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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伏山纪事 第三百二十一章 陪父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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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知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6-02-12 19:28:30 来源:源1

第三百二十一章陪父饮酒(第1/2页)

清流河畔,暖阳高照。周一的晨雾还没散尽,我就踩着露水草叶,跟着覃校长往镇上走。清流学校坐落在马伏山余脉的山坳里,一条清流河绕着校园拐了个弯,把学校和镇上的集市隔在了两岸。这趟去市里采购教学设备,是覃校长争取了半个月的经费才敲定的事,我作为学校里唯一的实验员,自然要跟着去搭把手。

临上船时,朱玲还站在河边的老黄桷树下朝我挥手,她的白衬衫在晨雾里晃出一点干净的光。“路上小心,记得给我带块城里的核桃片。”她笑着喊,声音被河风揉得软软的。我心头一暖,扬着嗓子应:“肯定给你带,还得给你带包城里的芝麻饼!”

校船的木桨搅碎了河面的薄雾,也搅碎了他心头那点淡淡的不舍。朱玲是去年分到清流学校的城里姑娘,省电大毕业,原本能留在市里,却偏偏主动申请来了这穷乡僻壤。起初镇上的人都私下嘀咕,说城里姑娘娇气,待不了半年就得哭着走,可朱玲愣是扎下了根——她给留守儿童补功课,带着少先队员到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帮她们洗衣服,洗脚,打扫卫生,还把自己的宿舍收拾成了“图书角”,让放学后的留守孩子有地方看书。我和她认识后,一来二去,情愫暗生,私下定了亲,只等年底就办婚事。

却没料到,他前脚刚离开清流学校,后脚爹娘就和大嫂背着竹篓,踩着山路到了镇上。这天是镇上的赶场日,马伏山的人总要趁赶场天上街,刚找好摊位,就瞧见了从区教办开完会往回走的朱玲。

朱玲一眼就认出了我的爹娘,老爹额头上光光的,老娘的鬓角早早花白了,笑起来眼角的皱纹能夹起米粒。她连忙快步走过去,脆生生地喊:“叔,婶,大嫂,你们来赶场啦!”

二老愣了愣,才反应过来这就是朱玲,她换了一身衣服差点没有认出来。老两口顿时有些局促,父亲下意识地把沾了泥土的手往裤腿上蹭,母亲也拢了拢皱巴巴的衣角,大嫂更是不知所措,该说什么好。

“朱老师,你也上街赶场了?”父亲讷讷开口,声音里带着几分拘谨,“你办完了事情?”

“叔婶快别这么说,叫我小朱就行。”朱玲笑着扶住母亲的胳膊,目光落在他们沾了露水的布鞋上,又瞥见三人的竹篓旁连个歇脚的板凳都没有,心里顿时一软,“这赶场的人多,站着多累啊,我知道镇上有家馆子的嫩豆花饭做得好,走,我请你们去吃午饭!”

“那哪能行!”父亲连忙摆手,“我们带了干粮,啃两个红薯就行,不麻烦你。”

“叔婶这就见外了。”朱玲半拉半劝,语气却格外恳切,“姚爽去了城里办事,不在家,我就是你们半个闺女,哪有闺女看着爹娘啃红薯的道理?再说我一个人吃饭也冷清,正好你们陪我热闹热闹。”大嫂在一旁也帮腔:“爹,娘,小朱老师一片心意,咱就去吧。”老两口拗不过,只好被朱玲挽着胳膊往馆子走。

馆子不大,却收拾得干净。朱玲熟门熟路地找了个靠窗的桌子,点了嫩豆花、红苕粉炒回锅肉、清炒菠菜,还特意给牙口不好的李老汉要了份炖得软烂的萝卜排骨汤。“婶,你尝尝这豆花,嫩得很,蘸着调料吃香极了。”她舀起一勺豆花递到母亲碗里,又给父亲夹了块肥瘦相间的回锅肉,“叔,这肉不腻,你多吃点。”

二老这辈子没被人这么周到地伺候过,尤其是在馆子吃饭,还是被城里姑娘招待,一时间眼眶都有些发热。母亲悄悄抹了抹眼角,低声对父亲说:“爽儿这孩子,眼光真不错。”大嫂也笑着说:“小朱老师比咱村里那些姑娘还贴心。”

一顿饭吃得热乎又舒坦,结账时李父亲抢着要给钱,却被朱玲按住了手。“叔,说好我请的,你要是给钱,就是不认我这个晚辈了。”她把老两口的钱塞回兜里,又拎起他们没卖完的山货,“这些我都买了,正好学校的老师也爱吃山里的东西。”李老汉急得直摆手,朱玲却笑着说:“就当是我提前孝敬你们的,等我和爽成亲了,还得常吃你们种的菜呢!”

