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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371章 对面的代理律师名字咋这么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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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8-16 03:25:45 来源:源1

第371章对面的代理律师名字咋这么眼熟呢(第1/2页)

稍微比较复杂的案子,理论上都应该会有庭前证据交换的程序。

这个和开庭不一样,就是专门组织的一个证据交换,让双方了解对方的证据,然后做好质证准备。

一般普通的案子,庭前证据交换后几天或者一周就能开庭,如果那些特别复杂的案子,证据交换之后可能还会有特别多的调查。

目的也是为了避免证据突袭。

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动不动就我们提交一份新证据……天爷爷啊,你这是在考对方律师还是在考法官啊。

如果都这样,那庭审将会变成以下这种情况。

开庭了,猜一猜我给你准备了个什么宝贝……行吧,休庭。

再次开庭,对方来一句:“猜猜我给你准备了什么宝贝?”

休庭,再开庭,我方:“猜猜我给你准备了什么宝贝……”

继续休庭,然后再开……那都搞证据突袭还开个屁的庭啊,法官只会想着把这些人统统鲨了!

实务中有没有证据突袭,有,而且还不少,按道理来说要罚款的。

但是罚款这种事,一般都要上报,由领导签字才行,正常比如要分管的副院长,罚款多的还得院长签字。

再加上一些律师在本地有关系,所以法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说白了你搞证据突袭,对方就完全可以申请休庭延期,正常都能延期几天或者一周,人家不可能说没有反应时间。

休庭了花个几天的时间慢慢找规定来质证就行。

如果你这个证据本来就能赢,那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呢,所以正常情况下搞证据突袭是没什么意义的。

除非是什么情况,确实你这关系硬,一审证据突袭法官没有给对方时间然后判了。

但是一审靠着证据突袭打赢了官司,人家可以申请二审,二审你证据突袭赢了,人家可以申请再审。

这样也确实有好处,那就是能拖时间,用罚款来换时间,只能说看值不值吧。

比较简单的案子,或者法官不想麻烦的案子,一般就都放一起。

庭前调解和证据交换什么的都放在一起,或者先证据交换再调解。

而这次,法官就是直接把这些事放在了一起,这样省事。

广市的一个区法院门口,周云见到了曹婉晴,本来今天她没必要出庭,但还是来了。

老杜自然是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只不过他没办法作为代理人参与庭审,只能以旁听的身份进入法庭。

三个人正要往里走,然后就看到潘总和一男一女两个人走了过来。

那两个人看装扮和气质就知道肯定是律师了,关键看起来年纪也不是很大。

本来也不用说什么,但是老杜觉得不舒服,什么档次敢比周律师收的钱还多!

“哟,潘总来了啊,这就是你们那收费二十万的律师?”老杜直接上前道。

潘总闻言顿时皱起了眉头,旁边的两个律师看了过来,脸上没什么表情。

“二十万的维权费用,你们是真的敢要啊,不知道这律师水平得多高才能收这么多的钱。”

老杜明摆着就是来挑衅的,这会说完顺便道:“哦对了忘告诉你们,我可是在录音,你们先想清楚了再回答。”

“别到时候输了官司又觉得委屈,敢要这么多钱,那总得有点效果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71章对面的代理律师名字咋这么眼熟呢(第2/2页)

周云看着老杜的样子没说话,事实这种情况他很清楚。

类似于这种由被告承担律师费的情况,一般都会要的比较高,毕竟自己这边和律所都是可以谈的。

包括转账付款记录什么的都可以先转了,然后等判下来后律所或者律师再进行一个返还都可以。

一般情况下律所也不会反对,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害处,相反可能还会和这个客户长期合作。

如果是那种长期的法律顾问合作,就更方便了。

只不过平时打官司也不会纠结这个,因为这算是漫天要价,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

尤其是这个案子,本身就是想用高额的费用来迫使曹婉晴这边调解,所以直接要了个二十万。

但是现在,老杜这几句话把事情放到了明面上,尤其是他还说自己正在录音,这就让两个律师脸色不好看了。

不过毕竟是律师这会其中一个开口道:“这位先生,我们怎么收费,收费多少那是我们和当事人之间自己的事……”

“但是你们要让我们来承担这个钱,那就和我们有关系了。”老杜又道。

“我就想看看,你们到底值不值这个钱。”

说到这里,一边的周云适时开口道:“好了老杜,不用说那些没用的了,咱们进去吧。”

老杜闻言再没说什么,直接跟了过去。

这边的潘总三人面面相觑,他们不知道对方这么说的意义在哪里。

漫天要价那不是很正常的情况吗,你们落地还钱不就行了,为什么要跳出来说这么一堆莫名其妙的话。

两个律师也没想太多,他们也知道今天是来走过场的,反正自己这边已经做好了撤诉的准备。

算了,还是先准备开庭吧。

至于潘总,她也没有太担心,合同确实有过一些小操作,但是对方也不可能知道,之前他们就做过类似的诉讼,最后走了调解,一切都很顺利。

就这样进了法庭,众人开始准备,主要是准备证据。

这里要说一下,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告递交答辩状,那原告肯定能通过答辩状知道被告的代理律师身份。

但是,在实务中,其实很多律师都不会在法院邮寄起诉状副本后就马上递交答辩状。

出庭了再给也不迟,法官也不会说什么。

而且正常情况下,律师是谁其实对案件影响不是特别大,打官司还是要靠证据以及法官。

法官不想这么判,一句不予采纳就行,甚至有时候法官直接不搭理你说的,你说再多人家都没有在判决书中反应,你也没办法。

再加上没有组织过调解和证据交换,所以这会其实潘总等人这边不知道对方找了周云。

大概十分钟左右吧,法官来了,书记员开始组织交换证据,顺便催着递交相关的材料,比如答辩状。

周云这边的答辩状是小段写的,没什么卵用,本身今天这个案子就没想过用正常方式解决。

没多久,合同原件被送到了周云手中,随意的翻阅了一下,看着那第一页和最后一页上的细微痕迹,再看看中间那些,周云心里已经有了数。

而在被告席上,两个律师看着答辩状头皮发麻,对方的代理人名字咋这么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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