我现在只是接下了案子,至于说这个案子能不能赢,那就两说了。”

“真要是赢不了,希望你到时候不要怪我就行,这诉讼总归是有风险的,对不对?”

于小慧赶忙道:“周律师,不管这个案子能不能赢,我都得感谢您,毕竟您愿意接这个案子对我来说已经是很不错了。”

周云再次笑道:“行,既然你都这么说了,考虑到你们家现在这个情况,这个案子我这边可以给你一个风险代理。”

哦,你不太明白什么是风险代理吧?很简单,最开始你不需要给我钱,我们签合同时会约定一个比例,赢了官司,你再给我钱,要是输了官司的话,就一分钱不用给。”

听了周云的话,别说于小慧了,就连直播间那些黑粉都有点茫然了,话说,周律师难道真的对这个案子很有信心吗?全风险代理都敢在这个案子上做?

这年头的风险代理可不是随便哪个律所就能玩得转的,尤其是全风险代理,一旦输了那就意味着血本无归。

而且同样,如果赢了,当事人不认账的情况也比比皆是。

之前不是就有过吗?让律师帮着往回要钱,签的是风险代理,结果赢了官司,律师要钱,当事人就有话了,你这律师费太多了吧?

你别跟我说什么风险代理合同之类的,我不管那些,我就知道你这一个案子收这么多钱太不合理了。

不单单说,而且还把律所直接发到了网上,还去律协举报,去司法局举报,反正就是不愿意给这个钱。

那你说律师怎么办?虽然律师确实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你说你要不回来钱,人家帮着你把钱要回来了,结果你却不认账了。

就像是之前医生的那个飞刀案,你家的病人躺在病床上,急需做手术,但是你去不了那些一线城市,所以人家给你把专家请回来做手术,你支付一笔飞刀费。

结果手术做好了,给钱的时候偷偷把这个拍下来发到网上说,哎呀,你看这医生收红包,私底下收费什么的……

这种人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周云继续开口道:“所以直播就先这样吧,这个案子大家可以继续跟进,我一定会把这个案子做完,于女士,后面你把联系方式私信发给我就行,好了,我先下播,拜拜。”

关了直播,看看时间,也就11点多。想想小秦的情况,周云直接拨通了电话:“喂,小秦,我这里有个人,你去联系一下,叫于小慧,东山省的,和她签一个全风险代理的合同。”

挂断电话,周云倒是没有什么睡意,他要仔细想一想,想想自己之前察觉到的那个点到底有没有用。

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他觉得查封时间和居住权设立时间是破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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