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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2004:独行文坛 第397章 写得很好,以后别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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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长夜风过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5-24 13:41:38 来源: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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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7章写得很好,以后别写了!(第1/2页)

【……小杨听见自己喉咙里滚出古怪的笑声。这笑声他自己从来没有听过,也吓了一跳;同时他看见跪在地上的陌生女人浑身一颤,停下了磕头的动作,微微抬起头看向自己。小杨的手指已经攥住了T恤下摆。深圳盛夏的潮热裹着汗臭味从领口漫上来。他低头看着女人头顶头发根部的白色,忽然想起那年窝在同学家里一起看色情电影,耳边全是少年难以忍耐的呼吸声,一个个几乎要把脸贴到屏幕上,希望看清楚女人身体的每一个细节。只有他盯着女主角胸前的珍珠项链,想着要是能扯下来卖成钱,是不是够他在游戏厅打通宵的《拳皇97》。他嘴里突然尝到了一股血腥味,这时候他才发现嘴唇已经在无意中咬破了。他又想起自己4岁那年——也就是2009年,这个陌生女人信上说的离开自己的那一年——那些破碎、凌乱的画面。一点点拼凑,终于拼成了一个面容丰腴、皮肤白皙的女人的样子。……】

【“妈,你看。”小杨掀衣服的动作像在撕开保鲜膜,汗湿的化纤布黏着皮肤,发出“嘶啦”轻响。他没有想到自己还是叫这个陌生女人做“妈”了。只是这一声“妈”轻得像头顶吊扇的掠过来的风。在他肋骨的下方,暴露的皮肤上,一条暗红色的蜈蚣随着呼吸缓缓地蠕动着,从腰一直绕到后背,像要把他从中间切开,“你要的那颗肾,我两年前就没了。”女人的瞳孔收缩成了一个干瘪的塑料袋,仿佛有根无形的针戳破了她的眼球。她膝行着扑过来时,几乎要把小杨的裤子拽掉了,她的脸贴在“蜈蚣”上,“不可能……这不可能……”冰凉的指尖触到疤痕的凸起,女人触电般缩回手,“两年前……你才十七岁!为什么?“

小杨从口袋里掏出那台杂牌手机晃了晃:“卖掉了啊。我用卖它的钱买了一台苹果手机,最贵的。不过去年也卖掉了。我用那台手机的时候,好威风的,所有人都叫我‘杨哥’,我可以请每个人吃饭……我只有一颗肾了,给不了弟弟了。人有一颗肾就可以活着,但我只有一颗了。”】

“这怎么可能?”苏童放下杂志,脸上难掩震惊的神色,哪怕他已经在文学作品中见过了种种离奇的想象,他自己的作品中也总有一种变态、畸形的**,但是张潮的这个情节设置还是让他不可思议。

尤其这还是发生在母亲向儿子「讨肾」以后。

“卖肾买手机?这,这可能吗?”他从自己口袋里掏出手机,这是一部两年前买的诺基亚彩屏手机。他不清楚型号,只拿着接打电话、收发短信。他有时很烦这个小玩意儿,因为总能让人随时随地找到自己。

但是这玩意又确实不能不带。在“随时随地都能找到自己”的时代,突然不能让别人随时随地找到了,那足以在亲戚朋友那里引发恐慌。

所以他最多就是在需要安心写作的时候把它关掉。

“怎么不可能?”余华在一旁道,“你忘了张潮在天桥上和我们讲过话?还有他上一篇《最后一课》里,手机与人们日常生活联系的紧密程度,完全可以称为人身上的‘另一颗器官’了。

你想想,一颗‘人体器官’,还是长在外面的,用钱买来的,会玩出多少花样来?”

苏童略有所思道:“如果从这个角度看,那确实有可能。手机成为‘人体器官’,而且能随时被人看见,那就会成为身份炫耀的一种标志。

不过我很好奇,一部手机怎么会贵到要用一颗肾来换?这我还是有点接受不了。”

余华闻言摇摇头道:“我也想不通。可能是因为那个什么苹果手机特别贵?那也不会啊,上次我们不是都摸过了,张潮说国内的黄牛价也不过七八千一台。

这卖肾的中介是有多黑?竟然能把钱吃到只能买个手机的地步!一颗肾至少也得几十万吧?”

