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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994章 姓周的你坑我!(二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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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6-09-23 01:17:52 来源:源1

第994章姓周的你坑我!(二合一)(第1/2页)

于小慧呆呆地看着面前的情况,她有点茫然,因为她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程浩会这么听周律师的话。

周律师就说了那么一句话,然后对面的程浩就真的什么都不说了。

不应该啊,按照自己对这个程浩的了解,对方绝对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只是一直以来都是熟人,所以就没有太多提防。

谁能想到好端端的对方居然会做出这样的事?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不可能的。

但这就是现实,尤其是现代社会,你根本不知道你身边认识的人,什么时候就变成鬼了。

现代社会的这些网赌什么的,在各种各样的网贷平台的激发下,很多人在很短的时间内直接就沦陷了,根本就没办法再出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真的是防不胜防,所以律师就很有必要了,尤其是涉及到买卖房屋这种大宗交易的时候。

反正在周云看来,律师的最大作用应该是防微杜渐,而不是亡羊补牢,等真的到了需要亡羊补牢的时候,很多律师是没那本事的。

程浩前面的李佳红有点不太明白现在的情况,他的这位当事人面对着对方当事人的各种骂,结果却什么都不敢说。

虽然对方是周云,但就算是周云,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对吧?

于是想了想之后,李佳红开口了:“是正天律师事务所的周云律师吧?您好,我叫李佳红,是程浩程先生的代理律师。”

“刚刚您的当事人各种辱骂我的当事人,我想请问,这样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已经带着于小慧坐下的周云,听到这话,看了过去:“哦?看李律师的意思应该是不满意?那你想怎么样啊?”

周云根本没有回答,这样做是不是不太好这个问题,这种时候,他要是真的回答了,反倒是会落入对方的陷阱。

面对着这样的问题,你不管回不回答都不行,yeSOrnO的问题,从来都只是要回答,Or的。

面对着周云咄咄逼人的语气,李佳红又有点不解了,她不知道对面这位周律师到底是哪来的这么大底气。

毕竟她把这个案子研究了这么久,很清楚现在的情况,对方要想赢下这个案子,必须得另案起诉才行。

就是说找到之前的那个债权人,提出撤销居住权的申请,然后居住权撤销了,再提出于小慧这个诉讼。

但这样一来的话,需要的时间和成本就会直线飙升,毕竟这可是凭空多做一个案子。

自己这边完全可以告诉对方,你们要是提起那个案子,我们这边是可以直接拖的,到时候大家就是两败俱伤,所以还不如直接在这个案子里面调解呢。

这也是李佳红的底气,结果没想到,对面这位周律师好像根本不明白这些一样,上来就直接开怼。

正准备说点什么的时候,旁边的程浩开口了:“李律师,算了算了,咱们现在就别说了。”

李佳红又瞅了瞅程浩,这家伙到底什么情况,这都能忍是吧?你忍者神龟啊?

不过当事人自己都说了没事,那她肯定不好再说什么,只能带着程浩来到了被告席上坐下,从包里掏出材料,开始翻了起来。

就在这样的氛围中,很快审判长徐宏宇过来了,身边依旧是两个审判员,在见到周云之后也没什么表情,依旧是黑着脸。

案件开庭了,而从一开始,李佳红就表现得特别活跃。

“我认为这一切都是原告的问题,居住权已经登记了,但凡她去查就能知道,但是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去查询过,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方当事人是不存在任何欺诈情况的。”

“希望审判长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听着李佳红在那里侃侃而谈,于小慧感觉自己又有点忍不住了,她很想站起来反驳一句,说对方当时当着他们的面保证过,这房子绝对没有任何问题,大家都是熟人,我不可能坑你们的。

然而旁边的周云就像是已经知道了她的想法一样,转身看着她,摇了摇头,然后用外界绝对不可能听到的低声道:“这个时候不要想着去反驳,反驳是没用的,你没有证据。”

听了周云的话,于小慧沉默了,然后点点头,她现在确实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对方说过这句话。

周云就这么静静地听对面的律师把话说完,然后开始了他这边的发言,只是他的话一开口就让对面的李佳红直接愣住。

“审判长,我申请提交一份新的证据。虽然这份证据已经过了举证期限,但是很重要也很关键。”

“而且我这边有理由说明为什么会过了举证期限才提交这份证据。”

什么?听到这话,李佳红看向了周云手中拿出来的那份材料。对方这好端端的,怎么会想着提交新的证据呢?

