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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79章 挖了这么久的坑,你们终于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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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23 13:28:29 来源: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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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挖了这么久的坑,你们终于跳了(第1/2页)

新广区,欧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内,今年三十六岁的吴俊贤正在嗑瓜子。

他就是这家所谓的人力资源公司的老板,也是之前被康伟伦打断肋骨的被害人。

这会儿一边嗑瓜子一边道:“那个康伟伦的家属再没说什么吗?”

旁边的一个年轻人开口道:“没有,上次打电话我已经给说了,反正他们家要是不出钱,我们肯定不可能给谅解书。”

吴俊贤点点头:“那就行,还敢跑过来威胁我,真把自己当颗蒜了,什么玩意!”

“就先这么晾着吧。”

其实吴俊贤的想法是,等对方求爷爷告奶奶凑点钱,实在再没办法了,自己再出面做好人。

反正已经问过律师了,没有谅解书缓刑的概率很小。

到时候等检察院那边说话了,自己再给谅解也不迟。

到那个时候,那个叫什么康伟伦的非但不会恨自己,反而会特别感激自己!

能在劳务中介这种吃人的行业混到现在,吴俊贤肯定是有点脑子的,没脑子的人也干不到现在。

然而,吴俊贤并不知道,这个时候周云已经开始收集证据了。

和之前做刘福生的案子一样,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尤其是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根据原劳社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能拿出来的大概有五种证据。

第一是工资发放记录或者发放凭证,缴纳各项保险的记录。

第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可以证明身份的“工作证”等。

第三,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表或者登记表等记录,当然聊天记录通话录音都算。

第四,则是考勤记录。

第五,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都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周云目前手头的证据有工资发放记录,都是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发的。

虽然是按照每天计算,但或许是因为康伟伦干的时间长,所以都是按照半个月来转账的。

然后就是和中介的聊天记录,就是加了中介后,对方发来的所谓“待遇”,就是一天两百,还有稳岗补贴等等的记录。

所以其实现在能拿出来的已经有两种证据了,接下来如果还能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就足够了。

周云的核心观点是,证明康伟伦和中介公司以及分拣中心那边是劳务派遣关系!

而劳务派遣的硬性规定就是,被派遣者必须和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两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的用人单位就是中介公司,用工单位则是分拣中心所在的快递公司。

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分拣中心的一个组长通知康伟伦干活的聊天记录。

这些都是要证明一点,那就是分拣中心对康伟伦进行了管理。

劳务派遣就是这样,用工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但是工资却是由用人单位也就是人力资源公司进行发放。

所以,在申请仲裁的时候还可以顺便添加一个第三人,也就是快递公司。

某种意义上来说,快递公司也是中介的爹,找快递公司的麻烦效果会更好。

没办法,劳务派遣现在已经不新鲜了,随着普法工作的进行,很多时候劳务派遣也已经没办法完全避免风险。

于是,更多的新玩意出现了。

劳务外包,劳务分包,承揽关系,雇佣关系,合作关系……

有的时候你作为劳动者,干了半天活你甚至都不知道你和给你钱的这个人或者公司之间到底是个什么关系。

这里面劳务分包是建筑行业的一个术语,人家建筑行业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规制。

放在普通行业,那就叫劳务外包。

至于雇佣关系,现在已经不这么说了,统一是劳务关系,由民法典规制而不是劳动合同法。

总之,就单单劳动纠纷这一块,都够学一辈子了,新花样是越来越多。

闲话少说,其他劳动者也好找,冯翠兰给说了一个电话,这是当初和他丈夫一起被介绍到分拣中心干活的。

只不过这人干了一个月没顶住走了,至于后面有没有拿到所谓的稳岗补贴,那就不知道了。

周云拨通电话,响了几声后就有一个声音响起:“喂谁啊?”

