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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边军,开局一馒头换亡国女帝 第0278章 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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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饿肚子仙人 分类:历史军事 更新时间:2025-12-01 05:52:01 来源:源1

第0278章十一条(第1/2页)

一个挨着雍州城,名为邳县的小地方,居住了近千军户。

因为仗打完了,白王军轮流可以回家探亲。

午饭过后,一对中年夫妇走出门,送难得回家一趟的儿子回军营。

这家军户姓刘,儿子刘同光早年有个兄长,按照律法,“羡卒”,也就是预备役,是可以读书的。

刘同光年幼时读了几年书,可兄长战死,他只好弃笔从戎。

七年前,刘同光靠着机敏聪慧,骑术、枪法进步神速,且因为能识字读书,受到了上官赏识。

同年,刘同光加入了银甲军,靠着七年磨练,身经数十战,已经是银甲军的一名九品陪戎校尉。

“阿光,听说外面瘟病还很严重,雍州城都是关着的,你可要小心啊!”

“娘,您放心吧,如今虽然瘟病还在,可很少有人死了,镇北军的军医有神药,特别管用!”

“哎哟,菩萨保佑,那为娘就放心多了……”

“爹,那笔钱,你们别不舍得花,全给小妹置办嫁妆。”

刘同光这次回家,就是给家里送一笔不菲的军饷。

自从银甲军被并入镇北军,军饷直接翻了三倍,让他激动不已。

自家小妹都十八了,一直没底气找媒婆说亲,可把爹娘愁坏了。

“阿光,这军饷真不是你借来的高利贷?那东西可不能碰啊!”

老父亲依旧有些不信,咋能一口气拿回来这么多?

以前三四个月,也才这么点,还未必准时发!

“爹,您胡说啥呢?”

“我们都听说,你们在甘州打了败仗,如今陆大帅都投诚了,新来的林大将军,能给那么好的待遇吗?”

刘同光苦笑:“镇北军向来给得多,您二老不信,问问别家,他们都拿了三倍军饷!”

“那不会是要你们造反,去打京城吧?不然咋给这么多……”

“娘!别乱说!让人听见了,要杀头的!”

刘同光正色道:“镇北军的林大将军,生财有道,那赫赫有名的北方商盟就是他的!”

“就是那蜂窝煤?肥皂?那生意是他的?”

“难怪,那是有钱……”

刘母心疼地看着儿子,“阿光,你把钱都留给家里,自己啥时候才能娶媳妇儿?咱家就你一个儿了。”

“娘,我还不急,现在军饷多了,我多攒攒”,刘同光笑道。

“唉……要不是咱家的十几亩军田被那些畜生收走了,也不至于一家老小,都要靠你来养着。”刘父苦叹。

刘同光皱了皱眉头。

其实他小时候,家里是有祖上传下来的军田的。

但因为他哥哥战死,家里有几年没人参军,田就被雍州的豪绅霸占了。

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其实一大半的军户,都已经因为各种原因,失去了祖上的军田。

这些年来,父母为县城的员外干一些杂活,勉强维持生计,到他进了银甲军,才好了一些。

回军营的路上,刘同光脑子里也在想刚才的事。

镇北军的军饷,着实丰厚地冠绝大乾。

开朝以来,也就最早的那批打江山的士兵,才有这待遇。

如此优渥的条件,真能一直维持下去吗?

北方商盟再赚钱,也不可能养活二十万大军啊!

这个冬季,林大将军会不会“拥兵自重,裂土封王”呢?

毕竟,整个北方,燕地三州百废待兴,西境四州元气大伤。

拥有二十万大军,手握五大铁骑中三支的林逍,其实完全符合称王的条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0278章十一条(第2/2页)

何况白王死前,还特意在罪己书中,提及要将北境交给林逍……

“唉……”

刘同光不是单纯的武夫,他识字念书,所以想得比较多。

一想到大军迷茫的前路,就有些担心。

“老刘!你可回来了!”

刚一到军营,认识十年的好兄弟徐照,就拿着一张纸,匆匆跑了过来。

“有什么急事?”刘同光纳闷。

“看看,这是刚发下来的‘镇北军十一条’!”

徐照将印刷的一张纸递过来,兴奋道:

“陈参军说了,前十个能背诵全文的,奖励三贯钱,前一百的,也能奖励一贯!”

“听说这是给咱士兵的福利,他们那些七品以上的军官,不仅要三天内背诵全文,还得写出来,关键还不给奖励!”

“你老刘可是咱营的笔杆子,赶紧抓把劲背出来,好去领了赏钱,请兄弟们喝杯酒啊!”

刘同光一脸意外,入伍十几年,第一次听说背文章能赚赏钱的!

他赶紧看了一下,随即立刻表情大为吃惊!

倒不是这“十一条”多么复杂,反而是非常简单。

对于读过几年书的人来说,应该一两个时辰就能背出来。

当天夜里,刘同光给几个老兄弟买了几壶热酒。

他自己则早早回到营中,在油灯下,摊开了最便宜的竹纸,久违地开始写行军日记:

……

洪治二十一年,腊月十七,于雍州军营。

家中探亲归来,悉知镇北军颁布十一条。

余自幼善强记,军务处背诵全文后,得一贯赏钱,与同袍共饮。

归营中,心中所想,仍是十一条新规:

一切行动听指挥;

不拿百姓一针一线;

一切战利品要归公;

说话和气;不打人骂人;

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买东西要付钱;借东西要还;

损坏东西要赔;不损坏庄稼;

……

除此十一条,尚有诸多细节,惩处制度,在此不多赘述。

余从军十几载,从未见如此军规,看似浅显易懂,实则暗藏大道至理。

军中兄弟笑谈此十一条,我等官兵,非山匪,自知军令如山,亦知赏罚分明,更岂会污人妻女,夺人财乎?

然历朝历代,官兵为祸一方,屡见不鲜,更有屠城劫掠三日者……

余从未听闻,有将此等通俗易懂之理,整理成文,并全军背诵,贯之以恒者。

林逍将军,当有史第一人!

圣人言,知之为易,行之则难。

余以为,此十一条若能令行禁止,执法如山,林将军功在千秋,镇北军亦当流芳万世!

……

翌日清晨。

刘同光刚准备去校场训练,就被军务处叫了过去。

他一到现场,发现和他一起的,还有几百个士兵,大部分也是基层校尉。

刘同光发现,好像就是昨天跟他一起,争着背诵十一条的一批人。

录事参军吴炜,开门见山道:

“今日,你们不必参加训练,林将军有令,所有人随他出征!”

现场数百人面面相觑,表情凝重。

仗不是打完了吗?林大将军这是要干嘛?

什么样的大敌,需要他林大将军亲自出马?

刘同光蹙眉,也是百思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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