李佳红相信对面这位周云律师肯定不会无的放矢,毕竟但凡是个律师都知道这种当庭提交新证据的做法会让审判长有多反感。

人家把什么都准备好了,结果你这边要提交新证据,那你让人家怎么办,是给你延期吗,还是直接把你的证据给作废呢。

徐宏宇看了看周云:“你先说一说你的证据,然后再说说你的理由。”

啊?听到这话之后,李佳红又看向了上面的审判长,不是,怀州这边法院的审判长,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她在这边做律师也做了这么两三年了,对于这些法官们的秉性还是很了解的,一个两个架子都很高,都特别难打交道。

开庭的时候是必须得按照他们的安排来的,稍微你做一点不符合他们安排的事,那直接就会让你难堪。

这种当庭提交证据的事,以前也发生过不少次,或者说民事案件里面,这种情况不能算少。

只不过很多时候,法官会直接无视这些新证据,你提交你的,我判我的。

结果今天,这位审判长居然让周云解释,这什么意思?

周云看了看对面愣着的李佳红,笑了笑,年轻律师,学着点吧,讼棍最精髓的手段是什么,是靠着自己那三寸不烂之舌颠倒黑白吗?

当然不是了,一个讼棍,尤其是国内的讼棍,他这边最精髓的手段就在于和法官勾结。

其他的像是什么钻空子之类的手段,那真的要说起来,其实是上不了台面的。

能上得了台面的手段,就是和法官勾结……不对,我们是主角,是正派,那就不能用勾结这个词,应该用合作。

毕竟很多时候,你要做的事都必须得法官配合才行,比如周云喜欢在庭审的时候向对方发问,这种一般情况下审判长不会拒绝,但也有那些就不让你问的。

那遇到这种情况你怎么办?你没有任何办法,法庭开庭,一切都要听审判长的。

同样,周云提交新证据,虽然你的理由很充分,但是你毕竟是过了举证期限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确实是可以直接认定你的证据无效的。

法官们的自由裁量权真的很大,所以做一个合格的讼棍,他必须得掌握这门手段,然后方可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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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现在虽然不知道这位徐法官为什么一直在释放善意,但并不妨碍他利用这种善意,毕竟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合规的,这就是讼棍。

周云开口解释了:“首先,我得说明一下,我这份证据不是用来证明被告在卖房子的时候存在欺诈。”

程浩听得有点懵逼,虽然他对于双方之间说的这些话有点不太听得懂,但是周云这句话他听懂了。

今天这个官司好像就是涉及到我弄这个居住权卖房子算不算欺诈吧,你现在说你提交的新证据不是证明我欺诈,那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一刻,就连徐宏宇也有点诧异,抬起头看了看周云,不知道这位周律师想干什么。

而李佳红这个时候开口了:“审判长,我请求发言。”

得到审判长的许可之后,李佳红随即道:“我认为原告代理人在混淆视听,一会说自己要提交新证据,一会又说这份新证据不是要证明我方欺诈行为。”

“那么我可以理解为对方的这份新证据和本案无关,那一份证据和本案无关的情况下,是不应该被允许提交和出示的。”

“审判长,我的发言完毕。”

徐宏宇再次看向了周云,而这个时候周云也开口了:“审判长,那我就继续说了。被告代理人,这很明显有点太着急了,我的话还没说完呢。”

周云笑了笑,然后眼神扫了扫对面坐着的程浩,继续开口道:“我的这份证据不是证明他存在欺诈行为,而是证明他存在诈骗行为。”

这句话一说出口,李佳红的脸色顿时变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到了之前这位周律师的那些操作。

不会吧,难道自己也要作为背景板经历一次名场面吗,这要是来一次,自己以后还怎么在怀州律师圈子混啊。

她感觉自己的心跳都有点加快了。

而在他的旁边,程浩坐在那里,更是脸上带着茫然,对方在说什么,说自己存在诈骗行为?

