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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才律师:劝人自首还被送锦旗? 第565章 我好像没做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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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2-05 17:52:50 来源:源1

第565章我好像没做过啊(第1/2页)

刘小明抹了把汗停下了手中的活,本来这种陌生电话他是想着问两句就挂掉的,但是这个名字太特殊了。

周云啊,这可是周云,他在京海打工已经有几年了,什么都做过,进过厂,干过工地。

之前同样被京海这边的劳务中介坑过几次,然后在周云那次整顿劳务市场的行为中刘小明还拿到过赔偿,虽然这些钱是公安机关返回来的,但他很清楚,要是没有周律师,这肯定不可能拿到。

所以这会听到是周云没有任何犹豫,赶紧道:“周律师?您是周律师吗?您好您好!”

虽然不知道这位周律师找自己干嘛,甚至他都不知道对方从哪里知道自己的联系方式,但无所谓,这可是周云啊,先套几乎再说。

手机中周云的笑声响起:“刘先生,您知道我?”

刘小明赶紧道:“我知道,我就在京海打工呢,之前的那个劳务中介被您送进去,那可是帮了我们这些打工人大忙的。”

这话一点都不夸张,至少经过那一次之后,京海这边的劳务市场正规了不少,不会再和之前那样劳务中介随便的克扣工资。

电话这边的周云笑了,这个大概就是所谓的得道者多助吧,随着他帮的人越来越多,现在经常能遇到,一般只要遇到了,这些人都会帮他。

“既然您知道我那就好了,我也就不用多解释,我在江北省海州市呢,刘先生,这次是查到一个案子和您有关系,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一个叫田万兵的人。”

“田万兵?”刘小明闻言立刻道:“周律师我当然记得他呢,这可是我们当地的一霸,当初平白无故的直接把我打进了医院,我咋可能不记得他呢。”

周云闻言马上道:“我要问的就是这个案子,我看你之前好像还因为这个去信访过是吧?”

“是呢周律师,我……”刘小明正准备说话呢,旁边响起一个声音:“你干嘛呢,让你干活呢你打电话?还打个没完没了?”

刘小明扭头一看顿时有点不知所措,刚刚知道是周云打来的太激动了,所以都忘了这是在干活呢。

手机中周云的声音响起:“既然您那边有事,就先忙吧,等忙完了咱们再说。”

挂了电话,刘小明低着头正准备继续干活,旁边的人又道:“看你样子还不服气,咋了,刚刚那是谁打电话啊,乐成那样?”

刘小明犹豫了一下,还是道:“刚刚打电话那个是振天律师事务所的周云律师。”

周云?项目部的人闻言顿时乐了:“周云会给你打电话?你……”

结果嘲讽的话没说完就看到对面的刘小明亮出了手机号。

周云的手机号有几个,其中有两个都是在网上公布的,就是那种印在名片上的手机号,工作用。

项目部的人下意识地查了查,顿时愣住了,卧槽,还真是。

“啊这个……周律师找你干嘛啊?我们这工资可都是按时发放的,绝对不会拖欠啊。”

“你要是觉得累可以休息一会,没事的……”

说完话,项目部的人也不敢再多停留,毕竟那可是周云啊,江湖上都传言,周律师一天不送人进去就不开心,这天知道给刘小明打电话是干嘛的。

万一想针对他们项目呢?这年头哪个项目上没点问题啊,关于工地的那些个段子那可不是空穴来风。

刘小明也没多说什么,虽然他直到现在打电话也没人会管,但还是继续干活,一直到了中午,这才收拾东西去吃饭,路上拨通了电话。

“没事了吧刘先生,行,那你把你的情况说说吧,当初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手机中周云的声音响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565章我好像没做过啊(第2/2页)

“就是当初我在海州老家那边开了个杂货店,然后有天晚上吧,估计得十二点多了,突然好几个人来买烟,带头的就是那个田万兵,当时他们好像喝了不少酒。”

“我给拿了烟,结果那个田万兵说我这的烟咋比其他地方卖的贵,我说不可能卖的贵,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那帮人突然就爆了,上来就开始打我。”

“而且把我的柜台玻璃都砸碎了。”

“一群人围着把我打了半天,然后骂骂咧咧地走了,临走还说我卖东西坑人,给我一个教训。”

“那你后面报警了吧?”周云开口道。

“我当天晚上就报了,有警察来给我做了笔录,完了我自己去了医院。”

“应该是第二天上午吧,派出所那边说人已经自己来自首还是怎么了,然后说让我们调解。”

“我不想调解,平白无故把我打一顿,这让我怎么调解。”

“但是没办法,我不调解,就给我一直拖着不处理,那个田万兵还来医院看过我,要给我钱调解什么的,我也没有答应。”

“到后面了,派出所那边说已经给对方处罚了,行政拘留十天,劝我接受赔偿,不然如果对方后面不愿意给的话我还得自己去起诉。”

周云听到这里开口道:“所以,当时你受伤后没有给你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吗?”

这次轮到刘小明懵逼了:“周律师,什么是伤情鉴定委托书啊?”

周云耐心解释道:“这个东西就是你受伤报案后,派出所,或者说公安机关要给你出一个材料,你拿着这个材料就可以到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那里鉴定你的伤情。”

行政案件也好,刑事案件也罢,伤情鉴定是必须要有的,而且必须是专门的法医鉴定出具,医院出的伤情报告不能作为证据。

这方面有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8修正)第九十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这里用的是应当而不是可以,我们都知道法律中应当的意思,那就是说没有商量的余地。

但是,实务中情况太多了。

经常被打受伤的都知道,有太多的方法给你拖延鉴定甚至不给鉴定了。

比如两边都受伤了,那就说等对方出院了一起鉴定,但是伤情鉴定这个分为原发性损伤和损伤所致的并发症,原发性的损伤一般要求在受伤后伤情稳定就能鉴定。

如果情况比较严重,那一般三个月左右开始鉴定。

然后就会给你找各种借口,不让你去做鉴定。

但大家可以看看规定里是怎么说的,只要当事人申请鉴定,那就必须得给开!

所以为什么总说法律是一方面,实务是另一方面呢,不是说有了规定就都能遵守的。

而法医是怎么来做这个鉴定的,比如受伤了,然后过上几个月伤口都结痂了,那怎么办,答案很简单,你受伤肯定要去医院甚至住院,他们就会根据医院的诊断来进行鉴定。

实务中一般是要你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才能去开这个委托书的。

刘小明听周云说完这些人都傻了:“周律师,您说的这个,我好像没有做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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