“牛尚辉是吧,你好,我是康伟伦的律师,有个事想找你聊一下。”

电话另一边,正在街头找活的牛尚辉皱着眉头道:“老康的律师?那我忙……”

“给你三百。”

“其实干不干活都无所谓……”

聊了几句后挂掉电话,周云也是摇摇头,给证人钱这种事,其实理论上是不太行的。

倒不是说违规,如果证人真的作伪证,那律师也得跟着进去。

只是说如果给了证人钱,那就可能会影响到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度,如果被对方知道的话,就可以以此来反驳。

而法院一般也会采纳。

也就是说,如果你给证人钱被对方知道,那你这证人找了就没用,因为他的证言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但是显而易见,现在他要是不提钱,对方肯定不愿意来的。

法律规定说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那是规定,实务和现实是两个世界。

很快周云见到了牛尚辉,一个看着有点市侩的中年人。

“牛先生你好,我叫周云,振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云先做自我介绍,结果他这话刚刚说完,对面的牛尚辉便惊讶道:“你就是网上的那位周律师?”

听到这话周云顿时笑了:“牛先生你也听说过我?”

“那当然了!”牛尚辉笑道:“咱们这群干苦活的都听说过你,周律师你可是太有名了。”

“钱什么的就不用给了,周律师你有什么事直接说。”

这就是名声大的好处,周云笑了笑道:“钱肯定要给的,事的话其实就是,我要提起仲裁,要确认康伟伦和那个劳务中介存在劳动关系。”

“所以需要你来证明一下,证明确实是这家中介找到了你们,然后把你们带去分拣中心干活以及……证明你们是被分拣中心那边的人管理的!”

听到这话牛尚辉顿时道:“没问题周律师,你说让我怎么干就怎么干!”

“不过周律师,你看完了能不能帮我……我干了一个月,说是给我什么补贴,结果一分都不给,唉。”

周云笑道:“没问题,等我先把康伟伦的案子做完,你安心等着就行。”

一切准备就绪,周云来到了新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排队等待后,在窗口处把相应的材料递了进去。

里面的工作人员拿起申请书看了之后便道:“这是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但是这……哦要确认是劳务派遣啊。”

周云点点头:“对,确认是劳务派遣,我这可是要确认劳务派遣啊。”

工作人员闻言也是笑了,曾几何时那些公司一个个的都在否认劳动关系,说这是劳务派遣。

结果没想到,现在这么个劳务派遣都得专门提起仲裁来确认了,就让人感觉非常的魔幻。

工作人员把其他的证据材料都看了,没有问题。

“周律师是吧,我这边给你受理了,然后你回去等通知就行。”

周云一路离开仲裁院,好了,坑已经挖好了,就是不知道对方愿不愿意跳了。

时间一晃就是两天,取保候审那边没有结果,反倒是仲裁这边有了动静,已经立案了。

…………

欧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吴俊贤正在看着手机。

他也不是在玩,而是在盯着直播间。

没办法,现在劳务中介的名声都已经臭不可闻了,所以不好招人。

但是甲方不断在催促,于是劳务中介们现在也变了新玩法,那就是拍短视频来吸引那些打工人。

什么样的短视频呢,比如说在宿舍内,让一个很漂亮的姑娘去催促他们干活。

或者就是,弄一个那种镜头下的流水线,找两个漂亮姑娘在那里装模作样的干活。

反正就是要吸引那些年轻小伙,诶你看我们的中介这么漂亮,啊,厂内的妹子也这么漂亮。

人家也不给你说其他什么,就是让你们自己幻想,幻想进去后和妹子们发生点什么……

稍微有点阅历的都知道这是明摆着的哄人,但架不住年轻人多啊,架不住年轻人喜欢幻想啊。

反正对于劳务中介来说能骗一个算一个,他们除了赚工资差价外还可以拿到人头费。

吴俊贤这边正看的开心呢,这里面那个漂亮中介其实就是他的助理……

结果就在此时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之前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吴总,你看这个,那个康伟伦提起仲裁了!”

什么?吴俊贤把手机放下,拿过那堆材料看了看顿时道:“卧槽踏马的康伟伦,狗屁的劳动关系,他还真的敢啊!”

吴俊贤的脸色黑的吓人,他是真的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对方非但没有积极寻求谅解,反而提起了劳动仲裁!

“他踏马是想坐牢吗,疯了吧!”