虽然他在法律上是七窍通了六窍,但是对于欺诈和诈骗还是明白的,主要是之前那个张磊给他说过这些。

欺诈,那就只是民事行为,顶多赔钱。但诈骗就不一样了。

徐宏宇这是微不可察的点点头,来了,这感觉终于来了。

周云在那里继续说道:“我提交的这份证据,是一份刑事谅解书,而且上面是有被告签字的刑事谅解书。”

“这份刑事谅解书可以证明几件事,第一,程浩设立这个居住权本身就是为了对抗法院执行;

第二,程浩自己心里很确定,这份居住权的设立有问题;

第三,程浩故意用自己熟人的身份来哄骗我方当事人,让我方当事人相信他的这套房子没有任何问题。”

“通过这样的方式,他把这套有居住权的房子以正常价格卖掉。”

“但是通过这份谅解书,我们可以很明确的知道一件事,那就是程浩很清楚,房子上有了居住权,是绝对不可能卖到那个价钱的……”

周云大概解释了一下,这一点其实非常清晰。程浩为什么要设立居住权?因为他要对抗执行,因为设立了居住权之后,法拍那里就卖不出价了,没人买了。

所以他很明白,有了居住权,房子就卖不掉,之后,他给于小慧夫妻俩卖这套房子,怕对方去查,所以就专门说了,这套房子没问题,大家都是熟人,我不可能坑你们。

这些确实是没有证据了,但是,刑事谅解书上面,周云当时是给程浩挖了个坑的。

用屁股想都知道,周云这样的老东西,绝对不可能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刑事谅解书是周云提供的,你要真的说起来,它其实更像是一份刑事和解协议,既然是协议,那就有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些。

啊,程浩在这份协议里是确认了一件事的,那就是他弄这个居住权的目的就是为了搞到更多的钱。

包括他已经对抗执行成功了也故意不撤销这个居住权,也是为了搞到更多的钱。

这个案子一直以来的问题是什么?就是定合同诈骗罪没办法证明程浩是有犯罪故意的,也就是说没办法证明他确实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的想法。

但是有了这份证据,就能证明他的主观方面确实存在这方面的想法。

看看吧,就是为了搞钱,那怎么搞钱呢,自然是通过诈骗的方法来隐瞒这套房子上面的居住权,把房子卖出去。

而程浩和程大山父子俩当时有没有看这份协议呢,当然是看了的,只是他们并没有想太多。

毕竟已经要坐牢了,对于自己这边承认弄这个居住权就是为了搞钱这个事实,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因为确实就是这么想的。

所以在后面,周云还特别要求他们在谅解书下方签署了:本人已经详细阅读谅解书情况,并自愿签署之类的内容。

对,没错。这玩意就和你签保险合同的时候专门抄的那句话一样,有了这句话,就能证明你确实仔细看过这份合同,然后对于合同里面的所有内容都确认。

自然而然,这份谅解协议也是一样的道理。

而这会周云又道:“所以我想请求法院移交程浩犯罪线索!”

徐宏宇感觉这话有点耳熟,貌似上次周云就是这么玩的,结果这次又来,话说这位周律师不用刑法不会做案子了是吧。

但你别说,以现在的证据来看,确实嫌疑很大,最难的主观方面都有了明确证据,他自己签的,自己也认了。

而看着周云手中的谅解协议,程浩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极其苍白,不过马上便直接跳起来吼道:“踏马的,你坑我?我艹……”

周云微微一笑:“程先生,饭可以乱吃,但话不可以乱讲,我怎么就坑你了?这不是你自愿签署的吗?当时你和你爹可是求着我一定要签这个的,我不签,都不让我走。”

“怎么现在说我坑你,那我就真的坑你了,你能怎么样呢?”

程浩感觉自己要被气死了,不过听了这句话之后又在那里赶忙道:“你看,你们都看到了吧,他自己承认他自己坑死了,他承认了,我没罪!”

一边说一边还看向了审判长的方向。

周云看向了徐宏宇:“审判长,您说我刚刚那句话能作为程浩没罪的证据吗?”

徐宏宇努力憋着笑:“不能。”

肯定不能啊,一边是明确的书证,一边是随口说的话,这怎么比。

周云随即开口道:“对啊不能,所以程浩,你说我坑你,有证据吗?之前于小慧那里没办法说你承诺过房子没事,因为没证据,那现在你有证据吗?”

这一波就叫斗转星移,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程浩哑口无言,气得浑身发抖,为什么,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周云这种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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