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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馆通大明:我靠预制菜发家致富 第11章 雇佣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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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肉粽子天下第一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7-20 02:50:11 来源:源1

第11章雇佣伙计(第1/2页)

夏沐摇摇头:

“不高,只要工作认真,我觉得值这个价钱。”

听夏沐坚持,冯三喜也没有再劝。

“找人容易,但是若是伙计的工作需要涉及钱财,那么契书会比较贵。”

稍微琢磨,夏沐就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说。

牙人除了帮忙介绍,还要负责担保。

这个契书大概有点后世保险的意思。

夏沐开口:

“那不知比较贵,是多贵??”

冯三喜比出两根手指。

夏沐迟疑:

“二两银子??”

冯三喜嘴角微微一抽,不过脸上却没有表现出什么不快。

他轻轻摇头:

“不是二两,是二十两!”

听到这个数字,夏沐倒吸了一口凉气。

二十两可不是个小数目,普通一个壮劳力,一年也就能挣几两银子。

要存二十两,就算不吃不喝也要干好几年。

见她吃惊,冯三喜连忙解释:

“之所以这么贵,主要是涉及钱财。”

“若是出了什么问题,我们冯记牙行可是要负责任的。”

“这二十两,是为了保障我们双方的利益。”

夏沐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

这就和越贵的车,保险费就越贵一样。

只可惜,她现在手里一共就十几两了,根本给不起契书的费用。

“那如果不涉及钱财呢?”

冯三喜抿了一口茶:

“如果只是普通的店伙计,契书只需一两银子就可以。”

听到价格,夏沐松了口气。

“那就请冯先生帮忙找个普通的女伙计吧,不过必须是家境清白的。”

夏沐已经想好了,现在每天的收入也就几两银子。

就算全被偷了,也就亏几两而已。

那么多顾客看着,想来也没有哪个伙计敢那么大胆直接偷钱。

毕竟,在明朝,偷钱属于“窃盗”的重罪,被纳入“六赃”之中。

偷盗一贯以上,官府会在其犯人胳膊上刺“窃盗”二字,再犯则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如果偷盗金额达到100贯,甚至会被判处绞刑。

夏沐并不觉得身家清白的人家,愿意为了这么几两银子,冒这么大的风险。

冯三喜思索片刻:

“如果只是普通伙计,那就简单了。”

“不知这位娘子是否有时间,如果有,我现在就让伙计去把人给你喊来过过眼。”

夏沐估算了一下时间,现在是7点多。

父母大概会10点左右到店,也就是说她还有2个小时左右的空闲时间。

夏沐:

“那不知道需要等待多久?”

冯三喜:

“无需多久,半个时辰足以!”

夏沐:

“行,那你去喊人吧。”

冯三喜朝伙计吩咐两句,伙计便急匆匆地离开牙行。

冯三喜慢条斯理地续上第三盏茶,茶汤在白瓷盏中漾开浅浅的涟漪。

窗外蝉鸣聒噪,日头已爬过屋檐,将竹帘的影子斜斜投在青砖地上。

一刻钟后,第一个面试者急匆匆地走了进来。

来人是个身形微胖的妇人,青布褂子浆洗得发白。

进门后立刻对着冯三喜福了福身:

“冯先生安好。”

“这位是王春花,家里有5口人,丈夫在城北种地的,平常在城里帮忙浆洗衣服贴补一下家用,为人很是勤快。”

冯三喜捻着胡须介绍。

夏沐抬眼打量女人手上全是老茧,一看就是经常干活的。

衣服虽然全是补丁,但是十分干净,衣角有轻微的水迹,恐怕刚才还在忙着洗衣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1章雇佣伙计(第2/2页)

夏沐开口询问道:

“你可会算数?”

王春花有些迟疑:

“这位东家,我可以学!”

听到这话,夏沐已经明白了。

可以学的前台词就是不会。

冯三喜闻言立刻明白夏沐的意思,他笑呵呵道:

“王春花,看来不太合适,你先回吧。”

王春花闻言心中有些不甘。

这个店伙计的收入,比她现在多了200文,而且只需要工作半天。

“东家,我学东西很····”

没等她说完,冯三喜便挥手打断:

“王春花,你还懂不懂规矩?”

“说不合适就不合适,赶紧回去吧,否则下次就不用来了。”

闻言,王春花立刻闭上了嘴,赶紧跑出牙行。

轰走了王春花,冯三喜立刻换上笑脸:

“呵呵,让夏娘子见笑了。”

很快,门外再次传来细碎的脚步声。

一个扎着双丫髻的少女探进头。

冯三喜扬声催道:

“进来说话!”

少女这才挪步进屋。

冯三喜介绍道:

“杨春桃,今年十七,家里有6口人,父亲是高淳县的甲长,身家绝对清白。”

为了完善基层管理,应天府内实行里甲制。

每110户为一里,设里长;

每10户为一甲,设甲长。

虽然里长和甲长不是官职,甚至不是吏员,只是役职。

但是,这两种职位民间还是有一定地位的。

毕竟,他们需要负责兼具行政、赋役、治安等多重功能。

夏沐打量杨春桃两眼,眼前少女的衣着比王春花好一些,不过也仅仅只是没有明显补丁而已。

“可曾在食肆做过?”

杨春桃点点头:

“我曾经帮赵家二娘,卖过两个月的馄饨。”

夏沐又问:

“那可会算数?”

杨春桃再次点头:

“爹爹教过,不过只会一些简单的。”

有工作经验,还会算数,更重要的是父亲还是甲长,简直就是完美人选!

夏沐也没有继续挑挑拣拣,她朝冯三喜点头:

“不用挑了,就这位春桃姑娘吧。”

冯三喜闻言抚掌一笑,从抽屉里取出两张泛黄的契纸。

他取过狼毫蘸墨,笔尖在砚台边缘刮了刮,这才落笔书写。

夏沐凑眼去看,见那契纸上早印着固定格式,姓名、年庚、雇佣事项等空格处,冯三喜正以蝇头小楷填录。

“杨春桃,年十七,应天府高淳县人氏,雇与夏家食肆为伙计,月钱五百文,工期5年……”

冯三喜念一句写一句,笔尖在宣纸上走得沉稳。

待契书落定,冯三喜取来朱红印泥,让春桃在落款处按了指印。

等春桃在两份契书都按了手印,冯三喜这才把契书转了过来。

“夏家娘子,到你了。”

夏沐伸出手指,也在契书的末尾按了手印。

盖完手印,夏沐将一颗一两的碎银递了过去。

冯三喜接过银子,随后将其中一封契书递给夏沐。

“夏娘子收好契书,这另一封契书我会交给官府。“

“如果夏家娘子的契书不见了,需要立刻到我这边重新补办一份。”

冯三喜将折好的契书递来,又叮嘱春桃,

“还不谢过东家?日后好生做事,莫要给你爹丢脸。”

春桃慌忙屈膝行礼,发间的木簪随着动作轻晃:“谢东家收留,春桃定当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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