旁边的年轻人皱着眉头道:“吴总,那你看我们现在咋办,我刚刚看了一下,康伟伦请的那个律师叫周云。”

“好像就是网上那个特别有名的周云。”

吴俊贤闻言又把申请书副本拿起来看了看,果然是叫周云。

沉默了一下,吴俊贤开口道:“怕个屁,周云又咋样,周云就能不**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79章挖了这么久的坑,你们终于跳了(第2/2页)

“可是……可是吴总,这还把快递那边列成了第三人,会不会……”

吴俊贤皱着眉头道:“那又如何,他搞个仲裁我就给他钱啊,你听听他要多少,要一万五,我的钱就是白来的啊!”

“我先问问汤律师吧。”

汤律师,也就是他们这人力资源公司的合作者,是京海一家律所的正式律师。

同时也在他们这里兼职做一些法务的工作……

虽然法律规定专职律师不能兼职法务,但还是那句话,规定是规定。

很快通过微信,吴俊贤把申请书等材料都拍照发了过去,然后拨通了电话。

电话另一边,办公室内的汤梓浩开口道:“所以吴总,现在是那个周云起诉了是吧?”

“对,正因为是那个周云,所以我才找你,不然就这点屁事,根本不可能麻烦你的。”吴俊贤笑道。

当然,他并没有告诉对方康伟伦已经被抓的事,毕竟这种事也不太好说出来。

汤梓浩看着电脑上的材料笑道:“那这位周律师可是想错了,这案子他不可能赢的,咱们和快递公司那边可是劳务外包,有合同的。”

“我觉得既然人家都提起仲裁了,咱们接着就是,那个周云毕竟还是个年轻人。”

吴俊贤闻言大喜:“那汤律师,这案子就拜托你了啊,我让小李去你律所那边签合同,给我狠狠教训一下他们!”

挂了电话,汤梓浩开始激动起来,那可是周云啊,现在顶级的网红律师。

如果自己能赢下仲裁,那他汤梓浩或许也能当网红!

毕竟网红赚钱真的太快了,做律师得苦熬。

他还真的不信了,区区一个年轻人能有多强!

看看吧,以前做对手的那些律师都是些什么律师啊,赢了几个乡下小县城的律师就在那里装。

这次就要让他看看,什么叫专业律师!

本来他是很想发个动态或者视频的,但是考虑到不能提前立旗,所以还是决定,等赢了再发!

就这样,仲裁开庭的日子到了。

周云挎着包出了门,打了个车直奔新广区仲裁院。

到了地方直奔三楼仲裁庭,推门进去后发现被申请人那边已经有两人坐在那里了。

坐着的人正是吴俊贤和汤梓浩,快递公司的人根本没来。

因为吴俊贤已经提前解释过了,毕竟是他弄出来的麻烦,所以他负责解决。

本来按照汤梓浩的意思,他自己来就行,但是吴俊贤非得跟着,那就只能让他跟着了。

见到周云进来,两人也没说什么,就这么静静地打量着。

感觉很普通的一个年轻律师,就是胆子大,结果居然混的这么有名。

两边就这么沉默着,终于仲裁庭的人到了。

首席仲裁员是个中年大叔,进门后便笑道:“两边都到了,挺好,那个要不先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调解吧。”

周云还没说什么呢,旁边的吴俊贤便直接道:“不调解,他们那纯粹是讹钱呢,就没见过这样的。”

“谁都仲裁一下就能调解的话,我这公司根本开不下去。”

得了,中年大叔都没再问周云,直接道:“那既然这样咱们就准备开庭吧。”

仲裁开庭和民事开庭差不多,流程没什么大的区别。

还是双方先陈述。

周云作为申请人随即开始陈述,他认为康伟伦和人力资源公司,快递公司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

其中和人力资源公司之间应该是劳动关系。

理由就是,他的工资是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发放,而日常管理则是由快递公司的分拣中心来负责。

这种情况完美符合劳务派遣形式。

汤律师这边随即开始答辩,答辩的主要内容就是,人力资源公司和快递公司之间是劳务外包关系。

理由便是,双方有签订的正式合同,快递公司将分拣中心的分拣这部分劳务外包给了他这公司。

也因此,并不存在劳务派遣的情况。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很多人分不清楚,而在日常生活中,因为某些人故意为之,也经常把这两种情况混淆。

但事实上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很大!