吃完饭,日头已经升到了头顶,朱玲看老两口脸上带着倦意,又提议:“叔婶,要不跟我去学校歇歇?爽去市里了,宿舍空着,你们正好躺会儿。”老两口本想推辞,可架不住朱玲热情,加上也想看看儿子现在工作的条件,便跟着她往河边走。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三百二十一章陪父饮酒(第2/2页)

到了清流学校,朱玲先把三人领到自己的宿舍。宿舍不大,却收拾得窗明几净,桌上摆着几盆绿植,墙上贴着学生们送的画。她给三人倒了热茶,又拿出自己的水果糖,剥了一颗塞到李母亲手里:“婶,你尝尝,城里的糖,甜得很。”

李老太含着糖,打量着屋里的陈设,越看越满意。她拉着朱玲的手,摩挲着她细腻的手背,叹了口气:“孩子,你是城里来的金枝玉叶,跟着爽儿在这穷地方受苦了。”

“婶,这哪叫受苦啊。”朱玲挨着母亲坐下,语气真诚,“这里山好水好,人也好,他待我也好,我觉得比在城里还舒心呢。”她又转头问父亲:“叔,爽在家是不是总偷懒,不帮你们干活?”

父亲一听这话,顿时来了精神,打开了话匣子:“那小子,小时候淘得很,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没少挨我揍。不过长大了懂事了,逢年过节都往家捎东西,这几年,她在广州打工们每一个生日都要寄二百元钱叫我们办风光些,他自己却很节约。这几年都跟我们既了上万元的现金,够孝道了,比其他几个儿子都好。他还总念叨着要接我们来镇上住,就不用种田了,享享清福。”他说着,从兜里掏出个布包,打开是个磨得发亮的木头小玩意儿,“这是爽儿小时候自己亲手雕的木枪,还被刀划伤了手指,还留了一道伤疤呢。他说给你留个念想。”

朱玲接过木枪,指尖抚过粗糙的木纹,眼眶忽然有些湿润。她能想象出姚爽小时候的模样,也能体会到老两口提起儿子时的骄傲。她和老两口唠着家常,从马伏山的庄稼收成,说到村里的红白喜事,又说到爽小时候的糗事,屋里的笑声一阵接一阵,连大嫂都插不上话,只在一旁笑着听。母亲悄悄拉过大嫂,低声说:“这姑娘,心眼实诚,不嫌弃咱农村人,是个好媳妇。”大嫂点点头:“是啊,比咱想的还好。”

傍晚时分,我扛着采购的设备回到学校,刚进校门就瞧见自家爹娘和大嫂坐在朱玲宿舍门口的木凳上,朱玲正给母亲梳头发,夕阳落在她们身上,暖融融的一片。那一刻,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又软又热。

他快步走过去,喊了声“爹,妈,大嫂”,又看向朱玲,眼里满是感激。朱玲站起身,笑着接过他手里的袋子:“回来啦?快把东西放下,我去给你们做饭。”

我想起自己带回来的肉食,连忙拎出来:“我在市里买了五花肉和排骨,还有米花糕、核桃片、芝麻饼这些朱玲最喜欢吃的特产,今晚咱好好吃一顿。”他又想起什么,转身往校船那边走,“我去河对面打瓶老酒,咱一家人好好喝一下!”

清流老酒坊的高粱酒是纯粮酿的,酒香醇厚,闻名巴山,早就注册了商标。我摇着校船到了对岸,打了一瓶白酒,又买了点花生,才慢悠悠往回划。河面泛着金红色的光,远处的马伏山裹着一层暮色,他望着岸边那盏亮起的灯,心里忽然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安稳。

宿舍的小厨房里,朱玲正系着围裙忙碌。她的白衬衫换成了碎花布衫,袖子挽到胳膊肘,露出白皙的小臂,正熟练地切着五花肉。我靠在门框上看她,笑着说:“辛苦你了,下午还得陪我爹娘唠嗑。”

“说啥辛苦,那也是我的爹娘。”朱玲头也不抬,语气自然得像是说了千百遍,“他们第一次来,我不得好好招待?”

我的心又是一震。“我的爹娘”三个字,像一颗石子投进他的心湖,漾开层层涟漪。他走上前,从身后轻轻抱住她:“朱玲,谢谢你。”

“谢我干啥。”朱玲侧过头,鼻尖蹭到他的下巴,“以后咱就是一家人,孝顺爹娘是应该的。”

夜幕降临时,饭菜已经摆上桌。小方桌上,红烧肉色泽红亮,排骨汤飘着香气,清炒时蔬翠绿鲜嫩,还有一碟花生米,一瓶高粱酒。我给老爹和大嫂满上酒,又给朱玲倒了半杯,自己也斟满,举起杯子说:“今天是咱一家人第一次聚餐,我敬爹娘和大嫂,也敬朱玲,以后咱日子越过越红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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