苏童道:“张潮可能就是为了讽刺吧,讽刺追求物欲、讽刺虚荣。嘛,夸张本来就是虚构手法的一部分。这算……呃,‘黑色幽默’?”

而许多普通读者在震惊、迷惘之后更是愤怒了,他怎么能对笔下的角色这么残忍?

在2008年,借贷消费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新闻上时不时就有欠信用卡、欠高利贷还不上的新闻。但是卖器官这种事大家确实没能想到。

而且是为了手机卖器官?几乎所有人都和苏童一样,本能地掏出自己的手机看了看。

不过有一些比较关注数码产品的博主还是想到了一件事——2004年,摩托罗拉推出了一款代号“刀锋”、型号“V3”的翻盖手机,以打破记录的轻薄席卷了整个数码圈。

当时还能与诺基亚掰一掰手腕的摩托罗拉请了当红球星贝克汉姆做代言人,推出了一个经典海报:贝克汉姆面带一丝酷笑,将手机放在脸旁,仿佛刚刚接完电话;而他的脸颊上,竟然有一道伤口,就像是被这过分轻薄的手机割伤了似的。

超薄的V3手机和超人气的贝克汉姆一结合,让这款手机很快卖爆,市场上一机难求,于是开始有黄牛炒作。

最贵的时候,一部上市价4000块的V3,被炒到了上万块。那时候要是打电话你掏出一部V3,那也是倍儿有面子的一件事。

所以刷卡、借钱买V3的人并不少见,只是没有到卖肾的地步。

现在的苹果手机没有在国内上市,但是它的“水机”早就泛滥成灾了。新推出的3GS,基本都需要加价两三千块才能买到。

所以张潮的这个设想虽然夸张,细想来也不是不可能。

“小杨”这种初中都没有毕业的半大孩子,怎么可能办得下信用卡,又怎么会有人愿意借钱给他?年纪又太小,干不了什么正经工作。

如果不偷不抢,好像真只有卖点身上点什么才能买得起这样一部手机了。

“就剩下一段了,赶紧看完吧。”余华催促道。

苏童叹了口气,不知道是为了张潮,还是为了中的主人公“小杨”。

【地铁进站卷起的风掀起小杨汗湿的后襟,肉红色的蜈蚣已经安安伏伏贴在肚皮上睡去。小杨突然意识到,自己手机里的钱,并不够他坐回龙华。那他是怎么站在这里的?他记不起来了。他忽然明白两年前手术台上消失的不只是颗肾脏。因为他想起来,那个帮他卖肾的中介说了和那个陌生的女人一样的一句话:“人只要一颗肾,死不了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97章写得很好,以后别写了!(第2/2页)

小杨摸了摸口袋,发现买给“妹妹”的巧克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融化了,变成了一团粘稠的黑色油膏。他舔了舔手指,是甜了。于是某种他以为已经活过来的东西,在地铁空旷、阴冷的候车厅里,发出了最后的抽泣。】

接着就是的最后一段。与《最后一课》不同的是,这一段交代了“小杨”这个代号的来历——

【小杨姓杨。他喜欢别人叫他小杨,即使在知道这是那个台湾人的姓以后,他也还喜欢别人叫他小杨。因为他刚来深圳的时候,一个叫王姐的劳务中介就这么叫他。他以前被叫过“苕娃儿”“憨头”,当然还有“毛毛”;之后被叫过“扑街”“索仔”“**毛”,当然还有人叫他“帅哥”“兄弟”“老板”“大佬”……与它们相比,“小杨”两个字好听得像一枚硬币在清晨的柏油马路上清脆滚动,带着金属特有的冷冽与回响。那是他住在白石洲城中村的第三个早晨,王姐的塑胶拖鞋啪嗒啪嗒碾过积水,像周星驰电影里那个秃头的达文西。王姐看了一眼他的身份证,叼着牙签的嘴喷出白雾:“小杨是吧?物流打包做不做?一天80块,一周结一次。”他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原来这串音节是属于自己的新名字。

