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用户中心
搜书趣 > 其他 > 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 第76章 劳务中介?想想都觉得有意思

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76章 劳务中介?想想都觉得有意思

簡繁轉換
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5-23 13:28:29 来源:源1

一秒记住【笔趣阁】xbiquge365,更新快,无弹窗!

第76章劳务中介?想想都觉得有意思(第1/2页)

冯翠兰闻言愣了一下,虽然之前这位周律师就说过,对这案子感兴趣。

但感兴趣是一回事,真的接案子又是另一回事。

她家这事之前也不是没律师关注过,但在了解情况后基本上就没人愿意接了。

原因很简单,一方面案子比较麻烦,另一方面,现在冯翠兰全身上下的钱加起来,也只有六千多。

别说六千多根本不够,就这六千多都不可能全部都拿出来请律师,她自己和老家的孩子也都要生活。

但是,现在的刑辩真的不便宜。

为什么刑事辩护风险那么高,依然还有一批又一批的律师来做,就是因为真的赚钱!

尤其是现在,律师们对于刑辩收费越来越细致。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一样,刑辩收费现在是分阶段来收的。

侦查阶段收一笔,审查起诉阶段收一笔,一审收一笔,二审再收一笔。

比如侦查阶段,就算按照最低标准来,也要收个五千块。

这五千块里基本上会包含一次会见,如果要再额外会见,那是另外的价钱。

对于那些迫切想知道情况的嫌疑人家属来说,这个钱肯定会掏的。

因为这个时候只有律师才能进看守所会见,由此也衍生出了一些专门做会见的所谓“生活律师”。

而现在,冯翠兰想了想还是说道:“可是周律师,你还没说律师费呢。”

“我,现在能拿出四千块来……”

虽然这位周律师是个好人,但冯翠兰并不认为好人就必须帮她才行。

四千块作为律师费,剩下的作为她和孩子的生活费。

这也是她之前找其他律师时候给的价,但没办法,这个价钱真的没人会接。

听到这话周云笑了,这次他算是没有帮错人。

没钱是一回事,愿不愿意给是另一回事。

有很多经济困难的人,在遇到问题时都会想着让律师免费帮他们做案子。

但很现实的就是,律师也要生活,费尽心思通过法考成为律师,是要把这个职业当做谋生工具的。

周云笑着开口道:“冯女士,四千块已经够了,等会就签合同吧。”

这一天对于冯翠兰来说像是做梦一样,迷迷糊糊的就找到了一位在京海乃至于全国都赫赫有名的大律师。

而且这位律师居然只收了她四千块的律师费!

或者说做梦都不敢这么想!

周云倒是无所谓,四千管够了,他只是一个执业还不到一年的小律师而已,收费低一点有问题吗。

“但是冯女士,我这里有个条件。”

冯翠兰赶紧道:“周律师您说吧,什么条件?”

周云站起来背着手道:“就是在做案子的时候,我的动作可能会有那么一点点大,所以在案件中不管发生什么,你这边都得听我的。”

系统的尿性他现在很清楚了,搞得规模越大,奖励就越好!

他现在可是很缺兑换点的,那些牛逼的技能他可是特别眼馋。

冯翠兰听到这里顿时笑道:“那没问题周律师,我保证都听您的。”

刚刚还以为会是什么条件呢,结果没想到就是这啊。

很快小段带着合同来了,签字交钱一切办妥,随即冯翠兰告辞离开。

主任办公室里,庄振锐看着面前只有四千块律师费的合同,脸上不由自主地开始抽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76章劳务中介?想想都觉得有意思(第2/2页)

虽然但是,你这收的也太少了吧!

但他还不能说,因为他之前自己说过,周云在律所内很自由,想怎么接案子就怎么接。

结果就在此时,送合同过来的小段开口道:“主任,刚刚周主任那边让我和你说一声,他做案子的时候可能会动作有一点点大。”

“到时候或许会有一些举报什么的……”

庄振锐闻言顿时笑道:“不用担心,告诉老周,有我在他不用担心什么投诉,投诉都是我管的!”

这根本不算什么事,他是谁,他可是律协会长,区区一个寻衅滋事的刑案而已,再大能有多大啊。

他堂堂省会城市的律协会长根本不带怕的,完全罩得住!

小段点点头,他也不认为那位比较古怪的周律师会搞出多大事来。

而在周云这边,他已经开始准备相应材料了,不管什么样的刑案,会见是必不可少的。

很多的细节你必须得在会见的时候才能知道。

侦查阶段其实律师能做的事并不多,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以及寻求撤案。

第三个正常来说不用想,撤案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很麻烦,特别的麻烦。

所以甚至会有一些案件,取保候审之后就没下文了,既不起诉也不撤案,就那么挂着……

至于案件本身,周云已经有了想法。

冯翠兰一共拿过来了几份材料,之前发放工资的转账记录是一份,还有一份则是所谓的劳务合同。

就是说,冯翠兰的丈夫康伟伦在京海市达通快递分拣中心做临时分拣工,每天两百元。

正常看起来这份劳务合同是没问题的,很典型的劳务雇佣关系,以天为单位结算工资。

很多人不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网上一搜就是好几条的区别,什么主体不同之类的,看着不清楚。

有个比较笼统的概括,你就看那个喊你干活的那个人能不能管你就行。

不太精确的概括,劳务关系为什么管不了,因为劳务关系基本都是短期的,比如这种分拣工,一天给两百,我今天不想干了我直接就走,两百我不要了。

为什么,因为两百就算真的没了也不算什么。

但是,如果有劳动关系,那就会有社保等保险,会按月支付工资,你就不能说今天我不想干就不干,因为你直接走人的损失太大了。

说穿了,整部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浓缩为一个字:钱。

其实大部分法律都是这样,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整整七十九条,说的都是钱。

这份合同表面没问题,但是把上面的“稳岗补贴”一起算上,那就有问题了。

虽然这个中介公司可能专门请律师拟了合同,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但是,只要出现这种类似于“稳岗补贴”一类的玩意,那就有说头了。

重复一下,整部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浓缩为一个“钱”字,管理者用什么管理劳动者,公司的规章制度吗?

不,是钱,钱才是核心,没钱谁踏马听你的话!

那这种所谓的必须干满多久才有的稳岗补贴是什么性质?

想想就有意思。

只不过有一些细节还需要和康伟伦确认一下。

至于为什么刑事案件要在这里纠结劳务关系,那很简单,因为周云做案子,必须得掌握主动才行!

而且面对这种黑中介,周云也不可能去求他们!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