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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490章 哦对对对,这就是商业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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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0-20 04:53:13 来源:源1

第490章哦对对对,这就是商业欺诈(第1/2页)

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喜欢半路开香槟,哪怕有很多的“前辈”香槟开了之后才发现开早了,依旧有人前赴后继。

没办法,因为真的没办法按捺住那种分享成功的心情。

眼瞅着要成功了,这个时候能不装逼的人太少了,更不用说对于现在的蒋博来说,基本上这个案子已经赢了。

庭前会议开成了那样,周云还想用他那一套什么周氏法则,结果被自己弄得哑口无言,这还能有什么意外。

不过蒋博毕竟还算稳重,所以没有到处宣传,但是他团队里的其他人忍不住。

在其他人看来,这现在相当于主任赢了周云,而且还是在周云最擅长的刑事领域直接把周云给辩倒了!

要知道,在这之前,周云的那个什么周氏法则一出,几乎可以说是无往而不利,现在终于败在了自家主任手下,那不得好好宣传一下。

每一个律师都有独立办案的梦想,只是现在的案源实在不好找,所以没办法。

但要是能把蒋博捧成和周云一样的大网红,那他们下面的这些律师肯定就爽了。

蒋博毕竟只是一个人,接太多的案子自己也不可能做过来,那这样一来,手里漏出来的案子就能让自己这些人吃饱了。

这也是振天律所现在的运营方式,听说振天的那些律师,现在一个个都富得流油,让同行们看的都眼馋。

当然,肯定不能自己把这个消息发出去,那样子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于是在当天下午,魔都的律政类自媒体突然曝出了一个消息。

“我今天给大家曝光一个小道消息,不保真,但假的可能性很小,魔都这边联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蒋博律师,在利州市那边接了一个案子,对手是振天律所的周云律师。”

“周律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就不介绍了。”

“案子好像是一个物业费的纠纷案,周律师代理的是物业方,蒋主任代理的是业主方,具体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

“但是呢,周律师在做的时候故技重施,想用周氏法则来解决问题,结果没想到这次蒋主任有备而来,直接把周律师说的无话可说了。”

“至于是不是真的无话可说,爆料人就是这么说的,我个人倾向于是真的,毕竟周律师之前可是刚刚把一大批诽谤侮辱的网友给起诉了。”

“如果有人敢说假话,那周律师肯定会起诉,所以后面看看周律师的反应,如果他起诉了,说明是假的,如果不起诉,那就……对吧,都懂的。”

这个爆料一出来,一大批网友顿时沸腾了。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一大批网友,大部分都是对这方面冲突感兴趣的,大数据时代,平台方很容易就能弄一些看不见的墙出来。

很多事是没那么容易出圈的。

“真的吗?周云确定输了?那个蒋主任把周云辩的无话可说了?”

“我之前就说过,天狂有雨,人狂有祸,周云他那一套太狂了,动不动就说要把人送进去,现在好了吧,他再狂啊!”

“楼上的,现在还不确定的事,你这么着急干嘛,你好歹等等周律师的回应吧,被打脸这么多次还不长记性?”

“人家魔都联运律师事务所本就不差好嘛,比什么振天律所可强太多了,蒋博主任更是多年的资深专家,辩倒一个周云很奇怪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490章哦对对对,这就是商业欺诈(第2/2页)

网上的网友们又开始了,当然,大部分人都是抱着吃瓜的态度,这年头其实大家上网都是为了吃瓜。

所以面对这种爆料,都表示要让子弹再飞一会。

但有些人就不一样了,看到周云落败,比什么都高兴,言语之间都能看出来那种兴奋。

自然而然,击败周云的那位蒋博律师以及他的联运律师事务所在这些网友的嘴里就被吹上天了。

振天律师事务所那是什么杂鱼啊,京海的一个律所而已,人家联运律所可是魔都的大律所!

结果就在这样的氛围中,一个名字叫“我的小弟叫周云”的网友如同疯狗一样开始了攻击。

“踏马的谁说联运比振天要强的?他联运才做了几个案子啊,振天一年做的案子,是联运的两倍以上,创收更不用说!”

“而且振天每年还给多少普通人解决问题,这些你们都看不到吗?都是瞎子吗?魔都的律所又咋样!”

此时此刻,京海振天律师事务所内,老庄正在捧着手机疯狂打字。

你贬低周云那其实也就罢了,但是居然说什么振天律所连联运的一根小拇指都比不上!

这就让老庄受不了了。

振天那是什么,那就像他的孩子一样,是他亲手创办的,是他辛辛苦苦带到了现在的地位。

现在居然有人敢贬低振天,那他绝对不能忍!

所以老庄直接开了个小号上去开喷了。

网上顿时一片热闹。

利州市酒店内,蒋博皱着眉头看着网上的消息,虽然看到那些话他心里还是挺爽的,但他不知道周云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这事是你们弄的吧?这么着急干嘛啊?”蒋博开口道。

团队的律师们都不说话,大家都是要追求自己的利益的,这就像以前的那些个大将,到了一定地位,下面的人就会推着你往前走。

你不往前是吧,那大家怎么进步?

眼见没人说话,蒋博只能道:“行了,既然已经发上去了,那就算了吧,不过下不为例。”

他是真的不认为这里面有诈骗,城投这边就没有骗过人,也没有获取到任何的利益。

而在另一边,周云从桌边站了起来,他自然也看到了网上的消息,不过没去理会。

现在说什么都是假的,法院那边不移交,他去报案的话立案的概率很小,所以还是要先民后刑,把这一思路贯彻到底。

已经准备好了相应的申请,明天就可以去法院了。

时间一晃到了第二天,周云再次来到了千城区法院,提交了申请。

“要把这个开发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窗口的工作人员有点奇怪道。

周云点点头道:“对,这个案子之前开过庭前会议了,我已经拿到了关键证据的副本,现在可以确定一件事,开发商在这里面是存在欺诈行为的。”

对,不说诈骗,人家谁也没有骗,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骗,所以这就是商业欺诈。

对不对,城投律师亲口说的,这算不上诈骗,那就是商业欺诈了。

那既然是商业欺诈,我现在起诉肯定没有任何问题,开发商搞欺诈,肯定得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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