从那以后,他就喜欢别人叫他小杨。】

“原来如此,这就是张潮始终在里不提他的具体名字的原因?”苏童合上《当代》,长出一口气。

在他看来,除了对“物质崇拜”“亲情异化”“边缘人群”的关注以外《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探讨了一个非常复杂问题——那就是“身份的赋予与剥夺”。

在整篇当中,“小杨”始终处于身份被剥夺的状态:

4岁时,他的“妈妈”就抛弃了他,于是他作为“儿子”的身份就被剥夺了。

17岁时,他的一颗肾脏被卖掉了,于是他作为健全人的身份被剥夺了。

19岁时,他的外婆死了,舅舅也并不在乎他,于是他的家庭身份彻底被剥夺了。

接着他卖掉了身份证,象征着他将彻底被赶出正常社会,几乎不可能再回归。

他把唯一的机会放在了“找回母亲”“融入新家庭”这件事上,却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赌博——最后的结果就是,他赌输了。

于是他幻想中的最后防线——作为“儿子”“哥哥”,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也彻底被粉碎了。

“小杨”的可悲之处就在于,他被剥夺的每一重身份,都是在混混沌沌的状态下完成的。唯一一次目标清晰、行动果断、内心愉悦的就是卖身份证。

他甚至等不及去做一天两天的日结来攒这少少的一百多块钱。

他像一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女人一样被突然降临的亲情冲昏了头脑,一天都不愿意多等,如飞蛾扑火,最终被烧成了灰烬。

余华道:“是啊,不提他的名字,是因为在他的世界里,名字叫什么已经无关紧要了。没有人在乎他的名字是什么,只有一个又一个代表轻蔑和敷衍的代号。

哪怕是在他那个妈妈那里,他也是毛毛……一个任人摆布的婴儿。”

苏童叹了口气道:“张潮年纪不大啊,日子也顺风顺水的,怎么就想到这么多阴暗的东西。”

余华也道:“是啊。并不是只有在特殊年代才会产生那些极端的人性异化,在一个看似平静,甚至十分繁荣的社会当中,同样会滋生出极端的人性异化。”

苏童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瞥了余华一眼,问道:“有想法了?”

余华点点头,没有隐瞒,直接答道:“有。我和张潮说了,学校这边的事情一忙完就去深圳。他说在深圳给我留了房子,去了就住那儿。”

苏童闻言呵呵笑道:“那介不介意多一个室友?”

……

“怪不得叫《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小杨本质上其实和茨威格原著的女人一样,都是为了内心对某种情感的向往,可以奋不顾身的。”

“所以我有一个可怕的猜想……”

“什么猜想?”

“虽然里没有写出来,但我觉得如果小杨当时不是卖掉了一颗肾的话,他会同意把一颗肾捐给那个所谓的弟弟,来换取新家庭接纳自己。

对,他一定会这么做!”

“……卧槽,你比张潮还狠!我刀呢?”

“所以张潮其实还是对小杨手下留情了。你想想看,他给弟弟捐了一颗肾,真的就能融入新家庭了?一开始可能对他客气吧,但是久了以后呢?

小杨没文化、没技术,捐了肾以后连身体也不行了。没看那个男人的表现吗?一家子势利眼。”

“……别说了别说了,我不想听……”

“所以张潮其实对小杨已经手下留情了。”

发表后的第二天,大家终于从张潮发的刀子里缓过来了,开始从不同角度认真审视这篇。

与《最后一课》的主题相对单纯不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呈现了十分多元化的主题表达,几乎让所有读者都充满了探讨的**。

从未来社会的高度物质化,到“日结工”这种打工方式的合理性,再到亲情之间的辨证——那位“妈妈”,毕竟也是为了救自己的儿子啊——虽然她想要牺牲的是另一个儿子。

但是两个月内,连续被张潮捅了两刀的广大读者只想送给张潮一句话:

写得很好,以后别写了!

张潮则笑纳了这份“祝福”,并且很快送给读者一份“大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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