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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没想当王爷啊 第 94章 湖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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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溜达的长刀 分类:仙侠武侠 更新时间:2026-02-02 06:28:04 来源:源1

第94章湖与心(第1/2页)

春秋书院。

“姜神捕,此乃书院最为幽静雅致之处,还请您在此歇息,前年陛下与三位殿下到此,便是在此处就寝。”

“这……不合适吧。”

“哎,家师所言,当合礼制。”

既然当代儒圣都这么说了,姜千霜便轻轻颔首,大大方方地在李志的带领下,踏入了此处……宫殿群。

正儿八经地来说,这就是东海行宫。

行宫位于书院东南侧,规格不如其余几座行宫,但胜在精巧,有陛下手书“天涯海角”之称。

姜千霜是衙门神捕,忠于大宁,忠于李家,一生行事严谨,从未犯错。

今日堂而皇之踏入行宫,是她此生最为逾矩之举。

之前那么多年,堂堂寒阎罗并非未曾踏入过行宫之类,就连皇城后宫,从前她也是日日巡视的,深受雁贵妃信任。

女子升日境强者,大宁唯她一人而已。

无论何等大典礼仪,皆由姜神捕护卫太后贵妃身侧。

进出行宫对她来说,自是常事。

可今日堂而皇之,非奴非婢,亦非护卫,得到书院主人、当代儒圣的背书,以貌似主人家的姿态,大大方方走进行宫大门,还是姜千霜的第一次。

“逾矩吗……”

姜千霜心底还是忍不住升起如此想法。

可转瞬间,她又轻哼一声,挺直了胸膛。

父母为衙门捕头,双双殒命。

自己为衙门神捕,破案无数,捉贼无数,在剿灭太觉、诛鼎两方叛逆时立下赫赫战功,为十三衙门柱石,而今……自己又是那等身份,怎得连住进行宫的资格都没有?

姜千霜是骄傲的,三十岁的升日巅峰,临门一脚的破晓境,放在南北三朝,哪里都是真真正正的宝贝。

她在大宁,身份为旧五大家族嫡女,天资绝佳,忠于朝廷,又是生得花容月貌,不论哪方面,从来都不逊于任何人。

若是姜千霜境界再进一步,那便是王朝正儿八经的重型武器,在某种情况下,不是她看朝廷脸色,而是朝廷看她的脸色。

十三衙门元老,忠心耿耿,境界高深,天赋异禀,功劳无数。

临门一步的破晓境,

细数天下南北三朝,又有几个破晓境?

天下第一女神捕,岂是浪得虚名?

她就算仅凭自身,便能在这座王朝中立下赫赫威名。

何故为笼中雀?

若是再往前数两年,王妃之位空悬,姜神捕若当真愿钻营,再有重臣举荐,综合其身份功劳家世容貌,估摸着连太后与雁妃都会考虑其蜀王正妃之事,或许就当真没傲娇的赵清遥什么事了!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大宁没有假设,只有皇帝陛下的圣心独裁。

姜千霜不愿意想这些东西,也无意去争名夺利,更不屑于在狭隘的王府宫墙中……争宠?

最后者,让姜千霜感到很丢份。

还好,王府中姐妹都是心高气傲天资卓绝之辈,也都不屑于如此为之。

除了好合起伙来捉弄自己,别的没有什么坏心眼。

“真要再回王府,该说什么?”

“她们会不会觉得,那人来救我,是我趁此机会,趁虚而入,想尽办法攀入王府?”

“这该怎么办?”

“她们莫不是会耻笑死我?”

“她们会不会排挤我?”

“清遥表面上大大方方,实则小肚鸡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94章湖与心(第2/2页)

“姑苏看上去温温柔柔,在背后不知算计着什么事。”

“还有那青楼的天下第一老鸨,在大宁北蛮开了多少分店了,心机深沉不可测。”

“还有个在战场上生死与共的小师妹?“

“也就晓儿懂事,乖巧听话,唉……”

李志在前引路,偷偷回头打量着这位女神捕不断变化的脸色。

他发现,蜀王身旁的人都有些奇怪。

很快,李泽岳当初在春秋书院住的院落到了。

这院子座落于行宫最偏僻处。

看似地理位置不好,实则与李志的小院只差了一堵墙。

在两年前,李泽岳随皇帝行至东海,在那两个月里,他总喜欢半夜偷偷摸去与李志饮酒赏月,在湖边畅饮,谈天说地。

“谢过先生。”

站在小院中,姜千霜大方一礼。

李志连忙作揖道:

“姜神捕客气,可万万当不得先生,在下与王爷相交甚好,神捕若不嫌弃,唤我声李兄弟便是。”

“那便劳烦李兄弟了。”

姜千霜为人豪爽,洒然行了个江湖礼。

李志笑了两声,道:

“如此,稍后师妹送来些神捕用得上换洗的衣物,皆为书院裁缝铺里新做的,还望神捕不要嫌弃。”

两人又寒暄了两句,李志知道自己不好在这多待,便告辞离去。

姜神捕受伤不浅,方才便请大夫处理过了,确实需要静养。

李志在处理完师父与姜神捕之事后,忙碌了一天的身体,总算能躺在自己的湖景小阁楼上休息了。

他躺的是一座小床,旁边便是窗子,此时此刻敞开着,能看见湖面,也能看见月亮。

年初时,祁王便是从这里给自己拽起来的。

“啧……”

李志胳膊枕在脑下,侧着头,看向窗户。

十月初十的月亮并不圆满,但今夜晴朗,万里无云,波光粼粼下,微弯的月牙在水中时起时伏。

微风拂过湖面,月亮好似散去了,可李志的心弦,再一次被拨动。

他现在很想起身,抚琴一曲,以慰清风明月。

可惜,他的古琴送人了。

古琴为百年前书院儒家圣人珍爱之物,到自己这一代,同样为他的心头挚爱。

古琴,名为锦书。

他把那张琴送给了那位女子。

在李志看来,那位女子仿佛生来便是天底下最富贵的人儿,她值得一切美好与盛大。

他很穷,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很穷。

他有志向,大到全天下都知道他的志向。

他有名气,可他清楚,享誉天下的名气,一文不值。

所以,他还是很穷。

他有能算透天下的谋算,有博观古今的学识,有平定四海的气魄,可若是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这世间最厉害的人,有这些东西,又能有什么用呢?

心比天高的小祭酒,心气有些丧去了。

他知道,那个姑娘就在西边等着自己。

那是全天下最繁华的城市,她就住在那座城市的最中心。

那是天下最鼎盛王朝的国都。

她是那个国都的公主。

她叫锦书。

自己这番模样,前去求亲,岂不是惹人笑话?

罢了,明日睡醒,待那人来了,痛饮一番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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