说人话就是,派遣是派人,外包是包活。

能理解这句话,基本上就能理清两种关系了。

劳务派遣,是一个人和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到用工单位干活,工资社保这些都是派遣公司承担。

劳务外包呢,是把某个项目,注意了是某个项目全部包给别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包出去之后,这个用工单位就不能管理了,这是重点,也就是说劳务外包之后,管理必须得是外包公司管的。

最经典的例子就是现在的客服了。

把客服服务这个项目整体打包包给外包公司,一定要是全部,不能说我把单个员工包出去,那就不是劳务外包了。

那叫什么,那叫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

周云这边开始举证,就是他之前收集的那些证据,牛尚辉的证人证言经过公证,也就不用专门出庭。

汤梓浩的证据并不是很多,主要是两份合同,一份是人力资源公司和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务外包合同,一份则是人力资源公司和康伟伦签订的劳务合同。

举证质证没什么好说的,证据真实性都没问题,主要是关联性问题。

很快双方便开始辩论了。

周云率先开火:“虽然我方当事人和人力资源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是在工作过程中,很明显接受了分拣中心的管理!”

“根据《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之规定,发包单位不能直接管理与支配劳动者。”

“但是根据我方证据一和证据四,在工作过程中,很明显发包单位直接进行了管理,所以这是很典型的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三方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我方当事人与被申请方人力资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不同,劳务派遣是有专门规定的,所以根据规定来就行。

大那是劳务外包不一样,关于这个的规定太散了。

主要还是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所以各地都出台了自己的办法。

核心问题就在于,劳务外包的承包方和这些具体干活的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长三角这个规定里明确说了,劳务外包的承包方要与雇佣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但是有个问题,劳务外包的承包方可以是自然人的。

而两个自然人之间不能成立劳动关系。

所以周云没有直接拿出这一条,只是揪着“管理”来说事。

你说是劳务外包对吧,那按道理来说应该是你们公司来管理的,那为什么是分拣中心的人管呢。

这可不单单有聊天记录,还有证人证言。

在周云的连番攻势下,汤梓浩这边有点顶不住了。

对方的言语极其犀利,张嘴之间便是各种规定,再结合事实,有那么一瞬间,汤梓浩自己都觉得对方说的有道理……

不行,这样下去还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务派遣的!

仔细想了想,汤梓浩想到了对策,既然核心问题是分拣中心实施了管理,那自己这边只要能证明一点,那就是人力资源公司对员工实施了一定管理,那就不算劳务派遣了!

因为一个劳动者很明显不能同时被两方管理的。

于是他赶紧和身边的吴俊贤轻声说道:“情况不太对,我们这边有可能输,要是真的存在劳务派遣,你们公司还要被罚款的!”

这可不是他瞎说,没有相应资质是不能做劳务派遣的,违反规定的话要被处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违法所得的罚款。

以吴俊贤公司的情况来看,真要是查,那得罚的底朝天。

“周云那人你也知道,他肯定会去举报的,所以咱们不能被认定为劳务派遣!”

吴俊贤有点慌了:“那怎么办?”

“证明公司对康伟伦进行了管理,用那个稳岗补贴来证明!”

“可是那样的话我们可能要赔钱……”吴俊贤忍不住道。

“到时候和对方谈,少赔一点也行,只能这样……”

经过劝说后吴俊贤也只能同意,这个时候他依旧没想到要把刑案的事告诉对方。

实务中这种隐瞒情况太多了……

汤梓浩这边已经准备开始了,至于说其他的风险,进行了管理不代表就和康伟伦存在劳动关系,那样还有的打!

要是直接认了,这官司可就要输了。

几句悄悄话其实时间很短,这会儿汤梓浩开口道:“我方对康伟伦也实施了管理。”

而在对面,周云听到这句话开口道:“怎么证明呢?”

汤梓浩随即道:“我方设置有稳岗补贴,通过稳岗补贴的方式,对康伟伦实施了管理,只要对方能安稳工作,就给相应补贴。”

周云笑了,挖了这么久的坑,你们可算是说出来了啊!

康伟伦那边是寻衅滋事罪,那如果真的是因为讨薪,还算不算寻衅滋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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